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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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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恶意诉讼是诉讼功能异化的产物。在当前立法和司法界倡导“调解优先,积极构筑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社会背景下,恶意诉讼当事人利用法院调解、裁判作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工具,严重侵害了法的秩序性,与和谐社会的法治理念背道而驰。作为一种预防和过滤机制.在社会转型时期对恶意诉讼进行程序法的规制,应注意与诉权保护的协调,并在司法能动与克制之间寻求平衡。通过发挥司法惩戒手段的调节作用,并从规范撤诉、完善失权以及增设案外人的利益保护机制等措施入手,使程序法的规制与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相得益彰。  相似文献   

2.
《江西社会科学》2015,(7):193-199
2015年出台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首次赋予了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提起的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带来的损害可以提起诉讼以寻求救济的权利。这是我国首次从立法的角度承认对恶意诉讼行为可通过另诉的形式进行救济。恶意诉讼行为是基于故意的主观内容,恶意地利用纠纷解决机制,追求诉讼请求或诉讼请求外其他目的的诉讼行为。我国应汲取国外经验,对恶意诉讼行为既从实体法角度规制,围绕实质损害进行救济,也从程序法角度调整,依托当前的立案登记民革完善撤诉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3.
专利恶意诉讼制度是专利法第三次修改过程中的争议焦点之一.专利法视野下恶意诉讼产生的特殊机理、恶意诉讼认定的困难性、国外规制恶意诉讼的范式决定了新专利法弃用恶意诉讼赔偿条款.现有设计和不侵权确认之诉制度的增设为规制专利恶意诉讼提供了新的框架,但恶意诉讼行为的彻底根治不仅需要法律的对接,也需要诚实信用的社会机制,还需要良好素质的法官队伍.  相似文献   

4.
刘广林 《南方论刊》2013,(3):50-52,49
受利益的驱使,知识产权领域恶意诉讼频繁出现,引发众多危害。明晰恶意诉讼之含义是恶意诉讼有效规制的基础,理清恶意诉讼之症结则是有效规制之关键,只有正确把握以诉的利益为主要构成要素的识别标准和错误行使诉权和诉权滥用之区别,才能理性对待恶意诉讼。同时,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中健全惩治措施和受害人权利救济机制则对遏制知识产权领域恶意诉讼之现象尤为关键和迫切。  相似文献   

5.
随着公民法制意识的增强,民事案件数量急剧增长,大量的恶意诉讼行为也涌现出来,由于各诉讼主体所处的法律地位各异,他们的不诚信行为对整个诉讼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其中当事人因其与诉讼的进行有最为直接的关系,所以当事人的不诚信行为最值得关注,对此既要从道德层面上去认识,又要从法律层面上去认识,既要加强道德教育,也要注意法律规制.在立法规制方面,急待解决的是将诉讼诚信作为一项原则写入民事诉讼法中.  相似文献   

6.
我国对恶意诉讼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侵权责任法》对恶意诉讼侵权责任也未作出特别规定。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入,人们的利益意识不断强化,立法需要对恶意诉讼侵权加以规范。恶意诉讼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因为故意引起恶意诉讼,给相对方造成损害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商业领域的恶意诉讼侵权责任与一般民事侵权责任存在差异,在制度设计上宜借助侵权责任一般条款加以规定,采纳惩罚性赔偿,并适用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方式。  相似文献   

7.
民事诉讼中的错诉行为可以分为非恶意错诉和恶意起诉。作者通过对两种错诉行为的成因分析,提出了建立我国规制民事错诉行为责任体系的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8.
浅析恶意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公民的权利意识不断强化的今天,出现了很多在诉讼这一合法形式的掩饰下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恶意诉讼已经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恶意讼诉之所以发生,是由于我国立法不完善,诚信观念的缺失以及调解制度的不完善。因此,需要我国立法的进一步完善,以法对恶意诉讼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9.
一、恶意诉讼的概念界定及其产生的原因 由于历史背景、法治传统的不同以及考察视角的差异,国内外关于恶意诉讼的内涵存在着较大争议,学界并无通说.英美法系国家将"滥用法律诉讼"作为实体法上的一类侵权行为加以规制,其含义大致为:被告恶意地、没有合理、合适的理由而使原告陷入一种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并因此受到损害,且诉讼结果有利于原告的行为.  相似文献   

