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编辑,你好: 我是某公司的一名组长.上个月,公司外聘培训专家对组长级别的员工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培训内容为对组长的角色认识、沟通技巧、激励技巧、现场管理能力、社交礼仪等.培训结束后,公司与我签订了一份服务期协议,要求我必须为公司服务满5年后方可离职;否则得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请问,这份服务期协议有效吗?  相似文献   

2.
赖玥 《人才瞭望》2017,(21):38-39
对于劳动关系双方来说, 履行劳动关系的全过程都需要依托法律,客观定义自身的权责,不可对一些法律概念进行任意解读. 本期的四个案例即说明了这一点. 服务期协议不可滥用 案例:钟某于2014年3月入职某中介服务公司, 双方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约定钟某从事咨询师工作.入职后,中介服务公司对钟某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双方签订了一份 "服务期协议",其中注明中介服务公司对钟某进行了专业培训,培训费为2万元,钟某须为公司服务满5年后方可离职. 工作满2年后,钟某因个人原因辞职,中介服务公司以钟某未满服务期为由要求钟某支付违约金, 并从其最后2个月工资中扣除了违约金 1.2万元.钟某不服,遂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中介服务公司予以返还.  相似文献   

3.
专家答疑     
《人才瞭望》2013,(9):40-41
1问:本单位于前年招聘了一名员工,由于工作需要,将其送往国外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约定了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及违反协议的违约金。其回国后想跳槽到其他单位,但又怕自己提出离职要承担违约金,因此经常性旷工或无故早退。对该员工严重违纪单位拟解除其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其支付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吗?答: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人才瞭望》2005,(6):103-104
请问:我于2003年8月大学毕业后到一家公司工作,和总公司签订了一个用工协议,协议规定我必须在公司工作5年方能离开,否则必须每年支付1000元的培养费(共5000元),其实我在公司没有接受专门的培训。2003年底,公司调我到下属公司工作,我又和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有限期一年,劳动合同中没有提到原协议的问题,但也有一条规定我仍然要在分公司工作5年(这一条超出了合同的期限)。2004年12月31日,我的合同到期。现在分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关闭,总公司要求我到其他部门工作,我认为该公司不适合我的发展,就不准备继续签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我需要支付培养费吗?公司可以此扣留我的档案吗?  相似文献   

5.
你好: 我公司与李某订立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2022年1月,公司拟引进新设备,遂派李某等3人外出培训,并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正在新设备调试的关键阶段,李某因拿到一家外企聘用其为副总经理的通知书,便立刻离职并去该外企就职.公司派人前去交涉,该外企声称自己并非故意录用李某.而我公司因李某跳槽及违反服务期协议遭受了巨大经济...  相似文献   

6.
《人才瞭望》2008,(3):105-105
我是2004届毕业生,现在准备签一深圳公司的劳动合同,公司属于制造业。主管告诉我们每周工作6天,星期六属于正常工作时间,没有加班费。合同期两年,违约金要3万,试用期6个月,请问合理吗?如果我想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这么多违约金吗?  相似文献   

7.
2008年5月10日,李惠与东方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李惠在东方公司从事会计工作,无论是李惠还是东方公司,如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均必须支付给对方五万元违约金。此后,因李惠找到了更适合自己,且工资更高、待遇更好的工作,遂于2008年8月9日向东方公司递交了辞呈,明确将在次月12日离开东方公司,但遭到东方公司的坚决拒绝。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杨女士从原单位离职后,未遵照其与原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在同行业具有竞争业务的其他单位找到一份相同的工作。原单位以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为由将杨女士告上法庭。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杨女士败诉,被判返还补偿费5000元,支付违约金21334.25元,法院同时判决杨女士应继续履行其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杨女士原为某信息技术公司员工,任职期间从事电信运营商市场的售前支持工作,担任高级产品经理。2001年11月13日,该信息技术公司与杨女士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杨女士在离开该公司后一年内,不得组建、参与组建、参…  相似文献   

9.
问:我月薪4000元,单位每月支付200元保密费,要求我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行业,如违约将承担50万元违约金。这合法有效吗?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相似文献   

10.
案情:原告陈某于2008年2月15日进入被告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从事冲床工作。2010年3月28日陈某发生工伤。同年7月15日原告回单位上班。2010年8月10日原告的伤情被鉴定为工伤十级伤残。2010年10月22日原告(甲方)和被告(乙方)就工伤赔偿事宜在当地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进行调解并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约定:“一、乙方在伤残治疗期间的医药费、鉴定费3000元甲方已支付。二、工伤期间误工费、护理费3200元,由甲方支付。三、根据伤残程度,甲方补助给乙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8600元,由甲方支付。四、双方继续保留劳动关系,乙方应服从车间的车间主任安排,遵守公司的行政条例,如乙方不听安排、不遵守行政条例甲方可以辞退乙方,不再补助乙方的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如乙方自动离职甲方不再支付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上述三款项计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捌佰元(14800元)。甲方已付医疗费、鉴定费3000元,尚应付乙方11800元,本协议签订之后支付。”协议签订后,被告按约向原告支付了调解款项,原告继续回单位工作。后因陈某在工作期间殴打同事,2011年8月1日,公司以陈某违反劳动法和行政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予以辞退处理,并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未向陈某支付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陈某因此申请仲裁。  相似文献   

