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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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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试图运用所有权理论描述中国古代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变动方式,并对该所有权的涵义、表现形式进行厘清,进一步论述了其变动方式,认为古代国家土地所有权不同于现代意义上的概念,土地被称为"田”或"田地”,其所有权的变动特点在朝代更替时,国家土地所有权变动取决于政权的替代;在一个朝代下,其变动方式十分复杂.不管何种情况,在本质上均为权力行为.  相似文献   

2.
文章以民法中物的概念、添附制度为基础,指出《海域使用管理法》中界定的海域存在着与民法中物的概念及用益物权制度不能协调的理论困境和现实难题。只有把海域理解为土地的当然附属,海域使用权的母权因而是土地所有权,才能得以解决。论文进而在理论上将国家所有权区分为宪法上的国家所有权与民法上的国家所有权,此二元划分有利于确保全民利益的归属与民法制度的完整和统一。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草案)》中规定的国家所有权,在主体上混淆了国际法上主权意义的“国家”和国内法上民事主体意义的“国家”含义,不符合民法关于民事主体必须具体、确定的基本法理,不具唯一性;其权利、利益客观上分属无数的公法法人,没有统一性;其客体范围之规定不应包括不可支配物。国家所有权理论在法律实践上已被证明不符合民法法理,难以自圆其说。制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权法不应坚持以所有制形式划分所有权,而应按照物权法基本原理规定所有权,并根据法人制度理论改造目前立法中的国家所有权。  相似文献   

4.
土地所有权是一个与土地特性紧密相连的概念 ,它更多地体现的是一种政治性和文化性 ;土地使用权则是生产性和经济性的一种实践形式。土地的这种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能够帮助我们厘清国家权力在土地所有权个人化时期的本质。在社会主义经济形态下 ,民族国家成了土地所有权的抽象主体 ,这是符合土地特性的。中国农村的包产到户更多地体现的是一种自然经济性 ,在向商品经济转化的过程中 ,为了防止或减少基于土地产权不清的原始积累的发生 ,一条根本的解决途径就是承认农民的土地使用权 ,利用国家权力实现对农民利益的市场化保护。  相似文献   

5.
国家或集体享有的土地所有权的权利客体范围并没有被清晰界定,除非在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设定用益物权,否则没有必要按照物权客体特定主义的要求将土地特定化。公有制经济基础上土地权利主体在所有权层面是国家或集体,在用益物权层面表现为国家和私人(市场主体)交易格局,土地权利的主体可以是不同于传统民法典型民事主体的各种特殊存在。土地权利体系中最基本的权利是具有最终归属功能的国家所有权或集体所有权,用益物权则在此基础上实现私益目的,表现为可以交易的真正私权。但是,土地上的用益物权关系还是具有公权力和私权交织在一起的表现,在《民法典》解释适用中,必须明确用益物权中私益的同质性和公共利益的特殊实现途径,进而依据平等观念整合土地上用益物权的体系构成。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建筑物所有权可以归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而建筑物所依存之土地的所有权却只能归属于国家。建筑物所有人所拥有的只能是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基于建筑物与土地的不可分性,当土地使用权到期时,必然产生建筑物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之间的权属冲突。关于如何解决这一难题,《物权法》虽有规定,但不具体,对解决冲突无明显作用。实际上,解决建筑物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冲突的最好办法是确立建筑物所有权人的优越地位,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间,赋予建筑物所有权人土地续期权、补偿权和优先权,降低土地使用权续期负担。  相似文献   

7.
对各种所有权平等保护,是各国民法普遍确立的原则,国有资产也不能例外。平等保护并不意味着保护手段完全相同。因国家所有权的特殊性质和易受侵害的特点,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是必要的,这正是贯彻平等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目前对国家所有权的保护措施,存在不少问题,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8.
基于中国历史上国家政权对土地的运作,本文认为自然属性十分明显的土地是被社会按照政治产品来运作的,并指出我国封建社会土地的所有权存在以下结构:由政权从总体上拥有的——土地一级所有权;由地主或自耕农拥有的——土地二级所有权,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土地私有制的产权。进而研究了走向新中国过程中以及新中国成立后,土地作为政治产品运作的新情况,包括国家政权在不同阶段对农村和城市土地的配置方式、权利界定,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影响。  相似文献   

9.
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性质确定为物权,既符合"三权分置"改革的目标,又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且不违背集体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等农地制度改革的政策底线,具有现实可行性。农村土地经营权物权化的理论困境源于相关理论和法律上的思维定式。通过将土地承包权重构为身份性财产权,将土地经营权视为与土地承包权具有同等地位的基于集体所有权的独立权利,便可破解这一理论困境。在制度设计上,应当在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重构农地承包权的基础上,将农村土地经营权设计为完全意义上的用益物权,赋予其流转、抵押、入股等权能,以实现农地"三权分置"的政策初衷。  相似文献   

10.
太阳能资源作为一种日趋重要的自然资源,应当成为法律规制的对象。太阳能资源符合现代民法理论对所有权客体的要求。国家作为太阳能资源的所有权主体具有正当性。太阳能资源国家所有权是民法上的所有权而非抽象意义上的所有权。自然资源领域普遍存在的"国家所有权——私人用益物权"的制度模式可以成为太阳能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实现方式。  相似文献   

