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历史地看,非政府组织从登上国际舞台至今,始终在为谋得恰当的国际法律地位而努力。联合国成立后,根据宪章第71条确立起来的经社理事会与非政府组织咨商关系,逐渐成为非政府组织间接取得一定的国际法地位的主要途径。本文拟从国际法视角对经社理事会与非政府的组织制度化联系模式进行探讨,并对进一步完善非政府组织在国际法律秩序中的地位问题进行思考。  相似文献   

2.
非政府组织在国际法上的影响越来越大,已经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国际奥委会作为一个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体育运动尤其是在奥林匹克运动中的作用和影响也日益增强,但是,国际奥委会并不能被认为已经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它不能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并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  相似文献   

3.
非政府国际组织的发展,对国际社会及国际法的发展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关于非政府国际组织目前还没有被普遍接受的定义.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具有有限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对国际法在准造法、司法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但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相似文献   

4.
论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世纪是“国际组织的世纪”。自本世纪初以来,国际组织发展迅速,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职能方面都不断膨胀。它们独立存在、彼此影响,“形成一个巨大的国际组织网”,构成了国际社会组织化的趋势。在这庞大的组织网中,有三种不同类型的国际组织,它们是政府间组织、非政府间组织、跨国公司,“无论在其法律地位、法律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还是在其组成、运作及作用上,都存在着重大差异”。〔1〕从国际法的角度看,非政府组织并不构成国际法的主体,但在长期的实践中,它与国际法的主体—政府间组织形成了相互协商与合作的关系,并在国际社会承担着越来…  相似文献   

5.
非政府国际组织应纳入国际法学研究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法学关于国际组织的研究范围历来只涉及到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但近年来非政府国际组织与政府间的国际组织特别是联合国的联系与合作日益密切,在处理国际法范围内的国际事务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因此,非政府国际组织应纳入国际法学的研究范围,使国际法的法理内容更为丰富和切合实际。  相似文献   

6.
<正> 国际组织出现后,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向现代国际法提出一个新问题,即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问题。从国际法的角度看,国际组织是指国家之间为了处理彼此交往中的事务,根据特定目的,在国际协议的基础上建立的常设性组织。国际法范围内的国际组织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这一点目前国际社会已普遍接受。但是,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与国际法最基本的主体——主权国家之间有什么关系;国际组织与国家在国际法律关系中是否处于平等地位,这个平等性如何理解;目前最重要的国际组织联合国能否成为世界政府等等,则见仁见智。本文拟就这些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7.
非政府组织在全球范围的勃兴,给传统的国际法律秩序带来重要影响和挑战,它的活动与国际法诸项环节都发生关联,但其法律人格尚处于不确定状态.鉴于其在全球性国际事务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应从国际法角度对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加以探析.  相似文献   

8.
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参与国际活动越来越频繁,作用越来越大,但是它们至今仍不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这必然会影响和限制其作用的发挥。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和评价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人格的受局限性,得出尽快赋予其国际法主体资格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以充分发挥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对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影响和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国际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国际法角度首先探讨了国际组织中非主权实体的成员资格问题,接着具体讨论香港这个非主权地区在国际组织中的地位问题:目前香港以各种不同的身份参加了许多国际组织的活动,在国际组织中的地位十分独特;1997年后香港在国际组织中的现时的地位大多维持不变,总的来说,香港特区在国际组织中的地位有所提高  相似文献   

10.
20世纪以来国际组织发展迅速,日益成为国际舞台上的重要角色,在国际法的制定活动中的地位也显著加强,对国际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已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从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的角度分析了国际组织造法的必然性和可行性,并结合国际组织造法的现实,对国际组织造法的未来趋势作出一定的预测。  相似文献   

11.
跨国人口贩运已成为对国际社会构成严重威胁的有组织犯罪.通过近几十年的国际立法和机制建设,打击人口贩运的国际法规范体系已初步形成.它为各国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也促进了相关国际法部门的发展.但与此同时,这些国际法规范在对人口跨国贩运本质的认识、规定、执行和实效上都存在问题,也无法解决国际法不成体系的现实与打击犯罪方面全球治理的法律需要之间的矛盾.有必要修改国际立法、统一基本标准、加强实施机制、促进国际合作以及寻求国际司法解决的途径,同时加强多学科的联合研究,力求有效遏制该项犯罪,完善国际法规范并切实执行.  相似文献   

12.
论气候变化条约体系中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非政府组织一直以来对气候变化条约体系的发展都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目前的气候变化条约却并没有明确规范非政府组织的地位,致使非政府组织只能通过非正式的活动发挥影响。文章从条约解释的角度出发,结合已有的国际实践,对未来的气候变化条约中非政府组织的地位进行建构性的探讨,认为应当将非政府组织的活动纳入气候变化条约体系的规范中,为它们提供参与决策的渠道,并且加强非政府组织在气候变化条约争端解决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论跨国公司的国际人权责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跨国公司承担人权责任的依据包括国内法(东道国法律和母国法律)、国际法、非正式的规制(非政府组织的监督和跨国公司的自律)等。在人权保护领域,东道国对跨国公司的规制心有余而力不足,母国虽有能力却大多不愿积极地规制跨国公司在海外的行为。来自非政府组织的监督和跨国公司的自律尚不足以成为其承担人权责任的有效保障。强化跨国公司国际人权责任的措施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国际条约强化母国对跨国公司的规制责任,二是制定有约束力的直接适用的国际法规则以规制跨国公司侵犯人权的行为。  相似文献   

