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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论民间法的识别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民间法的识别是指当事人对民间习惯的证明以及法官对该习惯的认可程序,是民间法进入司法过程的前提。民间习惯是法律的渊源之一,此命题充其量为民间习惯进入司法过程提供了合法性,但没有可操作性,而民间习惯进入司法过程需要进一步的当事人举证和法官的识别过程。民间习惯的调查与汇编可以视为民间法识别的一个理论环节,可为民间法提供直观的物质载体,为民间法识别提供直接和直观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只有经过证明的民间习惯才能作为法律渊源而得到法官的引用,该证明义务应由主张习惯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识别相关案件中的民间规则乃是法官的职权,在当下中国属于自由裁量的范畴。  相似文献   

2.
司法过程中的习惯法查明——基于非洲法和普通法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习惯法的可适用性已经越来越受到司法实务界的关注,从而司法过程中对于习惯法是否存在的确定、当事人对于习惯法的解释产生冲突时如何选择等诸多问题,就摆在法官们的面前.非洲是习惯法极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普通法也与习惯法有着天然的联系,因此,研究这两个法体系对习惯法的司法查明和适用极有价值,其许多方法,如通过权威证明、教科书查明、习惯法编纂、判例宣示、司法认知等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这些方法的使用首先取决于习惯法在司法过程是作为事实还是作为法律的对待,不同的回答会导致适用不同的方法,但这些方法并非水火不容,而可以加以综合运用.  相似文献   

3.
民间法研究要走向深入,不仅要回应伴随而来的质疑,而且需要源自实践的批判性反思.以往研究成果更多地聚焦于理论层面的建构,对于司法场域中的实践回应却关注不多.民间法研究不但需要规范性视野,也需要经验性视野.借助于实证调查,有助于经验地了解实践中法官群体关于民间习惯法的法律思维,从而有效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沟通与互动.  相似文献   

4.
“事实习惯不等同于习惯法”是引发本文问题之嚆矢,从事实(商事)习惯与(商事)习惯法二元界分视角进行解读,将得出两种对于“商事习惯”的意解,继而导致商事习惯在司法适用中的定位分歧,即该多元义理触发了商事习惯的法律适用问题。《民法典》第10条作为我国的法源条款,是习惯参与法律适用的初始条款,其义理解读对于商事习惯的法律适用具有指导意义。基于法源属性、比较视角、条款规则分析、作用对象确认,此处习惯具有法之确信,故应取“习惯法”之义。在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下,第10条中习惯范畴应包含民事习惯与商事习惯双重内涵,法源条款中商事习惯义理应为在适用主体、主观目的、客观行为、适用领域方面与民事习惯形成差异的商事习惯法。  相似文献   

5.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背景下的彝族司法调解人——“德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研究少数民族司法制度,将目光聚焦于纠纷的调解者,是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运作过程,揭示传统社会秩序得以良好运行的奥秘所在。凉山彝族司法调解人"德古"至今仍活跃在大小凉山,并成为彝族人法律生活中的重要角色,他们用唇舌与记忆宣讲传递着古老的习惯法规范与判例,维系着彝区的安宁,展示了彝族乡土社会中法律与秩序的本土意味与和谐。在当今着力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强调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手段成为对民众有吸引力的解决方法,德古作为彝族社会的法律人、民间的司法官,其作用必然是不可忽视的,是可重借的资源。  相似文献   

6.
民间习惯作为本土的一种文化现象,在中国社会中普遍存在,并强烈地影响着司法实践.在严格规则主义的背景下,民间习惯的司法适用有其可行性和困境,因此要找准其适用的条件和方式.民间习惯司法运行应具备内在约束即民间习惯规则本身应具有普适性、明确性、合法性和规范性.在司法审判操作中,法官应根据民间习惯与国家法的具体关系样态来选择不同的适用方式:习惯权利独立于法定权利而且得到了国家法认可的"直接应用";习惯权利与法定权利的融合和统一的"援引性应用";习惯权利独立于法定权利但没有得到国家法认可却能阐述为某种法律原则的"阐释性应用";习惯权利与法定权利相对立而采取的"变通性应用".  相似文献   

7.
民俗习惯在民事诉讼中类型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从诉讼角度观察,民俗习惯可分为习惯法和事实上的习惯两类,前者为一般的法的渊源,规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而后者则以客观实际存在为标准,其与经验法则相关。前者为"法官知法"和当事人举证的范畴,与法官的适用法律密切相关;后者为当事人接受,并被认同为客观状态有关,与法官的事实审查的客观化程度密切相关,如解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当事人的法律行为等。在双方当事人均无反对的情况下,应视为接受该民俗习惯的约束。在民俗习惯与民法中任意性规范冲突时,民俗习惯起到一种变更规范的作用。法官根据宪法和公序良俗的判断,对民俗习惯进行选择适用,从而对民俗习惯进行控制。民俗习惯不仅在诉讼中的事实认定方面起到作用,而且在裁判的价值判断上影响具体案件的审理。对二者错误的理解与适用,将成为导致案件可能构成再审的事由和二审改判的依据。  相似文献   

8.
民间法生于乡间,出于习惯,不一定见诸文字,却在民间发挥着广泛而有效的规范作用,与国家法律相比,其运行呈现高效、自觉、稳定的特点.民间法的实施主要依赖于以地方文化为基础而产生的内心确信;此外,经济利益的追求也是其获得有效运行的重要因素;同时不能忽视的还有来自于国家层面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公平原则主要是由国际司法与仲裁机构通过判例发展而来的一种海洋划界习惯法规则。长期以来,公平原则的习惯法地位一直存在争议。就目前而言,公平原则还不是一般习惯规则,而是特殊习惯法。但从发展趋势来看,无疑是最有可能成为一般习惯法规则的。  相似文献   

