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4 毫秒
1.
在目前关于形式逻辑的对象和作用问题的讨论中,有些人不同意“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这一说法。他们的理由是:“如果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是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的话,就势必要把归纳逻辑、充足理由律等排除于形式逻辑之外。”几年来,在有关形式逻辑的问题讨论中,那些主张“內容决定形式”、“形式逻辑要管具体思维內容真假”的同志,一直是以充足理由律作为他们进行论证的主要根据之一的。他们认为,既然充足理由律是形式逻辑的一个基本规律,而充足理由律要求用作理  相似文献   

2.
充足理由律究竟是不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这是逻辑界正在争论的问题。本文认为,充足理由律就是理由与推断的蕴涵关系的普遍规律,这种蕴涵关系存在于充足条件与必要条件之间、前提与结论之间、论据与论题之间,其普遍规律是:理由(充足条件、前提或论据)真则推断(必要条件、结论或论题)必真,推断假则理由必假,总之,真理由蕴涵真推断。这一规律贯串于假言判断、演绎推理与证明的形式结构中,成为它们的逻辑基础,所以不能不说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相反,有的同志认为,充足理由律是莱布尼兹“首创”的,但是莱布尼兹本人并没有“规定”充足理由律就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后人却把它引进形式逻辑,这是违背莱氏原意的,按照莱氏原意,它不属于逻辑,而属于本体论,所以不应该把充足理由律当作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这种意见引  相似文献   

3.
充足理由律究竟是不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这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但是,争论的双方——就大多数人而言——却有一个共同的观点,即认为充足理由律不能形式化,就是说,“不可以用包含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的公式的形式来表现这一规律”。一方因为坚持形式逻辑只研究思维的形式,不  相似文献   

4.
充足理由律作为思维基本规律之一,在形式逻辑中占有一定的重要地位。我国六十年代中期以后,它却被莫名其妙地撵出了形式逻辑学科的大门。至今还有人说,它并不属于形式逻辑的范畴,无需恢复其地位。我想就这个问题谈点自己的粗浅看法。 (一) 粉碎“四人帮”以后,科学的春天来到了。形式逻辑也得到了新生。充足理由律作为一条客观存在的思维规律,应恢复它在形式逻辑中的地位。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5.
目前,逻辑界展开的关于充足理由律是否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的讨论,是具有重大的逻辑理论意义的,因为这不单只关系到对充足理由律的理解、看法,在认识上的、思维上的作用等问题,而且也牵涉到思维的特征、思维过程的有机联系、思维过程和现实过程的关系等等问题。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逻辑学界,多数同志把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称为“形式逻辑基本规律”(其中有不少同志把充足理由律也包括在内,但因意见分歧,这里不去涉及)。另外还有一些大同小异的称呼。如“普通逻辑基本规律”,只是把“形式逻辑”改称为“普通逻辑”,并无其他区别;再如“逻辑思维基本规律”、“思维形式基本规律”,越出了形式逻辑的范围,失之过宽;又如“逻辑规律”、“逻辑思维规律”,不仅越出了形式逻辑的范围,而且失掉了“基本”的限制,更加失之过宽。所有这些称呼,尽管各有不同,但是有一个根本的共同点:都把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称为规律。我自己过去也是这么说的,现在我觉得这个说法是不确切的。谨将浅见申述如下。  相似文献   

7.
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关于充足理由律的争议较多,本文暂不涉及)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这是逻辑学界一个流行的基本观点。对此,徐庆凯同志在《“形式逻辑基本规律”质疑》一文中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这三条规律根本不是形式逻辑的规律,更不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而只是形式逻辑的规则。这就向逻辑学界提出了两个带根本性的问题:1.为什么说同一律等是形式逻辑的规律?2.为什么说同一律等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而在一般逻辑论著中,对这两个问题的具体论述尚不多见。因此,本文拟就此作一点探讨,顺便谈一点对徐文的不同看法,以就教于同志们。  相似文献   

8.
李小虎 《东岳论丛》2001,22(5):64-67
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不是形式逻辑的公理 ,也不是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更不是形式逻辑的元规则 ,而是形式逻辑构建形式系统时作为出发点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消解形式逻辑四律的理论困惑 ,应把形式逻辑四律从形式逻辑形式系统中分离出去。  相似文献   

