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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多人环境污染损害中的复数因果关系的形态可分为四种,即共同的因果关系、竞合的因果关系、累积的因果关系与择一的因果关系。在《侵权责任法》第10至12条规定的共同危险行为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中,正包括了这四种形态的复数因果关系。尽管《侵权责任法》第66条对环境污染行为采取了因果关系推定,但不能据此直接适用《侵权责任法》第11条,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须证明满足适用该条的要件,否则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第12条。此外,由于共同危险行为不适用加害部分不明的情形,加之环境污染实行因果关系推定规则,故此产生择一因果关系的多人环境污染损害案件的可能性很小。  相似文献   

2.
从哲学上讲,不作为一般不会造成损害。但在侵权法上,由于义务的设定,使不作为有了侵权的可能。不作为侵权以未履行作为义务为前提,这些作为义务的来源很广泛,并非只是法律直接的或明确的规定。在不作为侵权责任中判断因果关系,主要依据行为人是否合格地履行了作为义务:履行了义务则行为就不是侵权行为,也就没有进行因果关系判断的基础,行为人当然不承担民事责任;未履行义务,就有不作为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则行为与损害后果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侵权责任方式的类型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责任法》第15条规定了八种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由侵权的后果究竟能否被债的效果所涵盖这一思考出发,在解释论上,可以将这些责任方式区分为损害赔偿型责任方式与非损害赔偿型责任方式。这一归类对侵权责任的构成具有重大意义:仅在适用损害赔偿型责任方式时,才在侵权责任的构成上要求损害、过错、因果关系等要件。  相似文献   

4.
我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部分之规定在具有整体先进性的同时也存在局部不足,这会在诉讼中遭遇一些适用困境,为保证该法实施的统一性,有必要对其适用困境进行程序法视野下的解析和应对.该法第58条规定的过错推定是一种不可推翻的法律推定,原告只要证明存在三种法定情形即可推定被告有过错,不允许被告提出相反证据推翻.该法虽未规定医疗机构过错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但其仍为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诉讼中应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但需予以缓和,实行有条件的因果关系推定.此外,我国应重构统一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制度,充分发挥法官在医疗侵权诉讼中的主动性.  相似文献   

5.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从性质上来说,既是医疗损害责任的一个特殊类型,也属于产品责任的范畴,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其中第59条规制的适用范围包括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以及不合格的血液,但此适用范围应予以界定。在此界定内,导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生产者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才是《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相似文献   

6.
通过比较法的考察,关于共同侵权行为"共同性"标准有意思联络说、共同过错说和行为关联说等学说,但都存有一定缺陷。以解释论的立场来分析,依《侵权责任法》第8-12条的规定,将共同侵权的共同性标准分为基于意思而形成的共同过错和基于因果关系而形成的可能因果关系,在此基础上各类共同侵权行为得以类型化,为司法实践中准确把握共同侵权构成和连带责任负担提供了清晰的尺度和框架,避免了扩张适用连带责任的趋势。  相似文献   

7.
我国《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有关电商平台经营者侵权责任的规定自立法之初便饱受争议,历经演变确立为“相应的责任”,体现出立法进程中多方主体的利益博弈与妥协。“相应的责任”在解释上存在较大的具体化空间,其法律适用成为司法实践关注的焦点。电商平台经营者“相应的责任”的法律适用应区分两种情形:一是属于特别法规定的情形,应优先适用特别法;二是不属于特别法规定的情形,应综合其尽职程度、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等因素进行侵权责任认定。其中,电商平台经营者违反形式审核义务的属直接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违反实质审核义务的属间接侵权,应承担补充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按份责任。  相似文献   

8.
在高压电致害责任上,《电力法》第60条与《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存在冲突。根据民法理论,应在侵权责任法体系下修正《电力法》第60条:适当提高高压电的电压等级,并规定相应要素作为认定高压电致害的基本依据;高压电致害的责任主体应作扩张解释;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间接财产损害应规定赔偿限额;界定第三人过错造成高压电致害的责任,规定第三人的原因作为高压电作业人的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9.
中国首例同性恋矫正侵权责任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引出了为同性恋者进行治疗究竟是否属于侵权行为的问题.同性恋不属于疾病,为其进行矫正治疗,构成对同性恋者人格尊严的侵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同样,为同性恋矫正治疗作虚假广告,也构成虚假广告责任,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规定确定虚假广告侵权责任,与为同性恋者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0.
监护人责任已呈现越来越严格的趋势。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仍坚持不考虑任何理由无端地使有财产的被监护人承担无过错的侵权责任是不合理的。未成年人原则上应仅在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才可能被要求承担责任。无行为能力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限制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辨识能力,应考虑其在辨识能力范围内承担责任。在此基础上,最终才能确定监护人承担的责任是单独责任还是连带责任或衡平责任,同时才能确定诉讼主体的被告范围。  相似文献   

