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协商性司法:理论内涵、实践形态及其语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协商性司法追求控辩双方的对话、协商和合作,注重通过非传统刑罚方法解决刑事责任问题,突出被害人在程序过程中的地位并切实维护其遭受犯罪侵害的利益,着眼通过协商性司法过程和方法实现犯罪人与被害人关系、犯罪人与社区关系以及社区秩序的恢复、重建和发展。恢复性司法、辩诉交易、警察警告制度、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等是协商性司法的主要实践表现形式。对抗制刑事司法的内在缺陷和不足是促成协商性司法之生成的直接原因,孕育和催生协商性司法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后传统社会的关系性质和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2.
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刑事公诉案件之调解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传统报应型刑事司法对被害人利益的漠视导致了被害人对刑事司法系统的不信任,加剧了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的冲突。刑事调解制度的理论基础,在于被害人利益需求的独立性和损害恢复的可能性、被害人与被告人诉讼主体地位的确认以及犯罪概念和刑罚观念的革新。确立刑事调解制度能够使刑事司法更加人性化,有助于被害人利益的恢复和犯罪人的改造,促进社会和谐。对确立刑事调解制度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制度设计上可以规定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加大加害方的预期本成,使其不敢贸然行事。  相似文献   

3.
韦伟强 《社会科学家》2007,12(6):163-166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减少犯罪,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及社会关系的和谐。如何在刑事司法过程中更加有效地促使犯罪人改过自新,减少犯罪,是司法工作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恢复性司法对此进行了新的尝试。本文从恢复性司法之特征出发,阐明刑事司法观念的变迁和恢复性司法在轻罪尤其是青少年轻罪的惩罚性教育中的优势作用及不足,提出恢复性司法试行、推广的条件、方式和措施,力求用恢复性司法的刑事政策来解决青少年犯罪日益严重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刑事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者,而在司法实践中,人们更多关注的是犯罪人,被害人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有效地救济。由国家对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司法政策和社会政策保护被害人的一个普遍潮流。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5.
刑事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者,而在司法实践中,人们更多关注的是犯罪人,被害人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有效地救济.由国家对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司法政策和社会政策保护被害人的一个普遍潮流.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6.
刑事和解制度以恢复性司法为制度核心,在整个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在刑事和解中整个制度构建和程序要紧紧围绕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进行.为进一步彰显被害人的主体地位,在刑事和解中应着重在这样几个方面予以加强:其一,刑事和解中的自愿原则必须予以贯彻,充分尊重被害人的真实意愿,犯罪人及司法机关不得对被害人施加不当压力;其二,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应予以扩大,有利于被害人求偿权的实现;其三,刑事和解的效力应进一步明确,加强执行的强制力,从而在最后一道"关口"有效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不受重视,其原因是刑事诉讼活动具有国家属性,解决的是国家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我国的刑事和解目的在于解决当事人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没有有效反映出恢复性司法的设计初衷。为保护被害人权利,应加强被害人在刑事和解中的参与权,这需要刑事和解制度回到恢复性司法的轨道上。但是,不能过度强调被害人意愿,刑事和解的进行应坚持国家主导。对此,应实行被害人当事人地位的有限回归,以刑事实体处分权作为被害人参与刑事和解的合理界限,以法益作为确定被害人刑事实体处分权的标准,进而设定刑事和解合理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8.
在人所追求的善、正义、幸福三大价值中,正义价值与和谐社会的关联最为直接和有效。正义价值和制度构成和谐社会的基本尺度和牢固基石,是解决个人组成社会后所产生的诸多矛盾冲突的最有效的机制和途径。正义价值和制度的普遍性、一元性、基础性、低度性、形式性、包容性、对错性、精确性以及客观性等特征均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9.
被害人保护一直被理论和实务界所忽视.随着被害人保护运动的兴起,中国的被害人保护有了很大进步.特别是近些年来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引入,被害人参与恢复性司法的呼声更是一浪高过一浪.在此背景下,被害人参与恢复性司法的域外经验,可以成为中国引进恢复性司法模式,构建被害人参与恢复性司法制度的有力借鉴.  相似文献   

