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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与”字为“誉”字的初文,本义是赞誉,造字意图源于对战争中胜利场面的描述,是对抬起、举起勇士的欢呼场面的刻画.“与”字和“与”字是繁简关系,“与”是“与”简省而来的,“”、“”是“与”的较早写法,“与”字的写法来源于“牙”字字形隶变过程中的异体写法.  相似文献   

2.
严复并未对自己提出的“信、达、雅”进行严谨、明确的界定和阐释,实际上,“信、达、雅”只是三个笼统而抽象的概念,具体到如何理解、运用,往概念中填充什么内容,如何将这些内容(或准则)应用于翻译实践,则见仁见智;而对严复译论的各家争鸣,便缘出于此,其中不乏无意(或有意)的误读与曲解。欲探严复心中的“信、达、雅”究竟是何种境界,须辨析其“译例言”,兼顾其翻译实操,以免望文生义。严复认为,翻译应该既“信”且“达”,但是,求“达”弃“信”,固不可取。其言下之逻辑乃是:1.既“信”且“达”,而“达”至重;2.“信”未必“达”,“达”则必“信”;3.“雅”有助于“信”、“达”,使译作“行远”。若以一言蔽之,即:以“达”为尊,既“信”且“雅”。  相似文献   

3.
“兴”是《诗经》的灵魂,“象”是《周易》的内核。“兴”反映的是上古先民认识世界、跟世界打交道的根本方式,“象”标志着主体自觉的意义生成机制。从《诗经》到《周易》体现的是“兴”思维到“象”思维的发展。“兴”思维中现象和意义的生起是无性的,而“象”思维中现象和意义的生起是有性的。“兴”与“象”有着“体感”与“观思”的不同。“兴”并非凌驾于“象”之上。“兴”有其缺陷,即主体蒙昧性;“象”有其优点,即主体自觉性。中国哲学中的“功夫论”是对“兴”的超越性复归。  相似文献   

4.
福柯文艺思想的根本方面是“关系本体论”。福柯在“文学时期”就思考并提出“文学本体论”的问题,其文艺本体论性质是“关系本体论”,基本方面由“体验”、“隐喻”、“历史”三个维度构成:“体验”是存在与他者的关系维度,体现出理性与非理性对话交流的开放思维;“隐喻”是形式与意义的关系维度,体现为语言内部与外部关系的新型构造;“历史”是结构与变化的关系维度,话语分析成为有效的批评方式。福柯的“关系本体论”文艺思想,对后现代主义文论具有反思与认识价值,对当代文艺理论学科建设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5.
“实践存在论”是近年出现在美学、文艺学研究领域的一种本体观。它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与海德格尔存在主义的存在论组合起来,并伴随“实践美学”与“后实践美学”之间的争论一同展开。“实践存在论”的前身是建立在“实践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实践本体论”。考察经典作家的文本,可以发现“实践唯物主义”实际上是一个并不存在的概念,而美学和文艺学上的“实践本体论”,看似以上述“实践唯物主义”为依据,走在唯物主义轨道上,但事实上,它的理论解释却完全落到了所谓的“实践”上面,确切地说,是落在了所谓“实践”的“能动性”上面。当“实践”的能动作用被人为地无限发挥,而对现实的物质基础却置若罔闻的时候,这种“实践”就有可能走向主体性的“精神实践”的危险。所以,“实践本体论”的说法也不能成立。因之,“实践存在论”能否存在就成了问题。从理论构成上看,“实践”与“存在”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及其理论上共生共融的可能性,是该理论阐释的内在需要。作为美学、文艺学的本体观,它需要适合于理论上的逻辑生成法则。马克思所讲的“实践”是指人的物质劳动和革命实践,既包括最初的本源意义上物质活动和物质交往的含义,也包括在现实基础上社会活动和革命实践的含义。这里的“实践”不能理解为包容一切的活动和行为,也不能理解为是亚里士多德和康德意义上的形而上学的“道德实践”。并且“实践”是“现实的人”的物质实践与革命实践,是社会的、历史的活动,不是神秘的玄想或抽象的思辨,也不是动物式的类存在物的活动。在海德格尔那里,他的“存在”是个体的人的“存在”,并不涉及马克思意义上的“实践”问题。他的“存在”只是一种“领悟”和所谓“存在之澄明”,并不是指“现实的人”的“实践”。而这种“领悟”或“澄明”,不过是一种主体心性的大彻大悟,是非人力所能为的。如果与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通过人类劳动和实践而通达的“自由王国”相比较,那么海德格尔的“存在之澄明”则是彼岸性的,是此岸性的彼岸向往。因此,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与海德格尔存在论在理论内涵和具体指向上的不同,是“实践存在论”阐释遇到的最大困难。科学的本体论只能是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及其历史观。“实践存在论”美学、文艺学的具体做法是:先对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进行扭曲化、狭隘化,然后将“实践”观念加以泛化,接着同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加以比对、结合,最后,生造出所谓的“实践存在论”体系来。到了这个地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的内容就已基本看不见踪影了。“实践存在论”美学、文艺学有着严重的理论上的失误。  相似文献   

6.
“指事”定义“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中的“识”历来被理解为“认识”,造成定义语义重复,分野不明确,分类也颇多分歧。“识”当作“分别、分辨”讲,“视而可识”是说可以从形体上将一组关系字分别开来,“察而见意”是说仔细观察就可以看出字的意义指向。这样理解,指事字的范围和分类都比较明确。  相似文献   