14.
本研究分析了全球非政府组织间串连、在不同国家主导下接轨、与联合国系统作多种领域合作,进而在不同领域发挥了各种不同的作用,其达成全球治理的方法也包含了联合国的行动和其他国际政府组织及非政府组织和政府间合作的协议。本研究在检验不同类型的非政府组织的同时,观察非政府组织发挥其国际影响,与全球非政府组织串连、与联合国系统合作并发展"伙伴关系",充分地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力量,使非政府组织力量有机会融入到全球治理的架构中去。本研究提出,非政府组织在全球治理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非政府组织通过跨国性活动参与全球治理是一个极为复杂的政治议题。因此,建构一个非政府组织跨国合作的模式,参与全球治理的机制,以便促进人类社会同步发展的目标,是一件重要而又迫切的议题。  相似文献   

15.
跨国公司承担人权责任的依据包括国内法(东道国法律和母国法律)、国际法、非正式的规制(非政府组织的监督和跨国公司的自律)等。在人权保护领域,东道国对跨国公司的规制心有余而力不足,母国虽有能力却大多不愿积极地规制跨国公司在海外的行为。来自非政府组织的监督和跨国公司的自律尚不足以成为其承担人权责任的有效保障。强化跨国公司国际人权责任的措施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国际条约强化母国对跨国公司的规制责任,二是制定有约束力的直接适用的国际法规则以规制跨国公司侵犯人权的行为。  相似文献   

16.
国际组织在国际秩序中的作用基于国际组织的国际法律人格。国际法律人格取决于设立条约的规定。就国际组织与成员国的对内关系而言,成员国应服从国际组织作出的决定。国际组织与国家包括非成员国的对外关系是一般国际法上的平等主体的关系。国际组织的客观国际法律人格也体现在国际组织与非成员国的关系上。  相似文献   

17.
艾滋病的泛滥和蔓延已经成为严重威胁国际社会和平与安全的全球性问题。以联合国为主导,各主权国家在艾滋病防治方面初步形成了国际合作机制:建立全球性艾滋病防控监测机制、发展国际综合防治体制、援助发展中国家、明确国际共同规则与共同行动。随着防治艾滋病国际合作中非政府组织国际法律地位的确立,地区性合作与全球性合作、非政府间合作与政府间合作相互渗透,国际合作中人权保护的新发展,使国际法上的国际合作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不断得以创新和超越。  相似文献   

18.
联合国体系下的非政府组织及其国际政治效应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作为一类国际行为体 ,非政府组织在组织、管理和国际参与方式等方面都有不同于主权国家和主权国家间国际组织的特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众多的非政府组织被纳入联合国体系之下 ,在经社理事会获得了咨询地位 ,确立了与联合国联系的会议机制和机构机制。随着国际参与能力的提高 ,非政府组织产生了广泛的国际政治效应。尽管非政府组织有着重要的和建设性的作用 ,但总体上其全球治理能力还很有限 :其对国际政治的参与完全依靠公众舆论和说服力量 ,根本无力与主权国家相抗衡 ;它也不能轻而易举地适应传统的以国家为中心的结构———联合国 ;更未摆脱边缘化的地位  相似文献   

19.
构造新时代中国国际法学科体系,既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有关学科建设的指示精神,也是为了改变国际法在整个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与中国世界大国的地位不相称的状况,以及弥补我国涉外法治人才严重短缺的短板。中国国际法学科体系的构造,需要进一步厘清涉外法、涉外法治、对外关系法、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以及涉外法学、国际法与法学一级学科的关系。在中国国际法学科体系构造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是构建国际法学一级学科专业。未来中国国际法学发展的任务主要包括:弘扬国际法治理念、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法治保障,传播中国国际法观、提升中国国际法理念的国际影响力,提高运用国际法的能力以及补齐涉外法治的短板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推动国际法研究的理论创新,则成为今后中国国际法学者的应然使命。未来中国国际法学的发展方向涉及架设国际法与国内法沟通的桥梁、谨慎使用“涉外法学”名称,以及在国际法教育与研究中凸显中国的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等。  相似文献   

20.
国内司法权的保留和国际当事国主体之间司法利益的平衡问题,主要体现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中.传统国际法主要有"一元论"和"二元论"两种理论观点.但是,这两种观点都没有反映出当前国际关系发展的趋势,因此不能正确认识当今世界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本文结合一些主要国家的立法实践对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不同态度,阐述了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会有利于加强我国国际地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