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 毫秒
1.
宪法解释之前命题与方法——以德沃金为中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书成 《浙江学刊》2007,(3):154-159
通过对德沃金对于美国宪法的道德解读的解读,可以发现宪法解释在逻辑上所暗含的前命题。他们是:宪法具有极抽象性;宪法必须被解释;宪法解释必定离不开价值判断;宪法解释主体必须在社会中具有权威性。这些前命题同样是中国宪法解释必须认真对待的逻辑命题。只有厘清这四个命题的内在逻辑,才能对宪法解释予以正确的定位。同样,德沃金的道德解读方法也是建立在宪法解释的前命题基础上,对宪法解释方法的建构具有启发意义。德沃金对美国宪法的道德解读并非以价值判断为所有内容,也遵循了规范主义、整体主义等路径。  相似文献   

2.
宪法学为什么要以宪法文本为中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张翔 《浙江学刊》2006,(3):14-22
宪法学是在法体系内的、规范导向的、直接或间接为宪法解释服务的研究,是法律系统的“自我观察”。而政治学以及其他学科对宪法的研究是法律系统之外的“异观察”,其问题视角和基本任务与核心意义上的宪法学(宪法解释学)是不同的。这决定了宪法学应该以宪法文本为中心,坚持以“规范性”为基本特征的法学品格,非此无以建立宪法学的理论体系和方法体系。  相似文献   

3.
编者按:在美国宪法解释理论中,如何解释成文宪法一直是学术研究的重要主题。原意主义或曰原旨主义是指依据制宪者的意图或宪法条文的原初含义来解释宪法,是美国最具争议和影响力的宪法解释方法。自这一理论提出以来,原意主义宪法解释理论与方法的发展历程就是一个理论观念丰富、不断推陈出新且复杂  相似文献   

4.
宪法解释学与规范宪法学两种方法论,在实践面向、适用的场域、目的架构与本质上均存在着根本的差异,其根本原因在于它们属于不同的方法论,宪法解释学属于宪法方法论,规范宪法学属于宪法学方法论.宪法解释学方法论具有独断性,而规范宪法学方法论则必然具有开放性.或许一切问题的焦点皆在于两种方法论的对峙以及对问题实质的理解上.  相似文献   

5.
宪法学之研究大致基于三个层面:价值宪法学、规范分析宪法学和宪法解释学,公允说,当前宪法学之研究还多停留在价值宪法学与规范分析宪法学层面的研究上,宪法解释学虽然有了一定的研究,但尚未成为一种学术主流.在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依法行政就是依宪行政的当下,必须把宪政所蕴涵的真理性价值转换为制度性的选择与建构;学术界的贡献则主要是为国家宪政机制提供一套得以运行的方法,这套方法就是宪法解释,研究这套解释方法的学问就是宪法解释学.因此,走向宪法文本自身的解释,就是关乎宪法学研究方法转型的大问题,也是确立宪法解释学的核心与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6.
宪法的演进及其方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演进包括重立、修改、补充、解释等方式的交叉应用。但中国近百年的宪法史却形成了以重立为主要方式的演进传统。这种传统对和平时期的法治有很大的危害,难以使宪法拥有权威。因而,对宪法演进的重立手段应当慎用;对修改和补充应当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运用(或者少用);对解释手段则应当充分重视,将其当做保持宪法稳定性、权威性的措施和协调社会变迁关系的重要方法。  相似文献   

7.
论德沃金的道德解读——一种宪法解释方法论的进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范进学 《浙江学刊》2006,(4):156-162
德沃金的法学理论,不仅是关于权利道德与原则的学说,而且更重要的是关于宪法的道德解读的实践学说。宪法道德解读方法在宪法理论与实践之间,架起了沟通与对话的天桥。在德沃金看来,“道德解读”就是一种“解读和实施政治性宪法的特定方法”,其特点:一是它所适用的条款都是具有抽象性的道德原则概念,二是适用方法的最终主体是最高法院的法官,三是为长期的宪法传统和司法实践所认同;然而,道德解释并非赋予了法官以绝对自由裁量权,它要受到宪法原则和宪法的整体性双重制约。道德解读是德沃金所倡导的一种不同于其他宪法解释方法的新方法,具有其独特的方法论价值。  相似文献   

