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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语文所用的词?,有些是一音一字的,最多的是两音两字的,三音以上的词也有,但比较少些。在近来文字改革声中,汉字需要简化,有人把两字以上的词拼合在一起,组成一个字,词和字混合为一,做成了一个字算一个词,搅在文字里使用。例如幹部写成“邗”,图书馆写成“图”。一九三六  相似文献   

2.
扬雄<方言>在当时没有标音手段的历史条件下,大胆使用汉字记录了各地纷繁复杂的方言词语和方音,在用字记词方面很有特色.<方言>被解释语用字中的记音字共519个.扬雄在记录方言词语时,既有用几个记音字记录同一个方言词的情况,也有用一个记音字记录几个不同的方言词的情况.这519个记音字所表记的512个方言词,实词507个、虚词5个,单纯词505个、合成词7个.文章从<方言>记音字与所记词语的关系以及<方言>记音字所表词的词汇特点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指出其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3.
甲骨文“德”字之象形取意与“中国”帝王垄断正历法、方位等天学宗教事务有关。由天学事象衍生出了“德伐”、“正德”、“经德”、“明德”等名词称谓,此种意义上的“德”观念,三代一以贯之。西周时的礼乐制度建设又赋予了“德”字新的人文内涵,就其具体而言,意味着不同等级的贵族所获得的官爵俸禄、配享之礼乐及其所应承担的政治义务;而就其抽象性而言,则意味着亲亲、尊尊、尚贤之类的伦理原则和道德情感,它是政治意义上的“德”的精神支撑。凝聚了“德”之二义的西周仪式礼乐,既具有德政的性质,又具有德教的性质。  相似文献   

4.
儒家德刑观的发展呈现出与时代之间的紧密关联性,随着时代的需要,实际上经历了“重德轻刑”到“德主刑辅”直至“明刑弼教”的理论发展历程。无论是“德”还是“刑”其内涵意韵均在随时代而变更。在由德刑分裂走向以德统刑的趋势中,刑罚的地位、价值和功能亦日趋升级。从德刑关系的复杂演进中,可以得知,儒家之“治道”非笼统以“德治”二字所能囊括一尽。  相似文献   

5.
对道德概念的理解必须对“道”与“德”进行生态式诠释.“道”是“德”的前提,“德”是“道”的分享,个体必须既有“道”又有“德”才具有道德.道德感的式微与道德践履的日渐缺失已成为当下社会遭遇的普遍困境.这既是传统思想对现代个体道德感的消解,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追名逐利对“道”的僭越,更是现时代多种思潮相互激荡的结果.个体道德的重塑与道德社会的重构必须基于“道—德”的生态理论范式.一是要完善道德教育,积极培育现代人的道德感;二是要建立奖惩机制,形成“德—得”生态的良性循环;三是要净化社会环境,形成“遵道贵德”的良好社会风尚.从而,在“道—德”的生态互动中达到个体与社会至善.  相似文献   

6.
字和词是不同层次的语言单位,从先秦到清代,虽然小学家们心目中,“字”常常等同于“词”,但在沟通文献语言的实践中,在探讨字的形、音、义三要素之间关系的过程中,在厘定字际关系概念内涵和外延的讨论中无不体现出对“字”和“词”这两种不同的语言单位的认识。  相似文献   

7.
一、王念孙对音转同族词系统性的感悟由于时间或空间的变动,语言中有些词的声音发生了转变,而词义则不变或稍变,于是产生了新词,本文把这种因音变而派生出的新词和所由派生的源词统称为音转同族词。最早对音转同族词进行探究的是汉代扬雄的《方言》。扬雄在收集和记录方言词汇时,已经意识到某词与另一个词意义相同,只是读音略有不同,实际上是那个词语音变化的结果。他用“转语”(或“话之转”)、“古今语”(或“古雅之别语”)  相似文献   

8.
段玉裁诗“合韵”的本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段玉裁“合韵”是对韵脚字异部现象的概括,后人把合韵当成异部“音近押韵”是误解.“音近”并非合韵的必然条件.合韵的本质是本来押韵的一组字在古音系统中异部,表现在合韵字的实际押韵音不是其在系统中的读音.合韵字的实际押韵音与其在古音系统中之本音不一致是韵文作者所为,相对于古音系统中之本音而言是一种“通变”.  相似文献   

9.
船山继承了宋明儒学统一宇宙论与道德论的思想脉络,对“四德”这一重要论题给予了创造性诠释.他首先用“天德”、“人德”两范畴指称道学体系内天道之元亨利贞与人道之仁义礼智;其次提出了天德体用相涵、人德以诚、智、仁为统的理论特征;最终创造性地提出以“性德”这一形上范畴来贯通天德与人德.而且船山将天德性德人德的统一视为君子身心修炼的最高标准,使“四德”成为他重建儒学正统的核心理论之一.现代新儒家唐君毅先生吸收了船山的天德、人德范畴,并将“天德流行境”视为心灵九境之最高境界,使“四德”成为现当代中国哲学中的一个颇具独立性的命题.  相似文献   

10.
张觉 《学术研究》2002,(12):133
一、“异读词”还是“异读字”? 人们往往将“异读字”称为“异读词” (见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视部1985年12月27日《关于〈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的通知》。这种说法其实并不妥当。“字”是记录“词”的书写符号,是形、音、义的结合体,是训诂学或文字学的研究对象; “词”是语音和语义的结合体,是语言学或词汇学的研究对象。两者不可混。拿国家普通话审音委员会1985年12月修订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来看,其中所审的,很多在现代汉语中都不是“词”,而只是记录词素的“字”,如“阿”、“蔼”、“霭”、“隘”……。这种现象应该称为“异读字”才合乎事实。否则,名不正而言不顺,很难进行科学的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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