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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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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杀人者死是我国古代刑事立法与司法的基本原则。但很多情况下,杀人由于不具有实质违法性而不被认为是犯罪。在国家层面,政治治理、司法刑讯、捕盗、决罚中的杀人未必有罪;在家族层面,宗族执法、家长教令、部分尊长对卑幼的过失杀害中的杀人未必有罪;在个人层面,个人为国家利益而采取的正当防卫、私人捕系,为宗族利益采取的复仇、维护尊长的正当防卫、家庭安全与财产的防卫,以及为个人利益的杀奸、杀婴、人相食等中的杀人未必有罪。从人命价值发展趋势来看,人命渐重;人命至重在古代是伪命题。受公私观念的影响,人命在国家及宗族利益之下,私要服从公;而宗族利益在与国家利益不绝对违背的情况下有一定存在空间,公对私又有所妥协。  相似文献   

2.
本文对性、婚姻和家庭之间的关系在已有理论的基础上进行了再思考和研究,认为:性不仅是一种自然属性,更是一种社会属性;婚姻的核心是男女互爱为基础的性关系;婚姻是产生家庭的前提和基础,家庭则是婚姻发展的必然结果。性对婚姻和家庭的建立与稳固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关于宗法制度形成的条件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实体性、土地所有权、严格的血缘亲属关系、与等级制的国家制度相适应、一定的文明程度等五点,可归结为宗法制度形成的五个基本条件。宗族必须是一个实体性而非虚拟的血缘共同体,是宗法制度形成的最一般前提;宗族的土地所有权则是宗子权的经济基础;对血缘关系进行严格的范畴区分,标志着父系宗族的成熟度,宗法制度必定建立在这个条件之上;宗族自觉地将自己纳入等级制国家的整体发展之中,使国家的各项等级制度以缩影的形式注入宗族内部;宗法制度是人类文明的一项杰出成果而非愚昧的产物,未经充分发展的宗族内不可能形成宗法、一部世界史证明了由中国古代宗法所反映的中国古代文明的辉煌与早熟。  相似文献   

4.
方建新 《浙江学刊》2001,(4):129-133
中国古代儒家经典著作<礼记>认为"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这就是说,婚姻的目的是有序生育,是为了人类的某一群体即家族在肉体与精神两个方面后继有人,绵延不绝,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传宗接代".这是中国古代总的最基本的生育观念.所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妇人不能生育,是最大的罪错.本文对宋人的生育观念和在这一观念指导下采取的措施方法,以及士大夫阶层的家庭生育情况作了深入的考察分析.  相似文献   

5.
美国婚姻与家庭治疗协会,简称"AAMFT",是婚姻与家庭领域的专业协会,代表美国、加拿大及海外24000名婚姻与家庭治  相似文献   

6.
白晶 《学术交流》2012,(6):64-67
婚姻自从诞生之初,就是财产性因素与伦理性因素的结合体,婚姻从古代至现代的演进过程就是财产性因素与伦理性因素相互分离和指引过程。伦理性因素作为婚姻固有属性,不断从财产性属性中分离实现独立,并不断地指引婚姻从形式公平走向实质公平追求,而财产性因素从家庭所属走向个人所有,进一步实现了经济基础与人格独立的双重性契合,推动了婚姻价值向实质性公平迈进。特别是《婚姻法解释》(三),以尊重个人所有权为前提,倡导婚姻财产归属与分配合理性与公平性,逐渐褪去婚姻爱情中的物质追逐,还原人类感情质朴本真色彩,无疑是当下对婚姻家庭价值选择、实现从形式公平到实质公平追求理想的最好指引。  相似文献   

7.
婚姻动机,是指男女双方对婚姻行为所产生的内在的、主观的愿望、目的或意向,也就是激劢男女双方结婚或离婚的原因。社会生活实践一再证明,婚姻动机是否正确,对婚姻、家庭关系影响极大。从婚姻、家庭关系的建立过程来看,目前我国城市中青年的婚姻一般经历这么叫个阶段:择偶→恋爱→缔结婚姻→建立家庭。婚姻动机作为婚姻的一种思想指导,始终在起作用。择偶标准(以爱情、理想、事业为标准,还是以财、貌等为标准)实际上是婚姻动机的亮相;恋爱和缔结婚姻则是从婚姻动机到建立婚姻关系的实践过程;长期的家庭生活则是对婚姻动机的一种检验。开什么花,结什么果。从许多婚姻纠纷、离婚案件来看,追本溯源,都和最初的婚姻动机有很大关系。婚姻动机作为一种思想、心理因素,是主观的,但是它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的动因深藏于经济事实之中。一定婚姻动机归根结蒂是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的反映。在我们当前的社会中,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  相似文献   