9.
对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违反是言语幽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用逻辑学中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这四大规律来分析言语幽默,可得出言语幽默是认知逻辑意义与非逻辑意义形成意义对比的过程,并且当这种意义对比刺激心灵并被人们所认知后,会引起心灵上的愉悦感,由此产生言语幽默。  相似文献   

10.
“谓词是在主词中”这个真理的概念为莱布尼茨的充足理由原则提供了根据。莱布尼茨主张,在一切事物的本性中各种命题并没有随意的根据,任何谓词都必然包含在一个主词中,有一个先天的证明,这就是充足理由原则要表明的一切事物的理性基础。罗素认为莱布尼茨根本陈述的是主谓逻辑。在莱布尼茨哲学中有五个根本前提,其中有三个是关涉主谓命题:(1)每一命题有一主词和谓词。(2)一个主词能有一些  相似文献   

11.
卢卡西维茨教授(Jan Lukasiewicz,1878—1956),波兰著名逻辑学家,毕生从事古希腊逻辑、命题逻辑和模态逻辑的研究,他的关于形式逻辑研究对象的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名著《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中.目前,人们面对形式逻辑的困境,普遍认为形式逻辑要改革和现代化,这一点是没有分歧的.但是,形式逻辑如何改革,如何实现现代化,回答就众说纷坛了.笔者认为.这是个方向性的向题,根本在于如何界定形式逻辑研究对象,这是构筑具有现代气息的形式逻辑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读了卢卡西维茨的《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笔者发现,卢氏关于形式逻辑研究对象的思想,对于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具有很大的启发作用.一 什么是形式逻辑?换言之,什么是形式逻辑研究对象?卢卡西维茨引用了两段话表达了一个传统的看法.其中一段话是从凯因斯的著名的形式逻辑教科书中引来的:“通常说逻辑是形式的,这是仅就思想形式而言,亦即就我们思维的方式而言,而不管我们思维的各种特殊对象.”这段话界定了形式逻辑研究对象的特征,直到今天,也没有谁提出质疑.然而,卢卡西维茨在当时却提出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思想形式”(与“思维形式”同义——笔者注)这个概念是费解的、不精确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原因是来自“思想规律”这个错误的逻辑概念.  相似文献   

12.
自然语言逻辑是现代逻辑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随着中国逻辑与语言研究会的成立,我国对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正在不断扩大和加深。但是,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它与形式逻辑的关系如何?这个对于自然语言逻辑研究“性命攸关”的问题,在逻辑界却存在着重大分歧。本文拟对有关这一问题的一些相当流行的看法作出批评,并提出自己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些初步的看法,希望能以此引起争论,以推动对此问题的进一步研究。 一 有人认为,自然语言逻辑,顾名思义,就是研究自然语言的逻辑,即它的研究对象是自然语言,而形式逻辑似乎不是以自然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因为,就一定意义来说,任何逻辑都是以自然语言为研究对象的(自然语言逻辑当然也以自然语言为研究对象)。说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对象就是自然语言,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不是自然语言,这一方面是把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对  相似文献   

13.
新中国成立70余年来,我国逻辑学界发生过数次大规模的逻辑学讨论,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形式逻辑相关。形式逻辑本是逻辑学研究中的一个基础概念,但很多新的逻辑理论为自身存在的正当性所进行的辩护,都采取了否定或者质疑形式逻辑的策略。实际上衡量一个新的理论是否创新或发展了逻辑,重要的依据不是它的自我辩护方式,而是它是否首先遵循了逻辑的内在机制。逻辑学作为一个学科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也有其特定的研究方式,逻辑学就是形式逻辑。  相似文献   

14.
概念的辩证性的研究,不仅在辩证逻辑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而且对于推动思想解放、学术讨论也有现实意义。人们的认识过程是一系列概念形成的过程,每一个概念都是人们认识世界的支撑点。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都以概念为其研究的出发点,概念是构成逻辑大厦的砖石。辩证逻辑的概念特征和形式逻辑的概念特征有本质的区别。形式逻辑主要是研究概念“量”的方面,它把概念当作现成的和稳定的对象来研究,不研究概念的产生、发展和转化。辩证逻辑则在“一切概  相似文献   

