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中国《立法法》赋予委员长会议法律草案的提出权、对法律草案的决定提交权、对各专门委员会意见的协调权、公布法律草案权、撤回法律草案的同意权、暂缓表决法律草案的提出权、终止法律草案审议的报告权、法律草案表决的提请权、法律解释草案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决定权、对重新提出的法律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决定权等,但这些规定超出了《全国人大组织法》第25条规定的委员长会议的前三项职权范围,属于该条规定的兜底性条款,与宪法对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重要日常工作"的定性有明显的矛盾。  相似文献   

2.
法律保留是一项重要的宪法制度,发挥着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的独特功能。澳门基本法引入"以法律""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等表述,确立了法律保留制度。但是,由于澳门立法会议员的提案权受到严格的制度约束,立法会并不能自主地启动立法程序,因此,澳门法律保留制度的功能未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为完善澳门法律保留制度,应当在法律保留的语境下解读澳门基本法第75条对议员议案提案权的限制,并修改《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针对法律保留范围内涉及政府政策、公共开支、政府运作和政治体制的法案确定不同的提案程序,保障议员的法案提案权,从而激活立法权。  相似文献   

3.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专门决定以及2000年通过的《立法法》赋予了经济特区以授权立法变通权,但这一立法变通权的授予缺乏宪法上的依据。公然允许地方性立法变通突破上位阶法律、行政法规不仅严重破坏了国家法制的统一、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安定,也有悖于平等原则,而且《立法法》对经济特区立法变通权也缺乏必要的监督限制。随着改革开放的扩大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全面深入,这一既不正当合理、又有违宪法的经济特区授权立法变通权更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建议在《立法法》修订时予以废除,同时还应对经济特区授权立法进行全面的评估以决定其存废或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4.
马岭 《学习与探索》2007,1(6):110-112
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法规有提请审查权,对法律有提请解释权.由于部分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直接违反宪法的可能性,因此有可能对其进行违宪审查.在这种审查中有可能引发宪法解释.在提请法律解释后,解释机关也可能在进行法律解释过程中连带出宪法解释.目前,最高法院可以通过行使这些提请权推动我国宪法解释制度和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建立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违宪审查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违宪审查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某项立法或某项行为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审查和处理,是宪法监督的一种手段。我国现行宪法对违宪审查制度虽有明文规定但却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没有专门的违宪审查机关,违宪审查缺乏有效性及可操作性。为了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我国必须尽快建立起符合本国国情的违宪审查制度,建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关———宪法委员会。  相似文献   

6.
论立法的制度环境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立法是特定的制度环境下的制度安排,立法的需求、供给以及立法的实施都受到既存制度的制约与影响。立法的制度环境主要包括宪法秩序,法律、政策等构成的正式规则,道德、习惯等构成的非正式规则。宪法秩序决定了立法的创新空间,正式规则为立法提供了兼容空间,非正式规则则具有对立法修正与改造的功能。  相似文献   

7.
本次《立法法》修改虽亮点不少,但总体上仍属"小修",对有些改革的回应仍有不彻底之处。在立法程序改革方面,立法提案权主体过于狭小、立法审议缺乏真正的交锋和辩论、表决方式上反映民意不够确切等问题都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改进;在立法规划问题上,应当提倡"整体性立法规划",即应在立法规划的同时规划配套法律,还应注重立法规划面对社会发展的灵活性;在违反上位法的审查机制方面,可以扩大要求审查的主体范围或者设置宪法问题委员会。  相似文献   

8.
刑事预审是庭前审查准备程序中的重要活动,主要是对案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行司法审查。完备的预审制度有利于保障庭审的高效进行,也有利于被控告一方对是否起诉的审查行使参与权。预审权既不是侦查权,也不是检察监督权,它本质上是司法审判权。预审应从侦查和审判阶段分离出来,独立地作为两者的中间程序。考察国外并结合我国的司法现状,在构建我国刑事预审制度中,预审的起诉决定对预审法官来说是一种相对决定权,检察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报上级检察机关审议,最终由上级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  相似文献   

9.
经过三十余年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的立法制度也在逐步完善之中。全国人大2015年通过的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立法制度。但是,无论是修改前的立法法,还是新通过的修正案,都未能解决立法法的合宪性问题,以及与地方组织法等的协调问题,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各地通过地方立法而展开的法律竞争,不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性。因此,完善宪法,为地方立法权提供宪法依据,妥善处理立法法与其他相关法律之间存在的不一致现象,是立法法急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党立法研究综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1982年宪法公布实施以来,我国学术理论界对资本主义国家政党立法的形式、内容、特点,我国宪法中多党合作的规定、是否制定专门的政党法,以及社会主义国家政党立法与资本主义国家政党立法的异同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对于我国政党制度规范化、法律化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这些研究也有偏颇和不足之处。我们要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多党合作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1.
常修泽 《学术交流》2006,(12):53-57
物权是现代产权体系的基础。“物权法”牵涉一个具体的实务性问题,即应收账款可否作为担保向银行贷款。基于对企业发展、金融创新和经济安全的综合考虑,笔者倾向于将“‘应收账款’作担保”列入法案。因为:从理论角度分析,“应收账款”符合作为抵押的财产条件;从现实角度分析,虽然现行法律未明确“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抵押物,但已有规章性规定并进入实际运作。并且,它符合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也都允许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我国将“应收账款”作担保列入法案,有利于健全动产担保物权制度,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必将促进金融效率的提高和实体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本文分析了香港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三次解释中所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包括文本解释、结构解释和立法原意解释等。文章强调“人大释法”在娴熟地采用这些法律解释方法时对法理学说的运用。文章指出,在居港权案中,特区终审法院与人大释法在法律解释方法上的分歧主要在于确定体现立法原意的权威本文的过程中,究竟是采取程序主义的形式审查,还是实质主义的意图推定,这不仅是法律解释方法的不同,而且是法理学说和政治立场的不同。在此基础上,文章批评了立法者不适宜解释法律的流行偏见,呼吁将基本法纳入列国家宪政体制中来理解。  相似文献   