10.
浅论恢复性司法与被害人权利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于红 《理论界》2006,26(2):76-77
本文从恢复性司法的渊源和含义出发,对恢复性司法中被害人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做了理论上的分析,并对恢复性司法程序中被害人权利保护应注意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11.
刑事和解制度是恢复性司法理念下案件解决方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而如何保护被害人的权利是刑事和解制度得以实施的关键所在.在刑事和解中保护被害人的权利,不仅具有效率价值和安全价值,而且还会使被害人尽快获得物质补偿和精神补偿.在刑事和解中,通过个案正义及多元化方式实现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并以此来平衡与被告人权利保护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恢复性司法以其全新的理念在中国得到大力的推崇,被害人的保护、节省司法资源和死刑控制是恢复性司法运动在我国兴起的主要动因.为了引导恢复性司法的发展,一些省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都制定了关于恢复性司法的规范性文件,并有效地探索出三种运行模式.当然,对恢复性司法也存在一些争议,包括被害人保护以及恢复性司法运行的障碍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成熟的恢复性司法体系,恢复性司法将在中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13.
在犯罪事件中,被害人是犯罪事件的一方当事人,被害人在犯罪事件中的过错影响犯罪人责任的大小。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已经作为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司法机关也已经将被害人过错作为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加以应用。但在刑法理论上,对被害人过错却没有给予必要的理论关注。因此,有必要将被害人及被害人过错纳入刑法理论体系进行研究。在刑法理论体系的设计上,将犯罪作为犯罪事件进行研究,先分析犯罪人和被害人双方的过错和行为,再分析犯罪人的行为;先分析犯罪人和被害人双方的事故责任,再分析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4.
被害人的宽恕与死刑适用--以恢复性司法模式为借鉴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杜文俊  任志中 《社会科学》2005,37(12):72-76
为追求国家利益最大化而忽视被害人的私权利有效恢复的"二元结构模式",在西方国家遭到了恢复性司法模式的挑战.在我国借鉴恢复性司法模式的合理内核,构建刑事法律关系"三元结构模式",提升被害人的地位,将被害人宽恕作为法定的从宽情节,有利于死刑适用的合理化,也可以起到减少或者限制死刑的功效.  相似文献   

15.
修复性司法的理念及制度背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贵森 《理论界》2007,14(8):94-97
修复性司法已经成为当前刑事领域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研究的方向之一,对于我国和谐社会构建及司法改革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其兴起具有犯罪原因论演变、刑罚观转变、刑法谦抑原则需求、调解制度兴起、社区矫正理论勃发、重整羞耻理论和被害人权利运动等理念转变及制度变迁的基础。  相似文献   

16.
马嫦云 《理论界》2007,(10):96-97
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是在二战以后广泛被新西兰和欧美等发达国家采纳的。而我国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犯罪人经济能力有限而无法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使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难以有效的实现。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不仅是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更是司法文明和司法和谐的体现和要求。  相似文献   

17.
犯罪首先是侵犯被害人权益的行为,被害人是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因为被害人的加入,刑事法律关系由传统的二元结构(犯罪人和国家)变成了三元结构(犯罪人、被害人和国家).刑事法律关系三元结构关注被害人的需要.被害人在犯罪过程中遭受精神损害,享有精神损害赔偿权,这不仅有利于被害人精神恢复、心理平衡,也体现了对犯罪人的惩罚.为了规范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应当就主体、适用范围和数额的确定等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阎丽红 《理论界》2009,(6):30-31
和谐社会仍然有利益矛盾与冲突,我国在社会转型期间出现利益矛盾具有必然性,辩证地认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利益矛盾问题,是解决社会利益矛盾的前提条件.化解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矛盾与冲突对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和谐社会利益矛盾冲突化解重在机制建设,一个结构完善的利益矛盾与冲突解决机制能够协调、整合整个社会的利益差别,从而促进和谐社会的早日形成.  相似文献   

19.
我国司法实践中部分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已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本文首先探讨了国家责任论与道义责任论的本质,认为建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应以道义责任论为基础;根据国情,应明确救助范围;为预防犯罪,也应明确不予救助的情形。  相似文献   

20.
我国对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和学理界定,体现的是以犯罪人为中心的刑事责任归咎的基本立场,反映出我国刑事被害人学研究的不足及该领域研究成果与刑法的脱节,对司法实践的直接影响是办案人员对被害人责任的漠视或重视不足。因此,有必要反思现存刑事责任归咎模式,赋予刑事被害人责任刑法地位以影响对犯罪人的刑罚,当然,对被害人责任的程度应有所要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