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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违约性的非财产损害赔偿并非因其产生在合同中就都是违约损害,也可能有侵权损害.违约性的非财产损害是否予以赔偿,采取何种模式予以赔偿取决于违约性的非财产损害的性质.违约性的非财产损害是由违约行为引起的违约损害,当然适用违约责任予以救济.这里所要注意的是,有些合同的给付目的具有非物质性(精神性),但是不妨害其本身的物化交换意志,因而此种给付本身就具有了财产属性.因而此种合同下的违约性的非财产损害仍旧属于对合同债权的侵害,仍应按违约损害赔偿来救济.  相似文献   

2.
旅游合同纯粹以精神利益增益为目的,若发生违约,未实现的精神利益应当予以赔偿。《民法典》颁布后,其中增设的人格权编第996条成为支持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的重要依据,为旅游合同下违约非财产损害救济排除实体法障碍。但《民法典》第996条因规定“侵害人格权”等要件,无法完全救济旅游合同下非财产损害。在旅游合同下,非财产损害赔偿符合可预见性、补偿性原则,且损失计算可以通过衡平方式补偿。应当借鉴典型国家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救济的成功经验,以《民法典》第584条为基础对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予以认可,从而构建我国更加完善的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3.
论预期违约的救济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合同法总则第94条第2项以及第108条明确规定了预期违约的救济方法。文章在认可守约方具有承认或拒绝承认预期违约的选择权的基础上,提出对守约方拒绝承认预期违约的选择权的限制;并重点对守约方承认预期违约的情形,提出两种具体救济方法:一是解除合同,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信赖利益损失;二是视为终止守约方的履约及履约准备义务,提起将来给付之诉,要求违约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4.
传统民法理论采取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二元救济体系,合同法救济财产上的损害,而非财产损害部分则由侵权法救济.但是客观上存在侵权法不能充分救济违约所致的非财产损害情形,能否将违约所致的非财产损害纳入合同法的赔偿范围,以违约责任救济?文章先比较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相关法律制度,再通过对合同期待利益理论和可预见规则的分析,主张违约行为所致的非财产损害可以给予合同上的救济.在对我国立法的实证分析基础上.提出应当构建我国非财产损害的合同法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5.
违约救济方式适用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哲锋 《兰州学刊》2004,(5):156-159
在合同法律关系中 ,因对方违约而受损的一方应当怎样获得救济 ,历来是合同法的基本问题之一。作为违约救济的两种主要方式 ,损害赔偿和实际履行各体现了不同的功能。两大法系由于历史传统等方面的差异 ,在对这两种救济方式的适用选择上有不同的侧重和价值取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两大法系在对损害赔偿和实际履行两种救济方式的适用选择上呈现出相似的发展态势。这些发展变化对于我们深入检讨进而完善我国的合同立法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6.
一般以为,惩罚性赔偿主要应适用于侵权行为责任而不是合同责任,在合同损害赔偿基础上再加以惩罚,与合同的交易关系性质不符.合同责任排除惩罚性赔偿表现出合同违约制裁的软弱,违约救济局限于补偿性、合同责任完全排除惩罚性赔偿的正当性是传统观念,惩罚性赔偿应在合同责任的一定范围和情形下予以适用.  相似文献   

7.
杨惟钦 《学术探索》2014,(11):71-76
在违约责任中,“完全赔偿原则”支配下的损害赔偿是主要的救济规则,但“完全赔偿原则”并非意味着一切损失皆得赔偿。为此,比较法上主要存在“可预见性规则”“因果关系规则”“直接性规则”等限制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则。我国应坚持“可预见性规则”作为损害赔偿范围限制的规则,并进一步确定该规则中的主体标准选择问题、主观过错性问题、预见内容问题。  相似文献   

8.
违约行为致合同当事人精神遭受损害的情形客观存在,我国囿于传统民法理论中违约与侵权的二元救济体系的桎梏,排除对违约精神损害的救济。纵观域外立法例及司法实践,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际条约秉承时代法的精神,确立了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我国应借鉴国外有益的立法经验,通过对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进行扩大解释,构建我国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并通过限制规则的适用将赔偿范围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相似文献   

