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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底,武汉市新洲区建材店老板张文华及其妻子、儿子、妻妹等8位亲人相继铊中毒,最终,张文华夫妇经抢救无效死亡。投毒者是张文华的邻居、涂料店老板沈华军,并且先后两次作案。2009年3月16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沈华军死刑。沈华军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0年1月1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沈华军的上诉,雏持一审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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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曾经是20多年的夫妻,5年前协议离婚后,两人少有交往。但为了争房子的事,二人相见于法庭。前夫占着房子不搬,她和儿子在外租房住"我要求他立刻搬出我家。"郭霞情绪很激动,她希望法院判决前夫张磊履行两人离婚协议上的约定,把房子还给她和儿子居住。事实上,早在2007年,两人就因为离婚纠纷,一起到过重庆市大渡口区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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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6日,湘西南某县法院对一起遗弃罪作出判决,判处遗弃儿子的父亲有期徒刑3年,孩子母亲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熟悉这对夫妻的人们纷纷议论,孩子的父亲罪有应得,而孩子的母亲是众所周知的善良女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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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华容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4(1)
宪法实践纷繁复杂,宪法判决形式应是一个严密完整的阶梯序列。就法律的违宪审查而言,其判决形式包括合宪判决与违宪判决两大谱系。其中,合宪判决包括纯正的合宪判决、解释性判决、警告性判决,违宪判决包括违宪宣告判决、违宪无效判决、替代性判决。上述判决形式各自对应不同的案件类型,其所彰显的审查理念,所隐含的审查结果存在较大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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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重作判决的比较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英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1(6):29-33
正确、有效地适用重作判决有利于实现撤销判决之实效,维护客观法秩序。为了更好地发挥行政诉讼重作判决的制度功能,应当将之与我国类似判决形式进行比较,主要是撤销判决与履行判决。同时要将重作判决与英国、奥地利的类似判决形式和法国、德国、日本的撤销判决效力制度进行比较。这些比较对我国行政诉讼重作判决的适用具有重要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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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53(2):149-152
在司法实践中,判决的正当性来源于判决理由的正当性,判决理由的正当性则与法律推理密切相关。实践证明运用法律推理进行说理,将法官判决的整个过程充分呈现,可以获得判决理由的正当性证明。借助于法律推理方法实现判决理由的正当性证明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判决理由的正当性证明就是法律推理形式上与实质上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证明,是法律推理前提和结论形成过程的推导证明。通过法律推理对判决理由进行正当性证明,可以增强判决文书的说服力,有助于判决目的的最终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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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丰鹤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6,(2):111-118
对司法判决进行有效地证立是司法过程的一项中心任务,文章从三个角度对司法判决的证立进行了初步的探讨。首先,司法判决的证立模型:简单案件中司法判决的证立模型是三段论和图尔敏模型,疑难案件中司法判决的证立模型是包含内部证立和外部证立的双层结构模型;其次,司法判决的证立理由:简单案件中司法判决的证立理由是法律规则,疑难案件中司法判决的证立理由是裁判规则;第三,司法判决的证立标准:简单案件中司法判决的证立标准是合法性,疑难案件中司法判决的证立标准是合理性,并且以指导性案例为例对上述司法判决证立过程进行了检验和论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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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杨建顺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5)
要从根本上解决法院的判决、裁定反反复复,一个案件多个判决、裁定的状况,就行政诉讼而言,必须真正确立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树立法院的权威。从比较法的视角看,确立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有必要解决以下问题:行政诉讼判决的类型和效力;行政诉讼判决既判力的效力范围、制度根据以及与其他相关原理的关系;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的标准时间;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与判决的不当取得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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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英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
行政诉讼重作判决是撤销判决的辅助判决,我国《行政诉讼法》对其有明确规定,但未明确其适用条件。重作判决的适用有利于全面实现撤销判决的实效性和维护客观法秩序。重作判决的适用条件应包括:存在撤销判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针对的问题应当重新处理,被告对应当重新处理的行政行为具有法定管辖权,被告能够依职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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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涵 《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11-15
一方面,抛开法解释论的框架,无论是从审查强度、审判范围还是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对重作判决与撤销判决的关系进行重新审视,都可以对重作判决的"附属"地位提出有力的质疑;另一方面,其又与变更判决、履行判决的功能重叠、分野不清,重作判决的"独立"地位岌岌可危。重作判决的性质归属难题辅之以实践中其被不同程度解构的事实,导致其必要性进一步弱化。而站在优化行政诉讼判决结构的高度,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完善重作判决乃是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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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洋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0(2):132-140
“司法审查有限原则”是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这导致了“履行法定职责实体判决”存在争议。“尹荷玲案”不但证成了履行法定职责实体判决存在的正当性,而且明确了该判决适用的“双阶要件”,即“理由具备、事实清楚、法律规定明确”的一般要件,与“法效果唯一性”的特别要件。其中“法效果唯一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羁束行政行为,二是行政裁量收缩为零,这恰与《行政诉讼法》修改后“给付判决”与“履行判决”的规定相契合。纵观司法实践,重做判决、履行判决、给付判决形成了“程序性判决—提示性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实体判决”3种判决方式,体现了三者功能的相似性。作为实质化解争议的履行法定职责实体判决,也彰显了司法推动制度发展的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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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的退休职工陈元,在帮儿子做生铁生意时,于2001年4月9日,将一笔20万元巨款从衢州一家银行电汇至贵州金沙县沙土镇信用社其本人暂开的银行账号内,两个月后,陈元得知这笔汇款在沙土信用社已被人冒领。为此,他步入了艰难的追款历程,最后在万般无奈之下,于2003年2月8日将衢州的汇款银行和沙土信用社一同告上了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法院在立案后便进行了千里迢迢的取证工作。此案于近日作出了一审判决,给了陈元一个说法。偶遇“忠厚”生意人67岁的陈元是衢州市某单位的退休职工,其儿子与他人合伙开办了中凌公司,专门从事钢铁煤炭生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