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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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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企业破产法》在程序设计上采取了与原来完全不同的设计思路,含有破产清算程序、和解程序与重整程序三个部分,三个部分有共同适用的内容,也有各自特别规定。这种程序制度设计在我国《企业破产法》上不仅涉及破产程序理念的提升,而且涉及制度基础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破产界限是破产法中最基本、最关键的核心问题之一。各国破产法关于破产界限的规定有列举主义、概括主义、折衷主义三种立法体例。我国破产法采用概括主义立法体例,符合现代破产法关于破产界限立法体例的主流趋势。我国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界限为支付不能并且债务超过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十分严格。这一规定摒弃了我国旧破产法关于破产界限规定的弊端,实现了不同所有制各类企业法人破产界限的统一;既借鉴了西方国家破产界限的立法经验和立法概念,又创造性地突破了传统破产界限的立法规定,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体现了正确的立法价值取向,有利于协调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3.
澳大利亚破产法是资本主义国家破产法中与平稳经济相配套的最好的法律之一,对我国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具有特殊的针对性意义.它的完善的组织系统和社会中介机构能有效地保证企业破产程序正确运行,它的具有特色的“自愿管理制度”为破产企业的新生提供了机会,它的严密的监督机制和严格的法律规定能较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4.
我国于2006年8月27日出台了破产法,该法将于2007年6月1日实施。在此之前,构成我国破产和解制度的主要是两部法律,即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199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本文对照法律条文大体对比新破产法较上述两部法律的进步之处,研究我国破产和解制度的特点,剖析其仍存在的弊端,从立法体例、程序规则、辅助程序等方面探讨了完善我国和解制度的途径和措施。  相似文献   

5.
破产法中自愿破产原则不仅标志司法机关无权主动判定债务人破产,而且债务人由于其具有的信息优势处于申请破产的最佳位置,因此破产制度构建中应当贯彻自愿破产原则.自愿破产制度设计往往决定着破产程序的目的能否实现和公司重整能否成功.我国破产法应当贯彻统一自愿破产原则,并通过现行破产法中的自愿破产制度进行反思和重构,使破产法制度成为统一的刚柔并济的有机整体.  相似文献   

6.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加入WTO ,我国的经济结构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破产不可避免地导致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为此 ,新修订的破产法应最大限度地满足与破产案件有关的各主体的利益 ,将实现均衡利益作为其价值目标。相应地 ,破产法应增设重整、监督和惩治破产犯罪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破产法是各国保障和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客观地比较和分析海峡两岸的破产法,将有利于完善两岸破产法律制度;有利于促进两岸人民相互了解彼此的有关法律;有利于加快两岸经济发展和往来。台湾现行的破产法是1935年由当时的“国民政府”公布并在当年施行的,至今已作了两次修正,最近的一次在1980年12月。台湾的破产法是由总则、和解、破产和罚则四章组成,共159条。台湾的破产法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但在其立法和修正过程中,受英美法系破产理  相似文献   

8.
简易破产程序是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审理小额破产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程序。由于该程序用时短、成本低,可以满足破产企业快捷、低成本退市的需要,因此在破产法里设置简易破产程序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设立简易破产程序不仅是完善破产法的需要,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即将于今年实施的新破产法并未设立简易程序。文章试图通过分析我国设立简易破产程序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探讨我国设立简易破产程序的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9.
长期以来,在“左”倾思潮的干扰下,我国法学界对破产法进行了错误的批判与否定,加上传统的经济意识与现代破产思想之间有着严重地抵牾,人们对破产有着严重的片面认识,它直接地影响和延缓了我国破产法的立法和实施。1986年12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破产制度的建立。当前,建立正确的破产法理论,推动我国破产法的完善和实施,是摆在法学理论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拟就有关的几个问题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 现代社会,破产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随着破产法理论研究的开展,我国法学界对破产的概念有种种不同的解释。主要的观点有以下五种: 其一,认为破产是指债务人无力偿还其欠款时,申请法院为破产之宣告,以其全部财产变卖得价按债额定比例归还债权人,其余不足之数即不再偿付;  相似文献   

