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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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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勋官是南北朝时期出现的一种与散官相近似的荣誉性称号。“勋官者,出于周、齐交战之际,本以酬战士,其后渐及朝流。阶爵之外,更为节级。”唐代的勋官制度已相当成熟,从上柱国、柱国到云骑尉、武骑尉,自上而下共分十二级,以转为表示勋级的单位。作为古代职官制度  相似文献   

2.
《南都学坛》2016,(5):30-34
唐代宦官供奉官是不同于内侍省职事官或内诸司使的第三类称谓。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专职供奉官,侍奉在君侧以备顾问应对,执行奉使宣谕等任务;二是内诸司使兼任供奉官,由于部分内诸司使供职内廷,兼任供奉官则可经常接近皇帝;三是荣誉赏赐的加衔。等级上,最迟在咸通年间基于服色,已形成紫衣供奉官、绯衣小供奉官,包括绿衣供奉人员在内的等级鲜明的序列。相应的身份地位和任务等不尽相同,体现了宦官供奉系统逐渐成熟完备。宦官供奉系统具有鲜明的"私"的特征,是唐代皇帝意图建立个人权威系统的尝试,也是唐代加强中央集权制的一项政治措施。  相似文献   

3.
周隋时期,府兵军号的滥授及其阶官化过程,削弱了这类军号原有的军事职事功能,却使得府兵制组织系统拥有了重要的品阶政治功能;府兵军号也因此成为周隋官阶体系中本阶官位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与周隋时期主要依赖府兵制品阶系统来构建本阶官位制度不同,在吸收前代官阶制度成果的基础上,唐代的官阶体系顺应了当时政治环境与条件变化的趋势,分化出文散官、武散官及勋官三大品阶序列。其中,文散官与武散官最终摆脱了府兵制品阶系统的束缚,各自构建出独立完整的散阶序列形式,共同形成了唐前期特有的文武分化型的本阶官位制度。由府兵军号不断发展而来的唐代勋官,此时已不再充当本阶官位的重要政治角色,其所具有的政治地位与品阶价值呈现出低落化的特征;而其高级勋官仅具有形式化的开府权,十二等勋官整体被纳入到"比""视"官品的低端品阶结构之中。总之,唐代本阶官位的形成与勋官地位的演革,为后来官阶制度及职官制度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  相似文献   

4.
该文在简要梳理唐代告身学术研究史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唐代西域告身,指出目前仅知八件出土唐代西域告身。日本学者从公文类别出发,分之为制授、奏授、令书样、版授四种类型。该文从内容出发,分之为官告、勋告和命妇告三种类型。另外,根据现有的资料和勋告的特点,作者认为还可以复原三件唐代西域勋告。此外,该文对官告与勋告格式用语的区别及其原因、告身涉及的一些史实与制度也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5.
从《左传》《国语》《周礼》等传世文献和相关金文中可以勾勒出春秋时期鲁国官制与爵制关系的概貌。春秋时期鲁国爵等与所任官位的高低大体上是一一对应的。随着数百年间官职的变化,爵等有时也小有变动。爵的地位明显居于官之上,鲁执政三卿的日常政治活动并不限于其任官的职能;在礼仪场所及外交场合中的地位排序亦由爵等来定。春秋时期"官"的作用更多是职司上的,而人们当时的社会地位则是由"爵"的高低来决定的。  相似文献   

6.
“通判”在唐代并非九品序列之官,是为职官当自五代始。但是在唐代基础文献中,多见“通判之官”一词。故笔者检阅相关资料,对唐代“通判”之义做详细阐释。文章指出其有两种含义:一是动词,即“共同参理,分曹掌事”;二是名词,指“副贰之官”,是佐职的泛称,即所谓“通判之官”是也。笔者以为,唐代的“通判”是动词和名词之义兼用的;南唐时,以水部员外郎充“通判”的例证,表明了其具有了正式职官的特征,是其走向职官的标志性变化;北宋初,便置“通判”一职,并明确了它所应具有的行政、监察之责。  相似文献   

7.
卫官是唐代官僚制度中较为独特的一环,与职、散、勋官并列,其主体构成是三卫.三卫本为品官,但在唐代墓志中常以体现身份从民到官变化的“释褐”一词来描述三卫补吏的过程.本文认为,三卫补吏称“释褐”,并非由于“释褐”词义的嬗变,而是由于三卫品官身份的不确定性,唐人眼中的三卫某些时候毋宁说是一种任官资格,性质上介于官民之间.三卫这一身份特征是由其候选官功能所决定的,在其他历史时期的一些候选官上也有体现.  相似文献   

