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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霸王条款存在原因及规制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姚星明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18(8):60-62
现实经济生活中,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利益。其存在的根本原因是房地产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性,房地产商处于垄断强势地位,房地产市场信息不对称。要改变这种现状,首先是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其次是消费者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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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批驳目前有关商品房预售合同法律性质的几种观点,在此基础上作者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具有担保合同特征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特征的特殊买卖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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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中经常出现损害相对人利益的条款,因其大多是格式合同的使用者凭借其在经济或法律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地位,从而排除双方就格式条款进行协商的可能性,因而此类条款又被人们形象的称作"霸王条款"。此类"霸王条款"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违反了公平原则,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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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商品房预售资格和条件的法律认定、认购书的法律性质、商品房预售广告的法律约束力、签订商品房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等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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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箐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4):65-68
房地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但是由于开发商与购房的人经济地位和专业知识的不对等,而导致购房人的利益受损,特别是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以专业术语等隐藏的不公平的条款,不仅违背契约自由原则,违反了双方利益平衡原则,也违反了契约正义的最高追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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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的商品房预售交易中,许多房地产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却仍签订大量商品房预售合同。如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一律认定此类合同无效,势必会影响处于弱势地位的预购人的利益,而且也会使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利用无效合同大肆牟利。因此,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预售合同不能一律认定无效,而是应该赋予预购人以撤销权,以期更好地保护预购者的利益,规范房地产商的预售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