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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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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法学之研究大致基于三个层面:价值宪法学、规范分析宪法学和宪法解释学,公允说,当前宪法学之研究还多停留在价值宪法学与规范分析宪法学层面的研究上,宪法解释学虽然有了一定的研究,但尚未成为一种学术主流.在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依法行政就是依宪行政的当下,必须把宪政所蕴涵的真理性价值转换为制度性的选择与建构;学术界的贡献则主要是为国家宪政机制提供一套得以运行的方法,这套方法就是宪法解释,研究这套解释方法的学问就是宪法解释学.因此,走向宪法文本自身的解释,就是关乎宪法学研究方法转型的大问题,也是确立宪法解释学的核心与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2.
宪法学为什么要以宪法文本为中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张翔 《浙江学刊》2006,(3):14-22
宪法学是在法体系内的、规范导向的、直接或间接为宪法解释服务的研究,是法律系统的“自我观察”。而政治学以及其他学科对宪法的研究是法律系统之外的“异观察”,其问题视角和基本任务与核心意义上的宪法学(宪法解释学)是不同的。这决定了宪法学应该以宪法文本为中心,坚持以“规范性”为基本特征的法学品格,非此无以建立宪法学的理论体系和方法体系。  相似文献   

3.
宪法解释学与规范宪法学两种方法论,在实践面向、适用的场域、目的架构与本质上均存在着根本的差异,其根本原因在于它们属于不同的方法论,宪法解释学属于宪法方法论,规范宪法学属于宪法学方法论.宪法解释学方法论具有独断性,而规范宪法学方法论则必然具有开放性.或许一切问题的焦点皆在于两种方法论的对峙以及对问题实质的理解上.  相似文献   

4.
宪法学方法论的开放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方法多元化的景象已次第呈现于中国宪法学研究中.于此背景中应运而生的规范宪法学,一方面主张适度地接近规范主义,但又不至于完全退到法律实证主义的立场,另一方面有意识地保持着理论体系的开放性:作为实践面向的方法论,它重视学理解释与有权解释之间的良性互动;在围绕规范形成思想的基础上,强调着方法的多元性;作为价值导向的思维,即使对于规范外的价值与事实亦保持谨慎的开放性.宪法解释学是中国宪法学者强调的另一股强音,通过两者的比较可进一步突显宪法学方法论的开放性取向:两者在核心立场上更多的是具有交叠共识,微小的区别仅体现在价值立场上的开放性形态.  相似文献   

5.
普通法发源于英国,但法学体系中的宪法解释学却是在美国起源并在普通法体系中发展到最高水平的。美国的宪法司法审查实践引发了三个紧密联系的问题,即法官宣告由民主选举产生的立法机构(包括国会和州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无效是否合法,法官如何解释宪法,法官如何发挥能动性从而在审查立法行为时能做到多大程度的自我控制。通过分析可知,司法审查的合法性正在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并且目前也存在着许多解释宪法的理论、方法和方式,而对于司法能动性适合于何种情况却仍然是美国宪法辩论的中心问题。  相似文献   

6.
宪法的演进及其方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演进包括重立、修改、补充、解释等方式的交叉应用。但中国近百年的宪法史却形成了以重立为主要方式的演进传统。这种传统对和平时期的法治有很大的危害,难以使宪法拥有权威。因而,对宪法演进的重立手段应当慎用;对修改和补充应当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运用(或者少用);对解释手段则应当充分重视,将其当做保持宪法稳定性、权威性的措施和协调社会变迁关系的重要方法。  相似文献   

