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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近年来,各地司法机关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进行了广泛探索,形成了"制度化创新模式"、"快速审查起诉模式"、"刑事和解模式"、"三联两定一卡通模式"、"不捕直诉模式"、"联动协议模式"等一系列经验做法。实证研究发现,轻微刑事案件数量多、占全部刑事案件比重大,但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少、增长幅度小,占全部轻微刑事案件的比例低;而且,各地运用该机制所办理的案件罪名相对集中,方式比较单一,适用人群相对固定,在侦、捕、诉、审等环节还存在着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必须加以解决。为此,本文在立法、机制、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较为可行的建议,以期对完善我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刑事和解我国理论界和司法界就此基本达成共识,重罪案件和死刑案件可否适用刑事和解理论界争议颇为激烈。文章主张死刑案件不能和解,死刑被和解将违背我国死刑适用的宗旨,破坏死刑适用的标准;死刑案件和解严重背离了罪行法定原则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不符合刑事和解的应有价值;容易滋生新的司法腐败;其本质是国家推卸本应承担的对被害人的救助责任;死刑案件刑事和解也并非控制死刑适用的良策。  相似文献   

3.
2012年3月14日第11届全国人大5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将原实务界及理论界探讨的刑事和解诉讼理念立法化,并做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作为一种刑事案件的解决方式,为广大农村地区侵财类及侵犯人身权利轻微刑事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便捷且社会效果良好的结案方式,同时也节约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如今正式...  相似文献   

4.
刑事案件涉及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国家与加害人之间以及国家与被害人之间三种关系。在刑事案件中,国家通过作为国民代表、有为国民提供保护义务的逻辑成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但这无疑使被害个体的利益在诉讼过程中被忽视。刑事和解通过加害人的真诚悔过、道歉、赔偿等,被害人接受道歉从而宽宥被告人并导致刑事案件可以不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或者从宽处理的机理,使得被害和加害双方真正成为影响刑事案件解决的主体。但从刑事和解制度的具体组合形式来看,在较轻案件和一般案件中刑事和解有适用的余地,但刑事和解排除在严重案件中的适用。刑事和解的具体适用只有在个体要求与社会利益、被害人宽宥与加害人悔罪、国家被害与被害人被害之间进行综合权衡才可适用。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事和解制度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胡志风 《南都学坛》2009,29(4):82-85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犯罪处置的替代性模式,虽然在国外已经存在并发展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是在我国却是个新兴的司法制度形式。因为在我国的立法中尚未对其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只是在有关的司法解释中有所规定,但是刑事和解的实践却在中国的诸多省份进行着,实践是卓有成效的,但是存在的问题与困惑却也是不容忽视的。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刑事和解的案件适用范围应限于轻微的刑事案件,对于适用的诉讼阶段则不应有太多限定;其次,刑事和解不是"拿钱换命",刑事和解并未亵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性根本原则。  相似文献   

6.
面对犯罪率居高不下的现实,事后性的刑事调解工作在司法实践中显得捉襟见肘。本文通过对轻微刑事案件非犯罪化的界定,提出应当提倡对轻微刑事案件非犯罪化,进而探讨了轻微刑事案件非犯罪化的具体途径。  相似文献   

7.
对轻微事案件依法进行快速办理,是公安司法机关更好地运用其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内在要求,既是提高诉讼效率的要求,也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本文对于这一问题,从《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提出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出发,在对其内涵作出基本界定后,立足于当前实践中的一些问题,并针对最主要的过分强调检察环节而忽视公安机关与法院功效的问题,探索性地提出一套从侦查到起诉再到审判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制度通道。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我国一些省市逐渐采用刑事和解来办理一些特定类型的刑事案件.目前我国试用的刑事和解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法定程序可遵循,这就使司法机关对刑事和解案件的处理有充分的自由.实践中司法机关为了快速结案,难免会做出一些违背刑事和解宗旨的行为.因此需要加强对刑事和解的过程予以监督.  相似文献   

