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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所在公司实行的是计件工时制,即只要员工每天完成规定数量的合格产品,公司便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员工支付当月工资。从半个月前起,为能提早时间回家过年,而又不耽误自己的工作、影响公司生产,我便主动延长下班时间,且常常工作到很晚,甚至双休日也照常上班、延时,希望能尽快提前完成全月的生产任务,以便“挤出”更多的时间。公司虽然对此表示认同,但又明确表示,因公司并没有要求我加班,也没有对我增加任何产量,故我的情况不属于加班,我无权要求支付加班费用。请问,公司该说法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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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今年元旦期间放了5天假,但我们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一些员未能放假休息.过后,公司对这些员工安排补休,这些员工说什么也不同意,非要公司支付300%的加班费.为此,双方发生争议.请问,元旦放假期间安排员工加班是否一定发给300%的加班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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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拉拉可以要求700多个小时的加班费吗?
[原文梗概]玫瑰辞职后,拉拉问李斯特:"老板,我能做经理吗?"但李斯特只是打官腔.第二天,李斯特收到拉拉的邮件,拉拉指出,按照公司的规定,经理级别加班无补休,而主管级别加班不拿加班费,但是可补休.自己半年来每个月加班都达100小时以上,大大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的上限.拉拉询问李斯特将会如何处理她这700多小时(折合88个工作日,按每个月21个工作日计算,则相当于超过4个月的工作时间)的加班.拉拉在邮件中附上了六个月加班单的扫描件,每张加班单上都有李斯特的亲笔签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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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之后,出于双方的原因,直到过去6个半月后,我才真正到公司上班,即我实际在公司上班的时间为5个半月如今,劳动合同已经到期而终止。就我的离职经济补偿问题,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表示我从上班之日起,实际工作时间不足半年,故只能按我半个月的工资计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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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去年11月份被一家软件开发公司聘用,担任市场部副总,订立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可工作了不到三个月,今年春节前公司通知我因业务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我提出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说工作不到一年不能给补偿金,强行与我办理了解除合同手续.请问,我在公司工作了三个月,能得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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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受招聘广告的诱惑,我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工作后却发现劳动强度大、任务重,经常加班加点也无法完成定额,薪水很低且常常拖延发放,干到第5个月时才拿到头2个月的工资。我认为公司采用欺诈的手段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该合同应属无效。公司同意解除合同,但不同意支付后3个月的工资,理由是合同既然无效当然就没有根据发工资了。请问,劳动合同无效就不能获得工资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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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因为一开始那个荒唐的念头而结束了。而我也终于明白。其实在婚姻里,没有多少忠贞可以拿来试探。小梅的丈夫经常出差在外,不能更好地照料她,每逢出差回来,就加倍补偿她。可因为她的一念之差,这个家面临分崩瓦解的境地,她也差点陷入迷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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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是一家公司的技术工人,经常受派到客户单位维修设备.上个月,我在出差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事后,由于公司没有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只好自己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鉴定结论为劳动功能三级障碍.请问,公司在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我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及鉴定的各项费用、医疗费等,能否要求公司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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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桦 《爱情·婚姻·家庭(生活纪实)》2010,(12):33-34
一切都因为一开始那个荒唐的念头而结束了。而我也终于明白。其实在婚姻里,没有多少忠贞可以拿来试探。小梅的丈夫经常出差在外,不能更好地照料她,每逢出差回来,就加倍补偿她。可因为她的一念之差,这个家面临分崩瓦解的境地,她也差点陷入迷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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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在一用人单位工作了2个月,单位和我口头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因企业效益差精减人员时,我被辞退。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我是否仍然有权要求单位就辞退我进行补偿,并补缴社会保险?佛山孙先生A:首先应当肯定的是,单位应当依法向你支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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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大学毕业后被一家公司录用从事文秘工作,已经工作了6个月,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近日,公司通知我要签书面劳动合同。我表示同意补签,同时要求公司依照未按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给我补发6个月工资。而公司认为,此前已按照口头约定按月足额向我支付了工资,且现已决定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因而拒绝了我的要求,还说要么补签劳动合同,要么离开该公司。请问,补签了劳动合同后我就不得再主张双薪了吗? 相似文献
我大学毕业后被一家公司录用从事文秘工作,已经工作了6个月,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近日,公司通知我要签书面劳动合同。我表示同意补签,同时要求公司依照未按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给我补发6个月工资。而公司认为,此前已按照口头约定按月足额向我支付了工资,且现已决定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因而拒绝了我的要求,还说要么补签劳动合同,要么离开该公司。请问,补签了劳动合同后我就不得再主张双薪了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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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员工是否也可辞退 Q:2004年底,我公司有一员工右手被高温烫伤,经鉴定为5级伤残,公司已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在公司内为该员工安排了适合的职位.该员工出院后,公司曾以书面和口头的方式通知其来上班,但该员工既没有来上班也没有做出任何说明.根据我公司规定,该员工旷工1 5日按开除处理.如果企业第二次以书面形式通知该员工上班,该员工继续如此,企业决定开除该员工时,是否可以不支付解除合同所需要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