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信息时代人们的生活与网络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网络在带给人们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负面问题。其中公众最为无奈的当数网络隐私侵权问题。探讨网络隐私侵权行为之构成、网络隐私侵权行为违法性之阻却及网络隐私侵权行为之法律规制,对净化网络环境,保护网络隐私权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2.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5):84-88
面对网络舆论的双刃剑效应,迫切需要保持一种开放性的态度和面对问题的勇气,从反向度的有效思维方式重新认识寻求政府规制网络舆论的范围与边界是探讨政府如何去规制网络舆论的基础与前提。从政府规制的客体层面来分析,要意识到存在法治化和公民权利维护表达自由的诉求困境;从政府规制的主体维度来分析,要意识到存在着自身行政控制的失效困境;从政府规制的现实性来分析,要意识到存在着注意力经济影响的局限。因此,政府在网络舆论规制中应该扮演引导性角色,重构政府规制的制度设计和模式创新,建设新型公共治理国家。 相似文献
3.
网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病毒、黑客、垃圾邮件以及网络侵权、犯罪等失范现象。网络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对网络社会的行为规制不能照搬现实社会中的规则,用以维系现实社会正常运转的道德约束、制度监督和法律制裁等各种机制,在网络社会中遭遇到严重困难。阐述网络社会的特点及其行为特征,从表现形式和发生原因的维度考察网络社会行为失范的现象,分析网络社会行为失范法律规制的瓶颈,在此基础上对网络社会行为秩序的法律重构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4.
杨锴铮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Z1)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言论表达的重要平台,但由于网络言论的特殊性,容易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侵害,需要重新考量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边界。在理论阐释方面,应严格区分互联网上的一般自由言论与有害言论,最大限度保障公民言论自由。在实际操作层面,应注重滥用言论自由时相应责任追究制度的构建,明确相关部门主体的监管义务,完善互联网行业自律,利用现代技术对禁止性言论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5.
作为网络舆论的“人肉搜索”及其规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邹军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5)
网民发动"人肉搜索"的目的不只为了获取当事人的有关信息,而是要通过对搜索对象真实信息的揭露,来表达意见、态度和情绪.因此,"人肉搜索"在本质上不过是一种舆论表达,是网络舆论的一种形式.对于"人肉搜索"的规制,必须处理好个人隐私与言论自由、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必须考虑社会核心价值的维护和道德评判的标准. 相似文献
6.
张海鹏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42(1):122-128
基于学生网络欺凌的普遍性与危害性,各国都重视运用法律进行规制,并形成从业者自律→ 行业自律→行政规制→刑事惩罚这样一道国家介入由弱到强的规制谱系.业者与行业自律模式在民主性、透明性及确保公益方面存在缺陷.行政规制模式面临技术与成本局限,可能导致网络言论萎缩.刑事规制模式在网络欺凌定义、主观故意证明及监督执行上存在困难.我国学生网络欺凌治理应采取合作规制模式.一方面,政府组织业者设立网络内容防护机构并制定政策框架,就披露审查标准、定期汇报等提出要求,网络业者根据要求制定标准并审查和处理不当网络言论;另一方面,政府制定学校政策框架,将学校规制权限适当扩张至校外并明确核心内容,学校从政策制定、宣传推广及课程教育等方面进行教育防范.此种模式从网络与学校场域双管齐下,充分发挥政府、业者及学校三方优势,有效防止学生网络欺凌. 相似文献
7.
王秀平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55(4):101-104
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网络暴力便是其一。网络暴力乃指人们利用电子邮件、聊天室、拍照手机、交友网站等互联网手段,借助网络舆论的力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骚扰等肆意人身攻击的狂热行为,其显然有别于传统意义上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的暴力行为。作为一种新兴事物,网络暴力具有自身的显著特点和特殊影响,文章将客观分析网络暴力现状,剖析其相应责任,并拟从法律层面提出治理方法以进行理性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8.
网络拍卖的法律规制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永强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6):115-119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在传统拍卖的基础上衍生出网络拍卖这一新的拍卖模式,众多企业纷纷加入网拍的行列。但是,在网络拍卖迅速发展的同时,由于法律规范和内控机制的缺乏,网络拍卖活动中出现了投机和欺诈泛化的现象,严重损害了网络拍卖的诚信机制和消费者的信任度,法律风险日益凸显。在制度的构建上重新书写网络拍卖的游戏规则,是规范网络拍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9.
