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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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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斯《上书秦始皇》,又题《谏逐客书》,载在《史记·李斯列传》、《昭明文选》卷第三十九.注释则有《史记》的崔骃《集解》、司马贞《索隐》、张守节《正义》和《昭明文选》的李善注.  相似文献   

2.
美国汉学家卜德(Derk Bodde)是西方最早研究中国秦代的学者,他的贡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他的博士论文《中国第一个统一者:从李斯的一生研究秦代》填补了西方学者秦代研究的空白;他执笔的《剑桥中国秦汉史》“泰国和秦帝国”一章认为秦帝国虽然时间短暂,但历史意义重大;他将《史记》中和秦代关系最为密切的四个传记翻译成英文并成书出版.  相似文献   

3.
“角抵”这个名词的出现应在秦末,《史记·李斯列传》记:“是时二世在甘泉,方作觳抵优俳之观。”裴驷案:“觳抵即角抵也。”“方作”应表明开角抵之始端。实际上角抵起源于战国,正如《集解》应劭所言,习武时以角抵为戏乐,是较量智慧和力量的一种手段,到秦代才改名为角抵。宋代高承的《事物记原》卷九引《汉武故事》中,也认为秦二世在未央宫内设角抵是起源于战国。  相似文献   

4.
李斯(?——公元前二○八年),战国时楚国上蔡人,出身微贱,青年时作过乡政府文书,后到进步思想家荀子处求学,与同学韩非都成为法家的杰出代表。公元前二四六年,十三岁的秦始皇即位;同年,李斯由楚入秦,初为秦相吕不韦的门客,后来当了秦王的侍卫,因向年轻的秦始皇力陈统一中国的主张,受到重视,被拜为客卿。公元前二三八年,秦始皇亲政,粉碎了吕不韦、嫪(?)等策动的反革命政变;但秦国的贵族复辟势力不甘心失败,又乘机煽动“逐客”,企图全部赶走革新派,孤立秦始皇,复辟奴隶制。李斯在被赶离秦国的途中,给秦始皇写了这篇《谏逐客书》。秦始皇读后,立即取消了“逐客令”,并派人追到边境,接回李斯,升任他为廷尉(最高司法长官)。以后,秦始皇一直信用李斯、尉缭等客卿,继续坚持法家路线,于公元前二二一年完成了统一中国的伟大事业。秦始皇死后,李斯被赵高、秦二世胡亥等复辟势力杀害。李斯没有留下专门著作,《谏逐客书》和其他仅存的几篇上书:《论统一书》、《行督责书》、《自罪书》等,均保留在司马迁《史记》的《李斯列传》中。  相似文献   

5.
《游侠列传》是《史记》中一篇著名的人物传记,也是引起争论颇多的人物传记之一.班氏父子对司马迁歌颂游侠大不以为然.班彪称:“道游侠,则贱守节而贵俗功”,并说:“所以遇极刑之咎也”,指斥极为尖刻.班固称司马迁“道游侠则贱守节而进奸雄”,和乃父同一腔调.在《汉书》中,班固亦立《游侠传》,但在主旨上,和司马迁之《游侠列传》大相抵牾.班固虽吸取了《列传》的大量材料,但对司马迁笔下的游侠却一概持否定态度.  相似文献   

6.
关于《史记·李斯列传》中李斯是什么样的性格问题,众说纷纭。有人根据刘再复同志的:“任何一个人不管性格多么复杂,都是相反两极构成的……性格的二重组合,就是性格两极的排列组合”的见解,认为:李斯的性格是二重组合的,我觉得,这种看法有些不妥。  相似文献   

7.
李斯在秦统一及统一之后,对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要贡献表现在七个方面:一是用阴谋之计离间六国君臣,二是《谏逐客书》为秦国留住了宝贵的人才,三是确立了秦封建统一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政治制度,四是确立适合中国历史发展的郡县制,五是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六是统一思想,七是刻石纪功宣传秦统一的丰功伟绩。关于李斯废扶苏立胡亥为皇帝,毒死韩非,在狱中上《督责书》三个问题,都是由其法家的思想主张和立场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8.
在吸收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几方战国古玺中的文字释读提出新见:释古玺中的“”(《玺汇》3537)为“笑”;将三晋文字中用作姓氏的“”字读作“潞”;并认为“司空容”玺不属三晋,其时代上限不会早于秦代。  相似文献   

9.
秦代文字与书艺略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秦初并天下,出于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立即着手整理小篆用来统一文字.但世人日常所用的还是早期隶书,官方文书不得不作出折衷,便形成介于篆、隶之间的"诏版体"文字,秦代书法也因此出现了主要归为三类的多样性特点.主"同文"之政的李斯是第一个篆书大家,在文字和书艺上都为篆体文字作了出色的终结,他强调了中锋圆劲这一中国书法史上雄视百代的根本用笔法则.因草写篆字而产生的隶书,以其简易便用而日渐大行天下,并终于形成灿烂的汉隶艺术.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六个方面论述了吕不韦之《吕氏春秋》与秦代社会的关系,认为《吕氏春秋》是吕不韦为秦统一后制订的治国大纲,但因同秦始皇的思想格格不入而未被采用。  相似文献   