9.
恢复性司法作为一种新型的司法理念在实务领域和理论界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就目前研究现状来看,对其探索和研究主要集中于审判活动中,在审查起诉中也有扩展,但是在侦查阶段却很少论及。从恢复性司法的作用和意义来看,其作用和影响不应该局限于审判阶段和起诉阶段。研究侦查阶段轻微刑事案件的恢复性处理是在侦查阶段研究恢复性司法的具体体现。在相关理论基础和实践尝试的支持下,轻微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可以进行恢复性处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恢复性处理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10.
新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专章,有限承认了部分公诉案件可以刑事和解,同时也规定了其程序.藏族习惯法注重和解,刑事案件借助"赔命价"、"赔血价"等方式达成刑事和解.在刑事法视野下审视藏族刑事和解习惯法,可发现二者之间冲突与契合并存.如何通过地方性立法,引导其逐步走向法治化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对于维护法制统一、藏区社会治安稳定,推动藏区法治进程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1.
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快速办理,是检察机关更好地运用检察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内在要求,既是提高诉讼效率的要求,也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笔者拟从《意见》提出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出发,分析当前的实践现状和存在问题以及制度的缺陷等,并探索进一步完善该机制的若干措施,以期检察机关办案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2.
本文对“被害人自诉案件”法律运用中“轻微刑事案件”的范围以及“被害人有关证据”、“证明”、“轻微”等条件进行了探讨,并就“被害人自诉案件”公诉转自诉程序提出构想。  相似文献   

13.
在刑事和解改革中,许多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遭遇是否适用"习惯法"的难题.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传统文化因素较多的汉族乡村地区,一些"习惯法"被纳入到刑事和解方式的多样化探索中.它们在妥善解决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具有独到优势.在刑事和解中实现"官方法"与"习惯法"的互动,有利于促进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少数民族文化与汉族文化在当代中国司法中的融合和发展.  相似文献   

14.
刑事和解具有传统的刑事制裁方式所不具有的优点,是有效解决刑事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式之一。经过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和讨论,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的第二次修正案,在第五编特别程序第二章设置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使公诉案件的当事人和解程序终于有法可依了。在公安司法机关理解和贯彻执行该特别程序的规定时,应当特别注意依法进行和解。其中要审慎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是真正真诚悔过,当事人是否是真正自愿和解进行考察,坚决杜绝"花钱买刑"等与刑事和解相关的腐败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5.
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是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大背景下出现的,对于重塑刑事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价值具有重要意义。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应该正确区分程序的适用范围,适应该轻而轻、该重而轻、非犯罪化、非刑罚化、非监禁化的宽缓思想,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也要针对快审程序在入罪标准、执法标准、检查官自由裁量权、制裁方法等方面的一些问题,从理论和实务两方面寻求合理的解决途径以进一步完善此程序。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司法领域,由实务部门率先尝试刑事和解。它作为刑事案件的一种解决机制,在尊重被害人、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促使加害人认罪悔罪、改过自新等方面显示出了一定的优势,同时,刑事和解对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因此,对这一制度的构建不仅仅是司法实务界正在进行探索的问题,也引起了理论学界的广泛关注与探讨。当然,任何一种制度都具有两面性,刑事和解在显示出积极性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7.
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项新型的刑事案件处理机制,完全符合现代刑法理念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对于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解决社会纠纷、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通过现实审视,我国刑事和解包括狭义的刑事和解模式和刑事调解模式,即加害人与被害人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自行和解以及由中立第三方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狭义的刑事和解模式是最初始和最基本的模式。刑事调解制度是指司法—社会调解模式,司法调解模式指审判机关主导模式,社会调解模式主要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模式,因而排除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作为适格调解人的身份。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模式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进行调解,并引入律师作为刑事案件的调解员,并可借鉴清末和民国"官批民调"机制的启动模式构建该模式的启动机制。  相似文献   

19.
处罚令程序的比较与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处罚令程序是大陆法系国家处理简单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的一种书面审理方式.我国单一的简易程序并不能有效适应公正和效率的双重需求,为此,必须开辟快速处理刑事罪案件的新渠道,其中,对于最简单轻微的刑事案件,可以借鉴增设处罚令程序.  相似文献   

20.
在当今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推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背景下,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新型刑事案件处理方式,正在各地积极地探索、推行,并取得了一系列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作为一项司法改革与实践创新,刑事和解是否与我国传统刑事法相冲突,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其合法性是否又会受到社会各界的质疑,这些都还需要我们从理论上进一步研究与探讨,以找出其法理依据。文章作者将对刑事和解相关制度进行介绍并着重对其与我国罪刑法定原则关系作进一步论述,以不断完善该制度并更好地发挥其自身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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