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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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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伟  李世杰  李凯 《管理科学》2019,22(7):20-33
由于商业惯例和反垄断法立法较晚,中国零售市场中制造商控制产品终端价格的现象普遍存在.买方势力的增强促使大型零售商和制造商争夺定价权,从而形成买方势力在中国零售市场的一种特有表现形式.从产品定价权的争夺入手,分析定价权争夺形式下的买方势力作用机理和经济效应.首先,在确定性市场环境下考察了定价权争夺的激励,发现大型零售商通过定价权的争夺可以获得“纵向定价先动优势”,从而压低产品批发价格、提高自身毛利水平.在此基础上,论文引入市场需求不确定性,分别从零售商风险态度和需求预测能力两个角度对模型进行扩展,发现定价权的获取可以转移零售商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获取“风险转移收益”;还可以增强零售价格对需求波动的反应程度,获取“灵活定价收益”.福利分析表明,定价权争夺形式下的买方势力经济效应与市场需求特征、零售商风险特征等因素有关,买方势力增强并不总会提升消费者福利,还可能推高终端价格,降低消费者福利.基于上述结论,对买方势力的反垄断规制策略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本文将消费者偏好特征引入到买方抗衡势力形成的分析框架中,构建消费者异质偏好视角下的买方抗衡势力形成模型,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买方抗衡势力的市场效应。结果表明:当消费者对零售商的偏好异质时,拥有较强偏好的零售商能够获得买方抗衡势力,且消费者偏好增强能够提高该零售商的买方抗衡势力,改善消费者效用与社会福利。本研究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现有关于买方抗衡势力的理论研究,为企业竞争战略和产业规制政策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3.
张伟轩  王君 《决策与信息》2011,(10):176-177
本文将大型零售商视为双边市场中的平台厂商,运用双边市场理论,从消费者和供应商之间具有交叉网络外部性的双边市场视角,从盈利方式和定价策略两个方面探讨了现代大型零售商的盈利模式。  相似文献   

4.
大型零售企业能够收取通道费的重要基础在于它所提供的货架资源尤其是优质货架能够在较大程度上提升制造商的市场销量,改善制造商的经营状况,增加制造商的利润。本文以货架对消费者效用的影响机制为研究基础,构建了相应的需求函数,并通过三阶段动态博弈模型分析了货架对零售价格、市场销量、厂商利润的影响,然后从制造商、零售商的参与约束以及渠道成员的利益协调等角度出发,讨论了通道费的可能性、存在性与合理性,最后从消费者福利的角度对零售商收取通道费的行为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李骏阳 《管理学报》2009,6(12):1691-1695
在研究零售商的赢利模式与收益结构的基础上,得出以下结论:不是渠道权力大小决定通道费的多少,而是供应商对零售商在商品毛利和返利方面的贡献大小决定通道费的比例多少。通道费与零售商的其他收益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相互转换的。零售商收取通道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而政府实际上无涛对通道费行为予以直接的限制。  相似文献   

6.
大型零售商低价与渠道合作策略对比及选择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型零售商的策略行为成为领导零售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沃尔玛、Home Depot等为了获取竞争优势采取不同的策略,如低价竞争或者是与供应商开展渠道合作.利用博弈分析,建立Stackelberg博弈模型和Nash讨价还价谈判模型,研究包含供应商、大型零售商和小型零售商的市场中大型零售商的策略选择对比以及相关因素.研究结果表明,与低价策略相比,大型零售商选择渠道合作策略时供应商定价降低,市场产品价格较低,同时市场需求增加,但小型零售商的情况变坏;当大型零售商和供应商具有等同的谈判势力,产品的替代性较低时大型零售商应该选择渠道合作策略,替代性较高时大型零售商会偏向于低价策略,替代性居中时大型零售商的相对成本优势对策略产生影响;当大型零售商具有谈判优势时,渠道合作将会是优化策略.  相似文献   

7.
董烨然 《管理世界》2012,(4):115-124
本文分析比较了大零售商市场主导下有关进场费的4组纵向合约的市场均衡和社会福利,证明了在1个供应商(或生产商)、1个大零售商和n个小零售商的市场中:(1)大零售商在批发价格{w0}、两部费{F0,w0}、三部费{S0,F0,w0}和排他{E}等4组合约选择次序中,严格偏好于包含预付费(即进场费)的三部费合约,并且均衡时,三部费可以实现上下游纵向一体化利润。(2)与供应商对下游完全拥有市场力量的情形相比,消费者剩余不会降低,市场价格不会上升,供应商获得的利润也不会减少。(3)社会福利与大零售商选择的合约,以及小零售商的数量有关。市场中存在着一个小零售商数量的值,当超过这一数量值时,社会福利会高于上下游一体化时的情形。  相似文献   

8.
在纵向关联市场中,买方势力和资产专用性是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本文以我国汽车工业2000-2008年统计数据为样本,利用面板数据模型对买方市场势力、资产专用性与技术创新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技术创新行为不仅取决于企业自身所处的市场条件,还与作为买方的下游行业市场竞争状况有关,买方市场势力的增强有利于上游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下游企业的资产专用性对上游企业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负效应,固定资产比例越高,研发投入越少。此外,较快的市场需求增长率和买方技术能力对技术创新具有积极影响,上下游行业之间较为对等的市场势力会阻碍技术创新。  相似文献   