8.
司法审查本身的"反多数"性质使得该制度的正当性颇受质疑。自美国建国以来,司法审查的正当性证成基本是通过原旨主义的宪法解释来完成的。但是,原旨主义解释观却由于其自身的内在缺陷而备受"意图谬误"、方法论怀疑主义、"反原旨主义条款"和"死手"(Dead Hand)理论等当代宪法解释理论的批判。提出整合的原旨主义宪法解释观,不仅可以消解诸多理论的批判,而且能够在克服司法至上的前提下证成司法审查的正当性,并回归到制宪者分权制衡的原初意图,从而最终为原旨主义宪法解释作出辩护。  相似文献   

9.
随着立法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逐渐步入后立法时代。大量的立法离不开宪法审查功能的发挥,从而保证立法体系的完整性、统一性和有序性。由于宪法方法的缺失,导致社会中出现了宪法诉求膨胀、立法挑战不断、审查机构难以完成审查任务等诸多问题。虽然启动要件的设计对于消除轻言违宪等现象具有一定的效用,但也有自身的局限性。合宪性推定方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解对于轻言违宪等现象带来的宪法审查忧虑,在方法上尊重和保障诉权的同时,有效控制宪法案件的膨胀。中国宪法审查制度特有的三位审查权层级,可以结合合宪性推定方法,在制度和方法层面发挥各自独特的权能。  相似文献   

10.
张翔 《学习与探索》2007,(1):112-117
宪法解释应当以何种方式展开是中国宪法学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通过对美国1793年确立的“禁止咨询意见”原则的探究可知,宪法解释模式的选择必须与宪法解释机关的功能相适应。虽然各个国家确立了不同的宪法解释模式,但基本上都体现了“功能适当原则”。中国现有体制下的宪法解释只能适用抽象解释的模式,宪法解释程序的建立也必须以此为前提。  相似文献   

11.
徐复观的解释学回应了中国现代所面临问题,是中国传统的训诂考据的注释方法向现代解释学迈进的典范.他认为,思想史解释的目标就是要真正地了解中国文化的本来面目,而不是用现代西方哲学理念来实现所谓的"转换"和现代化的阐释,中国思想的现代价值也并不在于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被放在西方哲学的框架里面重新解释.经典解释的现代意义产生于原初思想与现代人生存处境的碰撞,它具有现实性,来自切实的现实需要,同时它又是来自真正的古人思想,不是现代人对古人脱离其语境的现代的过度阐释.解释学对中国思想的"现代疏释"是身处现代文化危机的中国文化自我更新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2.
超越解释——对疑难案件法律解释方法功能之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解释方法能够为疑难案件的裁判提供思考方向,并为判决结论提供论证。但这些解释方法本身并不确定,方法之间也没有固定的效力位阶,这些局限使其难以保障法律解释的客观性。由于在疑难案件中法官需要进行利益衡量和价值判断,因此其裁判具有决策性质。为了增强裁判的科学性和妥当性,法官还应求助于其他社会科学。中国法学应在深化法律解释方法论研究的同时,推进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法学教育中也应考虑完善法科学生的知识结构。  相似文献   

