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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对《说文解字》中几个字的异释郭诚(一)说《说文》:“止,出也。象过校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凡‘之’之属皆从之。”我认为许说非是。遍观从“之”之字,皆无许氏之意,而是“指”的意思。应该说,上是“指”字的初文,象形。故指土而为往,指人为先,指人而言...  相似文献   

2.
“壮士悲陵邑,幽人拜鼎湖”是杜甫《行次昭陵》中亢慨悲昂的一联。“幽人”一词,历来注家均无详释。杨伦《杜诗镜铨》及《钱注杜诗》只字未提。浦起龙《读杜心解》摸模糊糊地说:“怀忠之壮士悲之,行迈之幽人拜之”。仇兆鳌《杜诗详注》曰:“壮士,指守陵者。幽人,公谒陵也”。以为“幽人”乃子美自称,这是对的。然而“幽人”具体解释是什么?杜甫在这个词中倾注了什么样的思想感情?“幽人”一般都解为“避世隐居之人”。  相似文献   

3.
历代治《说文》者,对“六书”义例之一的“转注”的解释,最为分歧,例如: 宋人张有释之曰:“转注者,展转其声,注释他字之用也。”这是以“转语”释“转注”,姑谓之转注即“转语说”。清人戴震释之曰:“转注犹曰互训。转相为注,互相为训。古今语也。”又云:“老下  相似文献   

4.
<正> 历代诸家释“训诂”,有涉及方言的,也有不涉及的。郭璞在《尔雅·释诂》的注中明确地说:“此所以释古今之异言,通方俗之殊语。”这就涉及训诂和方言的关系。而孔颖达在《诗经·周南·关睢》的疏中,只说:“诂者,古也。古今异言,通之使入知也。训者,道也。道物之形貌以告人也。”但是此说虽然在字面没有提到方言二字,而在“古今异言”这四个字里,不能说不可以包容方言,只不过是提法笼统,没有强调方言罢了。所谓“古今异言”,可以这样理解:古与古有“异言”,今与今有“异言”,古与今有“异言”。在同代的“异言”里,主要是指方言同通语的差别。这种差别,  相似文献   

5.
1.释“乾坤” 乾坤二字,《周易·系辞》及《说卦》均谓指天,地。(《周易·说卦》:乾,健也,天也。坤,顺也,地也。) 然乾何以称天,坤何以称地,旧说多未确。兹分论之如次。乾字古音读幹。闻一多说:乾为干、湿之于的本字,繁文作斡。卦名之乾,其正字当为斡,(见《闻一多全集》第二卷第四五页)其说甚确。唯斡字古音与今音亦不同,当读“管”。(屈原《天问》:斡维何系一句,斡字古本作管。)则乾一斡一斡盖以形音相近致讹。  相似文献   

6.
于声树著名论文《释否定词“弗”“不”》(载《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1935)精细的论证了古代汉语“弗”“不”两字的区别。《马氏文通》“状字别义五”说:《论语·公冶长》正义云:“弗者,不之深也。”(指《论语·公冶长》“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宋代邢昺正义:“弗者,不之深也。”)由于《马氏文通》的引用,一般就认为是宋代邢昺最早说明“弗”“不”二字的意义区别的。其实,邢昺的解释是照袭东汉何休《春秋公羊传解诂》;本书中有两处这种注释:  相似文献   

7.
寤寐思服 《诗·关睢》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之”“服”“(?)(?)释”思之也,郑笺释“事也”。后世多从毛传而无(?)(?)(?)释“服”为“思之”,先秦典籍中并无旁证(?)(?)(?)(?)(?)。“古书要注意语言的社会性。如果某字只在《诗经》这一句有这个意义,在《诗经》别的地方没有这个意义。春秋时代(及至战国时代)各书中也没有这个意义。那么这个意义就是不可靠的”(见王力为问熹《诗经词典》写的序文)这话说的极是。释“服”为“思之”就属于这种情况。 查服、甲文、金文、篆文形体大同小异,皆为强迫奴隶从事劳作之意。故《说文》释“服”为“用”,《尔雅》释“服”为“事”,《广雅》释“服”为“行”,为“任”。杨树达先生在其《积微居小学述林》“释服”条中,考证甚详。(?):“古文服字皆用为职事之义,故旧诂多训为事,此事字,当如今日通言谋事之事。……而综合彝铭,诗(?)《书》诸例,以职事释之云。”看来先贤释“服”为“事”实为的解,并无释“服”为“思之”者。 或以《尚收·康诰》“要囚,服念五六日《论语》释(?)(?)思之证,而服念之服,仍以释”事“为官服念(?)“从事思考”、“进行考虑”服念二字虽连文,却非联合关系,实为动宾关系。新《辞源》不从旧注,释服念为“反复考虑”,态度是审慎的,解释是合理  相似文献   