7.
在传统的宪法理论中,宪法只是用来约束公权力,不调整私人之间的关系.然而,20世纪中叶以来,在一些国家,传统上只适用于公法关系的宪法(特别是宪法的人权规定)却开始适用于私人关系之中,相关的代表理论如德国的第三人效力理论.中国法院适用宪法的案件也已涉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其正当性问题应当引起重视.德国的第三人效力理论虽然值得借鉴,但是其不能完全满足中国司法实践的需要.法学方法论的兴起给解决这一问题带来了契机.合宪解释是目前在理论上回答宪法在普通诉讼中能否适用并是否具有正当性问题的最佳选择,也是当下中国宪法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适用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8.
私法宪法化问题是近、现代西方宪法对私法的效力影响问题,是人权或基本权利对私法权利和关系的效力影响问题。从宪法的角度看,就是宪法的第三人效力问题、水平效力问题。德国是较早提出私法宪法化问题的国家。且德国非但具有完善的成文宪法和民法典,且拥有联邦宪法法院,因此其私法宪法化问题更加规范化和具有典型性。荷兰也具有成文宪法和民法典,且其私法宪法化问题无论在审判实践还是学界探讨方面都深受德国的明显影响,并进而互相影响。因此在私法的宪法化方面,两个国家的大部分问题和解决方案与理念都是共同的。因而,研究德国和荷兰的私法宪法化问题非但在欧洲,而且对于整个西方国家来说都具有普适意义。德国和荷兰两国的私法宪法化问题的源头是公、私法两域分治;其实体依据是客观价值体系;其实现途径是间接效力。  相似文献   

9.
宪法具有法律的根本特征,法官在宪法性案件中可能会对宪法条文作出某种程度的解释。论文结合国外法官解释宪法的历史经验,在自由裁量权、法官解释宪法的能动性、对法官能动性的制约等方面阐释了法官宪法解释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马岭 《学习与探索》2007,1(6):110-112
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法规有提请审查权,对法律有提请解释权.由于部分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直接违反宪法的可能性,因此有可能对其进行违宪审查.在这种审查中有可能引发宪法解释.在提请法律解释后,解释机关也可能在进行法律解释过程中连带出宪法解释.目前,最高法院可以通过行使这些提请权推动我国宪法解释制度和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宪法解释之前命题与方法——以德沃金为中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书成 《浙江学刊》2007,(3):154-159
通过对德沃金对于美国宪法的道德解读的解读,可以发现宪法解释在逻辑上所暗含的前命题。他们是:宪法具有极抽象性;宪法必须被解释;宪法解释必定离不开价值判断;宪法解释主体必须在社会中具有权威性。这些前命题同样是中国宪法解释必须认真对待的逻辑命题。只有厘清这四个命题的内在逻辑,才能对宪法解释予以正确的定位。同样,德沃金的道德解读方法也是建立在宪法解释的前命题基础上,对宪法解释方法的建构具有启发意义。德沃金对美国宪法的道德解读并非以价值判断为所有内容,也遵循了规范主义、整体主义等路径。  相似文献   

12.
关于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的思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胡锦光  陈雄 《浙江学刊》2005,4(4):132-137
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后,中国宪法学界的两代宪法学人对宪法学研究方法进行了可贵的探索,但是方法与问题的结合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方法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强.确立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首先要对方法本身进行探讨;其次要注意区分宪法学研究方法与法的一般研究方法、政治学研究方法、宪法解释方法的差异与联系;同时确立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还要有中国问题意识,要对中国宪法文本持相对"中立"的立场,处理好宪法学研究中的普世性价值与中国特性的关系,正确处理"时差"问题.确立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的根本难题在于宪政实践的亏缺.  相似文献   

13.
行政诉讼在推动宪法实施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视,行政诉讼是中国宪法实施的重要推动力。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中国宪法有关公民申诉控告权的规定得到贯彻落实,也使其他实体性的公民基本权利开始受到普遍重视,并彰显了权力制约的宪法精神,而且还探索出了"依宪解释"的宪法实施新路径。当然,现行行政诉讼制度及其实践在推动宪法实施方面仍有不足之处,面临挑战。由此,应该进一步积极发挥行政诉讼的立法适用宪法、监督适用宪法、解释适用宪法的三大功能,从而进一步推动中国宪法的立法实施、监督实施和解释实施。  相似文献   

