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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我国的<公司法>虽然注意了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但由于实战经验的缺乏及立法程序方面的原因,我国的<公司法>还存有明显的缺陷.本文作者通过总结<公司法>实施以来的经验教训,借鉴外国公司法的立法实践,提出了完善<公司法>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2.
介绍了我国公司合并立法的概况,评析了公司合并立法的特点,并着眼于<公司法>、<公司法修改草案>和<公司法修订草案>,提出我国公司合并立法的缺陷,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司合并立法.  相似文献   

3.
对<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的"董事"应如何理解,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从解释学和法律适用等方面,指出该条中的"董事"应作个别董事解释,而不宜解释为"董事会".为使公司法对董事善管义务规定得更加科学和准确,文章进一步对<公司法>第60条第3款提出了修改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4.
法人独立责任辨析--从语境论的研究进路出发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法人独立责任是我国民法上独有的概念,其实质为公司法上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一种投影和扩张.<民法通则>基于特定社会经济背景的需要,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作为法人的成立要件进而演变为法人之基本特征.全国人大法工委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全面照搬具有显著逻辑错误和制度缺陷的<民法通则>法人独立责任条款,将使得以合伙企业为载体的交易行为逸出于法人整体制度之外,成为阻碍我国法人制度进一步发展的禁锢.  相似文献   

5.
法人制度使公司与投资人之间的人格分离,使公司具有了独立的主体地位.然而,独立的人格并不意味着必然的独立责任.法人独立责任的形成完全渊源于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直接推动.无限责任是公司的基本责任形式.本文在对法人制度中有限责任、无限责任以及独立责任进行理论的廓清后,对<公司法>第12条关于公司转投资限制的规定给予评价,并提出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6.
公司法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自实行以来,对社会经济生活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诸多"公司问题".相形之下,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则是通过遏制股东滥用法人格,从而有效地矫正股东、公司与债权人三方的利益失衡状态.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是对公司法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的一种有益补充,也契合了法律对公平、正义的时代价值要求.鉴于对我国现行公司法律的检讨,毋庸讳言,我国<公司法>的修改和完善中引进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相似文献   

7.
在现行认缴制下,新《公司法》对瑕疵出资股东权利及瑕疵出资股东责任的分配制度未予明确。与新《公司法》配套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仅对股东瑕疵出资的相关责任及权利限制作了简单说明。为此,需要修正瑕疵出资股东的共益权和自益权,以此达到对瑕疵出资股权的限制。同时,结合域外的立法经验提出了股东瑕疵出资责任分配制度,建议确立瑕疵出资股权转让中的出资补充责任与违约责任,修正认缴制下股东瑕疵出资行为的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罪状和法定刑,以此规范我国资本市场中股东瑕疵出资的行为。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即将成为WTO成员国之际,加强对<TRIMs协议>的深入研究,早已成为时不我待的课题.本文通过我国外资立法与<TRIMs协议>的比较,详尽阐明我国外资法中存在的与<TRIMs协议>不相符的TRIMs与国民待遇原则不相符的TRIMs及与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不相符的TRIMs.并针对我国外资法中存在的上述TRIMs提出应因对策及时调整与完善我国外资立法及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9.
沿海运输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本文针对当前我国沿海运输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无专门立法的情况下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分析了<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民法通则>、<海环法>、<海商法>对沿海运输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况,得出的结论是油污损害赔偿的责任基础适用<海环法>,而责任限制适用<海商法>.本文还比较了适用<海商法>和适用1969 CLC、1992 CLC的区别.  相似文献   

10.
货物品质异议期限和诉讼时效是两个既相似又有区别的法律概念,但在各法律制度中,立法者一般都注意到这二者之间的协调.<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虽对于异议期限作了系统而周密的规定,但未将诉讼时效问题列入其调整范围,于是在适用<公约>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异议期限和诉讼时效二者之间的法律冲突.解决这一冲突似乎只有两种途径一是从立法角度解决,即修改国内法时效制度或参加<国际货物销售时效公约>,使其立法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统一法接轨;二是从司法角度解决,即相关国内法中的短时效制度如果与<公约>第39条第2款的立法本意相抵触,那么应根据"公约优先原则",排除适用该国内法.  相似文献   

