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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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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残疾人群体在社会生活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权利容易遭受侵犯。已生效的《残疾人权利公约》是残疾人权利保护重要的国际规约,对国际视角下残疾人权利的保护作用积极。回顾我国《残疾人保障法》保护权利有限且保护的权利内容规定不全面,与《残疾人权利公约》对残疾人权利保护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依据相关国际规约对国内专门立法进行完善,取得两者之间的有效平衡,对残疾人权利的保护将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2.
《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权利保护置于首要地位,为儿童权利的保护提供了普遍的法律标准,我国积极实施公约,使我国儿童的发展权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得到很好保障、儿童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日益丰富、儿童使用网络更便利获取信息机会增多、儿童参与权保障不断改善。但我国儿童发展权保障还存在不足,我们要进一步提高保障儿童发展权的意识、完善相关法制和政策,强化儿童权利保护的管理体制和规划,完成余下的"普九"任务,加强素质教育,提高儿童教育质量,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儿童参与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3.
权利的克减是权利限制的一种特殊情况,其最终目的是对人权的更好的维护。针对《欧洲人权公约》第15条即权利克减条款,欧洲人权法院在其案例法中对权利克减的前提条件、克减范围及通知义务等皆通过权威解释加以规范。《欧洲人权公约》通过权利克减条款认可国家在紧急状态的情况下对特定权利的克减权,有利于平衡个人权利的保护与紧急状态下国家利益的维护,最终使得个人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但是,该条款仍然存在几点不足:未规定需正式宣布紧急状态;不可克减权利的范围狭窄;通知的规定不详尽。  相似文献   

4.
为打击航空犯罪,《北京公约》更新了航空安保公约中的引渡制度,尽可能地为惩治航空犯罪编织更加绵密的法网。《北京公约》中关于航空犯罪去政治化的努力与可引渡罪行的规则将会降低引渡航空犯罪行为人的困难程度,但仍会受制于国家主权对引渡的限制。《北京公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及中外引渡条约表述虽不同,但本质上并无冲突,其微小差异可以通过解释及其他适当措施予以消解。作为引渡依据的中外引渡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和《北京公约》的适用顺位应当根据条约与法律对具体事项的规定判定。中国应尽早与条约前置主义国家签订双边引渡条约,修订已有的中外引渡条约,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中的绝对不引渡本国国民改为“有权拒绝”引渡本国国民,并明文规定或引渡或起诉原则。  相似文献   

5.
历史性权利是历史性水域的理论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历史性权利的地位并没有明确规定,但从条约解释规则及时际法理论分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没有否认历史性权利的存在。唯有通过利益相关国的不断努力才能使《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历史性权利在公约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6.
分析中国确立商业贿赂民事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探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民事损害赔偿条款在中国实施时所需解决的法律问题,讨论行贿者、受贿者和受害者的界定标准,并提出行贿者与受贿者应承担连带责任、建立惩罚性赔偿金制度、合理配置诉权等建议。  相似文献   

7.
中国的历史性权利主张遭受南海争端国以及欧美学者的挑战。这些学者认为,《海洋法公约》只有限地讨论了历史性海湾及历史性所有权,中国的主张不符合《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而从历史性权利及一般性海洋法规则的发展历程来看,历史性权利对《海洋法公约》相关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具体体现在历史性权利对国家海洋管辖权的扩展、海湾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以及基线制度的发展方面。从历史性权利对上述规则的产生和发展的促进作用中,可以分析出历史性权利在国际法规则的动态发展中,是对一般国际法规则在特殊情况下适用的确认。历史性权利的存在具有相对独立性,它不断促进一般国际法规则的发展和完善,具有永恒存在的价值。因此,虽然《海洋法公约》没有系统性规定历史性权利制度,但这并不能成为《海洋法公约》排除、摒弃或合并历史性权利的证据。历史性权利对《海洋法公约》相关制度和规则的促进作用,充分证明二者的相容性。  相似文献   

8.
《外交报》对《伯尔尼公约》的传播,远非只是1902年刊登了《伯尔尼公约》的最早中文译本,其1909年10月还刊登了另一个与最早译本内容相同,且更加简明、准确、白话的《伯尔尼公约》中译本;1909年8月,《外交报》刊登了《论万国会议保护著作权》一文,详细介绍了1908年德国柏林万国著作权大会对《伯尔尼公约》进行第一次修订的会议过程以及最终形成的决议,使《伯尔尼公约》在中国的传播,实现了从落后世界16年到与世界同步的飞跃,其意义不亚于《伯尔尼公约》最早中译本的出现。同时,《外交报》就中国当时是否应该加入"伯尔尼公约"刊登了多篇文章进行讨论,引起了朝野多方关注,极大地推进了《伯尔尼公约》在中国的传播。  相似文献   

9.
为统一国际航空运输管辖权规则,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第33条一方面继承了1929年《华沙公约》第28条规定的4种管辖权规则,排除了不方便法院说等其他普通法系特殊规则的适用;另一方面又加入了旨在保护漫游的美国人的第五管辖权规则。美国法院在最近的判决中却试图割裂两个公约的内在联系,试图通过美国化的解释将不方便法院等特殊规则适用于所有管辖权规则。在条约法的视角下看,无论是从约文对原告在不同管辖权规则下的诉讼权利采取不同的措辞、从条约管辖权规则的统一性及旅客倾斜保护的目的追求、还是从条约的缔结过程对不方便法院说的妥协来看,不方便法院说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第五管辖权而不能扩及其他4种管辖权规则。  相似文献   