9.
违约损害赔偿的比较与探讨卢文道损害赔偿是救济违约的一种最主要、最普遍的途径。各国法律都规定,当事人一方没有合法理由而未能全面、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确定损害赔偿固然要涉及到合同是否有效成立及损害赔偿作为合同责任形式所需的...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尚不包括合同领域,文章对违约的精神损害进行了界定,对违约导致精神损害存在的客观性及法律规范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针对我国司法实践的突破和发展趋势,提出了完善我国违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相关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针对我国法律规范以及的司法实践中不支持合同违约情形下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在旅行社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如何确定旅游者精神方面的损害显得尤为复杂.鉴于此,有必要在相关法律规范以及现有理论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域外两大法系国家的有关法律规范进行研究和分析,学习其先进的立法规范和实施经验,探讨在我国建立旅游服务合同违约情形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成立的条件,以指导相关的立法,完善精神损害赔偿相关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预期违约是根据合同履行的时空性而确定的一种合同理论, 与实际违约相对, 有明示预期违约与默示预期违约两种情形。售房预期违约的基本特点是: 违约行为表现为将来不履行义务, 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 补救方式不同于实际违约。  相似文献   

13.
王娜 《东岳论丛》2006,27(4):178-180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个长期引起争议的话题,对于违约引起的精神损害应否予以赔偿更是众说纷纭。通说认为,违约导致的精神损害不应予以赔偿。但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而应从研究精神损害赔偿的发展历程开始,通过理论分析与比较法上的考察,才能论证由违约责任造成精神损害赔偿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   

14.
在人格精神利益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漠视权利主体的精神损害而不为其提供司法救济的途径并非现代法治国家所应该提倡的。应该依托《合同法》中违约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借鉴侵权法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制度,建立我国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5.
论预期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颁布是中国法制建设进程中一件大事,它结束了“三足鼎立”的合同立法状况,使具有中国特色的合同法律制度得以完善。新合同法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合同制度,规定了预期违约。由于大家对预期违约制度了解不多,本文试就预期违约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一...  相似文献   

16.
罗佳意 《天府新论》2007,2(Z1):163-164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的考虑,为使违约方和非违约方之间的利益达致均衡,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期待从该笔交易中获得的各种利益,即期待利益,包括履行利益和利益损失。同时,违约方并不必然对该范围内的所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立法者在制定合同法时,规定了可预见规则以合理确定违约方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7.
在伤害致死的案件中,受害人有直接受害人和间接受害人,损害有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直接受害人的损害可分为身体丧失的损害和生命丧失的损害,生命丧失本身就是一种最大的损害.有损害就应有赔偿,死亡赔偿金是对生命丧失损害进行的赔偿,它与伤害致死的精神损害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是各自独立的赔偿项目,在侵权责任法的立法中应将它们并行规定,而不是相互排斥.  相似文献   

18.
从精神损害赔偿的实质及违约责任中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来看,精神损害赔偿都是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侵权不是其前提条件,反对违约责任中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也不能成立。故我国应建立违约责任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但这一原则应受适用于赔偿的通常原则的限制,以免损害到交易的进行。  相似文献   

19.
行政不作为是对行政程序义务的不完全履行甚至不履行。行政不作为存在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必须对其进行救济。完善行政不作为的救济应当从两方面考虑,一是扩大行政不作为救济的范围,尽可能全面保护相对人的权益;二是确定行政主体对行政不作为进行赔偿的责任制度以赔偿相对人因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相似文献   

20.
违约可得利益赔偿的主观赔偿规则与客观赔偿规则不应当是选择的关系,而应当以主观赔偿为主,客观赔偿为辅.因为客观赔偿可能造成过度赔偿,但它具有遏制恶意违约的作用,所以客观赔偿主要适用于恶意违约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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