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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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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的民事执行程序在处理被执行财产过程中,过分强调国家对当事人意志的干涉,在没有区分财产价值范围和性质的情况下,一般都采用评估、委托拍卖等复杂程序进行执行,执行周期长,执行成本高。如果淡化职权主义色彩,适度吸收当事人参与执行程序,对共同共有、金额不大等被执行人的财产采用当事人竞价模式执行,既可以减少执行环节,降低执行成本,迅速处置财产,解决纠纷,防止执行环节的司法腐败,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事人之间财产纠纷的争执,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后,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已执行到位且实际应归属于夫妻一方而非双方的债务,可以申请执行回转。但在执行回转中,存在着执行程序提出主体是否应以当事人为主、回转程序中应如何援引法律规定来维护权利、执行已处置财产应如何确定返还比例等问题,常常使得执行回转程序的推进受阻。这与执行程序的强制性和终局性有关。要解决这些问题,需从夫妻共同债务执行回转的提出及执行回转的流程着手,确定夫妻间不负债务一方提出执行回转的具体方式,建立健全夫妻共同债务执行回转的体制机制,最终将执行回转程序规范化。只有这样,才能不断降低执行回转的难度和成本。  相似文献   

3.
执行回转即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之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法院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一种补救制度。其功能在于将当事人之间的财产状况恢复到原执行开始前的财产状态。如果法院将被执行财产拍卖给第三人,或者财产受益人已将执行标的物合法受让给第三人,并且完成了交付手续,那么在优先保护申请执行人与第三人处便产生了冲突与协调的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执行回转与第三人取得所有权的冲突类型和解决机制来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执行回转相关制度规范。  相似文献   

4.
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执行程序且不得恢复执行,不仅有利于提升当事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而且有利于执行工作的正确定位,规范执行程序和司法资源的重新整合,化解执行难.执行不能案件的退出,不仅需要符合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而且还应建立审查确认、退出宣告,以及执行依据有效期限制度,并与破产法、刑法相接轨.  相似文献   

5.
为什么执行程序处理破产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中国司法执行程序中出现大量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这一现象,本文认为,中国司法执行程序从一定程度上讲承担着破产制度的功能,本文对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现象做了进一步解释。本文认为,中国司法程序承担破产制度的功能是两个相互联系因素作用的结果。一方面,由于国家对破产的控制和垄断,破产制度进入门槛高、当事人使用制度成本高,因此导致对破产制度的需求低。另一方面,国家从20世纪90年代起对执行制度大力投入,使得执行程序进入门槛低、效率相对较高,并且许多协调和组织及制度运行的成本由法院承担而不是由当事人承担。这些特点大大降低了当事人使用执行程序的成本,刺激了当事人通过执行程序解决事实上是破产问题的动机。  相似文献   

6.
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规定了外国国家及其财产的管辖豁免和执行豁免。在执行程序中,国家及其机构和部门均可以主动提出执行豁免的抗辩。国家及其机构(含国有企业)具有各自独立的法律人格、财产,法院不能扣押外国国家机构(含国有企业)财产以执行针对外国国家的判决。美国沃尔特斯夫妇要求扣留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三家银行的纽约分行中相应的中国政府财产,用以执行之前针对中国政府的缺席判决,不符合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以及联邦法院的司法先例,自然遭到拒绝。  相似文献   

7.
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保障民事判决、裁定得以执行的重要手段。作者认为诉讼保全的起止期间应界定为当事人起诉后至执行完毕的阶段,法院对于经济状况好的申请人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应维持到执行完毕时止,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法院赔偿。  相似文献   

8.
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人民法院执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义务主体采取强制措施时,有时需要依照民事法律规定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做出执行裁定。在审判实践中,时常发现由于各种因素,有的执行裁定与执行根据不相符,存在不同情形的错误。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做出的执行裁定是否可以申请复议或容审,人民法院按什么程序处理没有规定,因而造成遇到当事入对执行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人民法院的审执人员意见不一,业务庭之间的工作也不尽协调,使有些当事人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得不到及时…  相似文献   

9.
2007年修订后的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增加条款的形式,确立了执行复议这一民事执行程序中的权利救济新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对法院的民事执行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修订后的民诉法对于执行复议如何搡作缺乏具体规定,给执行实务带来了诸多困惑。立法机构应当从执行复议的提出、审查、处理及恶意复议的防范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以真正实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执行公正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执行程序是诉讼活动中达到审判目的、取得应有社会效果的重要阶段。通过对法院执行工作现状的剖析,提出了若干对策及设想:设立流程管理程序;监督制约权力;制止再审申请人滥用申请暂缓执行权力;健全执行和解制度;明确规定当事人举证责任;严格义务主体的变更和追加程序;设立违法执行和执行失误的救济程序;规定法定执行措施;严格审限制度;取消执行通知书等,使执行活动实现公平和高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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