7.
海外华文文学产生于华人“有来无回”的“出走”,而其前途和价值在于“落地生根”而非“叶落归根”。“落叶归根”联系着中国人的传统心态和人生,“落地生根”则反映出海外华人社会在地化的成熟。前者会有浓厚甚至鲜明的“中国性”,后者则有着独特而复杂的“本土性”。而百年海外华文文学是在不断地走出“中国性”、走出“本土性”的历史进程中走向中华民族文学的新形态,更走向文学的新境界。这种“出走”与“走出”构成了海外华文文学的百年历程。将百年海外华文文学分成三个历史时期,考察其“中国性”、“本土性”等的产生和走出“中国性”、“本土性”等依附的努力,能够更切实地把握海外华文文学的历史与价值。   相似文献   

8.
针对近期学术界关于“宪政”概念内涵争论日趋白热化的沉重氛围,应当将目前关于“宪政”概念的争议区分为“名相之争”与“实相之争”。“名相之争”涉及到“宪政”概念是有独立内涵的独立词还是仅仅作为汉语长句的缩写;“实相之争”在于如何赋予“宪政”概念相应的价值内涵。由于“宪政”概念在近百年的演变史中已脱离了原先的概念“名相”,成了目前学术界使用过度泛化的概念,无法产生概念上的基本共识;由于“名相之乱”导致了“实相之乱”,“宪政”价值从法律事实到“梦想状态”,已经成为人云亦云的麻烦概念。为不因“宪政”概念上的无谓之争影响了当下的宪法实践,可以在学术上暂时“去宪政”,围绕着“依宪治国”的价值理念,扎扎实实采取一些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的制度举措,以此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9.
二战后,面对左翼文学的强势扩张,中国大陆文学曾出现立足于“人本位或生命本位”、“文学本位或艺术本位”的“人的文学”、“自由的文学”的思潮,而这一流脉在海外华文文学中始终强劲地保存、发展着。华人身处各种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的国度中,其生存的根本性处境往往是多重的边缘,“人的文学”和“自由的文学”互为支撑,成为海外华文文学抗衡种种压力,包括“理性过度”的压力,保存发展自身的根本性力量。百年海外华文文学以数千万华人在世界各国的“边缘”经历、体验,在看重人的价值和心灵自由上不断提出新的课题,并以“人的自觉”不断推动着“文的自觉”,“文的自觉”又在捍卫文学性中深化了“人的自觉”,其“边缘性”的存在极大地丰富了“人的文学”和“自由的文学”的传统。  相似文献   

10.
“三个有利于”是邓小平理论的根本,分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邓小平理论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三个代表”与“三个有利于”的关系。本文从认识论视角探析了二者的关系:从认识过程看,“三个代表”是对“三个有利于”的充分肯定;从认识要求看,“三个代表”与“三个有利于”是逻辑的历史的统一;从认识目的看,“三个代表”是对“三个有利于”的理论深化。  相似文献   

11.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科学、合理、适度地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佳方式.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规律是消除"记忆丧失"的首要条件.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处理好几大关系.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体系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方面,基本形成体系,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和保护程度远不及对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与保护.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参见200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宣言>(Declaration of Istanbul).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文化遗产生态发生了变化,一些文化遗产尤其是其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的减少.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法律工作者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3.
论述了无形文化遗产概念的内涵及其三大特征,进而从云南省少数民族及其无形文化遗产的现状出发,分析了云南少数民族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严峻形势,提出了云南民族无形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四个对策与措施。  相似文献   

14.
民族传统体育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方式和重要组成部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过程中,民族传统体育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民族传统体育的保护与发展是对文化多样性的继承与发扬.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传承特征进行分析和对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族传统体育进行界定,进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能够将民族传统体育发扬光大,将传统...  相似文献   

15.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脆弱性与复杂性,以法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本文分析了我国制定法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阐述了民间规则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能性,提出应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私法立法并应挖掘和研究民间规则以弥补法律的局限。  相似文献   

16.
五千年的农业文明使我国广大农村积淀了极其厚重的非物质文化,如何保护好这些弥足珍贵的文化珍宝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农村民间文化组织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者,是文化遗产原真性保护的促进者,是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社区利益的维护者,也是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者。通过有效的管理途径,积极发挥它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的独特作用,是保障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持续传承和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7.
当前,关于立法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如何建立完善立法体系的论述却非常有限。已颁布法律规范并不完善,因而需要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问题有全新的构思。笔者尝试以保护模式、体系架构、创新制度设计、重要制度配置为进路,构建新型的立法框架和内容,以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更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18.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齐齐哈尔历史文化资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时代价值和研究价值。对齐齐哈尔丰富、多元、厚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与传承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而博物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有很多优势。可以从博物馆功能和优势的发挥角度,探讨齐齐哈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原则及途径。  相似文献   

19.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要依靠人与人之间的口耳相传,其中传承人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如何调动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就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然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传承人的规定较为简单,只是从义务的角度规定了传承人的传承义务,导致传承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不高。对此,应当加强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权利性认识,在立法中明确规定传承人享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权,通过程序性规定和法律救济措施的制定进一步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作为权利主体对传承活动所享有的传承权。  相似文献   

20.
皖东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较为丰富,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我国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标准,已被列入滁州市级以上的非物质遗产名录的项目共计49项。以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手段、范围与力度,也已不能适应皖东地区人文旅游发展的客观现实。目前皖东地区在开展非遗保护工作中存在资金不足、人才匮乏、受众性不强、原真性缺失等问题。根据皖东地区有代表性的非遗项目的各自不同特点,提出民间美术观赏类,民间音乐、歌舞、曲艺、戏曲、杂技等表演类,传统手工技艺类,民俗类非遗项目因类而宜的保护传承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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