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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双边市场是正确认识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理论基础,市场公共性决定了平台企业必须承担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义务.竞争利益是认定平台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核心要素,滥用相对优势地位、限制用户使用替代产品、恶意破坏对手合法商业模式及流量劫持是平台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本类型.履行权利保护义务、保护大众利益及基于商业道德和行业规范是排除平台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时的考量因素.《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相关条款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初步规定,但仍需完善.  相似文献   

2.
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在不同条件下分别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滥用或不正当竞争,但其本质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规定并加以制止.  相似文献   

3.
曹阳 《江西社会科学》2019,39(8):174-183
近年来,国内频现互联网平台滥用相对于上下游企业或终端消费者的竞争优势,裹挟进行强制不兼容的行为,对行业发展、社会公共利益和相关方合法权益均造成严重损害,有必要对其予以法律规制。由于互联网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具有诸多有别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特质,对该行为认定的范式应有所更新,其中依赖性认定是关键;认定重点应置于对相关主体间依赖性及滥用行为的考察上。鉴于我国现行法律尚不完善,宜采用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主、《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行业监管法为辅的规制方法;而且要在将该行为定性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础上,考察互联网迥异于传统领域的诸多全新特质,多维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统合协调好不同条文间的关系,以使规制效果最优化。  相似文献   

4.
俞晓辉 《理论界》2007,(3):65-74
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中及制定后的时间里,我国《反垄断法》尚未出台,但是现实经济生活中行政性垄断、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十分严重,威胁着市场竞争的健康发展。本文通过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条文,寻求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5.
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密切关系,致使在立法中往往发生法条之间的交叉.在未注册商标保护、驰名商标保护及反向假冒行为的禁止这三个问题方面,我国的《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需要协调.根据其行为性质,将上述三种行为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保护是更为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6.
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立法,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重要内容之一。无论典型类型知识产权还是非典型类型知识产权,都有其保护范围和边界,故知识产权法规范架构内置诸多限制性制度安排,可从知识产权的取得、维持、实施等维度划出知识产权的范围和边界,对超越这些边界或违反立法宗旨的知识产权利用行为适用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进行衡量和调整,从而实现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规制。  相似文献   

7.
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已连续数年居全球首位,但电商平台滥用"平台霸权",强迫平台内商家接受如"二选一"等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时有发生.在现有竞争法体系难以规制此类行为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35条确立了相对优势地位制度,为电商平台经营者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进行规制.然而,由于该条并未阐明适用范围以及适用标准,无法实现法律的可预测性和实效性,有必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解释.通过考察各种观点,比较借鉴国外滥用优势地位相关制度的经验,建议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35条的适用既需要确定优势地位的存在,也需要对行为进行"合理性"分析,确保该条真正成为我国竞争法体系的有益补充.  相似文献   

8.
关于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几点意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1993年所制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有许多不成熟之处,其主要问题是法律地位偏低;有关法律主体的规定前后矛盾;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责任的范围过窄;实施机构缺乏足够的统一性、独立性和权威。为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应作如下改进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予以修订,使之上升为基础性法律;二、政府部门不作为该法的法律主体;三、将该法的管辖范围扩大到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四、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必要的刑事责任和超损害赔偿民事责任;五、设立全国统一、独立和有足够权威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机构。  相似文献   

9.
商誉淡化是商誉侵权领域的一种重要行为类型。在规制商誉淡化的法律体系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处于补充性和设防性的地位。在商誉保护的模式构建中,以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主的阶段性模式是最现实和最合理的选择。在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过程中,商誉的保护范围、行为类型、侵权标准和法律责任等都是必须重点予以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确定首先需要确认正当的标准,这与市场经济的价值判断和道德标准内涵是一致的.市场经济的价值判断体现在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公共秩序"的确定中.区别于公法中的正当秩序,纯粹市场经济意义上的正当秩序,所以,要求与公法作彻底分离.否则,不能实现公共秩序中的正当性要求,不能实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求.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公共秩序的确定是以政治社会与市场社会的分离为基础的.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着公共秩序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是民事侵权法的延伸.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需要完善正当竞争标准与建立一个合乎人的发展的善的市场经济,这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的意义与价值.  相似文献   