15.
在有关形式逻辑对象问题的讨论中,有人认为形式逻辑的对象是思维形式的结构这一说法,只适合于判断、推理,而不适合于概念。他们的理由是:因为概念只有逻辑特征,而无结构;如果从结构上来分析,把概念作为判断、推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就会丧失它的相对独立的意义。这种看法对不对呢?我认为是不对的。这里,值得探讨的是概念有无结构以及形式逻辑如何研究概念的问题。本文拟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初步的看法。  相似文献   

16.
人们对非形式逻辑的学科品性的纷争使得非形式逻辑是一个不固定的指示符。非形式逻辑是不是逻辑的分歧主要表现在对形式标准和非形式逻辑的宗旨或功能的理解上,以此来否定非形式逻辑的逻辑属性的做法是站不住脚的。在非形式逻辑是什么样的逻辑问题上的分歧主要涉及非形式逻辑的对象、手段和评价标准,虽然诸多观点的侧重点不同或某些观点值得商榷,但给我们认识非形式逻辑的逻辑品性以启示:非形式逻辑是以区分好的论证(推理)与坏的论证(推理)为宗旨的,主要研究日常生活中以自然语言为载体的非形式论证(推理)的建构、解释、分析、评价和批判的合理或合情的标准、尺度和程序的一般原则、模式和方法的逻辑学科。按照这种观念,一则可以避免将非形式逻辑排除在逻辑在外,二则可以将它与形式逻辑形成鲜明的对照,三则可以避免将它混同于自然语言逻辑、语用逻辑。  相似文献   

17.
在修正旧的形式逻辑、建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形式逻辑科学体系这个问题上,目前公开发表的意见(或方案)已经有了好几种。我们觉得这些意见中的某些意见,有商榷的必要。有一种意见,如刘丹岩同志认为:修正形式逻辑,就是创立辩证逻辑,也就是创立统一的逻辑。他说:“修改形式逻辑和创造辩证逻辑是一回事,而不是两回事,修改了形式逻辑同时就是建立了辩证逻辑”。在修改形式逻加之外,“另外创立一个辩证逻辑”就是“把统一的逻辑割裂了”,“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同时存在、和平共居”。为什么刘丹岩同志这样认为呢?原来是他认为  相似文献   

18.
(1)韩非在中国逻辑思想史上是个颇有争议的人物。有些人,以韩非没有专门的逻辑著作为理由,不承认他在中国逻辑思想史上的地位。其实,韩非是中国古代一位应用逻辑专家。特别是他提出了著名的“矛盾之说”,十分巧妙地表述了形式逻辑矛盾律的精神实质,对中国逻辑思想史作出了值得称颂的贡献。(2)然而,至今我们对韩非的逻辑思想,特别是对他的“矛盾之说”研究得很不够。在罕见的几篇讨论韩非逻辑思想的著作中,对“矛盾之说”的理解也很不一致,其中不少问  相似文献   

19.
形式逻辑属于思维科学。人们的思维有两种基本方式,即抽象思维(又称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形式逻辑研究的是抽象思维,其中主要是演绎推理。按照历史的发展,形式逻辑分为传统的和现代的,从传统形式逻辑到现代形式逻辑,是思维科学的一个重大变革。传统形式逻辑(以下简称传统逻辑)包括名词逻辑和命题逻辑。传统名词逻辑的奠基者是亚里士多德,他建立了第一个公理化的逻辑系统,即三段论系统,揭示了直言推理的逻辑  相似文献   

20.
在逻辑学中,有形式逻辑和辯证逻辑之分。这两种逻辑研究的对象是不同的,遵循的规律和使用的方法,也是不同的。因此,有人就据此得出:有形式逻辑的思维形式,有辯证逻辑的思维形式,具体地说,有形式逻辑的概念判断推理,有辯证逻辑的概念判断推理。过去,在逻辑问題讨论的论文中和有关逻辑问題专著中,有些人就曾根据这个原则,提出了辯证判断,认为辯证判断是辯证逻辑研究的对象,形式逻辑不研究它们。最近,李先焜同志在《论矛盾判断》(载《江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