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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习惯法在解决侗族地区林权纠纷中功能及路径选择——以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权改革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侗族地区林权纠纷是指发生在侗族地区的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林业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这些纠纷具有普遍性、多发性、广泛性,情节复杂,法律后果严重等特点.侗族地区林权纠纷发生的原因有许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林权改革导致的利益冲突,要解决这些纠纷和矛盾,除了要适用国家法之外,还必须利用侗族习惯法.侗族习惯法在解决林权纠纷中仍起到国家法不能替代的作用,利用好这些习惯法,对促进侗族地区的林权改革与和谐稳定是大有裨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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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洲江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4)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公民和法人。国家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时,是民事权利的特殊主体。在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中,是否具有主体资格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经济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人,因为“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经济合同法》第二条)虽然,个体经营户、农村社员同法人之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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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合同作为传统有名合同之一,旨在解决纠纷,终止争执.其具有独立性、广泛性、抽象性和风险性等特点.我国《合同法》未规定该合同.实践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后常出尔反尔.我国应当承认和解合同的效力,可以类推适用人民调解协议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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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11(3)
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它是当合同履行困难或一方严重违约时所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它对于挽救合同,避免损失,妥善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困难,有着重要的作用.去年九月修改后的《经济合同法》,对经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款作了重大变动.本文依据修改后的条文,论述了经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基本含义及作用;经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原则及其必备条件;经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及其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6.
陆武师 《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2)
一、行政复议的意义 行政争议和纠纷由法院通过司法程序、经过诉讼后解决,是我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种司法手段。但是,仅靠法院并不能够解决所有的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争议纠纷。事实上,我国通过法院审判解决的行政争议纠纷,只是所有行政争议纠纷数目中的少数,大量的具体而复杂的行政争议纠纷是由行政机关自己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的。这种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而向该机关的上级机关请求复议,由上级机关审查处理的法律制度,称为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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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权自治理论是纠纷和解的理论基础。按照私权自治理论,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意志判断设定自己的权利义务,主体的意志不仅是权利义务的渊源,而且是其发生的根据。纠纷的私权性内在地要求纠纷的解决应建立在私权自治的基础上,通过纠纷当事人的意思互动达成和解协议,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衡平。纠纷的社会性则外在地要求当事人的和解协议亦应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当事人的利益衡平。纠纷自行和解是以当事人意思为核心的法律行为在私法领域内的平等交涉以及当事人基于对收益、成本、效率、机制等诸多要素比较衡量的理性选择。以私权自治与利益衡平为内容的纠纷和解,彰显了私权自治的私法精神,同时兼顾了社会、纠纷当事人的利益衡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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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达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2)
经济合同主要反映生产、流通领域中的经济关系。我国《经济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例如:购销协议、联合经营协议、承包协议等,都有各自的目的、权利和义务,都属于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的订立就是由签订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或法人)就合同的各项条款,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通过相互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建立经济合同关系。签订经济合同一般要经过一方提出建议(要约)和另一方接受建议(承诺)的程序。在实践中,签订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就合同的各项内容,进行反复磋商,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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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合同的系统化管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勇戈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0(1):44-46
在市场经济下,经济合同是企业与外部进行经济联系的主要纽带,而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好坏,也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本文就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整体运作等方面问题进行系统化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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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愚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3)
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之一——《经济法学》阐述的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的几个问题,我有不同看法。 一、在处理经济合同纠纷中区分当事人的主观故意和过失具有实际意义 《经济法学》作者认为;“在经济合同纠纷中区分故意和过失,主要是为了确定应不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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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2)
<正> 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合同仲裁制度有三大特点,即统一全面、裁审自择、一裁二审。统一全面是指国家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有权对所有国内经济合同纠纷实行统一仲裁。裁审自择是指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向仲裁机关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解决他们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一裁二审是指仲裁机关对当事人的合同争议实行一次裁决制度。当事人对仲裁机关的裁决、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起诉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相似文献
12.
富荣武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6)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经济合同制是管理经济的一种有效的法律手段,违反经济合同要承担经济的或法律的责任,这是经济合同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内容。近几年来,我们在推广合同制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在实践中,对违反经济合同责任的认识上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试图就此谈一点粗浅认识。一、追究违反经济合同责任的意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了“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随着对企业的放权,企业之间的供、产、销等经济联系,主要不是依靠行政指令进行,而是 相似文献
13.
赵兴宏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4):335-339
作为程序性法律制度,仲裁与民事诉讼是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重要途径与形式。在或裁或讼的选择中,目前绝大多数人选择诉讼,使仲裁资源尚未得到充分利用。这主要是因为人们在思维定式上,"有纠纷找法院"的认知根深蒂固,认为法院更具权威性、强制性,因而忽视仲裁的优势。当前为使仲裁资源充分利用,社会应重视对仲裁法的普及和教育;仲裁机构应以高质量的仲裁结果向社会展示其功能和作用;法院应适当地引导和分流,以帮助更多人们选择仲裁;应进一步完善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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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桦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5)
经济合同仲裁制度,是一种由第三者对经济合同纠纷进行裁决的制度,它是维护合同法律效力的必要手段。运用仲裁方法解决合同纠纷,由来已久,现为国际社会所普遍采用。过去多年来,我国基本上依靠行政干予去处理经济合同纠纷。由于行政部门职权的局限性,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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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倩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行政诉讼和解制度作为契合现代行政法价值理念的一项重要制度,其为传统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一种合意解决纠纷的新方式。目前,域外一些国家已经确立了行政诉讼和解制度,而我国仍没有把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纳入我国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其在我国立法中的缺位,最终导致了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在实践运用中的混乱。为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学者对此制度进行了理论构建,其中,争议较大的一个方面是关于行政诉讼和解的适用范围问题。本文通过介绍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试图理清行政诉讼和解在我国适用的范围,用以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使其在解决行政纠纷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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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金成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1)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横向经济联系的广泛发展,法人之间、公民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的经济交往愈加频繁。合同作为经济交往的一种法律制度被广泛采用,相应,由于业务交往中多种专门知识的应用及交错,使得法人代表对每项业务都事必躬亲已难办到,因此,代理关系也就普遍发展起来,并且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不少代 相似文献
18.
周旗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1990,(3)
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公民违反法律的行为必然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的不同,还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民法作为我国重要的基本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民法中有许多强制性规范,对违反这些规范的行为规定了一些法律责任,用以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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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仲裁,是我国经济合同管理中一项重要制度,而经济合同仲裁的基本原则,便是这个制度中具有统帅意义的部分。所以,我国政府历来都很重视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所公布的各种仲裁法规中,都对基本原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便经济合同仲裁人员和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一体遵循。 相似文献
20.
汪倩 《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3):36-37
行政诉讼和解制度作为契合现代行政法价值理念的一项重要制度,其为传统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一种合意解决纠纷的新方式。目前,域外一些国家已经确立了行政诉讼和解制度,而我国仍没有把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纳入我国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其在我国立法中的缺位,最终导致了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在实践运用中的混乱。为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学者对此制度进行了理论构建,其中,争议较大的一个方面是关于行政诉讼和解的适用范围问题。本文通过介绍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试图理清行政诉讼和解在我国适用的范围,用以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使其在解决行政纠纷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