11.
一人公司股东有限责任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2005年《公司法》确立了一人公司制度。一人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具有法定性:一人公司股东在公司法上承担有限责任需要具备公司法所规定的规范前提,一人公司股东在司法中享受有限责任,需要依法完成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2.
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主体,其对外担保对信贷资金和商品交易安全发挥着基本的安全保障作用,其担保的效力问题存有较大争议。股权转让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中必然面对的现实问题,但我国《公司法》对上述问题只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常因法律规定的欠缺和理解的歧义,不能真正保护股东的权益及维护公司正常运行。结合《公司法司法解释(三)》,通过比较法可以研究判断瑕疵出资责任承担主体和责任的承担方式。股东瑕疵出资实际是对公司财产的侵犯,动摇了公司的物质基础,不利于维护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股权转让后,根据责任自负原则,瑕疵出资的原始股东即出让人应承担责任,根据商事外观主义,瑕疵股权的受让人亦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而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因为对股东出资负有内部监督的义务,故当出现股东瑕疵出资的情况时也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可以通过补缴出资、宣告失权、赔偿损失三种方式来承担追究瑕疵出资股东及其瑕疵股权受让人对公司的瑕疵出资责任,以保持公司的资本充实。  相似文献   

13.
《公司法(修订草案)》第46条首次规定股东失权规则,不同于除名制度旨在将违反重大义务或者不再具有所需资格从而威胁公司人格存续的股东驱逐出公司,失权制度并不直接指向股东身份,其制度目的在于督促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收回股东未缴出资部分对应的股东权利,丧失股东身份是股东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附带结果。股东失权制度的优势在于公司不必被动地等待身处债务人地位的股东的履行行为,而可以掌握收回股权并另行吸纳充实公司资本的主动权。股东失权制度的功能定位与该规则设计的解释与适用具有直接关联。从要件构成、司法实践等方面来看,《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总体指向的是股东除名规则,与第46条具有适用上的递进关系。部分未履行出资义务和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不仅具有量的差异,更存在适用股东失权与股东除名不同规则的质上的区别。两种规则在公司法体系下各自发挥不同的规范功能。  相似文献   

14.
我国公司法在2013年进行了一次主要关于注册资本制度改革的修订,正式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从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概念与价值取向为出发点,论证了其存在的合理性及废除的必然性,从而进一步提出了相关配套制度建立与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公司法的修订改变了原有的注册资本实缴制,对公司的资本制度产生重大影响,在公司实务范围内包括增资扩股、股东瑕疵出资的处理和破产清算程序中对债权人的保护、非货币财产出资、与注册资本制相关联的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刑法罪名相应修订等问题需要更深入的分析探讨.这次公司法的修订引导公司法向注册资本认缴制方向发展,以此顺应资本投资便利化与加强国际金融发展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16.
论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后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作出了规定,文章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论证。对公司而言为公司独立人格在特定法律关系中被否定;对股东而言为其有限责任的否定,股东因对其滥用公司法人格行为造成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与公司之间为不真正连带债务关系,股东为终局责任人,存在共同滥用行为的股东之间则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其不当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为限。  相似文献   

17.
《公司法》为少数股东提供诸如股权回购、查阅权之诉等单项权利受侵害的救济措施,第20条“禁止滥用股东权利规则”也为股东侵害救济提供一般条款。但在复杂的公司治理面前仍显不足: 一般条款未能对侵害股东复合型利益、合理期待利益等股东压制情形提供兜底性保护机制;诸如司法解散之诉等切断矛盾根源手段尚不能适用。以此次《公司法》修订为契机,可以将“股东压制”的概念引入《公司法》第20条,作为“滥用股东权利”的下位概念,并将“股东压制”导致的公司人合性障碍治理失灵列为提起司法解散之诉的法定情形之一,予以终局性救济。如此,《公司法》第20条“禁止滥用股东权利规则”的内涵得以完善,且股东压制的救济机制更为有效。  相似文献   

18.
《公司法》修改之要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结合《公司法》实施中的问题及修改中的有关情况,对《公司法》修改中的有关问题即公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独立财产、公司人格否定、股东权益保护、公司对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公司的私募发行、强化公司治理结构、严格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股票回购等作了相关的介绍与探讨。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虽然注意到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各自关涉的利益差异,并分定了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的规则,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对于内部转让,首先,应肯定股东自治原则,即确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其次,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应当明确告知股东可以通过章程安排内部转让规则,并进一步设计最佳具体规则供其选择。对于外部转让,应消除转让同意表决机制的冲突,明确转让异议股东强制收购制度的前提条件,并考虑导入公司回购股权制度。  相似文献   

20.
对于自我交易,各国公司立法确立了比较完备的实体规规和相应有效的救济程序,而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只是在第61条第2款作了原则性的禁止规定,缺乏可操作性。鉴于现有立法之不足,通过对各国关于自我交易规定的比较研究,试图确立符合法理的实体和程序规则,使得我国公司法上的自我交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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