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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少彬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9(6):38-42
简易破产程序是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审理小额破产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程序。由于该程序用时短、成本低,可以满足破产企业快捷、低成本退市的需要,因此在破产法里设置简易破产程序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设立简易破产程序不仅是完善破产法的需要,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即将于今年实施的新破产法并未设立简易程序。文章试图通过分析我国设立简易破产程序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探讨我国设立简易破产程序的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2.
黄少彬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7(5):68-71
简易破产制度是西方国家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提高案件审理效率、降低破产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目前虽然还没有相关规定,但从公正和效率的原则出发,我国无疑亦应建立自己的简易破产制度。文章首先阐述了简易破产制度的含义及基本内容,分析了一些国家有关简易破产制度的规定,指出了建立我国简易破产制度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3.
个人破产程序包括庭外程序和庭内程序,二者相辅相成。在我国个人破产的制度构造和司法实践中,庭内程序趋于完备,庭外程序有待完善。个人破产庭外程序的性质认定应当以民诉基本法理为依据,采取和解程序。为减轻司法压力,同时提高申请门槛,个人庭外程序宜采取和解前置主义,未经庭外和解不得进入庭内程序。我国个人破产庭外程序以债务咨询和债务人教育作为前置要件,并设立破产管理机构作为行政机构主导程序开展。个人破产庭外程序的开展分为申请、和解和履行三个阶段,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应对每个阶段进行监督,确保庭外程序与庭内程序的有效衔接。为保障个人破产庭外程序实施的可行性,还应健全社会配套制度,与个人破产庭外程序形成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4.
个人破产立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应有之义,个人破产免责制度则标志着个人破产立法是否完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实施表明免责制度的初步框架已经确立,但其对于免责条件和免责程序的规定均不尽完善。故未来的个人破产免责制度构建应做如下完善:其一,在免责例外的规定中,扩大故意与重大过失侵权客体的范围,将雇用报酬请求权与预付金返还请求权置于优先受偿地位并区分税收种类,对税收债务进行时效规定;其二,在具体的免责规则中增加兜底条款与原则性规定;其三,在免责程序的规定中,增加限制准入主体的规定,并将和解作为进入个人破产清算程序的前置程序。此外,在条例的基础上缩短免责考察期限,并对免责撤销设置一年的行使时效。 相似文献
5.
正当法律程序作为重要的现代法治理念和原则,在程序推进过程中意义重大。对正当法律程序价值分析历来有程序工具主义价值理论和程序本位主义价值理论两种对立的方法。法律程序“正当性”的内在程序性价值形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它可以构成判断不同程序规则合理性的基本依据,从诉讼程序上看,“利益无涉”就是回避制度,不同的程序价值形态在不同的程序法律中也会各有侧重,在我国,必须加强对程序正当性问题的研究,以服务于我们的立法和司法。 相似文献
6.
跨境破产管理人制度是国际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证跨境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但目前跨境破产管理人制度还不够完善,涉及该内容的破产法也不多。文章介绍了国外跨境破产管理人制度的有关内容,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我国设立跨境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基本途径。 相似文献
7.
李忠鲜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22,(6):111-128+164
法律评注以全面性、体系性和准确性为根本特征,为了精准描摹规则适用的各个场景,写作者必须妥善处理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关系。囿于体裁和篇幅,法律评注往往难就一般规则在特殊法之下的个案事实、裁判观点和司法场景等方方面面作详细展开,担保权的实现规则就是评注视野之困的典型例证。担保制度的作用方式是担保权人在债务人无法履行时得享变价权和优先受偿权,然而权利人依据民法和破产法实现担保的前提、条件、方法和效果迥异,不仅破产法与民法的立法目标存在本质差异,破产法还更强调程序性规则的实际效用、当事人的商谈博弈和司法确认的能动过程。在方法上,法律评注应以局部体系作为主要参照坐标系,多以行动、事实和裁判作为研究质料,而且评注对特殊法的关照也并不否认法典的体系涵摄力。 相似文献
8.
周占生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0(2)
法律规范的结构表明,其以对象标准为法效果标准指示对象.由此,法律思维的基本模式即是通过对象判断达成法效果判断.这一模式将思维目标归于法效果判断,而将思维路径之沟通归于对象判断.对象标准标志规范对象的某种共同性,以认同为指示对象的方式,因而要求每一对象获得相同的法效果,司法者也须以认同为对象判断方式;而基于对标准的不同理解,概念法学主张事实认同及逻辑涵摄思维,评价法学主张价值认同及价值导向思维.实际上,对象标准兼具事实性与价值性,两者的统一与分离决定了法律思维路径既非单一的逻辑涵摄思维,也非单一的价值导向思维,而是两者在规范对象的中心区域和模糊地带的衔接或延伸.但需强调,价值性为对象标准的根本属性,价值认同是对象判断的基本方式,价值导向思维为法律思维的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9.