10.
传统法律进化论是在对建构论唯理主义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多贬抑理性的作用,从而走向了与法律建构论者相反的另一个极端,因而有必要确立“科学的法律进化论”。在民法典的编纂问题上,应以科学的法律进化论作为认识论的基础,并通过一般条款、判例法和习惯法这些工具,适当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以此克服法典所固有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11.
习惯与习惯法的概念及其两者的关系是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尚未厘清的问题。通过一些实例说明,在中国现当代,这两个概念所表达的内容是相似的和接近的,没有实质性差别。因而在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体系中,只有习惯的概念,没有习惯法概念。现代一些关于习惯法的研究,其实质指的是习惯。习惯法更多地是表达一种历史性概念。同时,针对习惯到底是起补充作用还是优先适用的问题,指出习惯的适用须以法律和政策缺位为前提。习惯的优先适用只能作为例外,且须依法律之规定。最后在如何看待习惯的生死存亡问题上,表达了"习惯是一个自然生长的过程,也有一个自然消亡的过程"的观点。  相似文献   

12.
通过适用民事习惯法保护法益,是民事习惯法作为法律渊源发生作用的一个结果。习惯属于一种"习惯权利",大多数的"习惯权利"都会随着立法程序的确认转化为"法定权利",而还有部分的"习惯权利"没有转化。此种剩余部分的"习惯权利"中的部分又会在实践中发挥其习惯的调节功能,从而表现为法律所保护的权利之外的法益。  相似文献   

13.
习惯是法的渊源之一。某些习惯权利作为一种自发权利先于法定权利存在,后经国家立法程序确认与吸收而成为法定权利。习惯权利不只可以纳入民事立法,也可以成为宪法权利的前身。即使没有被纳入宪法和法律,一般也应受到法律保护或不予干预。这也是衡量宪法的民主性的一个标尺,是对公民权利保障的广度的体现。  相似文献   

14.
海南黎族习惯法价值的法理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黎族习惯法形成于黎族在干百年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从黎族习惯法中不仅可以看到黎族人民对本民族社会内部、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和谐稳定的秩序价值的追求,其对待非婚生子女的态度以及“赔命价”制度凸显了其对效益价值的重视。同时,黎族习惯法中所蕴含的正义、民主价值从执行者的公正无私以及人民群众对审判活动的民主参与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相似文献   

15.
民间习惯调查与汇编是法律发展的一个资源性要素。在法制史上,很多国家都曾进行过规模宏大的习惯调查。通过习惯调查,立法者可以充分认识法律制度运作的社会和文化环境;司法者可以得到适用习惯解决纠纷的第一手材料。因此,立法者和司法者均有可能成为习惯调查的推动因素;学者是习惯的理论加工者,更是习惯调查的主力。语言沟通和民间权威的崩解是当前习惯调查者面临的两大主要障碍。  相似文献   

16.
在南非法律传统中,南非习惯法一直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南非习惯法有官方习惯法和土著人习惯法两种,通常所说的南非习惯法就是指南非土著人习惯法。在前殖民时期、殖民时期和独立以后新宪政时期,习惯法在南非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特点、适用的范围和条件都是不同的。在新宪政框架内,南非习惯法与普通法基本处于同等地位.但在司法实践中,南非法院在如何适用习惯法等问题上仍遇到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7.
对于习惯法与软法之间关系的研究,首先应当明确国家法、硬法、软法、民间法、习惯法的各自内涵及相互关系,由此对软法和习惯法的关系进行精确定位,即软法是习惯法和硬法进行互动的基本媒介。进而分析两者的异同。特别是从实践的角度出发,完成对如下三个问题回答:习惯法为何会向软法转化?习惯法如何向软法转化?习惯法转化为软法有何后果?以上研究对习惯法和软法这两个时下研究的热点问题进行关联分析,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性基础。  相似文献   

18.
在现代国际法中,条约是形成习惯国际法的一种重要载体。通过条约来形成习惯国际法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若干条约规则成为习惯法,二是条约整体成为习惯法。前者主要通过三种方式来实现:(1)编纂现行习惯法规则,(2)明确正在形成的习惯法规则,(3)促进习惯法的逐渐发展,为此须具备条约的造法性、条约的普通性、通例、法律明信等条件。后者主要采用一揽子协议方式,除须具备上述条件之外,还应符合有大量的利益受该条约影响的缔约国和条约不可保留等条件。这四种方式在《海洋法公约》都得到了运用。   相似文献   

19.
非洲法律文化在长期的变迁转型过程中,荟萃了本土习惯法、宗教法、近现代西方大陆法和英美法,多样法源相融共存,展示出一幅法律发展的多彩画卷。非洲法的历史,主要是非洲习惯法、伊斯兰教法与西方法相互排斥、相互融合的历史。在非洲,“本土法”和“外来法”,是个相对的概念。真正意义上的本土法是所谓“祖先法”,它是与非洲的原始宗教相连的习惯法;而伊斯兰法经过长期本土化和民族化后最终演化为非洲的本土法,并与新的外来法——西方法对立。作为非洲的第二波外来法,西方法与非洲固有法和伊斯兰法发生着对抗和融合,但它最终又成为非洲最具立法意义的法。本土法与外来法的冲突与融合、相融与并存的错综复杂关系一直是非洲法律发展的主旋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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