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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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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行为人已经完成犯罪的预备行为,而基于自动性没有进一步实施犯罪的,这应属于刑法理论上的吸收犯。预备行为后进入实行过程中的,也应当被认定为吸收犯。对"犯罪人为了中止犯罪,而实施了某种手段行为,然而该手段行为又构成另一犯罪的既遂犯"这一情形的处理,则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中止犯与未遂犯竞合"的情况下,对行为人应当按照犯罪未遂处理。将中止犯中的"损害"限定于刑法规范禁止的侵害结果是不够全面的。犯罪中止中的"损害"应当理解为可以为刑法所评价的有形的、可以测量的物质损失。中止犯中的"损害"限于被害人本人。对中止犯的处罚不应当以未遂犯、预备犯作为比较对象。  相似文献   

2.
犯罪中止行为是法律和社会赞许、支持的行为,与中止犯(犯罪行为)有着质的区别.立法者应当在价值取向上把中止犯的存在范围限定在严重犯罪之中和犯罪过程中的实行阶段、实行后阶段.中止犯的成立条件不能混同于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我国刑法关于中止犯的规定存在若干弊端,应当进行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犯罪中止行为是法律和社会赞许、支持的行为,与中止犯(犯罪行为)有着质的区别。立法者应当在价值取向上把中止犯的存在范围限定在严重犯罪之中和犯罪过程中的实行阶段、实行后阶段。中止犯的成立条件不能混同于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我国刑法关于中止犯的规定存在若干弊端,应当进行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中止犯的减免处罚根据是中止犯研究的首要问题,对此问题的不同理解必然会影响到对中止犯的成立要件、适用范围,甚至减免标准的看法。之所以出现理论上的分歧,主要源于对违法性与责任事后是否可能发生变化、中止未遂与障碍未遂在违法性上有无差异等前提性问题的认识不一。事实上,之所以必要性地减免中止犯之刑,首先是出于刑事政策的考虑,同时也因为减少了违法性与责任。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将中止犯与未遂犯的竞合形态的类型仅限定于不能犯的某种特定情形,不够全面,遗漏了其他三种类型;再者,关于中止犯与未遂犯的竞合形态的性质的各种学说均有失偏颇,既不能与有关犯罪形态的理论相衔接,也有悖于现行刑法的规定。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引入大陆法系的准中止犯制度,对准中止犯的概念、特征及其类型展开研究。  相似文献   

6.
介绍了数额犯概念的界定:我国目前对于数额犯概念的界定尚未明确,为了同结果犯为基本罪,结果加重犯为派生罪相协调,宜将数额犯限定在基本罪的范畴内,即数额犯是指以法定数额的发生作为基本犯罪既遂形态标志的犯罪。尽管数额犯中的数额是对其定罪和量刑的重要因素,但并非绝对和唯一的标准。对于数额犯的未遂形态是否构成犯罪未遂问题,需分析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否达到成立犯罪所需的程度,是否能够排除符合刑法第13条中但书规定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大多数情况下数额犯的未遂形态因其社会危害性程度较低而不构成犯罪未遂,其往往在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方有构成犯罪未遂的可能。  相似文献   

7.
危险犯中危险状态具备后,行为人又自动消除该状态的,学界在该情形的定性上存在危险犯既遂说、危险犯中止说和实害犯中止说之争。犯罪停止形态是一种犯罪因主客观原因停止下来,或者犯罪虽然尚未停止,但是行为人的行为成立犯罪既遂已经为不可逆转的既定事实的情况下形成的犯罪形态,各犯罪停止形态之间不能相互转化。而实害犯只有是否成立的问题,不存在停止形态的划分。在上述理论基础上,应认为危险犯中止说更具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从不同的角度、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中止犯划分为预备中止、着手中止、实行中止与既遂后的中止,消极中止与积极中止,一般中止犯与准中止犯,不可罚的中止与可罚的中止,造成损害的中止与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等多种类型。对中止犯的类型作出新的划分,有助于司法实践正确认定。  相似文献   

9.
从中止犯的立法沿革中可看到:中止犯属于未遂罪之一种,在减免处罚根据上,从重视主观可宽恕理由到重视政策性奖励,再到重视责任减少要素;在成立条件上,从只需"因己意"到兼需"防止其结果之发生",从只要求"自动防止"到兼顾"有效防止",从要求结果被有效防止到看重真挚的中止努力。根据类型并合说,应当通过违法性减少与责任减少的消长组合重构中止行为本身,并在值得政策激励、实现刑罚目的的标准下判断各种组合形式是否达到值得减免处罚的最低限度。作为并合载体的中止行为是一个类型概念,并非样态单一,而是充斥于违法性减少与责任减少的各种组合形式在政策因素的约束下集合而成的存在域之中。中止犯的成立,重要的不是违法性或责任降低了这种定性判断,而是当某一要素降低至既定程度时,需要其他要素至少达到何种程度来予以配合这种准定量判断。  相似文献   

