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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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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船舶优先权是我国海商法以及国际公约和各主要航运国家普遍规定的一种特别法上的优先权制度,它是一种较特殊的担保物权。本文试以对物上代位制度和船舶优先权的理论基础及法律分析,以及对船舶优先权法律性质的简要阐述和对代位物的分类讨论,解释与船舶优先权相关的物权理论和实践问题,并就法律和理论矛盾及障碍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
王娓娓 《理论界》2007,(8):111-112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的代替物上,担保物权人得就担保财产的代替物行使担保物权。《物权法》关于物上代位性的规定有所进步,主要内容包括物上代位物的构成、范围和实现方式。  相似文献   

3.
在传统民法理论中 ,物上追及力是抵押权的当然效力内容 ,而在我国担保法上 ,物上代位效力在抵押物转让中居于主导地位。而在不久前的物权立法中又重新让位于物上追及主义 ,同时也放宽了对抵押物转让的限制 ,这一变化过程的重要原因在于所谓抵押权转让中的物上代位较物上追及的制度比较优势并不真实 ,忽略了登记制度下抵押权的公示性 ,将抵押权与其他物权在逻辑上等同起来了 ,这对抵押权制度建构的逻辑性与平衡性言并不合理。但反过来将抵押权中的物上追及力等同于其他物权的同名制度也是不准确的。由于抵押权是“价值权” ,“物”与“行为”在抵押权结构中交替的发挥“支点”的作用 ,应建立物上追及效力与物上代位效力的更替关系  相似文献   

4.
《民法典》第406条第2款中"价款"应目的性扩张为"收益",其上可发生物上代位。动产抵押物转让中收益可拓展至多代,类型上涵括孳息、转让所得以及毁损灭失后的"三金"请求权等。在动产抵押物转让中,收益的适格标准是具有可辨认性:一方面,在收益与原始抵押物的关系上,"可辨认性"体现为收益之产生须与原物耗损存在直接关联;另一方面,在收益与抵押人其他财产的关系上,"可辨认性"宜作"观念上可区分"之宽松解释。动产抵押物转让中收益须公示:货币现金收益适用永久自动完善,其余收益适用临时自动完善;临时自动完善的宽限期为10日,起算点为"收益产生"之时。收益物上代位权的优先顺序因原始抵押权有无办理登记而异,其实现程序应适用收益上相应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  相似文献   

5.
《民法典》第406条对《物权法》第191条做了全面修正,承认了抵押权追及效力。抵押权追及效力规则的适用须满足抵押财产发生权利移转、抵押权有效存在及抵押财产不消灭等条件。"抵押财产的转让"在解释上包括抵押财产发生权利移转的所有情形,至于是否基于法律行为发生,则在所不问。抵押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禁止或附条件转让抵押财产的约定,仅在抵押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无论第三取得人是否善意,抵押权均不受影响。抵押人未尽抵押财产转让通知义务不影响抵押权追及效力。依体系解释,不动产消费者买受人的优先保护、抵押权行使期间届满和发生物上代位均属阻断抵押权追及效力情形。不动产消费者买受人的优先保护规则具有产生消除不动产上设定的权利负担的效果,抵押权人此际可借助价金物上代位保护其权利。抵押财产的第三取得人代为清偿债务以消灭抵押权的,应予认可。  相似文献   

6.
抵押物在抵押存续期间发生转让,抵押权人有物上追及力与物上代位可适用。文章以物之变动的具体形式为视角分析两种物权效力的运用,两者有重合的可能。为避免冲突,基于价值判断,文章认为应优先适用物上代位,以保障交易安全。我国给予抵押权人三重保护,利益失衡有待调整。  相似文献   