10.
资产外逃作为腐败犯罪重要的伴生现象,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球蔓延开来,对资产流出国和流入国都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明确规定了资产追回机制,从事前预防和监测资产转移、事后追回和资产返还的角度提出了全面的解决方案。但是鉴于公约是妥协的产物,这一机制在实践中依然面临着诸多障碍。作为腐败资产的重要流出国,我国应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促进腐败资产的有效追回。  相似文献   

11.
多年来各国在反腐败执法合作上并不尽如人意,执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都很不够。其原因在于各国的价值观念和法律制度不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反腐执法合作的展开。基于此现实,应参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要求,以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中心,以外交手段为依托,通过谈判协商以修正或补充相关条约内容,以谋求国际合作在个案上的突破。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传统刑事司法国际合作的方式比较单一,过于注重和依赖刑事警察机构力量。为更好地运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的国际合作机制,实现国际反腐机制的高效性,我国司法机关尤其是检察机关应走在追逃和追赃国际合作的第一线,检察机关应在主动引渡和境外追缴犯罪所得的国际合作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通过外交措施积极与被请求国的司法机关合作,克服在引渡或遣返犯罪嫌疑人等司法合作中遇到的法律困难和障碍,修改条约的有关内容,以实现国际反腐合作机制的更新。  相似文献   

12.
《五月花号公约》是北美殖民地时代早期一批欧洲移民在即将登陆美洲前夕所订立的契约文件。它传播了天赋人权、社会契约、主权在民、依法施政等政治理念,对《独立宣言》和《1787年宪法》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美国完政民主制度坚实的奠基石。  相似文献   

13.
2010年国际保安公约外交大会最终通过产生了《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公约的补充议定书》。这两项文件从实体法和程序法方面加强完善了现有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加大了打击恐怖行为的力度并增进了国际反恐合作。对于其中存在的管辖权冲突及修改年限等问题应当设立相应条款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4.
《华盛顿公约》第25条作出了关于确定ICSID仲裁管辖权的主体、客体和主观要件的规定,但这些模糊的措辞只有在ICSID管辖权的实践运用中才能被明确和细化。通过考察ICSID管辖权的最新发展,可以真实地把握《华盛顿公约》第25条的具体适用以及在适用方法上的最新变化。  相似文献   

15.
16.
郭杰  刘国章 《南都学坛》2006,26(3):92-93
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公约》将以转化为国内法的形式在我国实施,《公约》在我国的适用将对国内反腐败立法、预防和惩治腐败犯罪、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腐败犯罪所得资金追回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公约》适用也将使我国面临诸多挑战。  相似文献   

17.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34条“北极例外”条款赋予北极航道沿海国在冰封区域的特别控制权,因其与北极航道密切相关而受得广泛关注,但在解释和适用中存在争议。在解释上,第234条的适用范围和“冰封区域”的界定应采取狭义解释,沿海国权利范围应以折中解释中的“法条文义限制说”为界限。在适用上,第234条与《极地规则》在适用中相互影响且相互补充,俄罗斯、加拿大、美国、欧盟等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有关第234条的立场和适用条件大不相同。北极航道是中国对外经贸网络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中国可以通过坚持正确立场、加强国际合作、强化科研主导3个方面合理应对第234条在解释和适用中的分歧,维护自身的权益。  相似文献   

18.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对环境和人类危害极大,在国际层面主要通过《斯德哥尔摩公约》对其进行规制。中国作为公约的缔约国,存在POPs管理法律体系不完善、POPs排放标准制度不健全、污染损害追责赔偿制度缺位等不足。比较而言,发达国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POPs减排制度,取得了较好效果。为此,需要探寻中国履约减排的法律制度缺陷的原因,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和制度实践的优点,以便建立和健全履约协调减排机制、POPs排放标准制度和POPs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等,这既是对《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践约行为,也可为中国日益严重的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的治理提供有力的保障。  相似文献   

19.
《北京公约》将使用航空器作为武器、运输危险物质等针对民航的非法干扰行为确定为犯罪,补充了三项管辖权,吸收了其他联合国反恐公约中的有益规定,实现了对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的更新。同时,在确立新的罪名、融合规范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规定、妥善处理公约关系方面推动了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的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并批准了该公约,且即将对中国生效。该公约的获批,对进一步保障航空运输安全和维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第17条第1款的“事故”普遍存在解释分歧,导致司法实践在适用“事故”时无法作出一致裁判,有违统一性和确定性的初衷。解释含有私法性的“事故”,不应完全套用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解释方法,可借用法理学中一般法律解释方法进行尝试,最终厘定“事故”的要件。第一,“事故”具有航空运输的独特含义,包括独立价值和工具价值;第二,“事故”必须是不寻常的或意外的事件;第三,“事故”必须是旅客自身原因之外的事件;第四,旅客必须证明“事故”的存在以及“事故”是造成损失的近因;第五,“事故”是否需要与航空运输的固有风险或航空器的操作有关,具有灵活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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