11.
王勇 《学术探索》2011,(5):41-45
作为中国一衣带水的邻邦,日本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方面有颇多值得中国借鉴之处。尽管中日两国的国家制度不一,但两国的经济都经历了非常相似的发展阶段。本文比较分析了中日两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第一,中日两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体系;第二,中日两国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和商业诋毁行为。第三,中日两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责任。从而既厘清了两国法律的差别又指出了其优劣。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要在既借鉴日本的先进经验又符合中国国情的前提下,稳妥地进行。  相似文献   

12.
一、立法宗旨相同立法宗旨即立法目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第一章第一条就明确规定其立法目的就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这一目的在其他各国(或地区)的相关法律也有相似的表述。有的像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一样开宗明义,将其三个层次的立法目的交待得清清楚楚,也有的虽然未作集中阐述,但这三个方面的含义却无一遗漏地渗透在每部法律的字里行间,贯穿于法律始终。如果我们根据三个层次来简要列举一下,就会得到很清晰的比较。第…  相似文献   

13.
何泽华 《理论界》2011,(6):50-52
竞争是市场经济得以运行的机制,是市场调节的动力,在市场运行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营者的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一方面损害了其竞争对手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导致了整个市场秩序的紊乱,使市场竞争不断恶化,陷入恶性循环之中,进而妨害经济发展、技术进步,我国为了保护诚实的经营者和消费者,维护市场的秩序,于1993年出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行政、民事、刑事三个方面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制,起到了卓越的成效。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许多新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一出现,原来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不能全部满足规制不正当竞争的需要,《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迫在眉睫。本文从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入手,介绍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以及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分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时存在的实体和程序上的缺陷,并针对每个缺陷进行完善,希望对我国的法律的修订尽一点力量。  相似文献   

14.
法律中的一般条款有利有弊.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并没有一般条款,但是,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一般条款实有必要.应该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一条定义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相结合的一般条款.  相似文献   

15.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亟需修订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被称为公平竞争法 ,其价值理念在于保护公平竞争 ,反对不正当竞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有近十年的历程 ,期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某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了一些细则性的规定 ,但在总体上没有进行过一次全面修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经济生活中一些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出现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市场发展的需要 ,不能很好地维护和完善我国市场秩序和竞争秩序 ,它的不足之处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16.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修改看我国竞争法体系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竞争法体系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两部分为核心内容,我国竞争法体系的完善就需要这两部分各自的完善与彼此间的协调.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立法体制上存在诸多问题,且《反垄断法》刚施行不久,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已势在必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必须科学界定经营者,拓展经营者的主体范围;合理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增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灵活性与实用性;健全法律责任制度,确保《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的统一.  相似文献   

17.
我国法律已为商业贿赂的刑事和行政责任设定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但在确定其民事责任时,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和《民法通则》第六章“民事责任”中的原则性规定可以援用。商业贿赂民事责任制度的不完善和缺乏操作性已不能适应当前治理商业贿赂的需要。分析我国商业贿赂民事责任制度之不足,从竞争法理论和比较法的角度就责任主体、可主张权利人、责任形式及损害赔偿额等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8.
作品标题因具有商业开发价值而成为他人借以谋利的对象。我国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均可对作品标题提供某方面的保护,但对作品标题的商业化使用却无能为力,只有引入商品化权才能对这方面的行为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19.
石晨  苏楠 《理论界》2007,(1):88-89
DPC行贿被罚事件,再次暴露出我国一些行业的潜规则--商业贿赂已成行规,让我国法律法规陷入尴尬。商业贿赂已对我国吸引外资构成环境瓶颈。本文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的商业贿赂行为从理论上加以阐述,对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进行研究和探讨,进而提出完善我国反商业贿赂行为法律体系的构想。  相似文献   

20.
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是指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也称行政垄断。其主体是政府或政府部门 ,其本质是行政权力的滥用 ,它对我国统一、自由、公平竞争市场的形成危害极大。近年来 ,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面广量大 ,形式多样 ,成为当前最为严重的市场障碍之一。虽然《反不正当竞争法》早已将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纳入其规则范围 ,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限制竞争行为的重点一直放在企业上 ,对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则放松或放弃不管 ,从而导致了工商部门的监管执法职能无法到位 ,极大地削弱了工商部门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能。而企业 ,在从事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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