8.
《经传释词》既误以反诗句之“不”“无”为语词,予撰《反诘句相反见意》以正之。王氏凡遇古籍中有“不”“无”字句而稍难于理解者,又多以“不”“无”为语词。此亦不可不辨。夫“不”字为语词者,仅限于《尔雅释器》“不律谓之笔”一类名释,“不”字实无意义可言。故《玉篇》曰:“不”词也。其他“不”字皆有意义。如《书多方》“尔尚不忌于凶德”,言尔曾(《说文》尚,曾也。)不畏于凶德也。《诗·抑》“尚不愧于屋漏”,《楚辞·九章》“尚不知余之从容”。皆“尚不”连文,“不”岂语词,《诗·何人斯》曰:“否难知也。”否即不,上句曰“还而不入”,则其与于谮我情事,不难知也(参《毛诗后笺》)王氏以“否”为语词,(?)未达诗之旨意。《思齐》  相似文献   

9.
一、“前人”者何? 《后汉书,陈宠传》:“帝敬纳宠言……除文致之请讞五十馀事。”李贤注:“文致,谓前人无罪,文饰致于法中也。”黄山《后汉书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前”字疑“其”字之误。今按“前”字不误。“前人”一词,律文之常语,犹今云被告、当事人之谓。《唐律疏议》中多见此语,如卷二四斗讼:“诸告人罪,皆须明注年月。”疏议曰:“告人罪,皆  相似文献   

10.
“兵”字的本义是什么?许慎说:“械也。”何为“械”?段玉裁注曰:“械者,器之总名。器曰兵,用器之人亦曰兵。”(《说文》第三卷上) 后人多承许氏所说,把“兵”的本义释为“兵器”。如《集韵》:“兵,械也。”《玉篇》:“兵,械也。从斤;斤,兵  相似文献   

11.
《诗·商颂·玄鸟》云:“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方命厥后,奄有九有”。自来注家多将“厥后”解为“诸侯”或“四方诸侯”。如郑玄笺云:“方命其君,谓遍告诸侯也”。朱熹《诗集传》:“方命厥后,四方诸侯无不受命也。”近人因之,其说实有可商之处。按诗意,“方命厥后”者为古帝,如“厥后”是指“四方诸侯”,则“方命厥后,奄有九有”即谓上帝授命四方拥有九州,这显与史实与诗意不合。余意“厥后”者,厥君也,厥王也,亦即指成汤。其证一,“后”通君,通王,则“后”亦可指成汤。《尔雅·释诂》:“后,君也。《诗·大雅·文王有声》:“王后丞战,”《毛传》:“后,君也”,“王后”犹言君王;  相似文献   

12.
一、逝将去女,适彼乐土。(《诗经·硕鼠》) 句中“逝”字,北京大学《先秦文学史参考资料》注云:“同‘誓’(用近人张慎仪说,见其所著《诗经异文补释》,张据《公羊传》徐彦疏引此诗作‘誓’)表示坚决之意。”人民教育出版社《高中语文第一册教学参考书》“补充注释”云:“通‘誓’。”均强作假借字释之,值得商榷。按“逝”与“誓”禅母月韵,古字音同,本可能通假,但无明证。《说文通训定声》云:“逝,往也,假借为‘誓’。”杨树达《小学述林》卷一云:“盖《三家诗》有作‘誓’字者,此诗本表示决绝之辞,《三家》作‘誓’,用本字也;《毛诗》作‘逝’,  相似文献   

13.
宗传璧、周烽同志的《从“斯”字看<论语>》一文(载《复旦学报1989年第六期,以下简称“宗文”)根据段注《说文》等证据,认为“斯”字的本义当为“析”义,“斯”字作为“此”义是从宋代开始的,因此《论语》“先王之道,斯为美”之“斯”应当是“分析”之义。宗文的这一见解其实是不能成立的。一、《说文》探究的是字的本义,但字义不一定等于词义,正如“岁”字许慎释为“木星”,并不等于上古“岁”字就没有“年岁”、“年成”之义,“叔”字许慎释为“拾也”并不等于上古  相似文献   

14.
甘肃师大中文系《汉语成语词典》编写组编写的《汉语成语词典》第838页释“昭然若揭”如下: 昭然:明白的样子;揭:担。《庄子·达生》:“昭昭乎若揭日月而行也。”形容真相毕露,所有一切都已显现了出来。清·吴棠《杜诗镜铨》序:“读诗者,息众说之纷挐,仰光焰之万丈,而杜公真切深厚之旨,益昭然揭焉”。(辨误)“揭”不能解作“揭开”。  相似文献   