13.
邓学文  黄珍德 《社科纵横》2014,(11):128-132
姚荣泽案是指辛亥革命时期清朝江苏山阳知县姚荣泽惨杀革命志士周实、阮式的案件。围绕该案的审理,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伍廷芳和沪军都督陈其美展开了激烈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法律和革命孰主孰次。伍廷芳强调法律至上,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陈其美则提出革命远未成功,革命时期革命至上,其他的一切都必须为革命服务。他们尽管分歧很大,但均以维护民国为立论的基础,以民国成立为立论的前提,从而创造了妥协的条件。姚荣泽案说明,在革命尚未成功的转型时期,包括法律观念在内的意识形态领域没有实现彻底革命,法律与革命之间并不和谐,而是充满矛盾和冲突。  相似文献   

14.
宪法解释学与规范宪法学的对话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方法多元化的现象已次第呈现于我国宪法学界,"宪法解释学"与"规范宪法学"是于此背景中出现的两项方法风格.通过两者的对话,宪法学方法论的智识结构可大致地展现为两个层面围绕实定宪法秩序以及在此基础上适度地保持宪法学方法论的开放性.由此,虽然两项方法风格从不同的角度阐述各自的学术主张,但无论从理论结构还是内涵上,两项方法论诉求之间更多的体现出交叠共识.  相似文献   

15.
原意主义解释方法是宪法解释中颇受关注的重要方法,但这种解释方法却因相对保守和僵化的立场而在理论与实践中遭遇到一系列困难,直接触及宪法解释的规范性限度。在对学界有关原意主义解释方法论争予以诠述的基础上可以发现,原意主义和非原意主义都是构建良好的宪政秩序不可或缺的理论资源。正是两者的对立性整合,才使得宪政实践始终在充满张力的理论与实践中不断深化其规范性根基。  相似文献   

16.
本文通过对理解与解释的关系及科学哲学的历史进程的分析 ,对国内学术界一种流行的见解———科学哲学发展中出现了“解释学转向”———提出质疑 ,认为科学哲学发展进程中历史主义学派实现的并不是“解释学转向” ,而是“解释的转向”。  相似文献   

17.
对人性尊严的承认,已成为近代法治社会告别过去的最重要标志.但人性尊严又很容易沦为空洞的伦理原则,因此,如何将人性尊严保护纳入法律体系便成为各国关注的重点.对人性尊严的保护,首推德国基本法第1条第1款的规定,其为人性尊严提供了宪法上的基础,而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亦以此为基础发展出完善的有关人性尊严保护的教义体系.  相似文献   

18.
在香港问题上实施宪法,因充斥着法理争议与政治争拗,始终是基本法研究领域的难点。经过梳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针对香港问题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发现在涉及解决《中英联合声明》的批准创设香港新宪制秩序处理香港政改争议行使法律解释权和决定特区租管地五方面问题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至少在33份规范性文件中实施了宪法。由此可见,宪法在涉及香港问题上加以实施绝非纯粹的学理想象,而是真实存在的现实问题。当然,现有的宪法实施模式在宪法条文的选择及实施方式上仍存在一定的局限,这其中既有法律理念的原因,也有政治考量的因素。应看到,在基本法逐渐被香港法院宪法化的趋势下,提炼宪法在香港实施的原理,不仅有利于澄清宪法在香港宪制结构中的地位,而且对提升港人的国家政治认同也会产生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9.
普通法院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能够发挥救济宪法上基本权利的作用。这是因为:其一,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内容的具体化;其二,从国家承担的保障人权义务来讲,法院也不能例外。在中国,人民法院并不享有直接适用宪法的权力,但可以借助普通法律的适用通过选择所适用的法律或直接适用普通法律来保护权利,即在宪法基本权利规范的指引下通过确定普通法律中具体权利的内容等方式来发挥救济基本权利的作用,以此来促进中国宪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   

20.
随着科研分工细化和专业化的发展,单一学科领域内研究的课题内容日渐丰富,传统的学科分类使学科多样化发展受到限制。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学科研究不足以解决众多社会问题,因此跨学科研究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学术界对跨学科研究的需求愈发明显。本文探讨了高校中的跨学科研究,跨学科在环境研究中的应用,并对德国的跨学科研究进行了评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