13.
The Beveridge Report: Its origins and outcomes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The Beveridge Committee had an inauspicious start. It was intended by the British government to be a minor tidying-up operation. When the report was completed, the government seriously considered not publishing it. The report advocated family allowances, a free health service and full employment, and that all social insurance benefits should be at flat rate and at subsistence level with the aim of abolishing poverty. But the actual recommendations would not have fully achieved Beveridge's aims. Although the report had a rapturous media reception, the government initially decided not to commit itself to action. But pressure from parliament forced Prime Minister Churchill to produce plans for legislation. When the report finally became law, the benefits were about a third less than Beveridge had recommended. As a result his social assistance safety net, intended to have a very small role, ended up giving ultimate protection to some 7 million persons. The report had a major influence in other countries by setting a much more ambitious agenda for social security than had generally been accepted before.  相似文献   

14.
陈雪平 《求是学刊》2004,31(3):84-88
限制与保护是票据追索权法律制度中必须处理的一对矛盾。如何正确处理好这一矛盾,使之形成良好的机制,乃是各国票据法追索权立法的价值取向。我国票据法追索权制度也应不断完善,以适应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5.
2012年中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证据制度进行了修正,较修改前的内容有进步之处,也存在若干不足。例如,立法中虽然认同反对强迫自证其罪,但却并不认同沉默权,而且保留了行为人的供述义务;对"威胁"、"引诱"和"欺骗"这些非法取供行为发出宽容的信号;对非法搜查、扣押的取证行为缺乏坚决遏制的立法态度;对保证证人出庭作证来说,虽然规定了人身安全保障、经济补偿和司法处分措施,却没有规定这一制度最为重要的传闻证据规则,等等。  相似文献   

16.
论行政立法的公众参与机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行政立法是19世纪以来西方国家为适应社会需要而发展起来的行政主体立法制度,为有效控制行政立法,美国确立了较完善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制度。目前,中国行政立法大量激增,但公众参与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来,行政立法中公众参与的缺失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因而有必要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立法的公众参与机制。行政立法公众参与机制应遵循行政立法主体主导、公众参与有效、可行、适当超前的原则。在具体制度建构上应赋予公众立法动议权,立法草案一般应经过通告、评议法定程序,立法案正式表决前可交付一定范围内公众先行表决以供立法主体参考,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情况应于立法案通过后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17.
我国公诉案件庭前审查制度的重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未达到立法的初始目的,使实现程序性审查,排除法官预断的立法意图完全失败,相反造成法官庭前扭曲性的预断。复印件移送制度使法官依然实行全面实体审查,庭审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积弊依然毫未触动。并未强化辩护职能,反而限制了被告方辩护权的有效行使。复印件移送制度提高了诉讼成本,违背诉讼效益原则。根据世界刑事案件庭前审查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我国国情,应在未来建立"起诉书一本主义"的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8.
Despite strong public interest in law reform by both state and federal governments, very little has been written about social legislation in Australia. Discussions about social legislation frequently proceed with each participant assuming an individual and subjective definition of social legislation; rarely is there agreement about the role and purpose of social legislation. This paper examines some writings on social policy in an effort to provide a definition of social legislation; a basis for identifying legislation as ‘social’ is provided. It is argued that for legislation to be social it must have a distributional character. Further consideration is given to the role of social legislation and the motivations for introducing legislative measures to deal with social ills. Attention is focused on approach, rights and tokenism in social legislation.  相似文献   

19.
何平 《社会工作》2012,(2):56-61
建构一个内容全面、制定科学、标准合理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是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境外各国或地区的实践已经证明,社会救助立法是建构社会救助体系、维护受救助主体权利诉求以及法制建设的共同需要。这些立法的路径可以大致归纳为综合立法、专业立法、分散立法和混合立法四种模式。在对境外立法模式的比较、借鉴并考虑到目前影响我国社会救助立法的各种因素。建议采取分阶段立法,短期内制定相关的行政法规,再专门制定《社会救助法》,最后制定统领社会保障体系的《社会保障法》。  相似文献   

20.
施玮 《太平洋学报》2010,18(7):62-71
现代陪审制度是国家司法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加审判活动的重要制度,是现代司法民主和公民权利的保障制度。其有效实施体现了人民主权,保证了公平正义,弘扬了法律的公平、公信精神。但由于法律文化传统的差异,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其运行也会有很大差异。本文在考察域外英美陪审团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将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英美陪审团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揭示我国陪审制度存在的不足,结合《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就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构进行反思。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