10.
企业破产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以便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企业破产法的出台,完善了我国企业组织与立法缺席,有效地促进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完善,在我国企业立法中具有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11.
我国1986年《破产法》仅规定国有企业法人可以破产,与现代国际破产制度存在很大差异。破产能力的规定直接涉及到破产法的适用范围,通过对各国和地区破产能力的立法考察,建议在新的破产立法中应当实行一般破产主义,扩大具有破产能力的主体范围,充分发挥破产法的社会功能。  相似文献   

12.
管理人制度是新破产法中全新的制度,这注定其还有待完善。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要严格限制条件,未来管理人的选任应以竞争方式为主,应创设破产基金作为管理人报酬的保障,管理人责任体系尤其是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要明确化,要成立一个统一的管理人协会,发挥对管理人的制约功能。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法存在适用范围狭窄、可操作性差以及国家干预过多的缺陷,不利于企业破产的实践。拓展破产法的范围,提高破产界限的可操作性,尤其是体现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是我国破产法立法完善应追求的目标。  相似文献   

14.
我国的破产立法应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破产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而我国现行有关破产的法律规定中关于破产主体的规定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应该扩大破产主体的范围,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从自然人破产的国外立法比较中可以看出,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存在具有可能性和必要性,同时也应相应建立自然人破产的危险防范制度.  相似文献   

15.
澳大利亚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澳大利亚的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科学完备。其中破产前后的两种和解制度、债务人自愿破产制度、行政机关和注册受托人扮演破产重要角色制度以及破产免责制度等很有特色 ,充分体现出既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又维护诚实债务人的利益 ,同时还威慑和惩罚恶意债务人的当代破产法之立法思想。这些经验对制定我国自然人破产法是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6.
破产分配中的顺位设计关系着具体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可能和程度。破产分配中顺位法定原则是法律的必然选择 ,它保证了破产制度中公平受偿权的实现。然而 ,我国法律规定的顺位 ,使一般破产债权人失去了参加破产程序的兴趣 ,影响了破产法功能的发挥。通过对现行顺位设计的完善 ,保证有担保债权的优先地位 ,限制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的优先受偿 ,取消税收的优先权 ,规定特殊情况下债权及劣后债权的处理 ,是顺应市场经济对破产法要求的选择  相似文献   

17.
破产清算人是破产法中的重要机构,从破产宣告开始到破产程序的终结,负责处理破产财产管理和处分的有关事务。为了防止破产清算人滥用权力,为了保障破产程序公正进行以及防范日益严重的破产犯罪,应当对破产清算人进行监督。通过对破产清算人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论述,试图为破产清算人构建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8.
矿产资源的稀缺性与地域性造就了矿山企业的破产法律适用的特殊性,以比较法学的分析视角可揭示跨境破产域外效力的发展趋势。矿业权的破产适用与排除反映了政府在自然资源立法上的取向。矿山企业的破产承载着公有权益与私权利益的法律博弈,只有公有权益得到了应有维护,私权利益方有实现的物质基础。合理、科学的破产法律机制成为平衡公权与私权的制度保障。破产法是推动一国产业体制转型与改革的助力器,在国家社会经济制度的完善中往往起到主导的法律指引作用。我国破产法应当更进一步确立生态本位优先权,同时,也要进一步确立破产管理人的公益监督义务。  相似文献   

19.
议遗产破产     
遗产破产是自然人破产中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各国破产法多有规定。中国现行《破产法》的适用范围虽然不包括自然人破产,但《破产法(草案)》规定的破产范围可能涉及自然人破产。承认自然人有破产能力,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遗产破产问题,但这一问题在中国《破产法(草案)》中还未被提及,遗产破产的理论也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阐述遗产破产,旨在引起有关人士对此问题的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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