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4 毫秒
1.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乡镇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基本形式。乡镇人大监督制度,表现为按照一定形式和程序对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各项具体监督制度。这些监督制度主要包括法律监督、工作监督、预算监督等内容。然而,由于当前党政领导交叉兼职、党政职能严重不分的乡镇领导体制,导致政府行政权的行使绕开人大监督。因此,为完善乡镇人大监督制度,必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走出党政联合行政的误区,杜绝党委包办一切、绕开人大监督的行为。  相似文献   

2.
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担负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形式变为国家意志的重大责任。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行使好自己的职权 ,必须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党的领导和监督的关系 ;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支持“一府两院”搞好工作与监督行政、司法工作的关系 ;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权力与监督的关系 ;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一般监督制度源起于苏联,是苏联检察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并被视为社会主义国家检察制度的标志。苏联没有采用西方"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但同样需要解决国家权力的制衡问题,为了有效制约行政权,检察机关的一般监督制度应运而生;"议行合一"体制下,苏维埃将监督法律实施的权力授权给检察机关专门行使,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则主要由一般监督制度承担;苏联高度重视法制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苏联法制的实现不仅需要有完善的立法,而且还需要法制得到统一和正确实施,一般监督制度的主要作用就在于保障苏联行政法制得到实现。在当前探索检察权对行政权进行监督制约的背景下,有必要系统研究苏联的一般法律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4.
党政合设合署是时代境域之必然,是应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之时势所需。党政合设合署后,面临对外权力行使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对外权力行使的名义、范围和程序。目前,学界在党政合设合署后对外权力行使的程序问题上,研究匮乏且远远滞后于实践。党政合设合署,在对外权力行使时均应依照一定的程序,实现权力有序、有效运行。在党政合设外部权力运行方面,扩大"行政"或者"行政履行任务"的内涵,将行政权力的实际运行纳入行政程序的范畴,依照相关程序加以规制。在党政合署外部权力运行方面,应采取效果要件和实质要件加以认定,避免行政机关的虚化。  相似文献   

5.
监督行政权力行使或者说对行政机关行政活动实施监督的重要性在古今中外都备受重视,这可归因于行政活动本身的性质。监督的目标是控制行政权力的运用。首先,从行政权力的特征来分析,可以看出对行政权力实施监督的必要性。因为,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机关是一个持续性存在的庞大的组织机构,它代表国家、代表  相似文献   

6.
我国人大制度已经运行了60年。理性地看,人大制度和人大运行,特别是宪法实施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归根结底,在于对人大制度的根本性质、其权力位阶、其与人民、选民、执政党、政府之间的关系尚未理清。依照宪法,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但人民是最高权力主体,人大(及其代表)应当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的运行,依据民主选举基础上的权力集中制,而不是“议行合一”,人大行使国家立法权,不能直接包办行政权力或者干预司法权力。而事实上,宪法所确认的人大权力还没有完全到位;执政党的领导权不能取代人大的决定权和监督权;为避免“自己监督自己”,应当减少人大代表中党员官员的构成比例,同时,人大立法的重心应调整到政治立法、人权与权利立法方面。  相似文献   

7.
关键在于监督到位略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权乔伟王德志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拥有监督权。宪法总纲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相似文献   

8.
列宁对法律监督的价值意义、制度架构进行了系统的阐发。在他看来,为了保证法律在全国的统一实施,必须建立以专门的法律监督机构为主导的、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法律监督机构应该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享有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平行的宪法地位;为了从组织上保证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防止和克服地方的影响,检察机关应该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在内部实行垂直领导原则;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包括对一般社会主体的违法行为的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法律监督机关只拥有代表国家行使控诉、检举的权力,而不能行使决定制裁、处罚的权力。这些法律监督思想具有丰富的法治意蕴,对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制度的建设以及检察体制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论行政执法的新闻媒体监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机关,其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必须受到全方位的监控才能保证权力行使的正当性。这种监控既有来自行政系统内部的监控,也有来自行政系统外部的监控。新闻媒体监控属于行政执法的外部监控形式之一。新闻媒体监控包括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策进行监控和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监控,侧重于对行政执法过程的监控。这种监控目前尚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从立法、政务公开、优化新闻监督环境和提高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司法公正与权力机关的个案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力机关对司法的监督既是法定的职责,也有利于保证公正司法。但在实践中,不规范的个案监督却难以保障权力机关监督权的有效行使,影响着司法公正价值的顺利实现。因此,应对个案监督机制进行改革,从而完善我国权力机关的监督制度,确保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1.
通过调查研究,党政机构合署办公与行政法的调适,不是行政主体理论难以解释合署之后党的机关行使行政职责的现实,而是基层党的机关以行政机关名义在行使行政职责过程中出现的绩效下降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行政执法的弱化和行政管理与行政服务能力的不足。行政法可以通过规范基层党的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行政委托合同,为基层党的机关(以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规定新型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方式等途径来有效回应此类挑战。  相似文献   