9.
与以往研究关注产业链内部因素不同,对于厂商利用消费者偏好因素的买方抗衡势力形成机理和影响的研究考虑了市场环境因素作用的买方抗衡势力理论研究新视角。将消费者偏好的市场差异建模为同一产品在不同市场中消费者效用差异,基于外部选择博弈和Hotelling博弈的基本原理,构建综合反映上、下游厂商纵向关系和市场内厂商间横向关系的博弈模型。对下游厂商跨市场并购前后均衡结果的变化进行考察,得到下游厂商利用消费者偏好特征形成自身买方抗衡势力的机理以及该行为对厂商本身和竞争对手谈判势力、收益水平和规模带来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存在消费者偏好差异的市场间厂商并购行为不仅可以提升合并厂商自身买方抗衡势力和收益,也不会对竞争对手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可以提高部分竞争对手的买方抗衡势力、收益和规模,产生与水岸效应相反的结果。同时,对均衡结果进行福利分析,表明下游厂商的并购行为将提高总产业利润,但会降低消费者剩余和社会福利。  相似文献   

10.
在企业多周期连续促销背景下,假设需求受上下游企业促销努力水平、产品商誉和消费者支付意愿的共同影响,考虑产品商誉和消费者支付意愿的动态变化,构建双渠道模式制造商和零售商线上线下联合促销的四种微分博弈模型,以解决供应链上企业的促销决策问题。结果表明,两阶段补偿契约提高了零售商促销的积极性,实现上下游企业利润的帕累托改进,在买方抗衡势力的作用下,制造商将进一步提高促销成本分担比例使得零售商达到集中决策下的最优促销努力水平,但该契约对制造商促销努力激励不足。为此,进一步设计两阶段成本分担契约以实现同时激励上下游企业的促销努力,无论买方抗衡势力如何变化该契约都不会造成上下游企业的决策偏离,实现供应链完美协调。  相似文献   

11.
双边市场中平台企业搭售行为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搭售是现实中双边平台企业常用的促销策略之一。通过构建一个两阶段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将买方分为搭售喜好型和搭售无差异型,从垄断和竞争两种情形研究了双边平台企业采取搭售策略时,具有不同搭售偏好的买方对最优均衡解的影响以及相应的社会福利变化。研究发现:不论是垄断情形还是竞争情形,搭售对买卖双方均衡进入价格的影响都不确定,而搭售产品的定价则按照传统单边市场的定价方式制定;垄断情形下,搭售能增加买方数量、卖方数量及双边平台企业的利润,而竞争情形下,搭售产品成本较小的双边平台企业将获得较大买方数量、卖方数量及利润。在两种情形下的买方总效用、卖方总效用以及社会总福利均随搭售喜好型买方数量的增加而增加。  相似文献   

12.
在上层为制造商、下层为多个竞争型零售商和需求市场的二层供应链网络中,分析了多个零售商间横向公平偏好、零售商与制造商间纵向公平偏好行为。构建了下层零售商考虑横向和纵向公平偏好的Nash均衡模型,并且得到上层和下层供应链网络的Stackelberg-Nash博弈模型,利用罚函数法求解得到二层供应链网络均衡决策。定性分析了零售商横向、纵向公平偏好权重和纵向公平参考系数对均衡决策的影响,并通过数值算例验证。最后对供应链各决策者给出应对公平偏好负效用的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13.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新零售"表现形式之一的纵向整合成为零售商转型升级的重要策略。考虑了产品之间竞争性,分别研究了分销模式、平台模式和混合模式下,零售商采取不进行纵向整合、前向整合和后向整合的利润,通过对比给出零售商最优的纵向整合策略选择条件。最后,分析了不同经营模式对零售商纵向整合策略选择的影响。研究发现:第一,随着潜在需求的增加,在三种经营模式下零售商的最优策略都从不进行纵向整合变为后向整合、前向整合;第二,随着产品之间竞争程度增加,在分销模式和平台模式下,零售商的最优策略从后向整合变为不进行纵向整合、前向整合,在混合模式下,零售商的最优策略从后向整合或不进行纵向整合变为前向整合;第三,随着佣金费率增加,在平台模式下,零售商的最优策略从前向整合变为后向整合、不进行纵向整合,在混合模式下,零售商的最优策略从前向整合或后向整合制造商2变为不进行纵向整合、后向整合制造商1。  相似文献   

14.
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的产业中厂商定价策略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的产业不仅涵盖了传统产业,如房产中介,而且还包括新兴产业,如电子支付产业.以一类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的企业为研究对象,它提供的产品不能被消费者独立消费,必须寄生于商品交易中.通过两阶段模型对平台企业的间接定价策略展开研究,研究表明:在双边市场同时具有初始规模优势,并且在双边市场同时具有较高品牌价值评价的平台企业将设定更加倾斜的价格结构(交换费),并且通过这种倾斜价格结构的强化机制削弱竞争对手.但是,当双边市场的交叉网络外部性比较弱的时候,弱势平台企业可以不断提高双边市场用户的价值评价来获得更多的市场.  相似文献   