8.
朱绍侯 《南都学坛》2008,28(4):41-45
三国曹魏学者刘劭所著《爵制》,是保存至今最早的研究军功爵制的论著。文中所提出的"商君为政,备其法品为十八级"说和《商君书.境内篇》所说的秦国早期军功爵制的级别基本吻合。刘劭在《爵制》中还提出二十级军功爵制四大等级说,与《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所记军功爵制有四大等级基本一致。《爵制》对二十级军功爵各个爵名的解释,也优于东汉学者卫宏和唐代注释家颜师古。然而刘劭的《爵制》也有缺点,如把军功爵制与夏、周的旧爵制相附会,忽视了军功爵制与五等爵制的本质区别,但不能因此而否定刘劭《爵制》的学本价值。  相似文献   

9.
三都大官是北魏前期一个极为重要的官制,它可决狱,可率兵出征,又可辅政,拥有其它职官难以比拟的权力.它有自己的长官和僚属,却没有固定的品秩;可以决狱,但不是都官尚书和廷尉;可以领兵出征,但不是骠骑大将军;可以辅政却不是宰相.实际上三都大官是北魏大人官的遗留,是个勋官,用以笼络功勋卓著者和中原士人等各阶层的力量,藉此来稳固自己的统治.随着孝文拓跋宏的全面汉化,三都大官最终被废除.  相似文献   

10.
北周隋唐的散官与勋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北周隋唐的官爵系列中,除职事官和封爵外,还有散官和勋官两大类.散官又分文武,其中武散官在隋以前称为"散号将军".勋官是唐制名称,北周称"戎秩",隋称"散实官".它们都是单纯身份等级标志,没有权力和职掌,只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散官和勋官的性质十分接近,但历史来源和政治属性不同.前者是魏晋以来士族政治的产物,南北朝时已相当成熟,特别是散号将军,已被北魏、北齐和梁、陈用作衡量官吏身份贵贱的基本尺度,成为士族门第的重要标志.后者则出现于西魏末年,是关陇政治集团的文化传统的象征,是关陇贵族的重要身份标志.  相似文献   

11.
贞元十二年(796),德宗创立了神策中尉统领神策军制度.此后,神策中尉在名分上和职权上均成为神策军的最高统帅.神策中尉乃一个特殊称号,属于使职,又具有职事官的特点.从某种意义上说,宦官迁转为神策中尉的过程是唐代官僚系统迁转序列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2.
康熙朝起居注官制度存在了四十多年,较为忠实地履行了记录康熙皇帝言行的职责,为后人留下了特殊而宝贵的第一手材料。这种职官上承前代,但在许多方面都远胜于前代。康熙朝起居注官得以长期直接侍值康熙身边,直接记录康熙的言行,于“君举必书”的记注传统贯彻得较为彻底,与此后雍正、乾隆等清帝的起居注记录多载官方文书的情形也是不可同日而语。可以说,在维护起居注记载的客观性上,康熙朝起居注官算是历代起居注官中做得比较好的。但康熙朝起居注官制度最终是以不光彩的结局退出了康熙朝的历史舞台,这说明在一个封建专制高度发达的社会里,史官记注对帝王言行约束作用毕竟是微弱的。  相似文献   

13.
唐代吏部侍郎为重要职事官,已有研究显示其职能大体能一以贯之得以发挥,从兼任官角度来考察则可以管窥更多的问题。唐代吏部侍郎中有兼任官的情况不到其可考总数的三分之一,此点基本反映出该职官以专注于本职职能发挥为特征。仍占一定比例的兼任官的情况则反映出一些问题:这些兼任官整体并未限制到吏部侍郎这一官职的特定职能,反而增强了其本职权限,有助于职权发挥,亦有部分兼任官体现了担任者的特定才能在特定时期的发挥。  相似文献   

14.
《红楼梦》中芳官是十二个小戏子中的正旦,后来做了贾宝玉的丫环。在贾宝玉是诸艳之冠,他怡红、颂红,对爱情有独特的个性追求的符号意义上,小说通过芳官的名字、言行思想协助宝玉凸现其性格特性,又通过芳官的命运归宿预示了宝玉的命运走向趋势,由此体现了芳官作为宝玉的从属符号的意义。而这也反映出《红楼梦》的人物形象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探究出不同的价值,具有丰富内涵的艺术魅力。  相似文献   

