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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84 毫秒
1.
危险犯可划分为具体危险犯、准抽象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刑法》分则中有关“危害公共安全”“足以”“危及公共安全”“危及飞行安全”的表述,并非具体危险犯的标志。盗窃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妨害安全驾驶罪、暴力危及飞行罪是准抽象危险犯。持有犯并非都是继续犯和抽象危险犯。危险驾驶罪和污染环境罪均属于准抽象危险犯。单纯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对公众健康只具有抽象性危险,所以,单纯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大都不宜判处死刑。制作、复制不是《刑法》第363条第1款规定的实行行为,单纯制作、复制淫秽物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妨害公务罪与袭警罪都是具体危险犯。  相似文献   

2.
过失危险犯比较研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代科技成果的广泛运用 ,不仅致险源在激增 ,而且过失犯罪的危险性也大大增加了。为了防卫社会 ,虽然当代各国在立法中均把那些过失地将他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置于严重的危险状态的行为予以犯罪化 ,但在理论上认识并不一致 ,而且我国关于过失危险犯的刑事立法也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 ,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又实施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当这种行为同时达到受贿罪和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时,对其应依何种罪数理论来认定处罚,理论上有如下几种观点牵连犯说、想象竞合犯说、法规竞合说.本文从分析受贿罪与渎职罪的客观构成入手,否定了想象竞合犯说以及牵连犯说.最后,笔者认为,由于受贿罪与渎职罪存在法条上的竞合关系,当上述行为应是法条竞合犯.  相似文献   

4.
不能犯与未遂犯、迷信犯的差别体现了刑法社会保护机能和个人权利保障机能的冲突,不能纯粹的以主观危险说和客观危险说作为区分二者的标准,而是应当将刑法危害社会秩序、保护法益的功能和保障个人权利的需要有机结合起来,在主客观相统一的基础上,以事后查明的行为时所存在的各种事实为基础,以行为时为标准,从一般人的立场出发来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具有危害社会的危险性.  相似文献   

5.
从不同的角度、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中止犯划分为预备中止、着手中止、实行中止与既遂后的中止,消极中止与积极中止,一般中止犯与准中止犯,不可罚的中止与可罚的中止,造成损害的中止与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等多种类型。对中止犯的类型作出新的划分,有助于司法实践正确认定。  相似文献   

6.
无论是对于刑法总论,还是对于刑法分论,情节犯无疑都是一个"麻烦的制造者".麻烦之一是,情节犯本身的界定就是一个长期聚讼不已的理论难题;麻烦之二是,情节犯在故意的认识内容、转化犯等方面都对现有的刑法理论构成了严峻的挑战,以至于人们不得不予以正视并设法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刑法理论中,根据行为要素与结果要素的关系,对于基本犯应采取行为犯、结果犯之二分法。  相似文献   

8.
行政犯与传统自然犯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其涉及行政规制与刑法规制的交叉地带。从行政犯的构成要件与法律责任上讲,其研究的内容为行政犯罪与刑事责任,其规制的方式应当定位于刑事规制。目前,我国行政犯理论研究尚存较大的缺陷,刑法中主要以空白罪状的形式规定行政犯,对其认定需要结合相关行政法法规。这样的情况导致司法实践中认定行政犯时会出现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情况,而解决这样的缺陷的一个有效的手段就是将模糊的法律规定明确化。这种措施既有利于对行政犯的司法适用,也促进良好的行政规则与刑法规制之间的衔接。  相似文献   

9.
10.
危险犯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足以造成法定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危险犯的特征是 :以出现法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成立犯罪既遂的标志 ;法定的危险状态必须是由危害行为造成的 ;危险状态都有相应的实害结果。具体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定的具体危险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犯罪。抽象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所造成的抽象危险结果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的犯罪。危险结果的认定应为一般人标准与科学标准相结合  相似文献   