8.
当代德国是属于西方文化范畴的发达工业国。德国人民历来有重视婚姻与家庭的传统,政府也十分重视家庭对社会发挥的作用,作为联邦德国立国大法的《基本法》第六条开宗明义地规定:“婚姻和家庭处于国家的特殊保护之下”。尽管40多年来,德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变化令人瞩目,婚姻和家庭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形式也随之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围绕婚姻和家庭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德国的婚姻依然延续,家庭并没有解体。德国家庭的变迁轨迹宗教改革前的德国家庭是传统型的家庭。尽管当时德国经济有显著的发展,商业也很繁荣,但还是落后  相似文献   

9.
霍宏伟 《社会》2002,6(12):36-40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婚姻则是家庭成立的基础。对婚姻关系的研究不仅与家庭中的每个成员利益息息相关 ,而且还影响、制约着社会关系和社会互动 ,继而作用于社会整合与社会变迁。婚姻关系的一个重要体现便是婚姻的地域范围———婚姻圈的大小。本文研究的婚姻圈仅是有形的地域范围方面的婚姻圈 ,而并非抽象意义上的文化婚姻圈。根据婚姻关系的一般性规律 ,随着经济的发展 ,婚姻圈应该越来越大 ,而近年来 ,我国北方一些农村的婚姻圈却在逐渐缩小 ,这引起了笔者的注意。婚姻圈的大小变化将直接影响到地区的发展与稳定 ,此问题不容忽视。于是笔者…  相似文献   

10.
包雷 《社会》1993,(10)
改革开放十几年来,随着我国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逐步发育、发展,出现了各种道德价值体系冲突与道德价值观念多元化的倾向,反映在家庭道德观上,出现了某些家庭伦理“失范”与家庭道德观变迁的现象。其主流是家庭道德观的更新与进步,这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产物;然而,极端利己主义和拜金主义思潮也诱发人们产生种种反道德、反社会的行为,一些社会丑恶现象又冒了出来。家庭伦理的“失范”现象与家庭道德观的变迁主要表现为:第一、反映在婚姻关系的准则上,婚姻关系中的感情含量、精神文化含量呈上升趋势,并越来越成为决定婚姻关系能否成立的主导因素。但目前,大多数人仍以“人品好、有才能、会过日子,能白头到老”的实惠稳定的婚姻作为理想模式;同时,拜倒在金钱脚下的功利婚姻观与牺牲婚姻当事人的幸福,为家族利益摧残人性的封建婚姻观有抬头倾向,以重婚纳妾、跨国婚姻、包办买卖婚姻和拐卖妇女等形式出现;人们在婚姻选择上拥有更多的“个性自由”,社会对多样化的婚姻选择呈逐渐理解的态度,“离婚自由”正在成为现实。据《青年研究》1987年12期  相似文献   

11.
图腾制度对中国宗法秩序的塑造与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图腾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中国古代宗法国家与社会的制度形态和生活样态.图腾制度的影响首先表现在它的血缘划分原则构成了西周昭穆制度和"选建明德"两大国家制度的根据,而源自图腾制度的"礼"则成为宗法国家的规范基础.更深刻的影响体现在对传统中国社会秩序的塑造上,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原则补充了国法,成为官府治理地方的辅助工具;宗族则成为审判机构等级系列中的初审法庭.中国的法制现代化之路的重要关键,就是要在精神文化内核上,彻底打破宗法藩篱,重构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合理关系.  相似文献   

12.
媒妁起源考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宁  龚世俊 《学术交流》2001,(3):118-124
媒妁文化在中国文化史和社会生活史上源远流长且殊具特色.媒妁的缘起,是为适应古代社会婚姻制度变革和人类文明进步的时代要求产生的,而不仅局限于经济因素.媒妁的肇始当在对偶婚向专偶婚过渡的父系氏族社会时期,而非专偶婚(即一夫一妻制)形成之后.其起源阶段在考古学文化中大致相当于从山东大汶口文化晚期至夏文化早期,即约在公元前2500年至前2100年之间.  相似文献   

13.
南宋时期,女儿的财产继承权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实践中,均得到了承认和保护。虽然在古代宗法制下,由于女儿不具有宗祧继承权,使得其财产继承权受到很大限制。但是,法律原则性地赋予了户绝之家与非户绝之家的在室女、归宗女和出嫁女以不同的财产继承权限。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官们往往在法定原则的基础上,参酌宗法伦理与儒家道义来灵活处断女儿的财产继承份额,针对一些特殊的情况,会综合考虑血缘亲疏、被继承人意愿﹙遗嘱﹚、孝悌道德等因素加以衡量裁断,给予女儿相对合理的财产继承权利。《名公书判清明集》所收录的关于南宋时期女儿财产继承的相关判例即体现了古代情理法框架下,司法中这种原则性与灵活性并存、法律与情理并重的特点。  相似文献   

