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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一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9,29(1)
纠纷是人类社会的必然产物.和谐社会并非是指一个没有任何纠纷的理想"桃花源",而是指一个纠纷被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的社会.因此,及时、有效、妥善地解决不断出现的社会纠纷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基本要求.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30年,是一个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同样也是一个矛盾纠纷不断涌现的过程.当下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更为激化,有些矛盾纠纷最终演变为非理性的暴力冲突,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与和谐.本文基于对和谐社会内涵和构建思路的理解以及和谐社会与纠纷解决机制关系的分析,就建构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了阐发. 相似文献
2.
陈宜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30(6)
和谐社会是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社会.我国西部少数民族由于经济条件,文化背景的不同产生了大量各异的民族民间纠纷解决机制,它们与国家法定民族纠纷解决机制间存在着种种矛盾与冲突.因此,能否在尊重少数民族不同文化的前提下,整合两种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建立切实可行的民族纠纷解决机制,将直接关系到构建西部和谐社会的成败.本文以构建西部和谐社会为语境,通过分析国家法定纠纷解决机制与民族民间纠纷解决机制的矛盾与冲突的表现形式,探寻完善民族纠纷解决机制的路径. 相似文献
3.
和谐社会构建中的社会纠纷解决——制度与利益的双重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学民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07,(3)
社会纠纷实际上是一种利益冲突,这种利益冲突源于人的"需要"本性。社会资源的有限性和利益分化也促成了社会纠纷的发生。社会纠纷解决的重要方式是诉讼和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此外,"基础社会规则"的树立和内化也有利于社会纠纷的消解。个别的利益填补和普遍的利益平衡是一种更为根本的社会纠纷解决手段。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才能同时在现实层面上和根本层面上实现社会纠纷的有效解决。 相似文献
4.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构建和谐社会,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必须坚持国家权力在纠纷解决领域中有进有退;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大力支持和引导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健康发展;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 相似文献
5.
市场社会中,正在产生大量的利益冲突的矛盾,尽管当前的这种矛盾大多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是经济性的而不是政治性的,也不具有敌对的性质。但利益是刚性的,在资源还相对短缺的情况下,某些人获得了利益,而另外一些人就失去了利益,由利益竞争与利益纠纷引起的矛盾,不能及时疏导,会上升为具有对抗性的冲突。要达到“和谐社会”这一理想的社会发展目标,最为重要的是要建立一种能够促使“和谐社会”运行的社会整合机制,也就是建立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疏导机制。 相似文献
6.
李虹 《陇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
纠纷解决机制是法治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的要素,法治社会的建立和发展离不开纠纷解决机制来保证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同时实现诉讼内外的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互济、有机衔接与整合,将成为稳定社会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作为一个理性社会,会让纠纷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按照自身利益的需求选择相应的纠纷解决方式。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关键是要建立系统的理念、和谐社会的理念、多元化理念和效益理念。 相似文献
7.
郑天锋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4,(2):145-150
通过对临夏州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调研,认为民族地区的民族性决定了民族地区社会纠纷的化解应当在尊重其传统文化和习俗基础上,实现诉讼机制和非诉机制的有效衔接和联动,在重视国家法的同时吸收民族习惯法的有益成分,探索构建适合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特色,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价值渗透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8.
中国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主要特征有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性、以避讼为直接目标、诉讼审判的伦理教化性、以“社会生成法”为主要适用规则。这些特征予我们以如下启示:纠纷解决的国家方式与非国家方式并重,且有相应的联接机制;能有效解纷的社会应该是一种有限自治的社会,法律并非在所有纠纷解决中不可或缺;纠纷解决机制应该是成本最低、最能促进和谐的机制。贯彻和实践这些启示,可能是中国建成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关键。 相似文献
9.
诉讼程序在社会冲突中起着定纷止争的功能性作用。原始社会中社会冲突的解决并不需要诉讼程序,其冲突的性质决定了其纷争解决的机制是共同体纠纷解决机制,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出现,导致了原始社会冲突解决机制的失范,从而孕育了诉讼和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10.
杨成 《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118-121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的加快,乡村社会纠纷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传统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难以适应新型农村纠纷的需求,这迫切需要我们构建多元化的农村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乡村社会多元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既要注重完善已有的农村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也要尝试创建一些新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同时还要确保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之间能实现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1.
