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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量刑建议权是量刑程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已经得到了充分重视,但当事人的量刑建议权却被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所忽视。当事人的量刑建议权的设置有利于提升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增强量刑程序的理性化、实现量刑裁判的实体公正。因此,有必要建构实现当事人量刑建议权的运作机制及相应的配套措施,确保其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2.
量刑自由裁量权的行驶是法官在量刑中的必然现象,不仅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整个刑事审判活动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实现。影响量刑自由裁量权的因素很多,文章主要从完善量刑裁量规则的角度,分析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造成行使自由裁量权偏移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量刑自由裁量权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论刑事被害人参与的量刑正当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量刑程序是在刑事审判活动中,人民法院进行量刑活动的步骤,是刑事审判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英美法系国家量刑程序的特点是量刑程序与定罪程序相分离,大陆法系多数国家没有独立的量刑程序,但评议和表决规则十分严密,比较注重限制法官量刑的自由裁量权。我国没有单独的量刑程序,被害人参与不够、透明度不高,影响了审判公正;我国量刑程序应该包括量刑公开、量刑答辩制度等。  相似文献   

4.
规范化量刑是对量刑这种司法活动或制度的一种改革,是指使得量刑合乎约定俗成或法律明文规定的标准。规范化量刑不仅要求量刑公正而且要求其具有透明性,这就要求增加控辩双方关于量刑的话语权和将量刑工作纳入法庭审判;做到规范化量刑首先要遵循规范化量刑的必要原则,坚持量刑程序公开、检察监督、罪责相称的原则,其次要采取一些科学合理的量刑方法。只有做到规范化量刑才能坚持科学的量刑观,才能保证刑罚权的正确行使,才能树立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才能实现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5.
林劲松 《南都学坛》2008,28(5):81-85
量刑程序有英美法系的独立量刑程序和大陆法系的混合量刑程序之分。20世纪中叶以来,大陆法系国家开始出现向独立量刑程序转变的趋势。独立量刑程序阻隔了纯粹的量刑证据对法官心证的不当影响,符合"先罪后刑"的诉讼逻辑,有助于正确评估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给予了控辩双方和被害人更多的参与量刑的权利和机会,因而更有利于量刑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实现。随着我国对量刑公正的日益重视以及证据规则的逐步完善,有必要确立这一程序。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的普通程序简易审、缓刑听证等实际上已经开始了创设该程序的初步尝试。与定罪程序相比,独立量刑程序应具有程序简化、证据规则宽松、证明标准较低、法官积极主动等特点。  相似文献   

6.
量刑是刑事审判的核心内容,量刑民主化的目的就是保证法官实现量刑公正,避免枉法裁判。量刑民主化的实现可以从人民陪审员制度,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权、受害人及其亲属的量刑建议、量刑辩论环节、判决书中展示量刑理由等多方面展开。  相似文献   

7.
一个运行良好的量刑机制的建立,不仅需要有完善的静态构造,而且更需要诸构成要素间的良好配合和联系。当前我国的量刑机制尚处在静态结构的建立和完善阶段,只有对量刑原则、量刑实体规则、量刑判例指导制度等静态结构进行修正和弥补,才能建立动态的良好且高效的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8.
海峡两岸量刑基本原则的内容存在高度相似性,即都将罪责原则和预防原则作为量刑的基本原则。在量刑方法上,台湾地区刑法规定了以处断刑为中心的量刑方法,而大陆地区刑法则缺乏量刑方法的规定。由于海峡两岸刑法中现有的量刑方法无法解决量刑失衡的问题,两地不约而同地展开了量刑改革运动。改革之后两地在量刑方法存在明显的差异。在量刑情节的分类上,大陆地区更倾向于形式分类,而台湾地区则倾向于实质分类。在量刑情节的适用规则上,台湾地区要比大陆地区详尽,但是还是无法满足量刑精确化的要求。不过,两地开展的量刑改革都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现有的量刑情节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9.
量刑是否公正,不仅关系到被告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更关系到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能否实现。量刑程序是与定罪程序相对而言的,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用来解决如何对被告人裁量决定刑罚的所有程序和制度的总称。我国刑事诉讼法对量刑程序有一些比较简单的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存在“重定罪、轻量刑”的现象,检察机关和当事人参与量刑程序的程度较低,量刑程序的公开性也不够,法官的量刑自由裁量权较大。应借鉴国外经验,扩大检察机关在量刑程序中的权力,保障当事人在量刑程序中的权利,增强量刑程序的公开性,逐步健全和完善我国量刑程序。  相似文献   