林瑀 《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8(3):32-35
新颁布的《破产法》规定了三类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破产犯罪行为,而目前我国《刑法》对破产犯罪的规定明显滞后,我国应根据国情,借鉴国外立法,构建我国破产犯罪体系。在分析我国现行破产犯罪制度不足及国外相关立法的基础上,本文从立法论的角度对破产犯罪定义、构成、实施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并对破产法与刑事立法的衔接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改革的路径选择——何种审级制度下设置民事再审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登亮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5(5):109-114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改革既要维护司法裁判的终局性,又要通过纠正错误裁判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并在两者之间达到一种平衡.从我国的历史传统、现实国情等约束条件出发,在三审终审制下设置民事再审程序不是最佳的选择,而在两审终审制下设置民事再审程序并进行再审之诉的改革更具有可操作性,应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改革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1.
论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对我国破产管理人相关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郭玉昆 《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5(2):30-34,44
关于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有代理说、职务说、破产财团代表说和破产财产受托人说,但是都有缺陷.破产管理人独立主体说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我国<破产法>应根据破产管理人独立主体说,改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报酬制度,并建立破产监督人制度. 相似文献
12.
中国简易刑事程序改革的初步考察与反思——以S省S县法院为主要样板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左卫民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129-137
我国简易刑事程序旨在提高诉讼效率与应对案件持续增长的压力。与普通程序相比,简易刑事程序在程序耗费上相对较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在“权利型经济”与“权力型经济”的分析框架下审视我国简易刑事程序的制度与实践,权力型经济的价值目标得到相当程度的实现,但在保障被告人权利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应完善被告人权利保障体系,通过略式审判进一步简化程序。 相似文献
13.
一般来说,民主包括实质民主和程序民主两个方面,实质民主规定着民主的主体内容,程序民主强调民主的实现形式,程序民主发展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实质民主的有效实现。现阶段我国程序民主建设存在程序设计不够完善、程序虚化、程序钝化等问题,且在建设过程中遇到了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等多方面的挑战,程序民主建设的乏力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关键性障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推进程序民主建设,应该从转变观念、完善制度、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三方面进一步促进程序民主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田莉莉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32(1)
“过程必定影响结果”,决议程序必定影响决议的结果及其实施.决议程序的完善不仅能充实私法的程序理论,指导决议的形成过程,同时还对业主大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集体组织的集体利益协调产生重要的价值导向.我国没有完整系统的决议程序,仅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中有所体现.基于程序的独立价值和民法理论的适用,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为视角对决议程序从宏观的决议形成过程和微观的决议细节填补两大方面进行构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行政征收征用的前置要件,今年新出台的《物权法》也规定了我国的征收征用制度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然而,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对“公共利益”并未做出明确的界定,这不仅容易造成地方政府对“公共利益需要”的滥用,而且还会损害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应当通过立法对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做大致界定,并通过正当程序的设置,进一步保障有关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得以实现,以规范行政征收征用行为。 相似文献
16.
经过40多年的发展,诊所式法律教育业已成为许多国家法律职业教育的主要培养方向.世纪之交,诊所式法律教育被逐步引介入中国法学教育之中,其发展面临诸多机遇与挑战.广西大学法律诊所草创于2004年11月,几年来的探索与实践,使其在诊所法律教育移植与本土化构建方面初步积累了一些经验.随着与法律援助和法学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力度的加大,加以时日,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必将迎来其发展的黄金时期. 相似文献
17.
姚涛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Z1):101-105
股东会决议瑕疵在性质上可分为程序瑕疵和内容瑕疵,我国现行公司法区分瑕疵程度不同分别规定可撤销和无效两种模式,而其中程序瑕疵案件,无论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均持有这样一种观点,认为如若股东会程序瑕疵不至于最终影响股东会最后决议以及部分股东的实际利益,法院应借鉴域外"裁量驳回制度"驳回少数股东要求撤销股东会决议的诉讼请求,避免增加公司成本并提高公司运行效率,然而这种带有片面法经济学分析的意味的做法,牺牲了公司程序正义和少数股东合法权利,并不符合科斯法律经济学的实质内涵和本质要求,有效的做法应是尊重法律关于程序瑕疵处理的现有规定,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 相似文献
18.
任堃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0(3):19-23
良好的政府形象是政府巩固统治合法性的基础,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政府赢得国际良好声誉的保障。在全球化背景下,政府形象本身所承载的价值也被提升和扩展到全球,因此政府形象构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就我国政府形象构建而言,应进一步增强形象塑造意识,着力构建能力型政府和开放型透明政府,以构建起理想的政府形象体系。 相似文献
19.
孔小霞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5):69-73
汇总并分析河南省近10年来海外劳务输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可以看到河南省对外劳务输出的若干成功经验,也发现海外务工人员权益保护不力已经成为困扰海外劳务输出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加强海外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涉及多重法律关系,既要考察国内法依据,更要注重国际法制度。完善海外劳务输出机制应从构建协调促进机制、管理监督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20.
法律程序的形式性与实质性--以对程序理论的批判和批判理论的程序化为线索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季卫东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3(1):109-131
本文通过对1990年代初期之后欧美政法思潮的重大转折以及中国法制改革经验的综合性考察,进一步探讨了在价值观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法律程序对于公共选择以及社会秩序正统化的深远意义。针对国内部分学者对强调程序性正义的疑虑,作者指出:现实中滥用形式和程序要件的弊端其实正是缺乏正当程序观念的结果,为此我们的确有必要对照公开、对等、透明以及公平等程序价值来检验和完善现行的程序规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