15.
军功爵制本是春秋战国及秦汉时期的重要军政制度,但由于史书记载分散、简略,后人已很难知道军功爵制的真实价值.根据<二年律令>的珍贵资料,从经济价值、政治价值、以爵赎人、赎罪等方面来看,军功爵制在西汉初年仍具有真实的价值.例如,西汉初年各级军功爵受田宅的具体数量、爵制与官级的对比关系,一级爵可以免死罪一人等是前所未见的资料.因军功受田宅制实际上就是名田制,汉政府就是通过名田制培埴了一大批大、中、小军功地主和大量的自耕农.故说汉初是军功地主的天下,是有事实根据的.  相似文献   

16.
三都大官是北魏前期一个极为重要的官制,它可决狱,可率兵出征,又可辅政,拥有其它职官难以比拟的权力。它有自己的长官和僚属,却没有固定的品秩;可以决狱,但不是都官尚书和廷尉;可以领兵出征,但不是骠骑大将军;可以辅政却不是宰相。实际上三都大官是北魏大人官的遗留,是个勋官,用以笼络功勋卓著者和中原士人等各阶层的力量,藉此来稳固自己的统治。随着孝文拓跋宏的全面汉化,三都大官最终被废除。  相似文献   

17.
宋代社会同时存在着“平民化”与“泛官化”两种趋势,其中“泛官化”对宋代以降中国社会影响深远,却少有人关注。大约从徽宗朝开始,进纳、军功等假官逐渐成泛滥之势,到南宋更是泛滥成灾,富人基本上都拥有假官头衔。假官泛滥一定程度上是爵官合流的结果,以假官代替毫无市场行情的民爵是当政者的理性选择。随着假官的泛滥,南宋时期,整个社会呈现出“泛官化”的趋势,表现为员外、郎中/大夫、外郎、官人分别成为富人、医生、胥吏、强势者的代称。宋代社会泛官化的内在动力是社会垂直流动的加速,外在动力则是官场“过呼”风气的诱导、蔓延。  相似文献   

18.
历史文献及此前公布的秦汉简牍,对官级与爵级的对比,军功爵制下的妇女地位,军功爵制如何继承问题,都没有具体的记载,《二年律令》补上了这几项空白。《二年律令》保存了二十级爵与官级逐级对比关系,有在军功爵制下"女子比其夫爵"的法律条文,有各级军功爵拥有者关于其嫡长子、嫡子和庶出众子对爵位继承的各种不同的继承规定。从以上三个问题中可以看出在吕后时期,军功爵制在政治、经济等方面还有实际价值,军功爵制在社会上还很受尊重。  相似文献   

19.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时期,曾出现过世袭制、军功爵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等多种选士制度,在这些选士制度中,唯有九品中正制拥有诸多的异称,例如:九品官人制、九品、九品之制、九品中正官人法、中正制、九品及中正等,迄今未有统一、规范,为学界共同认可的名称。在这些名称中,哪个最能反映这一制度的本质特征,以及由此决定的这一制度应以何命名,一直是争论的焦点。概括起来,围绕着这一问题,主要存在着两种观点,一是认为应为九品中正制,一是认为应为九品官人制。前者可参见张旭华《魏晋九品中正制名例考辨》,载《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2期;后者可参见陈长琦《魏晋九品官人法再探讨》,栽《历史研究》1995年第6期。两文对各自的观点做了较为完备与深入的阐述。  相似文献   

20.
北齐流内比视官分类考述(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北齐流内比视官是在北魏比视官制的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 ,是北齐职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流内比视官不仅是列入国家正式律令的职官 ,而且其享有的政治、经济待遇也与流内正式品官大体相同。就齐制流内比视官所列官职来看 ,北齐将领民酋长、不领民酋长、州郡中正、部分州郡属吏列入流内比视官 ,主要体现了高齐政权对世袭豪酋、军功新贵、汉族门阀和地方大族势力的政治荣宠和经济优遇 ,并具有很强的兼容性、优遇性以及法令化、制度化的特点。北齐流内比视官的创立 ,对于隋唐视品官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中国古代官制发展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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