陈会林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5(6)
"吃讲茶"是清代至民国时期长江流域的一种专门的解纷习俗。它的解纷模式属于不同于国家解决和个人解决的社会解决模式。这一模式以临时集会的形式,以茶馆为纠纷解决场所,以"中人"或茶客为解纷主体,将民间调解与民间审判有机结合。它所走的多元化解纷路线、它对民间和谐文化元素和民间公共舆论场所的利用等因素,对于矫正中国今天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的"诉讼单边主义"倾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霍功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5(1):52-55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研究,主要从三方面展开:一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规定,按照逻辑关系从“社会”、“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三个层次上展开理论说明;二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依据,主要着眼于我国实际,从“过去时”、“现在时”和“将来时”三个时态上寻找理论基础;三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模式和存在问题出发,探索构建路径,提出不少有学术价值和理论价值的新观点。 相似文献
13.
穆随心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6):122-126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立法精神和理念、基本制度上均有重大改革和创新,基本上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争议处理的要求,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义重大。但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这部新法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与不足,亟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本文着重基于法理与比较法视角,在分析劳动争议的概念和本质、西方各国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及其特征的基础上,对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不足及完善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4.
白洁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6(6):45-49
我国现有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仍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整个社会对诉讼机制和非诉讼机制的利用比例严重失衡。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需要改革诉讼程序,树立司法权威,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强化制度设计,实现诉讼内外纠纷解决机制的配合与良性对接。 相似文献
15.
李宁 《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73-75
纠纷的合理解决是和谐社会的表现之一,引发社会纠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解决这些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也应是多方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是在以司法诉讼程序为中心的同时,发挥各种非诉讼程序灵活解决纠纷、合理分配司法资源的作用,使各种纠纷解决方法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我国已拥有以法院调解、仲裁等为主的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并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但是这些非诉讼程序本身也存在着不足和滞后,因此,对我国现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利弊作出客观评价,在尊重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我国的具体模式,才能真正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和谐社会秩序构建的促进功能。 相似文献
16.
马晓东 《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5(3):55-58
以信访为途径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转型期公共服务中存在明显不足,根据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信访职能价值取向必须创新,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7.
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论纲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吕忠梅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3):1-7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的一项战略任务,是党和国家针对整个社会系统提出的要求,其目标蕴含的是一种整体性思想。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各种利益冲突和纠纷都能得以合理解决的社会。为此,必须建立符合整体性思维的利益调整机制,将各种不同的利益诉求统一纳入社会平稳运行的范围以内,通过和谐的手段衡平利益,定纷止争。法律作为社会利益的调整器,对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但传统法律并没有建立在环境友好的观念之上,其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制度体系不足以成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整体意志、行为规范和裁判标准,故而,如欲使法律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发挥功效,必须首先进行法律的变革,明确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法律内涵,发现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法律需求,探求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纠纷解决途径,进而完善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8.
中国哲学的现代价值——当今世界的病态与治疗化解之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立文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2)
人类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既使社会的物质财富极大增长,也加剧了人与自然、社会、人际、心 理、文明间的冲突,使人类面对一个病态的自然、社会、心理、人际、文明环境。治疗、化解这些严重病态,使自 然、社会、人际、心理、文明获得健康,是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诉求。"万物并育而不相害"、"君子和而不同"、"中 和"、"乐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泛爱众"、"兼相爱"等中华民族哲学资源,有助于治疗化解病态危机,获 得全面健康的智慧理念,从而通达健康和乐之境。 相似文献
19.
当事人程序主体性原则的核心在于应将当事人作为程序适用的主体而非客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和处分权,为证券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的构建奠定理论基础。目前,诉讼是解决证券纠纷的主要方式,但其面临着诸多困境,而非诉讼机制在证券纠纷领域的具体应用不足,难以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救济。基于“有限司法”理念、证券纠纷的专业性以及非诉讼解纷机制的高效性、灵活性、保密性等优势,应立足于当事人的利益诉求和意思自治原则,着重完善仲裁和调解等非诉讼机制,使之成为与诉讼机制并存、协调衔接的证券纠纷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