11.
杨立新 《河北学刊》2008,28(3):159-165
《侵权责任法》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权利保护问题,涉及到各界利益的平衡问题,起草工作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于2008年4月21日在人民大会堂宾馆召开了第一次侵权责任法专家讨论会,广泛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起草工作中的一些重大法律问题,如侵权责任法的性质问题、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问题、侵权行为的类型问题、侵权责任形态问题、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等。对于法学界重点关注的《侵权责任法》应当规定哪些突出的侵权行为,这些规定的主要内容应当是什么等问题,笔者根据与会专家所探讨的这五方面问题,分别做出评述。由于《侵权责任法》是一部人民性和科学性极强的民法部门法。只有处理好这些问题,才能制定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科学的《侵权责任法》。  相似文献   

12.
论分别侵仅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立新  陶盈 《晋阳学刊》2014,(1):110-121
分别侵权行为是《侵权责任法》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形态,与共同侵权行为、竟合侵权行为、第三人侵权行为一道构成多数入侵权行为体系。分别侵权行为是指数个行为人分别实施侵权行为,既没有共同故意,也没有共同过失,只是由于各自行为在客观上的联系,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的多数人侵权行为。分别侵权行为的外延可以界定为:分别侵权行为分为典型的分别侵权行为和叠加的侵权行为两种;叠加的分别侵权行为分为全叠加的分别侵权行为与半叠加的分别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3.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侵权责任的一般性条款,其对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以及法律漏洞的弥补具有重要意义,倘若立法对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概括性条款进一步做出规定,则会对侵权责任法的适用尤其是侵权责任的准确判定具有更加明确的指导作用。因此,确立侵权责任构成要素的概括性条款,突出侵权行为的违法和侵权属性,突出损害的不利益性和客观存在的事实要求,借助故意和过失的抽象规定体现过错,用概念组方式对因果关系仅作一般性的规定对于侵权法的理论和实践具有实意。  相似文献   

14.
在医疗损害侵权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关系到患方和医方应分别对哪些事实进行举证,以及谁应承担败诉的风险等问题。文章结合新的《侵权责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对医疗损害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进行梳理和探讨。  相似文献   

15.
单独制定的侵权责任法仍然是未来民法典债篇的组成部分,这是债法结构原则的要求,也是侵权法和债法的历史联系;民法通则中的民事责任具有多元意义,侵权法的制定应该锁定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还应当完善补充性的请求权,尤其要关注停止侵害请求权,其本质上是不作为请求权;民法通则中对于侵权法保护法益的列举虽不尽完美,但仍有其价值,不尽之处,需要通过一般侵权行为的类型化,分工合作以为弥补.唯有如此,侵权法才能在救济受害人的同时,切实保障加害人的自由.  相似文献   

16.
侵权行为迄今为止没有统一的概念。大陆法系界定侵权行为往往与侵权责任相关联,英美法系则侧重于与违约行为的区别。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并不一定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行为成立的要件不同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能以过错、损害事实对侵权行为作出定义。侵权行为的本质要件就在于行为的违法性:违I法|}生的认定以行为人是否违反法定义务为依据,使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区分开来;而违法性的内容是行为人侵害他人受法律保护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又使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区分开臬。  相似文献   

17.
论身体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侵权责任法》没有规定身体权,这是侵权立法对身体权保护的不足之一。在未来将身体权法定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或扩大解释《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2款,或借鉴他国作法将对健康与身体完整性的侵害作为一个独立诉因,这些作法皆可以实现对身体权的实质性保护。  相似文献   

18.
《侵权责任法》对与医疗损害责任相关的病历资料作出新规定,为医疗损害责任认定提供了法律依据。以《侵权责任法》为视角,研究医院病历资料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探析病历资料管理的相关措施,有助于医疗损害责任的正确解决,减少不必要医疗纠纷的发生,构建和谐医疗环境。  相似文献   

19.
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责任法》明确了医疗侵权的过错归责原则,除特殊情形外,应当由原告承担过失的举证责任,从而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确定的过错要件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定不再适用。德国的表见证明和英关法系国家的过失推论原则,在肯定医疗侵权过错责任的前提下,缓和了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原告过错要件举证负担的过重,而表见讧明更切合我国的实际。因果关系要件的举证仍沿用举证责任倒置,但举证责任倒置对医疗机构的诉讼压力过大,造成过度医疗的发生,有条件的因果关系推定更能保证举证责任在当事人之间的合理分配。  相似文献   

20.
基于双方不同的利益诉求和预期,在对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标准上存在不同理解,尤其是在第三人介入侵权的情形下,经营者基于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更为复杂。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经营者承担的是一种补充责任,但从内在法理机理和社会对于立法预期考察,其承担直接侵权责任更有利于实现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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