10.
量刑的规范化构建是确保量刑公正的法律保障。量刑活动的逻辑层次关系和对具体要素本质属性的共识是确保量刑规范化构建的理论前提。确立量刑证明的事实观、量刑刑罚幅度的价值观和量刑裁量的方法论,有助于深入探索量刑规范化的逻辑层次关系和理论体系构建。以量刑证明事实观引导量刑证据、量刑证明的规范化体系构建,排除量刑请求与量刑证明的直接关联;以价值观为指导,确立刑罚的基本单元和刑罚幅度;以量化裁判的理念确立量刑的计量方法。最后,运用系统论思想协调量刑证明、量刑刑罚和量刑裁量三者的有机统一,实现量刑公正。  相似文献   

11.
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是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量刑建议有五大功能,即引导侦查机关取证活动,防范滥捕,扩展被告人的辩护权,制约法官量刑的裁量权,促进量刑向精细化方向发展,促进量刑从对行为关注转变为对行为人的关注,发展刑事诉讼中的合作协商精神。量刑证据的完整度和评估方式的科学性是影响我国量刑建议实质化发展的两个关键因素,应当强化检察机关对量刑证据资料的收集责任,构筑科学的量刑评估流程控制。  相似文献   

12.
刑罚视野中的人身危险性理论是一个非常宏大的课题,从人身危险性对定罪量刑的影响看,在定罪领域把人身危险性作为定罪的根据不仅缺乏法律依据,而且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也是危险的。在刑罚裁量时,应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不同情况考虑人身危险性因素,充分发挥人身危险性在量刑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量刑程序改革一直是刑事诉讼程序改革的重要内容。无论在理论探讨上还是审判实践中,量刑程序改革都备受瞩目。在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试点中,我国量刑程序独立改革依然没有收到显著效果。由于缺乏配套的诉讼规则,我国量刑程序独立改革不能简单地沿袭英美法系的做法,而应寻找适合本土实际的改革措施。具体来说,应当在保持现有审判模式的前提下辅以其他有效措施,规范法官的量刑活动,切实改变控辩双方地位不对等的现状。  相似文献   

14.
为确保量刑均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由于《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未明确基准刑内涵,基准刑裁量规则缺乏明确性、可操作性,故意杀人罪量刑存在失衡现象.为弥补此缺憾,在厘清故意杀人罪基准刑内涵基础上,以重庆市132个案例为分析样本,对司法案例中量刑结果与基准刑裁量情节相关关系进行实证分析,揭示其中规律,进而构建故意杀人罪基准刑裁量模型.  相似文献   

15.
虽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目前只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之中,但其是一个综合性制度,其落实离不开刑法的衔接配合。为与刑诉法衔接配套,刑法学科有必要挖掘"认罪认罚"在刑法教义学中的含义,厘清认罪认罚与已有从宽事由的重合之处,探索"认罪认罚"在量刑从宽中的独特价值及"认罪认罚"的从宽依据。"认罪认罚"除了体现被追诉人预防刑的降低之外,还可极大地加快程序流转和提高司法效率,因而具有坦白等已有从宽事由无法涵盖的制度内涵。具体而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刑法衔接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刑法典对认罪认罚从宽作出原则性规定;明确认罪认罚作为量刑独立从宽事由;规定认罪认罚实体从宽的具体幅度,为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规范化和精准化提供学科支撑。  相似文献   

16.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改革为量刑辩护提供了发展空间,量刑辩护具有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稳定性、平衡各诉讼主体的诉讼利益、保障被追诉人合法权利等重要价值。但目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量刑辩护的推行存在着困境,在量刑指导意见的完善、量刑协商机制的规范化、相对独立量刑程序的落实、强制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与量刑辩护的专业化五个方面加以改进是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有效量刑辩护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17.
量刑情节单复数的判断应当围绕具体案件进行,其要旨首先在于量刑情节的界定问题。派生的构成要件不应作为量刑情节;在综合性构成要件中,只能将其中之一选定为构成要件,其他剩余的要件则转换为量刑情节。当量刑情节之间呈现结合关系、包容关系或竞合关系时,应当按单一情节对待;在一人犯数罪时,行为人的一次立功只能视为一个量刑情节,而行为人的未成年人身份及累犯情节应当按复数量刑情节对待。  相似文献   

18.
对照外国的反恐刑事立法经验,我国刑法第120条关于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的规定在刑罚配备方面需进一步改进:一是微调该罪的"分类配刑模式",更好地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二是在从减轻与从加重情节方面增加刑罚配备的多维性,使我国的刑法规定得到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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