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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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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法学界普遍主张紧急避险所保全的权益必须大于其所损及的权益,否则为保全生命而牺牲生命的恶性事件将有增无减。于是,在紧急避险限度条件问题上便形成了占主导地位的权益对等否定论。透视权益对等否定论的价值论和方法论,则我们将走向权益对等肯定论,即紧急避险可以是保全的权益与损害的权益两者相等。  相似文献   

2.
避险过当是指避险人实施的避险行为超过法定必要限度的情形.避险过当的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或间接故意构成,不能由直接故意构成.避险过当的客观要件主要是正确理解"损害"的含义.就质而言,"损害"仅指有形的、物质性损害;就量而言,"损害"应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就法律形式而言,"损害"应具备法定性.  相似文献   

3.
司法实践中在对违反刑法的自招危险行为进行规制时,法院是否定了这样一种对白招危险进行的紧急避险的成立。但是,法院对这种紧急避险成立的否认,并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本质以及成立条件。而且,我国刑法中也并没有规定对已违反刑法的自招危险不可以紧急避险。所以,我们在让行为人对违反刑法的白招行为承担责任时,是不应当否定其避险行为成立紧急避险的。但是,如此归责势必与“行为与责任同在”原则相冲突,造成理论上的混乱,导致司法的不公正。  相似文献   

4.
文章论述了紧急避险制度在世界不同法系的历史与发展,进而从自由、平等、人性的角度,揭示了这一制度的本质。最后,又对民法与刑法中的紧急避险制度作以比较,以突显该制度阻却责任的本质。  相似文献   

5.
自招危险是指由避险行为人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招致的危险。对于自招危险的紧急避险适用问题,中外刑法理论上有各种不同的见解。该问题应根据自招危险的不同类型具体加以解决。对于有犯罪目的的自招危险,应否定紧急避险的适用;对于无犯罪目的的自招危险,则应根据自招危险产生的具体原因来认定是否适用紧急避险。  相似文献   

6.
被迫行为依其法律后果不同可分为三类:无责性被迫行为、免责性被迫行为和减责性被迫行为.其中无责性被迫行为因不是刑法中的行为,无所谓正当与宽恕;免责性被迫行为是可宽恕事由;减责性被迫行为是部分可宽恕事由.我国刑法和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却将免责性被迫行为作为紧急避险的一种亚类型,视为正当化行为.但免责性被迫行为与紧急避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排除罪责事由,用紧急避险的原理处理免责性被迫行为,会不当地缩小免责性被迫行为的范围.因此,应将免责性被迫行为从紧急避险中独立出来,将其作为一种独立的阻却责任事由.  相似文献   

7.
重点研究和探讨了对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理解和司法适用;认为限度条件不完全等同于“必要限度”。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应当理解为防卫行为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没有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并对刑法第20 条第3款是否为“无限防卫”进行了探讨,认为我国刑法中并不存在所谓“无限防卫”的规定。此外,对“行凶”、“暴力犯罪”等规定进行了较深入的研讨  相似文献   

8.
自招危险是指由避险行为人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招致的危险。对于自招危险的紧急避险适用问题,中外刑法理论上有各种不同的见解。该问题应根据自招危险的不同类型具体加以解决。对于有犯罪目的的自招危险,应否定紧急避险的适用;对于无犯罪目的的自招危险,则应根据自招危险产生的具体原因来认定是否适用紧急避险。  相似文献   

9.
紧急避险作为一项重要的犯罪阻却事由具有丰富的研究价值,其法律性质、成立标准以及限度都需要进一步明确,尤其是在面对素来被认定为至高价值的生命法益之间的对立上,应当如何进行衡量便成了一个矛盾集中的问题。通过对紧急避险的性质与法理依据、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以及紧急避险中生命法益对立的探讨,紧急避险中生命法益对立与衡量问题的解决办法,提出为了保护更大甚至是同等的生命法益时,生命法益是可以作为紧急避险的客体的,但同时也需要进行严格的限制与慎重的判断。另外还需要明确的是,虽然紧急避险制度阻却了犯罪的成立,行为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旧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0.
我国新<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立法有不当之处.作者认为,第二十条第三款所列"行凶"犯罪表述不准确;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不应当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度"在实践中难以掌握,且什么是"必要",什么又是"不必要"无法界定,给审判带来一定的难度;对该法条第一款所表述"不法侵害"的"不法"作者指出当解释为"犯罪行为".作者还认为,对于无刑事能力者的侵害,实行正当防卫,如果情形紧迫而无法判断的应作意外事故论,反之则以紧急避险论.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犯罪论体系诸问题及其原理直接源自苏联,是建立在根据罪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的。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犯罪以罪量为充分条件,与现行犯罪论体系诸问题的理论基础存在不协调。德日三阶层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与罪量要素存在内在冲突。在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活动中,忽视罪量要素的做法并不鲜见。判断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限度,必须以罪量要素为基础。犯罪既遂是犯罪成立后的停止形态,犯罪实行行为一着手实施或者实施完毕均有可能达不到罪量要求,故行为犯与举动犯不能成为既遂形态。  相似文献   

