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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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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阅读与作文》2009,(3):49-49
“懒族”在马来西亚半岛被原始森林覆盖的高地上,有一个土著人的村庄。这里的土著人既不耕地种庄稼,也不去猎取野兽,而完全靠政府每月一次的空投食物、日用品来维持生活,没有了政府的救济,他们就无法生存下去,这可真是一个不爱劳动,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懒族”。  相似文献   

2.
《华人时刊》2012,(1):38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报道,马中经贸总商会秘书长兼环绿棕合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林恒毅在最近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的国际青商世界大会上脱颖而出,击败中国香港和苏格兰的候选人,赢得2011年国际青商创意青年企业家世界冠军大奖。此次是亚洲第二度赢得这个奖项,同时也是华裔企业家第一次赢得这份荣誉。在企业的资源回收运动中,37岁的林恒毅把人们不要的油棕果谷、空果串及残渣等丢弃废料,转化成棕榈干长纤维及生物燃料、生物颗粒等值钱  相似文献   

3.
《中国农村》2007,(5):64-64
蜀北橄榄油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油橄榄为重点进行植物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全国18个农副产品深加工粮油食品工程项目之一,是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之中),是广元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  相似文献   

4.
环境权是一项以享用良好环境为核心内容的新型权利,其权利主体主要为当代的自然人。不过,为防范当代人合谋滥用环境资源而造成代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应赋予后代人有限的主体资格。单位不是环境权的主体,尽管某些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确实需要以良好的环境作为外在条件,但单位本身并无享用良好环境的内在需求;再者,良好的环境条件也可以通过生产经营权、自然资源权等其他制度工具来保护和实现,没有必要画蛇添足赋予其环境权。国家不是环境权的主体,而是宪法上基本环境权的义务主体,但在国际法层面,国家不仅享有对本国环境资源的主权,还可以成为该国公民环境权的受托主体,通过国家主权和环境权信托两种方式来维护本国公民的环境权益。人类可以但没有必要成为环境权主体。自然体不能也没有必要赋予环境权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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