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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试论合理的怀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理的怀疑是有事实的根据或者有现实的根据的怀疑。合理的怀疑具有根据性、实践性、辩证性、中介性、知识性和顺序性。合理的怀疑与怀疑主义的区别在于:怀疑的根据、怀疑的目的、怀疑的结论、怀疑的辩证性、怀疑理由的可消除性和怀疑的语境的不同。正确地认识合理的怀疑,有助于我们弘扬怀疑精神,批判怀疑主义。  相似文献   

2.
“排除合理怀疑”是英美法系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标志性表述,它是刑事诉讼中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也是其最严格的证明标准;该证明标准具有表达形式的主观性、实质追求的客观性以及反证和逆向思维的特点,体现出认识论上的合理性和实践中的可操作性。“排除合理怀疑”可以使我们从全新的视角来考量刑事诉讼之证明标准,对我国诉讼证明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操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建立在"笛卡尔公理"上的一个怀疑逻辑系统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怀疑逻辑是关于人们合理怀疑的逻辑。如果说知道逻辑、信念逻辑都是"正"的逻辑的话,那么怀疑逻辑则是"负"的逻辑。将怀疑算子D加于命题之上就构成怀疑命题。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可以作为怀疑逻辑的特征公理:某人怀疑p,蕴涵着他对怀疑p是不可怀疑的———我们可以将之命名为"笛卡尔公理"。从该公理可以推论得到定理:某人不怀疑p,蕴涵着他对不怀疑p是不可怀疑的。该定理与笛卡尔公理一起作为当下思维存在的自明性公理。我们可以建立一个以"笛卡尔公理"作为一个特征公理的怀疑逻辑系统(PD)。笛卡尔公理与知道逻辑中的智慧公理(苏格拉底公理)在逻辑上是同构的,它们均对应于模态逻辑中的E公理。怀疑逻辑作为一种认知逻辑,有广泛的用途,它可以运用到政策反驳、科学批判、法律推理等领域。  相似文献   

4.
"排除合理怀疑"是普通法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经典表述,它是刑事诉讼中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该证明标准符合认识论的规律性,体现了主客观相和谐并且反映了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理念。"排除合理怀疑"对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笛卡儿以理性为指导,以扬弃的方法和敢于怀疑一切的勇气寻求新知识的方法论原则,这种从"怀疑"开始的思维开辟了创新思维的先河,提出了研究事物的方法的重要性.在这个追求创新的时代,对我们现代人来说,转换思维方式以提高创新思维能力和勇气,进行理论和实践创新,在现实经济体制改革中选择适当的经济行为模式,正确认识处理社会出现的种种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哲学史上的怀疑论即怀疑主义属于不可知论,而怀疑则属于可知论,只是对现存的认识难于确定,主张继续研究,寻求新的认识。因此,怀疑思维方法并不等于怀疑主义,它尽管有可能走向怀疑主义,但更多的是对各类科学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积极作用。我们对于怀疑思维方法需要重新界定。  相似文献   

7.
怀疑逻辑是关于人们合理怀疑的逻辑。如果说知道逻辑、信念逻辑都是“正”的逻辑的话,那么怀疑逻辑则是“负”的逻辑。将怀疑算子D加于命题之上就构成怀疑命题。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可以作为怀疑逻辑的特征公理:某人怀疑p,蕴涵着他对怀疑p是不可怀疑的——我们可以将之命名为“笛卡尔公理”。从该公理可以推论得到定理:某人不怀疑p,蕴涵着他对不怀疑p是不可怀疑的。该定理与笛卡尔公理一起作为当下思维存在的自明性公理。我们可以建立一个以“笛卡尔公理”作为一个特征公理的怀疑逻辑系统(PD)。笛卡尔公理与知道逻辑中的智慧公理(苏格拉底公理)在逻辑上是同构的,它们均对应于模态逻辑中的E公理。怀疑逻辑作为一种认知逻辑,有广泛的用途,它可以运用到政策反驳、科学批判、法律推理等领域。  相似文献   

8.
论科学怀疑方法的认识论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科学怀疑与怀疑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科学怀疑既是一种方法,又是一种精神。科学怀疑方法是一种辩证的方法、批判的方法,是否定精神的具体表现,科学怀疑方法体现了人们思维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的统一。首先,科学怀疑有助于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推动了认识的发展;其次,科学怀疑是解决科学疑难问题,使科学理论得到确定的有效途径;再次,科学怀疑是辨别真科学与伪科学的有效方法。  相似文献   

9.
怀疑论是哲学史上具有一定消极影响的哲学形态 ,其根源就在于它的理论思维方式 ,即相对主义和全面否定。然而 ,怀疑论仍处在人类认识发展的逻辑中 ,在认识史上具有积极作用。它是认识达到辩证统一和深化的重要环节 ,其原因就在于怀疑论包含怀疑这一认识环节。认识论意义上的怀疑是对怀疑论哲学合理性的继承 ,是认识主体积极的思维倾向  相似文献   

10.
排除合理怀疑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呈现出过度客观化的倾向,无论是合理怀疑的判别还是排除,往往要求有客观充分的证据材料作为支撑,极大地压缩主观判断的空间。这种过度客观化的倾向存在不当加重控方证明负担、提升辩方不合理辩解成功率以及可能导致疑罪处理的僵化和证明简略化的问题,可能导致疑罪案件的不当处理。这种倾向的产生是基于客观真实证明观和冤案治理经验的影响、排除合理怀疑的实践效果与立法初衷出现一定程度的背离以及疑案裁断机制的不完善。对此,确立平衡型的客观证明机制、强化刑事推理论证和完善疑案处理诉讼机制可以对其进行纾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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