11.
《人才瞭望》2003,(10):53-53
编辑同志:我是一家公司的技术工程师,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2002年1月,公司出资将我派至某高校脱产培训半年,培训前我们签署了《培训协议》,约定培训结束后我必须为公司服务3年,即从2002年7月至2005年6月底。但自今年4月以来,由于非典等原因,公司业绩不断下滑,我的工资经常被拖欠,今年6月,公司还在未事先和我协商的前提下,将我的工资减少一半。我主动同人事部门交涉过几次,均未有任何结果。无奈之下,我于今年7月向公司提出了提前解除合同的要求,解除的理由是公司拖欠和克扣我的工资。公司接通知后表示同意提前解除合同,但由于我的服务期应…  相似文献   

12.
《人才瞭望》2009,(4):46-46
请问:去年12月我与公司提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补偿协议约定经济补偿2万元,离职时支付1万元,余下1万元在今年2月1日前付清。现公司拖延支付。我该提请仲裁还是起诉?  相似文献   

13.
拍案: 2006年,寒窗苦读四年的张某毕业,并凭着优秀的学习成绩获得一大型IT公司的青睐。就在张某踌躇满志地踏进公司时,他发现,公司与他签订的劳动合同有以下条款:张某在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1年内,不得到同行业公司或相类似岗位工作,如张某违约,应赔偿公司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此外,还需视其违约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张某不解,自己所学专业性强、就业范围窄,辞职后如果不到相同或类似的行业工作,就很可能失业。公司的规定不是限制自己自由择业,将自己"锁"在公司了吗?  相似文献   

14.
汪洋 《人才瞭望》2008,(4):56-58
案例:一年前,上海某机械厂与应届毕业生小周(非沪籍)签订了劳动合同。厂方向小周所在高校支付了教育资助费,并将小周的户口落入该厂集体户口。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小周必须为企业服务5年,如果小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违约金。半年后,小周提出辞职。机械厂同意了小周的辞职,但要求支付违约金。小周不肯,于是机械厂就不为小周办理退工手续,并且扣留了他的人事档案。  相似文献   

15.
《人才瞭望》2005,(4):102-103
王某原为某公司技术人员,公司1998年曾派王某出国培训半年,事先签订了培训协议,约定培训后王某应为公司工作3年,如违约则赔偿公司培训费3万元。1999年王某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求王某按培训协议赔偿公司培训费,王某拒绝赔偿,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王某的行为应被支持吗?  相似文献   

16.
《人才瞭望》2005,(10):100-101
我于2000年5月1日应聘到一家日资公司主持市场部工作,并同公司签订了4年期的劳动合同。公司为我配置了通讯和交通工具,并出资送我参加汽车驾驶培训,一年后公司又送我到日本培训13个月,当时签订了培训协议。该协议规定,培训期满后,乙方在2年内不得辞职或擅自离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偿付培训费。我回国后为公司仅服务了一年,便辞职到另一家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做出决定撤销了我的职务,并要求我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退还通讯及交通工具,并办理交接手续。另外,还要按培训协议赔偿培训费。这样做对吗?  相似文献   

17.
《人才瞭望》2009,(6):49-49
请问:我在一家公司打工时,公司拖欠我6个月的工资、奖金共计21000元。因公司拒绝支付,曾引发过诉讼。经法院判决后,公司未事先告诉我。更未取得我同意,即自行根据其应支付的工资、奖金数额,代扣了我的个人所得税,并代缴到税务机关,只给了我余款。我认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故按判决确定的金额全面履行是公司应尽的义务,公司无权从中代扣代缴我的个人所得税款。  相似文献   

18.
专家答疑     
《人才瞭望》2012,(12):46-47
问:我在一家豆浆店任面点师傅,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如解除合同,我在两年内不得在该地区任何相同或相似的快餐店工作,不得做相同或相似的食品,如有违约,赔偿违约金一万元。后来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我跳槽到另一豆浆店从事类似工作。请问我是否要赔偿原豆浆店违约金?  相似文献   

19.
请问:2008年1月我入职某公司,合同期一年。同年11月底我休病假至今,近日公司通知我合同自医疗期结束后终止,按规定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2009年2月底我医疗期结束,医疗期可否折算半个月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20.
编辑,你好: 我从某公司内退后不久,就进入某物业公司从事维修工作,但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岗位特殊,经常加班加点,但物业公司每月只发给我工资1800 元,而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60 元,我便要求物业公司依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支付加班费.但物业公司认为,我与原公司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故双方之间仅形成了劳务关系,可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