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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要旨是要求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负载了“社会本位”权利观的价值,在民法上成为一般条款。基于法律基本原则的不确定性(模糊性)特征,故设立权利失效原则实乃必要。文章以权利的本质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为分析出发点,阐述权利失效的构成及功能。 相似文献
2.
文茜 《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8,(11)
在中国封建社会,"大学生"的权利迷失在严酷的封建礼数秩序中,即使是在有民主民权保障的现代国家出现后,大学生的权利状况也依然没有得到多少改观。高等教育制度的变迁为大学生的权利问题带来了转机,大学生的权利主体身份逐渐清晰。然而这一转变还没有引起政策、实践以及社会意识层面更多的响应。大学生群体的权利状况及发展走向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努力。 相似文献
3.
林心雨 《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48-51
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的关联主要表现在:道德权利先于法律权利,是法律权利的来源,是法律权利的价值所在,是法律权利的必要补充,在社会生活中,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的历史统一,是一个国家走向法治、实现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4.
黄正华 《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6(6):1-5
自由主义的权利理论虽然受到严厉的批评 ,权利或自然权利不能直接从经验事实中得来 ,但就它作为人类和平实践的前提而言 ,它依然具有合理性。因此 ,自然权利论才有了存在的理由。 相似文献
5.
文茜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1)
在中国封建社会,大学生的权利迷失在严酷的封建礼数秩序中,即使是在有民主民权保障的现代国家出现后,大学生的权利状况也依然没有得到多少改观。高等教育制度的变迁为大学生的权利问题带来了转机,大学生的权利主体身份逐渐清晰。然而这一转变还没有引起政策、实践以及社会意识层面更多的响应。大学生群体的权利状况及发展走向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努力。 相似文献
6.
权利的法定化是指从法律制度层面,对权利的内涵、外延、实现程序、灭失过程、救济途径、创新路径等进行具体的规定和描述,使权利具有强制力和可执行性。为了更好实现对权利的保护,权利法定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笔者从权利法定化的条件、内容、原则、思路等方面对权利法定化进行了阐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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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峰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4(2):155-159,144
文章通过与其他自由主义的比较研究,展现当代著名古典自由主义者哈耶克的权利理论。本文首先纵向性勾勒了近代以来的社会契约论和功利主义的权利观,说明了权利概念在其整个自由理论中的重要地位;继而指明在哈耶克的理论视野中,把自由之论证和保障的基础诉诸于权利的做法是不恰当的。接着阐述了哈耶克的以“正当行为规则”为核心的否定性权利观,并对比性地指明了罗尔斯等新自由主义者的肯定性权利观,再进而分析其理论原因是与哈耶克的进化理性主义相对立的建构理性主义认识论进路。最后总结说明了古典自由主义者哈耶克与新自由主义者罗尔斯等人在理论路向与思考方式上的差异及其原因。本文在对比分析中,以哈耶克的权利观为视角,审视批判了相关的肯定性的权利理论。 相似文献
8.
论消费者权利的两重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商品房等耐用品欺诈能否适用双倍赔偿问题上都存有分歧,分歧的根源在于对消费者权利属性的体认和把握。消费者权利具有两重性:一是民法权利,消费者有权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个体的私权益;二是经济法权利,消费者也有权作为消费者群体的代表,维护消费者的公权益。认识消费者权利的两重性,有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完善和更好地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面保障消费者权益。 相似文献
9.
林心雨 《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28-31
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是社会生活中判然有别的两大权利系统。对社会生活不同的反映角度,表现出它们在权利本源、性质和存在状态上的差异,对社会生活的调节范围和调节手段上的差异,在社会历史长河中存在的时间以及发生发展的规律上的差异。明确二者的界限,有利于它们在社会生活中各司其职,实现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0.
11.