14.
程旭 《唐都学刊》2011,27(3):102-107
中外史料和考古发现中有关祆教女性的社会生活主要有家庭、婚姻和财产,祆教信仰决定她们生活的很多方面。在婚姻上,她们多依从"血族内婚制度",多由家长安排婚姻,有很小程度的选择自由;在财产方面,享受一定继承权,但有明显的被歧视现象;在家庭地位上,处于父子家长制的内向型家族中较为不利的地位,被控制、被歧视,反映女性在男性占绝对统治社会中的脆弱性与被动性。这些发现对于研究祆教在中国的传布及其与中国文化的关系颇为重要。  相似文献   

15.
袁红涛  张颖 《唐都学刊》2005,21(2):112-114
面对当代社会中"宗族复兴"的现象,有必要梳理和分析"五四"前后对家族制度和道德伦理的批判理路,发掘和分析其时审视宗族文化的多元角度和深层动因,追索宗族批判话语的生成背景,体会历史当时的丰富信息,从而对家族文化在新旧世纪的命运能有更加全面和客观的认识.  相似文献   

16.
王敬华 《唐都学刊》2013,29(4):12-15
礼仪道德是人类脱离自然界走向文明的标志。《礼记》中的宾客礼仪所体现的道德意义,大体可分为个体修养、社会礼仪、政治伦理三部分为内容。在《礼记》的宾客礼仪思想中,对“敬”、“让”思想的阐释,含有个体道德修养的伦理意蕴,其中以乡饮酒礼为最具代表性的社会形式。作为政治伦理,宾客礼仪的内容是通过燕礼、聘礼等诸礼仪形式体现出来的。中国古代的宾客礼仪建立在周代宗法等级社会基础之上,其中具有生命力的内核仍镌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对于个人修养的提升、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女同性恋者的婚姻和家庭给传统婚姻制度带来的挑战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陈亚亚 《社会》2009,29(4):107-129
男同性恋者的婚姻在近些年来的报道和研究中比较受关注,但关于女同性恋者的婚姻状态的研究却非常少,而女同性恋者的婚姻相对男同性恋者有着明显的差异,因而不能一概而论。本文通过网上参与式观察的方式,考察了国内女同性恋者的婚姻状态。笔者选取了网上论坛中较为集中的三个焦点议题:形式婚姻、婚外恋和亲子关系,从女同性恋者所面临的婚姻压力和婚姻困境等现状出发进行分析,反思传统婚姻制度的局限性及其对同性恋伴侣关系的不兼容性。最后提出建议,希望通过渐进方式提升大众意识,在此基础上对传统婚姻制度进行修订,力图使所涉及到的各方都得到一个较为满意的身份和生活保障。  相似文献   

18.
西周时期小宗世袭为大宗家臣,异姓亦可世袭为家臣,“事保厥家”乃其职责。然至春秋,家臣势力逐渐增强,由西周“事保厥家”的“宗法性家臣”发展成春秋后期“执国命”的“陪臣”。伴随着春秋时期权力下移,家臣权力上升、职能增强且家臣身份也呈现多样化发展。家臣制源于宗法制,在不断调整与完善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要摆脱宗法制的约束,逐渐发展成为后世帝国时期官僚制的雏形。同时,家臣选任及流动的自由冲击了宗法制下世卿世禄的原则,也折射出宗法制下传统社会观念的演变趋势,最终影响到后世“家”“国”关系的构建。  相似文献   

19.
古希腊哲人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批判诗和诗人,引发了西方思想史上的"诗与哲学之争"。苏格拉底之死使柏拉图认识到,被以诗为主要内容的雅典教育培养出的政客把持着雅典政府,拒绝对城邦真正有利的提议,并对真正有智慧的人实施了伤害。诗是对灵魂与国家统治的败坏。诗与哲学之争实质上是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之争。诗代表了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是城邦中多数人过的宗法生活,与城邦政治共同体密不可分;哲学则代表了一种新兴的生活,是少数人过的追求智慧的生活,与城邦政治共同体必然发生冲突。  相似文献   

20.
鄂东南地区聚族而居的村落形态既受当地山区丘陵自然环境的影响,更是自宋以后,特别是明清以来外来移民不断迁入定居、繁衍的结果。而且移入先后的不同导致村落形成和扩散方式的差异,进而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一姓数村、团状聚居和一娃一村,分散聚居等多种聚居模式。这种家族式聚居的村落形态为宗族的组织化管理提供了有利的生存土壤。来自江西等宗法文化较浓厚地区移民的迁入,以及不同族群为着生存空间的竞争,导致鄂东南地区在清代前期进入普遍的移民家族的组织化和制度化进程。以宗祠——支祠——家祠为层级的祠堂建筑格局与家族聚居区——自然村落——单个家庭的聚落形态相对应,体现出建筑格局与家族结构在某种程度上的契合。其中与自然村落相关联的支祠(鄂东南称之为祖堂、宗屋、公屋)更是构成所在村落的公共空间,并成为族人祭祀、娱乐、教育、生产等公共生活的核心,地理空间与血缘家族空间的重叠、建筑的象征功能与宗法组织的实际运作共同维系着清代以来鄂东南地区以家族为特征的乡村生产、生活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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