7.
共有物分割有认定主义和移转主义两种立法体例.在分割已设有抵押权的共有物时,采用不同的立法体例对已设的抵押权影响很大.通过对两种立法体例的比较可以看出,认定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更加合理.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采用不同分割方法时抵押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8.
共有物分割有认定主义和移转主义两种立法体例。在分割已设有抵押权的共有物时,采用不同的立法体例对已设的抵押权影响很大。通过对两种立法体例的比较可以看出,认定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更加合理。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采用不同分割方法时抵押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9.
论抵押权的实现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抵押权的实现是抵押权制度的核心内容。抵押权实现的方式,应依《担保法》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折价或拍卖、变卖方式。房地产法限制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仅以拍卖方式,不利于抵押权人权益的实现。在一物上数个抵押权并存时,其受偿顺序应采取顺序固定主义;一般抵押权与法定抵押权并存时,法定抵押权应优先于一般抵押权获得受偿。  相似文献   

10.
抵押权与租赁权并存,哪个法律效力更大,本文从租赁权先于抵押权设定和租赁权后于抵押权设定两种情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法理分析。  相似文献   

11.
抵押权的实现不能及其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群  李锴 《江西社会科学》2002,(10):190-191
我国的《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抵押权的实现等问题虽已作了较为具体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仍存有一些模糊的认识。文章拟对抵押权实现不能的原因及相应的救济手段作一些总结,以期对抵押实践有所指导。  相似文献   

12.
抵押权是近现代民法中最重要的担保物权制度。抵押权具有三方面的功能 :担保债权、融资和投资。我国的抵押权主要是保全抵押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保全抵押权具有向投资抵押权方向拓展的趋势。为此 ,我们应借鉴德、瑞等国的先进制度和经验 ,构建我国的投资抵押权制度 ,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3.
抵押权实现制度存在经济成本、错误成本。为了实现抵押权实现中的程序利益及程序价值,应贯彻和平、参与、公平、及时、止争五原则。我国现行抵押权实现中的一些规则值得检讨。从系统论角度来看,抵押权直接强制实现与执行名义有直接关系,抵押权直接强制实现的执行要素必须构建。  相似文献   

14.
《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抵押权制度的规定虽较全面 ,但仍存在不足。从物权基本原理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出 ,目前抵押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如限制抵押人对抵押物的转让和再担保 ,对物权变动形式要件的规定与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等。针对此情况 ,应通过调整抵押权制度的价值取向 ,来完善我国的抵押权制度  相似文献   

15.
债权因消灭时效届满 ,抵押权人未行使抵押权 ,其抵押权会因此消灭 ?还是怎样 ?依时效理论、物权原理分析 ,该抵押权既不会因债权时效消灭而消灭 ,也不能长期永久存在 ,除斥期间的设计 ,是确定该抵押权期限的具体办法  相似文献   

16.
抵押权登记制度是一种基于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旨在维护交易安全,保护交易相对人及第三人利益的民事法律制度。而在实践中,有关部门并没有相应的办理抵押登记的具体法律规定,当事人办理森林、土地、汽车等登记时,林业、土地、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拖延拒办现象多有发生,法律也没有登记程序、登记机关责任等有关规定,致使抵押权登记制度形同虚设,难以实施。  相似文献   

17.
<担保法>颁布后,我国开始实行抵押权登记制度,但由于立法上的不完善,抵押权登记制度所存在的一些矛盾与缺陷日渐暴露出来,如登记机关不统一、登记行为缺乏司法性、登记程序不规范等.本文在分析我国抵押权登记制度存在的弊端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抵押权登记制度的一些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8.
抵押权登记问题在理论界多有争议 ,也是长期困扰实践的疑难问题 ,本文试图通过对抵押权登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做一探讨 ,以期引起共识。  相似文献   

19.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之分.而原始取得阻却了新所有权与原所有权的联系,原所有权上所存之负担不能延续及新所有权.虽然某些原始取得的形式是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准正新所有权人的权源,但当在原所有权上设有抵押权时,如果一概适用一般理论未免有不公平之嫌,因而需要对原有规则进行修正,以求法律之公正和缜密.  相似文献   

20.
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是降低交易成本与提高交易效率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充分发挥抵押权投融资功能的现实需要.而不动产抵押权所具有的独立价值权和流通性,说明了不动产抵押权具有证券化的可行性.将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基于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构建中小企业的融资平台,可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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