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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这一规定,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规定为国有土地使用的基本制度,土地使用权划拨作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一种补充。这就意味着,在我国的土地供应方式中,划拨土地使用权还将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相似文献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随着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确立的一项法律制度,并通过国家立法确定下来.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国家土地行政管理机关为了实现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利益,与行政相对人达成的有条件、有期限、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书面协议,出让方与受让方根据合同形成一种特定的行政管理关系.因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它的特殊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有别于一般民法意义上的"合同".  相似文献   

3.
张顺民 《城市》2009,(9):48-52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一种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随着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公开出让方式已成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但由于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大量划拨土地仍然由原产权人继续使用,且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划拨土地采取转让、出租、抵押或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进行处置和经营,加上缺少统一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4.
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最重要的就是把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土地无偿使用制度,转换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有偿使用制度.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9条的规定,我国目前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和作价出资或者入股三种.  相似文献   

5.
浅淡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概念 1988年的《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确立了我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1989年财政部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明确定义为:各级政府土地出让主管部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单位或个人。  相似文献   

6.
为了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的两条新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土资源部表示,新规核心为扩大招拍挂范围到六类土地,同时做到充分披露出让信息,给更多市场竞争主体以平等机会.  相似文献   

7.
《城市》1990,(4)
我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的改革试点首先是从深圳开始的。这项经营活动是以我国宪法中关于“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的条款为依据进行的。1987年下半年,深圳特区曾分别以协议、招标和公开拍卖等3种方式出让了3块土地。其中,全国第一批有偿出让使用权的土地为8588平方米,于1987年12月1日公开拍卖。  相似文献   

8.
为了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的两条新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土资源部表示,新规核心为扩大招拍挂范围到六类土地,同时做到充分披露出让信息,给更多市场竞争主体以平等机会。  相似文献   

9.
在土地执法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单位将建在划拨国有土地上的临街门面房出租给他人从事商业经营,出租期限一般均在五十年左右,有的甚至长达七十年,并一次性收取高额的租金,这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呢?尽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允许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但对房屋租赁的期限尚未做出具体规定,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虽然对这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程序以及法律责任规定明确,但这个条例颁布时间早,法律效力等级也比较低,如果不辨析适用,土地执法部门根据其做出的行政行为极易在行政复议中被撤销,或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笔者现就这类问题的法律适用,从法条法理方面结合案例予以辨析.  相似文献   

10.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条款,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此项规定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与土地市场提供了法律保障。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对经营性用地都积极开展了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工作。其操作模式一般都是对项目用地区域内的地面、建构筑物及附着物进行拆迁补偿和对项目用地区域…  相似文献   

11.
年租制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租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按年度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的制度。年租制是土地有偿使用的基础方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地租地价理论、商品经济理论、等价交换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具体实践。年租制和出让制两种形式,本质上说,都是为实现国有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形式,是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只是在缴纳租金的时间上有长短之别。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两个目标,即有效地配置土地资源,实现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职能,能够在年租制下,得到全面而充分的体现。但推行年租制要对管理体系、收益分配体系、租金调控体系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制定工作。  相似文献   

12.
什么叫土地有偿出让? 土地有偿出让,就是政府把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年限里,按政府规定的一定用途,出让给别人使用。土地有偿出让南方也叫土地批租,是土地使用权受让以后在市场上的流转过程,是土地使用  相似文献   

1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违规行为的寻租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引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在国家垄断的土地一级市场上完成的,是土地作为商品经营和进入流通的第一步.  相似文献   

14.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不仅对被拆除房屋本身进行补偿,而且对房屋占用的土地也进行补偿,由于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及土地权益存在差异,因此,土地的补偿标准也应该不同.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偿的区别在于:出让土地使用权补偿还应包含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江油市委、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采取有力措施,高度重视经营土地工作,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取得了显著成绩。仅去年,该市土地拍卖中心就成功地举行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会7场,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0.1万平方米,成交总额5040万元,为政府做活了经营土地这篇大文章。市公安局看守所使用的位于东大街中段的一宗土地,面积5173平方米,起拍卖价总额为543万元,成交总额为1101.778万元,超出总起拍卖价558.778万元,创江油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历史最高水平。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江油土地市…  相似文献   

16.
产权是指人们围绕或通过财产而形成的经济权利关系,其主要包括狭义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即人们通称的“四权”,根据所有者拥有产权的完整性或残缺性,又可以把产权分为私有产权、共有产权和国有产权三种形式。鉴于中国的城市土地产权属国家所有即国有产权情况下,中国也相应的形成了一套城市土地经营使用制度。一、中国城市土地使用状况和趋势新中国建立以后,针对城市土地不同性质的所有权形式,分阶段分步骤,采用多种形式,逐步实现了中国城市土地国有制。在此后的30年中,土地使用者获得无偿划拨土地成为唯一方式。随…  相似文献   

17.
私有住房土地使用权期满(所谓"70年大限")后怎么办?这个问题被讨论了好几年.其实,原有相关法规对此已有说法.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可申请续期,得到批准者可续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继续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因公共利益需要不被批准者,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还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为何社会上似乎对此视而不见,一直在反复追问这个问题?一是这样的规定确有不合理之处,两个法规,前者与后者对是否能续期的规定相冲突,而且,能否续期本来就有相当大的利益差别,不幸未获准续期又无补偿显失公平,最根本的问题是这些法规没有充分体现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宪政原则.二是从利益集团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被反复提出,也说明相关利益者不满足于这样的规定,有更多的利益诉求.  相似文献   

18.
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11号令),明确规定:"自2002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该规定第十条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底或者底价"。至今,该规定已实施10年,土地供应一级市场逐步规范、完善。现就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过程中底价的评估及确定谈几点认识,与大  相似文献   

19.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过程是政府对土地资源重新进行市场化配置的过程,对规范土地市场的秩序、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与利用,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和行政规章的相关条款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若干情形作了相应的规定。在此,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关问题简单作以探讨。一、当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2004年底存量土地调查结果,焦作市空闲、闲置、低效使用土地达180余公顷。几年来,土地行政主管  相似文献   

20.
董石 《现代交际》2011,(12):25-25
通过对现有的法律和实际生活的调查、分析,目前我国利用土地的方式主要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乡村企事业建设地使用权以及一向为学者所忽视的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而对客体的另一内容房屋的利用方式则主要表现为典权,尽管典权这一形式未为人们所重视。从这些利用方式不难发现,我国目前的对土地用益物权类型的划分主要是依据土地所有制和土地的用途。从严格意义上讲,所有制根本就不是一个法律上的用语,我们应让其回归到其本来面目所有权上来。所以,重新认识我国用益物权的类型划分依据和法律地位十分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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