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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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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村民委员会选举为核心的基层民主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困境下的民主试验田,村民委员会选举实践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是否能够处理好党政组织与民主之间的关系.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和城市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民主实践经验也充分说明,要保障基层民主的成功,关键在于党政机关要在积极地推动选举的同时实现充分的放权.  相似文献   

2.
村民委员会选举作为实现农村基层民主的有效途径,是受法律规范调整和保护的村级自治组织的内部选举,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实行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得到了不断的丰富和完善,有效地促进了农村政治文明建设和基层民主的发展。但同时,在村民委员会选举过程中也存在选民资格认定标准模糊、基层政府行政干预、"贿选"现象严重、"大姓望族"左右选举、农村弱势群体选举权利难以保障等诸多问题。因此,对我国现阶段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建议就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3.
中国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法律演进、实践困境与路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进程来看,中国村民自治经历了由“大民主”向“制度民主”演进的阶段,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扮演了重要角色.该法律在完成重大修订后,扩大了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参与范围,进一步规范了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程序.但基层民主建设毕竟是长期和系统的工程,中国村民自治之路仍存在村民参与内在动力不足、自治权与行政权冲突等问题,需要在主体定位、宏观政策、民主程序、制度保障等多方面形成路径合力,以确保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稳步发展.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后,以实现村民自治为目标,农村普遍进行了村委会直选,农村基层政治体制发生重大变革.但由于社会、政治、历史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选举中出现不少问题.因此,对村委会直选乃至村民自治的现状不能盲目乐观,只有充分地发动和动员,制定配套选举法规,完善选举技术,才能确保村委会直选的健康、顺利发展.  相似文献   

5.
1.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切实搞好村级民主选举。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直接选举,是村民委员会的最大特色,是当代中国发展直接民主的伟大实验和基础建设。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就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村民按期直接选举村委会,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领导班子。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规范选举程序和选举制度,  相似文献   

6.
关于推进村民选举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农村所实行的村民选举与自治制度中的民主性是国家、地方政府与村民三方相互作用的结果。本文对村民选举的背景进行了概述,分析现阶段我国农村村民选举中主要存在着选民热情不高、领导信用缺乏、两委关系紧张、家族势力介入等问题,并就这些问题给出了对策。  相似文献   

7.
在村民自治中,乡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关系一直是个难题,无论是在理论上、制度上还是运行中都存在着误区.由于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的片面理解,导致村民自治制度缺乏科学理论的有力支撑,村民自治与乡政管理的关系也就没能在制度中得到合理的界定,由此导致了村民自治与乡政管理在现实运行中与制度安排不时发生冲突.因此,我们十分有必要从理论、制度与运行相结合的角度来重构村民自治与乡政管理的关系.要以“强乡政管理—强村民自治”为目标模式,建立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协同合作、互相监督的良性互动机制;健全村民自治制度体系,推进乡政村治的法治化;实现乡政管理与村民自治在现实运行中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8.
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乡政村治"格局下,农村基层管理领域存在着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和农村社区的自治权两种权力形式.由于制度、体制和环境等原因,乡镇行政与村民自治在衔接和互动方面显现出非此即彼的发展偏向或者互不相干的独立倾向.通过修改法律,起草配套性法规,采取制度创新、体制变革、选举创新和工作方式创新等举措,明确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工作关系、权限范围、行为边界和工作机制,是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有效策略.  相似文献   

9.
乡村选举研究三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就我国乡村选举的有关问题作了分析。文章分三个部分:第一,选民的选择取向与村民委员会的人选;第二,政治民主与民间民主:中国村民选举与村民自治的民间性;第三,乡镇领导干部认知上的误区及其尴尬的角色。  相似文献   

10.
申端锋 《中州学刊》2013,(10):78-83
村民自治制度在我国农村社会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伴随着乡村社会的民主进程,村委会选举日渐规范化。学者们对村民自治的观察与研究大多以民主的视角展开。然而,民主视角下的村民自治研究主要关注选举程序及其民主效应,忽视了对组织环境因素的考察。实际上,村民自治是在乡村社会中实践的,村民自治的绩效必然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与规制。因此,借鉴组织社会学的理论资源,从组织而非民主的视角考察村民自治,可以发现,我国村民自治组织属于群众自治组织,它深深嵌入乡村社会之中,更容易受组织环境的影响。在村委会选举中,村民自治组织因受环境的过度影响,有时无法按照设计的民主目标运转,出现了所谓的"目标替代"现象。而村委会选举的规范化带来的并不都是民主化,也不是村民自治能力的提升;相反,有时却是选举程序与乡村治理的背离以及种种异化现象。为了促成乡村治理的善治,在程序民主的视角之外,我们还应该引入组织治理的视角,使村委会选举更加契合于治理,以促进村民自治绩效的提升。  相似文献   