11.
李商隐《赠孙绮新及第》七言绝句首句:“长乐遥听上苑钟。”清人冯浩笺注曰:“《元和郡县志》:长乐坡在万年县东北一十五里。《长安志》:长乐驿在长乐坡下。”(《玉谿生诗集笺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10月第一版,下册,第712页)以“长乐”为长乐坡、长乐驿,恐非是。 按《史记·淮阴侯列传》:“吕后使武士缚信(注:韩信),斩之长乐钟室。”张守节《史记正义》注曰:“长乐宫悬钟之室。”《三辅黄图》亦载汉都长安有长乐宫,本秦代之兴乐宫。汉高祖始居栎阳,七年,长乐宫成,遂徙居长安。并言钟室在长乐宫中(见《增订汉魏丛书》本《三辅黄图》卷六《杂载》)。 “长乐钟”一典,颇为后世文学家所习用。如陈·徐陵《玉台新咏序》:“厌长乐之疏钟。”唐·  相似文献   

12.
缪篆名实考     
秦汉两代是中国文字史上最重要的变革时期。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以法律的形式把六国文字统一为小篆,但根据前人的记载和今人所见的实物,可以肯定的是:小篆并不是当时唯一应用的字体,正规的小篆只有在泰山、峄山、芝罘等碑上才能见到,秦代大量的诏版、权量、简牍上的字体都非规整的小篆。到了汉代,尽管统治者改姓换代了,但应用的字体并没有立刻改变,而是逐渐产生变化的,秦代的字体经过汉代,发展和变化最大的是隶书,其它书体,或经演变,或逐渐消亡。缪篆就是从秦代演化而来,在两汉印章上广泛应用的一种字体。过去对于缪篆,曾有许多不同的看法,马国权在《缪篆研究》一文中暂把它们归为三种看法,并指出实质只有两种:其一认为缪篆是汉印中平正方直的字形;其二认为缪篆是象一根带子那样缠绕屈曲的字形,并且两种看法都认为这些字形是填满的。关于释“缪”,这些看法都认  相似文献   

13.
关于李斯杀韩非的原因,史学界都认为是李斯的嫉妒。最早提出这种说法的,要算西汉的司马迁。他在《史记·老庄申韩列传》(以下简称韩非列传)中曾经说过这样的话: “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又说:  相似文献   

14.
由于讲授秦汉文学史的需要,读了几本较有影响的文学史。这些文学史都有“秦代文学”这一章(或一节),而且内容多雷同,都是把李斯的《谏逐客书》及秦代的刻石文分析一番;还有个别的文学史把《吕氏春秋》也列入了秦代文学。对此,本人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提出来与同志们讨论。  相似文献   

15.
李斯是我国封建社会初期的一个法家代表人物,参加秦始皇统一中国的伟大事业,在政治、军事和文化等方面都做了重要贡献。但是,在他死后,却被反动派咒骂、歪曲了二千多年,反动儒家咒骂李斯“焚诗书、严法令,为祸于天下”,荒谬地说“秦朝无文”、“少文”,甚至把根本不是秦朝著作的儒家复辟经《吕氏春秋》搬来,硬充为秦代文章的代表。他们的目的,就是妄图通过否定秦代的文化事业,进一步否定秦始皇的法家进步路线。鲁迅却以大无畏的反潮流精神,在厦门大学编撰了《汉文学史纲要》,辟专篇充分肯定说:“故由现存者而言,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据考,秦朝时还有《羊  相似文献   

16.
整理汉碑和部分汉简牍帛书文字中与《说文》古文、六国古文字和《汉简》、《古文四声韵》中的古文字同构的字形。并根据这些材料分析了秦代"书同文"政策以及此后汉代官方文字规范政策的效果,同时从地域因素和文字书写主体角度探讨了这些隶体古文在汉代使用与否的原因。  相似文献   

17.
近代档案与契约文书中疑难俗字众多,多为历代字书所不载。文章在整理《龙泉司法档案选编》《浙江畲族文书集成·文成卷》《清水江文书·黎平文书》等资料的过程中撷取了“挑”■“妋”■等俗字,运用稽考古训、构件类推、类比例句、考求异文、体察语境等方法进行考证,并指出文字演变过程中造成的同形现象,厘清了字际关系和成因。  相似文献   

18.
我国古代新兴地主阶级的杰出政治家秦始皇在公元前二二一年统一全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革命措施,破旧立新,大胆改革。其中“书同文字”就是一个重要方面。“书同文字”,也叫“同书文字”、“书同文”或“同文书”,意思是要用同一样的文字来书写。任何文字都是不断地发展变化的。有的变化是自发的,有的变化是自觉的。只有自觉的变化才能称为文字改革。秦始皇的“书同文字”,制定了全国统用的小篆,并大力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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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李斯反分封反分裂之有利于统一市场的经济思想 秦始皇灭六国之后,为了政治上的集权和经济上的统一,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如徙天下富豪于咸阳以削弱六国的复辟势力,建立郡县以集中统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度衡量、货币、文字、车轨、法制,及大力修筑驰道,兴修水利等。无疑地,这些措施对于生产发展和商品经济的市场统一,都起着重大的积极作用。但这些措施,主要是由于李斯力排众议,说服了秦始皇,才最后得以实现的。他当时是站在新兴商人地主的立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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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汉字是文字的一项重要改革,对于广大人民学习文化、普及文化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简化汉字要符合文字的发展历史,要科学地改革,要有一条正确的轨道。 《新华字典》中的“華”字的简化字有两种写法。“华” “(亻匕十)”我认为简化成“华”比较科学。因为古“(亻匕)”字是写成(?),《说文·注》解释为:“教行也。” “匕”读(huà)“七”读qī,“華”字简化成“(亻匕十)”是取了“(亻匕)”的音,也就是说“(亻匕十)”的右上部首应该是“匕”(huà),不应该是“七”(qī),《新华字典》并存两种写法,我认为应该统一成一种写法,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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