12.
在各国法律中,被迫行为与紧急避险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三种情况:包含关系、同质并列关系、异质并列关系。事实上,被迫行为与紧急避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事由,两者排除罪责的根据具有本质差异。用紧急避险的原理处理被迫行为,会不当地缩小被迫行为的适用范围。将被迫行为从紧急避险中独立出来,不仅有利于公正地对待因胁迫而实施犯罪的人,而且关系到人们对两种行为的道德评价,影响到与第三人的关系,还会使我国刑法排除责任事由的体系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13.
紧急避险的相当性要件是国外相关刑法理论和刑事立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指避险行为应当符合一个社会所承认的一般或共同的价值观念。避险行为的相当性应该成为紧急避险中的独立要件。通过避险相当性要件在"强制采血事例""脏器摘除事例"以及"雨伞事例"中的具体适用分析,避险行为的相当性要件具有独特的功能,一定程度上能限制法益权衡要件的适用。也就是说,即使行为人保全的法益价值大于其行为侵犯的法益价值,也不必然就能承认紧急避险。在避险行为缺乏相当性要件时,由于其也存在违法性的减少和责任程度的降低,因此,对其可以准用避险过当的从宽处罚原则。  相似文献   

14.
破解生命冲突时紧急避险的难题,找到恰当的伦理基础至关重要。以功利主义思想为伦理基础,违背了"生命至高无上不能量化比较"的命题;以依托于罗尔斯式正义论的社会团结义务理论为伦理基础,将正义独立于善,又与社会一般观念不符。而以内置于善的正义观为伦理基础,强调正义须以善为根本,不仅与社会一般观念相符,且能与刑法理论相契合,可以系统性地解决难题。据此,在纯粹利他的攻击型紧急避险、在防御型和竞合型紧急避险中,避险人的行为都有正当化的可能;在纯粹自利的攻击型紧急避险中,避险人的行为并不能被正当化,原则上只能以期待可能性理论来出罪。  相似文献   

15.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新刑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我国刑事立法中,不仅刑法总则规定的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防卫过当、紧急避险的处罚原则、追诉时效的期限等都体现了这一原则的内在要求,而且刑法分则规定的刑法体系、具体罪名的排列以及法定刑的配置等问题也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的精神实质,因此,正确地把握好这一原则对于做到量刑均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6.
在当下社会中存在着大量的家庭暴力现象以及由此引发的伤害、致死案件。家暴受害者为了防止即将发生的家暴而实施的非对峙性反击行为,入罪结论不符合社会情感和民众期待,出罪结论则面临法解释论上的难题, 即此种情形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要件。紧急权制度能够保障紧急时刻公民的私力救济权, 维护婚姻家庭内部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平衡“家暴情形”中夫妻双方的权利关系。防御性紧急避险理论为家暴中非对峙性反击致死行为提供了出罪的解释穴间及现实可能,但并非所有处于不法侵害尚末发生的危险状态都符合防御性紧急避险对于危险程度的要求, 应当将“正在发生的危险”理解为紧急的危险, 而紧急性应根据隐蔽性危险与可视化危险的不同类别结合实际案情具体认定。实践中,只有符合“紧急的危险” “不得已” “必要限度” “补充性”等要件的类型行为,才可以适用防御性紧急避险予以出罪化认定。  相似文献   

17.
“生命对生命避险”的刑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意义上的生命对生命的避险分为他杀型的舍己救人的避险和舍人救己的避险两种情况,前者基于被害八无效承诺而作出的剥夺其生命的行为,因此是犯罪行为;后者则违反了人的生命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均平等地受到刑法保护的精神,违法了现代刑法强调人权关爱,反对将人作为目的民权主义刑法思想,因此应将这种行为评价为犯罪行为.但考虑到行为人在实施避险行为时其意志自由大大降低,法律应该正视人性的自私与脆弱,以及对其给予刑罚处罚不能实现刑罚的目的--预防犯罪等因素,对"生命对生命"的避险没有必要予以刑罚处罚.  相似文献   

18.
合理冒险行为是俄罗斯刑法中一项独具特色的规定。作为排除犯罪性的情形,合理冒险行为不同于紧急避险,也与正当业务行为相区别。该规定体现出宽容冒险行为、保护善意动机的独特性。对中国刑法的启示在于:目前需要谨慎建立风险刑法范式,同时应考虑将犯罪动机等酌定情节法定化。  相似文献   

19.
正当防卫的界限游离于"正当"与"过当"之间,缺乏清晰的界定,是法律上存在的一个较大的空白点。刑法理论界对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界定莫衷一是,司法实践中在涉及防卫行为限度的判定时也常常难以准确把握。文章在阐述正当防卫与过当防卫界限的基础上,深层次发掘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难以判定的原因,有针对性地从司法、立法等层面改变"结果唯一论"。结合防卫行为限度的适当性要求,对正当防卫必要限度认定的条件进行综合性考虑与分析,以此为基础提出建立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司法审判时排除行政干扰等建议,为正确使用正当防卫制度、公正处理案件奠定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20.
如何正确适用正当防卫,充分发挥正当防卫制度的作用,是我国刑法的正当防卫制度得以全面落实的关键。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厘清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两个既有本质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的概念。而如何把握好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认定问题,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标准。因此笔者希望通过案例分析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为标准来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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