11.
村民选举权的研究过分注重选举本身的政治标识,脱离了中国自身生动活跃的社会场景,忽视和缺乏对村民选举自身法理精神的深刻探讨和深度挖掘.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和保障的基本权利,是村民自治权的重要内容,是一种特殊的选举权,深藏着丰富的宪法价值;在中国现实的政治场域中,村民选举权是政治权利的村庄表达,蕴含着深刻的宪政精神.  相似文献   

12.
关于村民会议几个问题的法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鸣  王林 《江汉论坛》2005,(10):73-75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是否有权参加或列席村民会议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实际生活中,应当允许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全程参加村民会议,当村民会议所议事项仅仅有关村民经济利益的分配和调节之时,应当允许其发表意见和参与表决。合法有效的村委会选举大会与合法有效的村民会议不是一回事情,选举村委会不一定要召开村民会议,补选村委会成员也是如此,因此不应当把选举村委会和补选村委会成员列为村民会议的职权。村民会议是否应当召开和应当如何召开,取决于村民而不是村委会,在村委会不依法行事和尊重多数村民意愿的情况下,村民应当可以自行召开村民会议并确定会议的议题和议程。  相似文献   

13.
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之一,是村民真正当家作主,充分行使和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减少任意的干涉和限制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然而,村民自治制度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和完善的问题。如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的关系问题,村委会主任与村支书之间的权责、关系问题,村民委员会与村民的内部关系问题,村委会乡镇政府任期不协调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以期促进我国村民自治原则更好的贯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4.
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是否需要对候选人资格条件附加额外规定、是否需要对委托投票进行规制是两个具有争议性的问题.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一对完整的政治权利,选举的价值偏好不应该由政府规制,而是应该经过多数选民的投票结果来体现,选举中除了遵循国际通行的"必要的规制"外,不必对候选人资格条件附加额外限定.委托投票不是无关紧要的小问题,而是关系到政治信任、选举质量和民主习惯的重要程序性问题,因此,必须对委托投票进行统一、严格、明确的规制.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以广东省云浮市的组为基础,三级联动的探索实践为基础,从村民自治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未来走向的角度,对这一实践的价值进行探讨。这一机制解决了中国村民自治运行中的三大问题:一是通过组为基础,保障国家政策和乡村治理的落地而非悬空在村级的问题;二是通过三级联动实现了乡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对接而非脱节的问题;三是解决了在村民自治运行中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群众参与管理的互动而非互斥问题。它有助于选举性民主向参与式民主深化,有助于乡村治理由政府主导向官民共治深化。  相似文献   

16.
选举委员会人员组成应当体现民主性,但若要求其完全通过选举产生,就既不符合法理,也无现实可操作性。选举委员会与人大对民主的类型和程度的要求有别,前者需要参与民主,后者基于选举民主。选举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责,决定了其所体现的民主只能是参与民主而不是选举民主。对选举委员会而言,独立性和中立性是其所追求的首要价值。我国《选举法》应当明确规定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保持一定比例的普通选民,地方性法规中应当细化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条件和产生程序,可以借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关于村民选举委员会由各方推选产生的规定,将农村基层民主运行方式推及到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中。  相似文献   

17.
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制度,其发展和完善的程度已成为衡量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标志。文章立足于我国村民自治的立法和实践,运用宪法与行政法的相关理论对村民自治的涵义进行阐述,分析了村民自治对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积极作用,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的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18.
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形式之一 ,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基础 ,是农村村民行使自治和民主权利的重要组织形式。本文就村民委员会的创设与发展 ;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地位、任务和组织结构以及建设提出了自己的一管之见  相似文献   

19.
辛秋水 《学术界》2001,(5):45-54
文章认为,村民选举和村民自治既是中国社会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逻辑产物,也是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和体制保障.目前,全国各地在推行村民自治过程中,主要有平行选举、职次选举、叠加选举、累计选举四种选举方式,从选举制度本身来看,均重视了候选人个体素质的选择,体现了传统"选贤举能"的政治理念.其共同的缺点是忽视了发挥整体功能的重要性.笔者对村民自治选举制度进行了10余年的探索和实验,积累和创造了"组合竞选制"的选举模式.所谓"组合竞选制"就是首先由村民自由推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然后由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自由提名他的竞选组合班子人选,并通过村民投票,由村民挑选社区领导人.文章对"组合竞选制"的现实依据、特征与优点、试验和发展、以及国内外理论界的关注作了阐述.并相信"组合竞选制"必将成为中国农村基层社会民主选举的最佳选择和不二模式.  相似文献   

20.
候选人在村民选举中的信息传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选举是建立在民意基础上的村民投票,它是公众对候选人全面检验的过程.候选人要想在竞选中取胜,必须要充分发挥信息传播的功能,塑造自身良好的公众形象.村民选举的过程可以分为参选提名、宣传造势和最后投票三个阶段,在选举的不同阶段,候选人采取的传播策略也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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