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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重庆练女士休完产假后,欲返回公司上班。公司告知其岗位已被人代替,并安排她从事审价工作。练女士不同意调整岗位的安排,未去公司上班。次日,公司安排练女士从事成本核算,练女士仍不同意。1个月后,公司以练女士连续旷工为由,提出与练女士解除劳动关系。为此,双方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定公司解除与练女士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判令该公司支付练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2.4万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