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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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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何土惠 《南方论刊》2008,(12):36-38
被害人承诺,又称被害人的同意,是指法益主体对于他人侵害自己可以支配的权益的行为所表示的允诺。很多国家的刑事立法都对被害人承诺问题作出了规定,我国刑法典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被害人承诺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已有所运用。被害人承诺阻却违法性的理性根据是被害人对于自己有权支配和处分的利益在不侵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放弃了刑法的保护。被害人承诺的成立要件包括承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个人法益的有限承诺、承诺应在实行行为发生前或行为发生时、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内容与承诺的内容一致。  相似文献   

2.
被害人同意是具体法益所有人对于他人侵害自己可以支配的权益所表示的允诺。被害人同意须具备相应的有效要件才能发生阻却刑法构成要件或阻却违法性的效力。股东同意基于股东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具有被害人同意的属性。公司业务执行人基于股东同意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如果是在被害人同意前提下做出的,其行为的性质可适用被害人同意的一般原理予以评价和判断。股东同意是否是"有效"的被害人同意并进而具有排除刑法构成要件的效力则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3.
高丽丽 《江汉论坛》2022,(7):127-133
被害人危险接受在实现危险阶段需要通过对危险支配权的考察来认定责任承担走向,哪方主体掌握了危险支配权将直接影响最终的责任认定结局。围绕对危险支配权的实质认定,实现危险阶段的阻却归责判定核心是确定危险支配权由哪方主体掌握,掌握危险支配权并支配危险实现的主体要为法益侵害结果担责。被害人危险接受的实现危险阶段以被害人享有危险支配权为应然状态,以行为人将危险支配权转移至自己管辖范围为例外和阻却归责转折。只有当被害人的行为支配了危险的实现时,才能成立被害人危险接受,行为人掌握危险支配权的,被害人的行为不再充足被害人危险接受要件,不能成立被害人危险接受,对法益侵害结果不能阻却行为人责任。  相似文献   

4.
李赪 《中州学刊》2015,(2):67-70
使具体法益遭受实际侵害或面临受侵害的危险,是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我国《刑法》中集资诈骗罪的法益包括公私财产权和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在法益保护的位序上,公私财产权应当优于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秩序作为一种"超个人法益"涉及制度正义,将其纳入集资诈骗罪的法益范围予以保护,与现代刑法理论关于犯罪本质的阐释相契合。将弥补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放在集资诈骗罪法益保护的重要位置,体现了现代社会保障人权的法治精神。在司法实务中,对于集资诈骗行为的处理,要兼顾被害人过错与被害人财产权益保障。  相似文献   

5.
犯罪在实质上是对法益的侵害,在规范层面上是对法律关系的破坏。行为对法律关系的破坏主要体现为行为对权利或权力的侵犯。其中,针对个人利益的犯罪在规范上表现为行为对权利的侵害;针对国家利益的犯罪在规范上表现为行为对权力的侵害;针对社会利益的犯罪,基本上具有侵害国家权力的规范属性,不过,当行为形式上针对个人但根本上侵害社会利益的时候,也不能完全无视权利侵害的一面。  相似文献   

6.
聚众淫乱罪属于无被害人犯罪的一种类型。我国刑法中聚众淫乱罪分为公然与秘密两种类型。从无被害人犯罪的角度,秘密的聚众淫乱行为入罪不具备法益侵害性、不符合刑法谦抑性、不符合社会需要和民意,应当除罪化。公然的聚众淫乱符合犯罪的本质,应当犯罪化。并且二人的公然淫乱也应当入罪。  相似文献   

7.
秦晓 《理论界》2009,(11):43-46
定量因素是表明行为对法益的侵害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量的规定性。定量判断在犯罪成立判断过程中处于一个独立的阶段,即定量因素是犯罪构成中一个独立的构成要件(定量要件),而不是依附于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要素。为了使定量因素在犯罪构成体系中取得应有的地位,应在传统四要件之后加上定量要件,形成"传统四要件+定量要件"的犯罪构成体系。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刑法典中,被害人的承诺并非法定的行为正当化事由。刑法理论中,将阻却违法性的被害人承诺称为超法规的正当化事由。被害人承诺要有效地阻却犯罪的成立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本文力求在对被害人承诺构成要件准确、全面把握的基础上,对基于被害人承诺发生的性行为进行探讨,以期在刑法上给予更为公平的评价,有助于具体案件的公正裁决。  相似文献   

9.
判断数据能否成为财产犯罪的客体,关键在于厘清数据内涵的层次性。数据具有符号层和内容层两方面的含义,数据符号层对应数据的本体法益,数据内容层承载数据的功能法益。数据符号层的数据信息和产品未经特定运行规则和算法加工,不具有经济价值,无法成为财产犯罪的客体。但其具有独立的数据安全价值,属于阻挡层法益。数据内容层的数据信息和产品具有经济价值和支配可能性,属于财产性利益。侵害数据的行为可能构成财产性利益犯罪。在客观构成要件的判断中,数据财产性利益作为财产犯罪的客体,应具备金钱价值或被一般人认可的类型化的主观使用价值;行为没有造成数据财产性利益损害的,不成立财产犯罪。在主观构成要件的判断中,应严格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中的排除意思和利用意思,对数据财产性利益的利用意思应被限定为经济利用意思与一般人认可的利用意思。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网络中立帮助行为涉罪的案件频发,中立帮助行为因为其本身被法律所允许,所以可能促进犯罪结果的发生,其蕴涵着行为自由与法益保护的矛盾。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因其共犯从属性、法益侵害性、意思联络等发生变化而呈现出不同于传统中立帮助行为的特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多以不作为方式进行,笔者分别对搜索服务提供者、缓存和存储服务提供者、网络连接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义务和可罚性进行了分类讨论,以期明确中立帮助行为的刑法出罪和入罪标准,最终实现刑法行为自由与法益保护之间的合理平衡。  相似文献   