14.
贺泉江 《社科纵横》2006,21(8):89-89
通过对宪法效力实现方式的研究,解决中国宪法在未完成司法化之前宪法效力实现的各种方式,并分析其实现的可能性和根据,旨在对今后的宪法适用和宪法修改提供可行思路。  相似文献   

15.
法学家与政治学家在理解问题与思考方式上的差异,导致他们对宪法的理解也不同.图施奈特的厚宪法/薄宪法范畴与他的大众主义宪法理论的缺陷在于,在一个没有健全民主制度的国家,无法实施;佩里的第一宪法/第二宪法范畴与宪法原则第一的宪法解释理论无法解决传统宪法原则与新的宪法需求之间的矛盾,因而不适用于社会转型国家;尼诺的历史宪法/理想宪法的范畴与法院裁决正当性和个体行为正当性推理的理论,在逻辑上是一种循环论证,并且容易给他国以干预内政的机会;芬恩的法律宪法/公民宪法范畴与公民教育理论对于尚未建立司法审查制度的国家是本末倒置;立法意义上的宪法/司法意义上的宪法这一范畴的提出,可以有效地解决上述诸范畴与理论中的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并有利于作为制度的宪法的实施与维系.  相似文献   

16.
宪法解释学与规范宪法学的对话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方法多元化的现象已次第呈现于我国宪法学界,"宪法解释学"与"规范宪法学"是于此背景中出现的两项方法风格.通过两者的对话,宪法学方法论的智识结构可大致地展现为两个层面围绕实定宪法秩序以及在此基础上适度地保持宪法学方法论的开放性.由此,虽然两项方法风格从不同的角度阐述各自的学术主张,但无论从理论结构还是内涵上,两项方法论诉求之间更多的体现出交叠共识.  相似文献   

17.
苏蒲霞  刘安 《社科纵横》2006,(11):94-95
稳定性是法律最基本的特性,在成文法国家,宪法的稳定性当强于普通法律,这是不争的理论。但是对于宪法稳定性学界有不同的理解,很多学者认为中国的频繁修宪破坏了宪法的稳定性。对此,笔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1982年宪法以来的中国所进行的四次修宪并没有破坏宪法的稳定性,伤害到中国宪法权威的并不是宪法缺乏稳定性,而是缺乏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缺乏宪法解释制度等其他原因。  相似文献   

18.
试论宪法社会学的基本框架与方法   总被引:1,自引:3,他引:1  
现代宪法学的产生与发展依赖于研究方法的不断更新.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和宪法文化的成熟,人们将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寻求解释与说明宪法问题的方法与途径.研究方法的多样性有助于强化宪法理论体系的实践性与开放性.本文分析了宪法社会学在整个宪法学方法论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提出了宪法社会学的基本框架与方法.  相似文献   

19.
宪法学的研究内容实可分为规范的正当性、确定性(权威性和逻辑性)和实效性三个部分.因此,宪法学在强调宪法哲学、解说宪法学、宪法教义学等多种研究方法运用的同时,必须重视宪法社会学的研究.宪法社会学通过融会贯通当代社会科学的诸多理论知识,以宪法与社会关系为中轴,从历史和知识谱系发展过程角度以及社会效果层面研究宪法规范的正当性和实效性.由此言之,宪法社会学在宪法学学科大厦中占据着基础性的地位.  相似文献   

20.
张翔 《学习与探索》2007,(1):112-117
宪法解释应当以何种方式展开是中国宪法学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通过对美国1793年确立的“禁止咨询意见”原则的探究可知,宪法解释模式的选择必须与宪法解释机关的功能相适应。虽然各个国家确立了不同的宪法解释模式,但基本上都体现了“功能适当原则”。中国现有体制下的宪法解释只能适用抽象解释的模式,宪法解释程序的建立也必须以此为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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