12.
目前我国各级人大及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所享有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并不是在法理上完全独立的宪法和法律职权,而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所享有的“集合性的国家权力”的具体权能内容,因此,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各自的正当性依据是相互统一的,相互之间的权能区分主要在于各自的事权内涵不同。在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过程中,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与重大事项决定权应当具有同等的法律拘束力,应当将这两种权力作为各级人大及常委会所行使的“集合性的国家权力”的重要权能内容,以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所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职权的性质来正确地构建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之间的宪法和法律关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国家权力的建构理论。  相似文献   

13.
李大良 《东方论坛》2005,(1):119-124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国家行政机关的侵害时有发生.一方面,国家行政权力本身在不断地扩张;另一方面,由于部分行政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不高,也导致少数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或者滥用行政权力现象的出现.由于上述两个方面原因的存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损害,而国家对这种损害必须负责.规定行政赔偿范围,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使和监督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相似文献   

14.
关于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理论家们一般都认为:在民主国家,国家权力源于公民权利并以服务于公民权利为依归。然而这只是一个理论预设,作为一种国家权力的行政权在行使过程中如果没有监督和制约,必然对公民权利带来威胁和侵害。在对行政权的监督体系中,选举的监督、议会的监督和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固然对制约行政权、保障公民权利具有重要作用,但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则是权利保障的基石与核心。  相似文献   

15.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权力机关,在乡镇政权中居于核心地位。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人大一直是有其名无其实。本文就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做一个探讨。  相似文献   

16.
财政权力是行政权中非常重要的一种,由于行政权固有的扩张性和自由裁量性,财政权力要接受必要的限制和监督.和西方议会制度相比,我国的权力机关对财政权的监督力有限,因此要充分发挥我国权力机关在立法中的作用,加强权力机关的财政立法权和监督权.我国行政许可法颁布后,人大可以对财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权力机关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强化对财政权的监督,通过个案监督审查财政许可行为.  相似文献   

17.
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是保证宪法正确实施并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它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综观当今世界各国宪法,依据宪法实施监督主体来划分,宪法实施监督的模式主要有五种类型:一是以英国为代表的议会型宪法监督模式;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普通法院型宪法实施监督模式;三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宪法法院型宪法实施监督模式;四是以法国为代表的宪法委员会型宪法实施监督模式;五是以中国为代表的最高权力机关型宪法实施监督模式.五种宪法监督模式在世界范围内并存,从理论和实践上看,它们各有利弊.中国特色的宪法实施监督模式是根据人民主权原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最高权力,根据分权制约监督原则,应当在全国人大下设立法院、国务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行使立法、行政、审判和检察权的宪法实施监督体制.这种模式的优点主要是:(1)从根本上克服了人大或其常委会本身既立法,又审查自己所立之法是否合宪的不足;(2)有利于人大从繁重的立法任务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的精力用在最高决策权的行使和宪法实施监督上;(3)立法院制订出的法律案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对其进行合宪性审查后,做出批准决定,由国家主席公布实施,这样既符合人民代表大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又兼有"两院制"立法的优点;(4)可以解决目前宪法解释和法律解释一个主体造成的效力判断标准难问题;(5)能够保证国家的法制统一.  相似文献   

18.
机构改革与组织法律体系的革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机构改革作为涉及公权力行使主体和范围的重大改革尤为需要立法的引领和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自1982年首轮机构改革便开创了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性决定的形式赋予机构改革合法性的模式,并沿袭至今。这一模式虽然具有历史合理性,但并不符合严格意义上的组织法定原则。本轮机构改革对党政机构和职能进行了深度调整,其中党政机构合署合并改革更涉及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的行政化问题,因此需要以行政权力为核心要素,重构组织法定原则的内涵,并从思想、理论和立法层面革新和完善我国的党政机构组织法律体系,为机构改革提供立法引领和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19.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它的一项极其重要的职权。近10年来,我国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在对同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下一级国家权力机关进行监督方面,已经做了不少的工作,积累了一些成熟的经验,在推动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等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作用。但是也应该承认,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在有些地方的工作中还没有得到完全的落实。因此,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研究和探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保证监督工作能够卓有成效地进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人大怎么大     
人大监督法院存在法理困境,从强调“人民主权”和面对现实的司法腐败日益猖獗上讲,我们希望加强人大对于法院的监督。不过,如果我们认同法治具有“本土经验”,也承认具制度在法治不完善的情形下具有相对合理性,那么我们会看到,我们国家与西方法治国家在制度上有差异,西方国家强调的是“三权分立”,权力的分立与制衡是最重要的价值,而我们国家是基于“人民主权”基础上的“议行合一”制度,人大是国家的权力机关,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它产生并向它负责,因此,无疑,至少在现阶段,人大监督法院,法院向人大报告工作具有相对合理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