11.
被害人过错的成立要件与我国《刑法》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被害人过错是基于被害人的行为,诱发犯罪人的犯罪意识而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从而导致犯罪人应受惩罚性降低的过错。本文对被害人过错的主体要件、被害人过错与犯罪事件的发生和发展有因果联系、被害人过错达到一定标准等进行了分析,并认为,应在刑法总则中明确将被害人过错作为法定量刑情节,在分则中首先就一些互动性较强、被害人过错比例较大的犯罪做出更为详尽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关于实质的违法性和犯罪的本质内容,存在着规范违反说和法益侵害说的争论。规范违反说认为违法的实质和犯罪的本质在于与国家所承认的文化规范或者说是国家的社会伦理规范的不相容。法益侵害说则把违法性解释为社会侵害性,认为违法性的实质和犯罪的本质在于法益的侵害或法益侵害的危险性。本文分析了两种学说在认定未遂犯着手问题上的区别,认为在间接正犯的着手、隔离犯的着手、原因自由行为的着手和不作为犯罪的着手上,两种学说由于强调的重点不同,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这是在刑法理论研究和审判实践中尤其要注意的。  相似文献   

13.
犯罪的本质是侵害法益,刑法的目的是保护法益。保护法益的思想贯穿刑事立法及刑事司法的全过程,在犯罪进程中不仅要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对犯罪人也要坚持在刑法基本原则的框架内依法进行处罚,防止对犯罪人适用不当的刑罚,从而达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法治目标。犯罪行为发生前主要通过一般预防来保护法益,犯罪行为发生中主要通过及时制止犯罪行为来保护法益,犯罪行为发生后主要通过对犯罪人及时进行处罚来弥补法益的侵害。  相似文献   

14.
陈庆安 《中州学刊》2008,2(1):123-126
超法规排除犯罪性行为是符合犯罪构成,但具有社会相当性或者社会危害性轻微,为法秩序的整体精神所宽容,从而排除犯罪性的行为.超法规排除犯罪性行为不具有实质违法性,是刑法谦抑的产物,与罪刑法定的精神暗合,维护了法秩序的整体统一.刑事法律漏洞的不可避免和刑法典的滞后性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判例,为超法规排除犯罪性行为提供了理论和现实根据.我国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无法解决超法规排除犯罪性行为的罪与非罪问题,因此,超法规排除犯罪性行为理论与构成要件理论并列存在于我国刑法的犯罪成立理论之中.  相似文献   

15.
近期频发的师生间不当性关系事件,大体可以分为利益交换型与威逼胁迫型两种。利益交换类型不当性关系并不违背当事人的自我决定,因此符合被害人承诺而排除犯罪性。即便是存在虚假利益许诺而导致瑕疵承诺,也仅因为涉及与法益无关的动机错误,并不影响承诺的有效性。而威逼胁迫型不当性关系则因为涉事导师利用师生间的从属关系,滥用职权以恶害进行胁迫,妨害当事女生的自我决定,因而可能构成胁迫型强奸。  相似文献   

16.
胡杰 《江淮论坛》2013,(1):128-132
事实名誉说赋予了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这一事实以独立且完整的法律意义,也即能够单独确认侵害刑法中需要保护法益的行为发生,能够独立判断行为的违法属性。从事实名誉说出发,严重损害被害人名誉的诽谤行为已经从规范名誉说中的纯粹反伦理性行为上升到侵害刑法中需要保护法益的不法行为,而不法行为的发生需要刑事法的介入方能保护被害人的权利。这是刑事程序上的设计必须满足刑事实体法中的法益保护与价值坚守的应然要求与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17.
刑事和解在死刑案件中的限制适用对于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国家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的动态平衡,促进刑罚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最大限度地避免刑事和解产生消极影响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刑事和解在死刑案件中的限制适用应遵守一定的原则,具体包括被动介入原则、价值平衡原则、综合评价原则。司法实践中,应以犯罪侵犯的法益或者犯罪客体为标准来把握死刑案件适用刑事和解的具体范围,只有单纯侵害个人法益或者所侵害的法益均属于个人法益的死刑案件,原则上才可以适用刑事和解。  相似文献   

18.
正当竞技行为是一种独立的正当化事由类型.解释其"必要限度"时,从被害人承诺理论、正当业务行为理论和社会相当性理论出发,形成以法益衡量说和允许风险理论为中心的解释理论,得出"参赛运动员以取得优胜为目的,在竞技体育活动固有风险范围之内,实施能够达成基本竞技目的之最小侵害的竞技行为,并且追求的利益要高于损害的利益,至少在实现利益紧迫性上,追求的利益要高于损害的利益"之解释结论.  相似文献   

19.
被害人承诺之刑法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被害人承诺成立之刑法基点在于刑法的公法性和谦抑性;被害人承诺之刑法成立条件分为基础性条件和限制性条件;被害人承诺之刑法后果因其有效性的范围不同而异,全部有效成立的被害人承诺,对行为人而言是正当化事由,当然阻却犯罪,而无效承诺中的部分无效的被害人承诺对于定罪与量刑也有着相当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超法规排除犯罪性事由是指外观上与犯罪行为十分相似,符合犯罪构成的个别要件,但因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所以虽然刑法未作出排除其犯罪性的特别规定,但也应排除其犯罪性的行为.立法者认知能力的有限、社会生活的多变、法律自身的特点等导致了法律漏洞的不可避免.超法规排除犯罪性事由是在法律规定之外,堵塞刑事法上的免除行为可罚性漏洞的有效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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