10.
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结果犯是指构成要件中规定了构成要件行为和结果的犯罪,与犯罪停止形态没有直接关联,立法规定结果犯体现了结果无价值的倾向;我国刑法理论的结果犯是指结果发生为犯罪成立标志的犯罪,是犯罪成立意义上的犯罪类型。结果犯的结果,有的根据法规范特征可以得到简明判断,有的需要进行实质的犯罪论解释。结果犯作为行为犯相对应的犯罪类型,只有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之分。   相似文献   

11.
12.
刑法立法效益是刑法立法机关制定刑法所产生的符合立法者主观预期的客观效果与收益,是刑法立法收益扣除刑法成本、刑法质量、公民法律意识等因素后的净收益。刑法立法质量、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对刑法立法效益产生影响。刑法立法效益是以耗费立法成本为前提的效益,以刑法立法收益为价值追求。刑法立法效益与刑法立法效率、刑法立法收益、刑法立法质量是有区别的,刑法立法效益主要取决于刑法成本和刑法立法收益。刑法立法效益的内容包括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相似文献   

13.
从理论与实践来看,处罚不真正不作为犯没有问题.然而,我国刑法立法从来没有处罚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明文规范,只有处罚真正不作为犯的规范,这就产生了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处罚可能背离罪刑法定原则的疑问.借鉴日本刑法相关规范,在我国刑法中设立"保护责任者遗弃罪",以此为载体将不真正不作为犯纳入刑法规范,实现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立法化.这将是缓解处罚不真正不作为犯与罪刑法定原则冲突的比较妥当的方式.  相似文献   

14.
刑事立案监督立法完善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立案监督是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赋予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行使的一项重要监督权力.但目前立案监督立法存在监督对象不全、范围狭窄、手段乏力、具体监督部门不明等问题.加强刑事诉讼立案监督对于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保障程序公正的实现、加强人权的保障以及避免权力的滥用都具有很大的必要性.为此,应从扩大监督对象、拓宽监督内容、强化监督措施、组建专门监督部门等方面完善立案监督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5.
我国的刑事立法中有关于刑事和解的间接依据,但其效力有限且缺乏可操作性。刑事和解的立法设置应当考虑立法的现状和实际情况,着重修改现行法律中与刑事和解相抵触或不相适应的部分,为刑事和解的适用提供法律依据,并从刑事程序法和实体法两方面着手分别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刑法立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是刑法解释领域的一个重大问题。刑法立法解释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在刑法理论界存有争议,主要集中在:刑法立法解释和刑法之间、刑法司法解释和刑法立法解释之间以及刑法立法解释之间是否存在溯及力。刑法立法解释并不涉及溯及力的问题,无需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发生的虐待儿童案件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是否增设"虐待儿童罪"成为备受争议的焦点问题。争议的实质在于,刑法如何规制虐待儿童行为,从而实现具体虐待儿童行为与抽象刑法规则的对接。动辄"嘲笑"刑法、修改刑法的刑事立法中心主义模式,须向尊重刑法、合理释法的刑事司法中心主义模式转换。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证人拒证的三大立法根源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审判中,证人拒证现象的普遍存在,对庭审制度的改革与司法公正的实现构成极大的威胁。证人拒证的根本原因在于刑事立法存在三大缺陷:证人作证的立法数量匮乏;证人作证的立法属性矛盾;证人作证的立法内容违背法理。在立法中补强证人作证的有关制度是解决拒证的关键,为此,必须强化证据学理论的研究,树立科学的诉讼理念。  相似文献   

19.
组织结构模式是指社会组织的组织结构的典型形式。现代组织结构模式主要有事业部式、矩阵式、多维立体式和自由式等四种。组织结构模式的心理效应 ,是指各种组织结构模式对社会组织中不同层次的管理者以及普通组织成员的心理活动所具有的积极或消极的影响作用。不同的组织结构模式具有不同的心理效应。本文对四种组织结构模式的心理效应问题作了分析。  相似文献   

20.
刑事立法语言是一种特殊的立法语言。首先,它是在民族共同语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专门语言载体;其次,它是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所使用的一种专门语言载体;第三,它表述刑事立法意图,以罪刑关系为核心;第四,刑事立法语言使用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最后,它具有一定规则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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