11.
三农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的经济发展,追根溯源,问题的症结之一在于现行农村的土地权利制度存在缺陷。本文从分析农村集体所有权制度入手,深入剖析了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存在的问题,指出现在的困境乃是由于农村集体所有权权能不全、性质模糊、主体虚位以及农民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造成,为此,在本文第三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2.
学界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一直存在误解,认为其内容残缺不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未能准确把握所有权的本质含义。所有权是将物归属于一定的主体并由其永久和充分支配的物权,而不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之和;所有权的内容应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一般所有权在内容上确有不同之处,其权能只表现为管理权和收益权,而义务又非常严格。这是由集体土地所有权客体的特殊性所决定的:集体土地的自然和社会条件不允许集体土地所有权表现为其他权能,却要求集体土地所有权承载较为严格的义务。所有这些仍是国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和界定,同一般所有权没有本质的区别。  相似文献   

13.
水资源因其不同于民法上一般物的特性使得<物权法>对其国家所有权性质的确认受到质疑.事实上,对传统物的特定性做宽泛性的理解有助于消解对水资源无法特定化的质疑,<物权法>对水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的确认也体现了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基本原则,侵权法上的"控制理论"回应了水资源国家所有权基础上的"国家侵权说".另外,因为水的流动性而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的观点也因为不可抗力的存在而无法成立.同时,水资源权属的清晰界定不仅不与民间百姓的习惯法权基础上的取水权相冲突,而且有利于国家对水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实现对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相似文献   

14.
文章认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应当从保护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限制国家征收权的基本理念出发进行设计,土地征收应严格遵循公共目的性原则,法律应当允许通过征收以外的方式进行土地集体所有权向国家所有权的转化,或农村土地向城市用地的转化,应加强土地征收的程序约束,实现土地征收程序的规范化、透明化.  相似文献   

15.
土地所有权与主权之间存在紧密的内在关联,二者关系不能通过社会契约或实在法的简单描述获得说明.通过不完全的历史考察,可以发现二者曾经混合一体,其近代以来的分离不过是观念上人为的分割,而该种分割并不彻底.在解释上,须以贯通公、私法的历史眼光解释二者之间的同质互动.同时,土地国家所有权因此被引申证明具有一定合理性.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水权交易包括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区域水权交易、政府与企业间的水权交易和政府主导的产业间水权转换,在这三类水权交易中,出现了水权交易当事人、第三人以及社会利益受损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因为水权交易主体对水权性质的认识出现了偏差,误解了水资源所有权的性质。水资源所有权作为自然资源所有权,具有宪法上所有权和民法上所有权的双重性质。现实中政府对水资源所有权“私权性”重视有余,对公权性认识不足,是导致政府水权交易中出现过度逐利行为的重要原因。不妨换一种思路,政府只负责制定规制手段,以第三者的身份监督和保障水权交易的进行,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交易交给真正的民事主体,即国有公司。  相似文献   

17.
传统中国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土地所有权观念与制度,其最典型的特征便是产权分立.西周分封制度之下的井田制、北魏至唐的均田制,都是在土地国有前提下土地产权分立(分割)的例证.五代至北宋土地私有化愈演愈烈,但又兴起了土地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制度;明代中叶以后,永佃权与"一田两主"的土地产权分立方式又大行其道.总的来看,在土地所有权分立的条件下,"土地公有"的传统在中国源远流长,土地集体共同所有的方式同样影响深远;而私有土地的所有权与占有使用权("占耕")的分立,以及土地所有权本身的分割,都是民间行之已久的习惯.这对于我们今天的土地产权制度建设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目前各级城市土地的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是合为一体的。这种“三合一”的形式,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城市土地资源配置的要求,必须探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实现形式。将国有土地投资经营公司从国土管理局中分离出来,凡是国家划拨使用的城市土地国土局统一划拨,这是从“无偿”到“无偿”的实现途径;凡是盈利性经营的城市土地,由国土局划给经营公司,这是从“有偿”到“有偿”的实现途径。本文试图就此作一探索。一、城市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当分离我国城市土地低效利用的现状,其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土地国…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作为一项民事权利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集体土地上设立的其他权利的源泉 ,是农民基本社会保障的基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性质是解决农村土地利用中存在的权益冲突等问题的关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首先是一项民事权利 ,是受私法规范调整和保护的民事权利。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共有关系 ,是体现农民集体共同利益的民事权利。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完整的所有权 ,它是受到国家利益限制较多的民事权利。  相似文献   

20.
民法的本位是以私主体权利为本位,民法的贯彻以对个人的尊重为本根.所有权为完全的物权和排除他人干涉的不可侵犯性仍是物权法所应坚持的基本观念.私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多体现在债法之中.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既是适用于整个合同法的规范,又能体现出合同法的本位和价值取向.现代国家干预经济的加强及对消费者保护的强化,合同自由原则已受到了很多限制,但这一原则仍然是合同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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