10.
为有效遏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净化营商环境,我国2019年修改的《商标法》总则部分新增条款,明确规定禁止商标恶意注册,并对分则部分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旨在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处罚力度。但是,修改后的《商标法》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规制条款过于抽象,存在法律适用上的困难。为提升我国《商标法》实施质量,建议借鉴欧盟和德国对商标恶意注册进行规制的实践经验,明确商标恶意注册的审查标准和考量因素;对疑似恶意申请注册者,商标审查机关可要求其提供使用意图的证明;对恶意进行商标注册和诉讼者,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追究其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1.
面对多元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宜遵循融合性、互补性和优劣顺位的基本路径构建衔接方案。针对刑事制裁与民事公益诉讼并行适用的实践乱象,应修正民事公益诉讼的适用逻辑并限缩其适用范围。针对违法处理信息与违反安全保护义务两种情形配置不同的行刑衔接方案,对于前者构建多层次规制体系,对于后者限缩适用刑事责任。根据信息侵害危险是否具有紧迫性、持续性选择适用行政监管或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消费者组织或者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宜通过与检察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发挥作用。应区分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与一般侵权诉讼的适用情形与责任配置,采用行为规制进路的行政监管可以补足以损害或者风险为导向的侵权保护模式。  相似文献   

12.
论诚信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确立与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现代诉讼观的确立,作为道德原则的诚信原则日益受到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关注,成为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法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应受诚信原则的规制。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法制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恶意诉讼"式案件在司法实践中也不断涌现。特别是随着《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全面扩大了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监督的范围,如何处理和解决申请抗诉阶段"恶意诉讼"式案件成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研究的重点和难点。本文拟通过分析天津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司法实践中处理的典型"恶意诉讼"式案件,力求总结出该类案件的定义,总结其造成的不良后果,分析其特点及产生的原因,并对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司法实践中如何妥善处理该类案件提出一些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4.
当事人违反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会侵害对方当事人的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浪费司法资源和扰乱司法秩序,同时也会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实体法和程序法对当事人违反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制还不完善,难以遏制诉讼中的不诚信行为。为了更好的规范诉讼行为,协调民刑关系,统一法律适用,最终实现诉讼价值,有必要构建毁灭、伪造证据罪和恶意诉讼罪,通过刑法对当事人严重违反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15.
一、民事虚假诉讼释义通常而言,虚假诉讼意指行为人恶意串通,虚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法律事实、伪造诉讼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利用虚假的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申请执行,使人民法院错误裁判或执行,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但根据笔者实证研究,虚假诉讼并不只是发生于诉讼阶段,也常出现于执行阶段,行为人并不仅为原、被告双方,还可能包括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甚至案外人,如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目前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情况下,赋予检察院对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提起民事公诉的权力,不仅具有现实的必要性,更具经济上的合理性,符合诉讼效率的要求。国有资产可以分为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建立国有资产保护民事检察公诉制度,能够预防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恶意定价行为,遏制理性犯罪;能够保护资源性国有资产,有效抑制损害资源性国有资产行为的负外部性效应。  相似文献   

17.
支持起诉制度在检察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主体地位的确立,这一制度开始被稀释,并逐渐异化为对诉中活动的参与。这一变化导致检察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虚化,与其他适格主体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践需求相悖,且与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补充性要求背离。这一走势不利于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健康发展。因此,未来需要对支持起诉制度在检察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的应然地位予以归正,明确其在检察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的具体应用方式与内容。  相似文献   

18.
行政调查的程序法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安清 《江汉论坛》2008,(3):129-131
行政调查是行政执法过程中一项常见的、不可或缺的活动,同时也是一种极易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有必要对行政调查进行法律规制.基于程序在法治中的价值以及我国法律对行政调查程序规定的缺失,应从程序法的角度对行政调查进行规制,将"公正原则"、"参与原则"与"公开原则"作为其运行程序的核心理念,并辅之以相关的程序制度规则.  相似文献   

19.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障碍的解决关键在于如何协调民事诉讼理论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殊性及特殊需求之间的关系,而不在于如何处理民事诉讼理论与检察院的实体身份之间的关系。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其监督权并不矛盾,环境民事诉权是环境民事监督权的具体体现,环境民事监督权是目的,环境民事诉权是手段,环境民事监督权是形式,环境民事诉权是内容,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不会对被告造成诉讼权利的侵害。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民事公诉,其诉讼地位是原告。应认真研究突破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途径以及推广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国内外经验,以推进这方面工作。  相似文献   

20.
在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要考虑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这四个要件。特别是涉案恶意诉讼权利人的主观过错是否存在恶意,是认定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是否成立的关键。专利恶意诉讼反赔的一审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并由民三庭审理。对恶意诉讼造成的不同损害后果,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案情和当事人的请求决定适用不同的民事责任方式和处理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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