王富超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0(6):102-104,116
网络婚姻是以网络为媒介构成的一种婚姻关系。文章认为,网络婚姻具有虚拟性、非伦理性和非道德性、非对称性和便利性等特点,网络婚姻与传统婚姻在构成要件、存在方式、程序、本质等几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网络婚姻无论对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有相当大的危害。因此,在网络婚姻的法律规制及管理方面,要完善现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要完善相关离婚案件及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制,要强化对网络婚姻的社会管理和约束。 相似文献
10.
随着社会进步与全球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在悄然改变。网络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不断带来一些隐私侵权问题。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国外主要有行业自律和立法规制两大模式,我国对网络隐私权的研究还正处于起步阶段,社会中道德失范现象严重,对网络环境下各种隐私权侵权纠纷的解决往往得不到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道德规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有序发展。我们应借鉴国外主要的网络隐私保护模式,依据网络侵权的主要情形及我国的现状,进一步完善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体系,并辅之以行业自律与道德规制,全面提高政府和公民的网络隐私保护意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网络隐私权。 相似文献
11.
谣言治理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在治理过程中很难把握好法律规制与表达自由的平衡。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家主张以诽谤罪来定性谣言和甄别其危害程度,提出了“实际恶意”“公众人物名誉权”等具体的可操作化原则来治理谣言。以英国为代表的国家则尝试运用行业自律手段,如整合互联网行业资源、制定互联网企业自律公约、对互联网内容进行分级以及设立公民咨询局等措施来治理网络谣言。 相似文献
12.
刘德良 《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6(5):62-68
网络环境的开放性、虚拟性、无纸化、技术化、数字化等特征使得在网络环境中进行民事活动不仅将面临诸如信息被截获、篡改、破译或解密等信息安全问题 ;同时还将面临当事人的身份识别、缔约能力等影响交易效力的问题 ;另外 ,还将面临更多的诸如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抵赖或否认、当事人的资信状况等影响交易安全的信用问题。解决好上述这些问题 ,无疑会增强社会公众参与网络交易的信心 ,促进网络交易的健康发展。目前 ,关于网络交易中的信息安全的技术防范机制 ,一般采用信息加密 ;对于当事人缔约能力的识别 ,一般采取第三方认证机制 ;对于网络交易的信用安全问题 ,一般利用电子签名和网络认证机制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3.
朱锴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1(3):93-97
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出版行业日益走向无纸化时代。网络出版具有突出的比较优势和鲜明的法律特征,也更易于产生一系列严重的著作权侵权问题,亟需通过制定统一法律规范、完善许可使用制度、建立监管体系、加强技术保护和健全集体组织管理等路径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14.
彭盼熙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08,(5):62-64
文章分析了我国商标隐性反向假冒行为司法实践状况,探讨了我国现行法律对商标隐性反向假冒行为的规制存在的问题。根据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有关理论,结合我国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法律规制措施。 相似文献
15.
叶高芬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40(3)
理论界对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定性问题的分歧尚存,原因之一是忽视了商标权的积极权利,从这一视角对该行为的商标侵权性进行经济学的法理分析有助于对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准确定性.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商标侵权、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竞合,这种侵害法益的多重性,决定了对其进行多维度的法律规制的必要性.鉴于新<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操作性不强,应该完善各相关法律,以期形成合力,达到对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真正有效的规制. 相似文献
16.
17.
郭玉锦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6):1-6,16
网络舆论和网络公众舆论是理解网络公共领域的关键概念。文章通过对舆论和公众舆论、网络舆论与网络公众舆论的诠释和辨析,厘清了舆论与公众舆论不同、网络舆论与网络公众舆论不同。文章指出,网络舆论是上网者随意、随感而发的话语;其中带有"良知"及成见且带有情绪化倾向。而网络公众舆论要求参与批判讨论并赋予了公共精神和批判性的含义。这有助于网络公共领域建设和适宜发展。 相似文献
18.
论商标反向假冒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康建辉 《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3):45-47
通过对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性质进行分析 ,指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是商标侵权行为的一种。强调了在商标法中对反向假冒行为予以明确规定的必要性。结合 2 0 0 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对反向假冒行为的规定 ,提出了新的看法。 相似文献
19.
20.
李奕霏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0(5)
为了完善网络环境下公民的隐私权保护,运用逻辑分析方法对"人肉搜索"引发的隐私权侵权行为进行了研究,认为"人肉搜索"极易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人肉搜索"下隐私权保护的限制主要包含公众人物和公共利益两方面;界定了"人肉搜索"各行为主体的侵权责任,"人肉搜索令"发布者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信息搜集者和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提出了对"人肉搜索"行为进行法律规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