15.
占诚 《经营管理者》2013,(4X):257-257
众所周知,由于双边市场和单边市场机制的不同,双边市场的出现对反垄断规制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进一步说,一方面,如同单边市场一样,企业的私有信息使得市场势力、掠夺式定价等企业行为的界定的难度大大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存在两组参与者之间的网络外部性,双边市场的竞争天然地存在"鸡和蛋"的问题,平台通常会对一边市场采取低价而吸引另一边顾客,此时很难裁定是否为掠夺式定价。因此,本文从双边市场理论的视角来研究中国电信的反垄断案及规则问题,最后对平台性产业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6.
本文旨在探讨不同渠道权力结构和联盟策略下风险规避型闭环供应链的决策问题。考虑到产品需求和废旧产品回收的不确定性及决策者的风险规避特性,在制造商主导、零售商主导及制造商和零售商势力均衡三种情形下,分别构建了制造商和零售商联盟与不联盟时的闭环供应链博弈模型,获得了六个博弈模型下的均衡解,对比分析了不同模型下产品定价、废旧产品的最优回收价格和供应链及其成员的期望收益。研究结果表明,在制造商和零售商不联盟的情形下,决策者的风险规避程度增加能够缓解双重边际效应,供应链期望收益与风险规避程度正相关,而在制造商和零售商联盟的情形下,供应链期望收益与风险规避程度负相关;制造商和零售商不联盟时,制造商和零售商势力均衡的渠道权力结构对消费者最有利,而制造商和零售商联盟时,制造商和零售商势力均衡的渠道权力结构对消费者最不利;制造商和零售商权力结构不对等时最优价格决策之间的关系与制造商和零售商的风险规避程度有关;供应链期望收益在制造商和零售商势力均衡下最大,制造商期望收益在制造商主导的渠道权力结构下最大,零售商期望收益在零售商主导的渠道权力结构下最大。  相似文献   

17.
非对称信息下考虑由一个供应商和两个市场地位不同的零售商组成的双渠道供应链,大型零售商拥有线下渠道和线上渠道,小型零售商只有线下渠道。本文基于完全理性假设,构建信号传递博弈模型,研究供应商总是将大型零售商线下渠道订单量泄露给小型零售商时零售商的最优订购量策略;基于有限理性假设,进一步构建动态博弈模型,分析零售商订购量动态演化特征。研究发现,信息泄露对双渠道供应链信息泄露策略的影响与单渠道供应链不同,线上渠道的存在避免了大型零售商在高需求与低需求市场相互模仿订购量的情形;有限理性假设下供应链系统的稳定性受订购量调整速度和线上渠道订购量对线下渠道价格敏感系数的影响,订购量调整速度较大时,供应链系统将通过倍周期分岔进入混沌状态。  相似文献   

18.
供应链系统中,零售商的公平感知会对其订购决策产生影响。将公平感细分为四类:过程双边公平、结果双边公平、过程单边公平和结果单边公平,研究了具有不同公平感类型的零售商在批发价合同下的订购决策。第一,在批发价合同中,具有过程或结果双边公平感的零售商,其订购量各不相同,与不考虑公平感的零售商的相对大小关系取决于系统参数;并且,零售商的公平感无法协调系统,但在某些条件下,可以改善其在系统中的相对收益。第二,在批发价合同中,具有过程或结果单边公平感的零售商,若零售商关注过程单边公平,其订购量总小于不具有公平感的零售商的;若零售商关注结果单边公平,在某些条件下,其订购量大于不具有公平感的零售商的;并且,零售商的公平感无法协调系统,但在某些条件下,可以改善其在系统中的相对收益。  相似文献   

19.
文志宏 《经理人》2013,(11):46-48
2013年3月11日,欧洲最大的电器零售商万得城关闭了其在中国的全部7家门店,成为继百思买之后又一败阵中国市场的国际电器零售商。万得城在中国是由全球零售巨头麦德龙、万得城以及富士康三方联合投资,可谓是三强联手。在进入中国前,万得城已经在16个国家拥有近600家大型电器卖场,因此,万得城对中国市场踌躇满志,以201O年11月在上海第一家店开张为开局,计划在2叭2年前投资2亿美元建立10家门店,至2015年中国门店数超100家。  相似文献   

20.
随着中国加入WTO,外国的零售商会更多地进入中国市场。事实上,全球零售巨头早已有了自己的进军计划。中国的流通渠道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如零售商苏宁往生产领域渗透;生产商格力、长虹要建自己的分销网络;在药品行业领域还出现了生产商和流通商的合股。而事实证明,这种纵向的融合大多数是失败的。自巴西和阿根廷的流通市场开放以来,外国的零售商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本地的流通企业不堪一击。目前,在巴西和阿根廷,沃尔玛和家乐福主导着其零售业。中国的快递公司和货运物流企业仍然处在家庭作坊式的组成形式当中,而UPS等跨国企业也已经进入了中国。中国的物流企业要怎么做才能在进入WTO以后,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上争得自己的一席之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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