11.
结合犯、牵连犯、想象竞合犯以及结果加重犯不属于数罪形态 ,它们的构成和彼此之间的区别容易引起争议和造成一些模糊认识 ,为此给以辨析  相似文献   

12.
本文有别于传统的研究思路,将存在于刑事立法当中的转化犯称为法定转化犯,对其成立特征进行论述并对其在刑法中的立法例进行归纳;将存在于司法实务中的转化犯称为事实转化犯,并认为其只有故意犯向故意犯转化和过失犯向故意犯转化两种类型。  相似文献   

13.
数额犯的本质是通过犯罪数额显现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数额是一种特殊的犯罪情节,在我国刑法中,数额不仅包括犯罪起点数额,而且包括法定刑升格数额。由于连续犯和同种数罪在通常属于处断一罪,这就使得累计数额成为必要,但由于多次犯罪行为有的存在未遂状态,计算犯罪数额时就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同时犯罪的停止形态也成为变质疑之处,进而导致司法实践的量刑出现差异。以累积性犯罪数额为前提,综合整体既遂说和整体未遂说,可以克服各自缺点,实现量刑公正。  相似文献   

14.
不能犯可罚性的判断标准,直接体现了刑法基本立场的选择,国内外刑法学界也存在着多种学说以探讨不能犯可罚性的问题和其判断标准。通过厘清刑法学的基本立场、基本理论在处理不能犯问题时的选择与作用,以及对多种学说的比较分析,认为印象说更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并以现代社会普遍联系为考察视角,从预防功能角度出发,尝试探讨加入考虑行为导致不能犯的偶然性及其相关因素,帮助判断其可罚性,并以此修正印象说的固有缺陷。  相似文献   

15.
在监狱管理过程中,新犯需要我们予以更多的关注,如何平衡老犯与新犯之间的不平衡关系,更是需要我们加以解决的。本文通过对新犯与老犯之间关系的分析来为我们更好地处理新犯与老犯之间的矛盾提供一种思路和借鉴。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将中止犯与未遂犯的竞合形态的类型仅限定于不能犯的某种特定情形,不够全面,遗漏了其他三种类型;再者,关于中止犯与未遂犯的竞合形态的性质的各种学说均有失偏颇,既不能与有关犯罪形态的理论相衔接,也有悖于现行刑法的规定。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引入大陆法系的准中止犯制度,对准中止犯的概念、特征及其类型展开研究。  相似文献   

17.
关于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认定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应注意理解"不报或谎报"、"安全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等客观方面的构成要素;本罪与其他安全事故犯罪发生关联适用时,应数罪并罚;本罪与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发生关联适用时,应以本罪论处;本罪属于过失情节犯,而过失情节犯是存在一定的内在冲突的,将本罪规定为过失情节犯属于立法缺陷,因此有必要将本罪中的"情节严重"修改为"造成严重后果",即通过抛弃情节犯、规定过失犯的危害结果要件来完善本罪立法.  相似文献   

18.
纯正身份犯是刑法规定的以行为人所具有的特定身份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在混合身份共犯中,非身份者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与身份者共同构成纯正身份实行犯的共犯,可以构成纯正身份犯的教唆犯、帮助犯;非身份者在与身份者构成共犯划分责任时,如果利用了身份者的身份,应以身份者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定罪量刑;如果没有利用身份,则应具体区分.  相似文献   

19.
犯罪中止行为是法律和社会赞许、支持的行为,与中止犯(犯罪行为)有着质的区别.立法者应当在价值取向上把中止犯的存在范围限定在严重犯罪之中和犯罪过程中的实行阶段、实行后阶段.中止犯的成立条件不能混同于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我国刑法关于中止犯的规定存在若干弊端,应当进行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20.
犯罪中止行为是法律和社会赞许、支持的行为,与中止犯(犯罪行为)有着质的区别。立法者应当在价值取向上把中止犯的存在范围限定在严重犯罪之中和犯罪过程中的实行阶段、实行后阶段。中止犯的成立条件不能混同于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我国刑法关于中止犯的规定存在若干弊端,应当进行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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