李乾宝 《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3):6-11
对权利解释的分歧与没有对权利形式进行划分有关,在对权利形式进行类型学划分的基础上,可以认为法定权利设定的三个基本依据是:利益、正当、社会现实状况。从这三个依据给法定权利下定义,是从一个新角度阐释法定权利概念,有助于人们更加全面而深刻地理解法定权利这一概念。 相似文献
12.
现实的实践活动是人的具体的生存和发展方式。实践主体有权利在一定范围内选择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方式,选择自己的实践活动。同时,选择即意味着多样性,意味着具体的实践活动不可能是完全合理的,而是有待批判、有待修正的。要规范人们的实践活动、实践权利,最好的办法是充分保证人们对实践进行批判的权利。但无论是实践的权利还是实践批判的权利,都需要合理规范,谨慎行使。 相似文献
13.
王东 《南京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3):13-17
为了克服经济自由的弊端,经济权利应运而生。经济权利是指以实现经济公平为目的,着力克服经济自由的弊端,是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的结果,是与经济自由完全不同的、人们能够比较公平地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一种独立的权利。其包括可诉型经济权利和目标性经济权利。对于这两种经济权利,宪法应采取不同的保障模式。 相似文献
14.
私权范围内每个人特定的权利都有着可确定的特定的界限,在界限范围内每个人都有绝对的权利自由,只要每个人在自己的权利界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则不会发生所谓的权利冲突。如今社会上不断涌现的“权利冲突问题”实际上并不能定义为权利冲突现象,而是由于法定权利的边界模糊性及滞后性所造成的两个权利人基于同一事物行使权利时发生的利益冲突现象。由于人们立法经验和语言本身的问题,法定权利是难免会出现边界模糊化的,这是立法的问题,是法治的不完善和公民追求自己的权利的矛盾造成的。权利本身是神圣的、其边界是可以确定也应给予确定的,我们完全可以通过立法、司法解释以及现实论证而得一个适时、明确的权利边界,所谓的权利冲突是完全可以化解的。我们不能因为法定权利边界的暂时模糊而认为权利边界是不可划定的,从而得出权利冲突的必然。划定阶段性权利界限是最有效、最简捷,也最易为群众所接受的一条解决日益涌现的法定权利边界模糊化问题的途径,也是人们充分行使自身权利的必要保证,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需。 相似文献
15.
森林资源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文化价值,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并日益受到重视.基于森林资源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法律的核心是权利,森林法律规范设置了一组权利,形成森林资源法上的权利群,是森林资源法律制度的重心.如何妥善配置这组权利,适当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协调好权利之间的冲突,既是森林资源法内部和谐性的需要,也是森林资源法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和利用的客观需要. 相似文献
16.
张广荣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9(2):163-166
认定探矿权、采矿权的物权性质,对于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保障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妥善解决探矿权、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行立法已有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权利流转的规定,但存在不足之处。立法应当明确探矿权、采矿权的流转方式,减少对权利流转的限制,坚持探矿权、采矿权合一的原则,规定探矿权、采矿权取得过程的公开化,增加利用外资和民事责任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权利克减"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敏感的法律问题,也是法理学应当密切关注的论题,研究之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权利具有本位地位,但其不能如宗教一元神般神圣,而是可以克减的。权利克减以权利本身的相对性为可能性基础,以权利位阶和权利冲突的存在为必要性基础。但在权利本位与权利克减、权利克减与权利保护之间存在平衡问题,既要重视权利克减的现实意义,又须强调对其的必要限制。只有在法理学层面上对这些问题加以研究,才能深刻理解权利克减的精神内涵,才能把握其目的和手段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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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正昌 《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08,6(10):48-50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正视权利冲突这一客观存在的现象。对权利冲突问题的把握。宜将其限定在法定权利冲突中探讨。权利的相互性、多元性,权利界限的模糊性及其法的不确定性等是权利冲突形成的原因。解决权利冲突问题宜从立法层面的预防、司法层面的救济以及权利主体的协商等方面寻求对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