15.
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一书中,曾评《经义述闻》三十卷:“王石臞伯申父子,为清学第一流大师,人人共知。这书名为《述闻》,盖伯申自言闻放石臞者,其实他们以父子而兼师友,此书亦可称父子合作也。”又说:“这部书的最大价值,在校勘训诂方面。”《经义述闻》一书,主要解释群经子史中的疑义,纠正前贤古注之谬,王氏父子的理解直湊单微,判断矜慎,其纠正前人误解之文句,为一代所宗,乾嘉以后罕有能引《经义述闻》而驳之者。但《经义述闻》一书之学术成就,目前整理古籍及古书注者常未能继承、采纳。本文拟就王氏父子在这部书中训诂方面,主要是词义铨释方面的成就,作一粗浅介绍。  相似文献   

16.
一、“道德”诂义 道德一名,乃中国古代思想中一极重要之范畴。而考其初义,则皆与行路有关。《说文》:“道,所行道也。”《荀子·王霸》:“道,行也。”《尔雅释诂》:“道,直也。”综此,道之本义,道路也。引申之,顺路而行亦谓“道”,或称“得道”、“有道”(“有”初义训取,见《经义述闻》)。再引申之,万物生灭所循之抽象规律亦称“道”。故庄子言:“道,理也。”(《缮性》)老子言:“道者,物之所由也。”(并见《庄子·渔父》)韩子《解老》:“道者,万物之所然,万理之所稽也。”《释名》:“道,导也,所以通导万物也。”德之本字,在甲骨文中从直从行,与今之“循”字形近(容庚说),“示行而视之之意”(闻一多说)。《庄子·大宗师》:“以德为循”,尚存古义。但其后此字之形与义变异甚大。其字本义今存于晚出之“巡”字中(《说文》:巡,视行皃)。而其字形在西周金文中则演变为“德”,战国古文中演变为“惠”,其义亦大变。所最可注意者,是字中增入“心”符,为甲骨文中所不见也。《左传桓公二年》:“在心为德”。  相似文献   

17.
一、释鬼、甶《说文》释鬼字:“人所归为鬼,从人象鬼头”。所谓“鬼头”,即鬼字所从之甶字。《说文》释甶字:“鬼头也,象形”。今按《说文》释鬼、甶之形、义皆可疑:鬼魂本无形可象,何来“象鬼头”?此可疑处一。鬼魂、鬼物既然虚无,则脱离鬼物而存在的“鬼头”(我们只好姑且理解它是鬼魂的脑袋)更是罕见寡用之物,频频以通假济文字之穷的古人何以特意为之造字?此可疑处  相似文献   

18.
一、词义比喻引申和借代引申 蒸:君 《释诂》:烝,君也。 这是通过比喻的方式,进行词义的训释。二者本来在词义上各不相干,分属两个词,两个词义系统。烝,《说文》:“火气上行也。从火。”这是烝的本义。《说文》:“君,尊也”。《仪礼·丧服》传云:“君,至尊也。”郑注:“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君,早期意义是指那些地位高的帝王卿相侯。这些位高者,通常是众多人  相似文献   

19.
汉代 “苛人受钱” 应指官吏 “拘止人而受钱”。 《说文·叙》 言 “廷尉说律”, 以 “苛之字止 句” 申明了此罪特征。 《晋书·刑法志》 所载张斐 《注律表》 “呵人受钱” 应为 “苛人受钱”, 表文是在身 体强制的意义上将 “苛人受钱” 区别于其他五项 “以威势得财” 之赃。 “苛人” 常具有官吏依职权执法的表 象, 因此汉代法律体系区分 “苛人” 是否涉赃, 以不同类型的规则分别予以规制: 对单纯 “苛人”, 主要以 诏敕整饬, 为官吏执法保留了弹性空间; 对 “苛人受钱” 之赃, 则在律令体系内区分苛人事由, 以涉嫌犯 罪为由拘止人者入律上既有 “受赇” 罪名; 不以涉嫌犯罪为由拘止人者, 可能是在西汉调整赃罪体系后, 以令新创 “苛人受钱” 罪名和独立的计赃量刑等级。  相似文献   

20.
苏轼《贾谊论》是一篇有名的人物论,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以下简称“王书”)与张之强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以下简称“张书”)都在文选部分里收了这篇文章。《贾谊论》说:“古之人,有高世之才,必有遗俗之累。”王书对这句话仅注了一个“累”字,释为“忧虑”。张书则注得颇详细:“遗俗之累,指不同于世俗的毛病。‘遗俗’:与‘高世’句式相当,等于说‘遣世’,即‘离开世俗’,与世俗之人不一样。累:事相因致损。拖累、负担,这里指缺点、毛病。”张书既释“累”为“缺点、毛病”,则两书对“遗俗之累”的解释很显然是不同的。究竟应该怎样解释“遗俗之累”呢?考“遗俗之累”乃前人熟语,苏轼于此不过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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