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3.
最近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导致交通事故频定,在处理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法律争议,本文试图通过一些事件的法理分析来提出一些对促进交通肇事立法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车一族变得越来越多,因此道路交通事故也渐渐的越来越多,不安全的驾驶行为在全国各地比比皆是,每年由于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也是所有交通工具的首位。2009年5月7日的天堂杭州富家子飙车撞死浙大高材生案件更是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应当加大对于不安全驾车行为的惩罚力度,否则,会有更多的无辜的生命惨死在车轮下。 相似文献
5.
6.
以汽车为应用场景,为提高安全驾驶,降低交通事故率,尼欧科技打破车载导航仪、行车记录仪等传统产品的思路,另辟蹊径,运用机器视觉和人工智能将疲劳驾驶检测、驾驶辅助、AI语音交互、智能车联网等技术融合,打造了一款智能车载机器人,旨在为用户提供更安全、更智能、更舒适的驾驶体验。 相似文献
7.
该文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针对摩托车事故多发的现状,利用交通工程学理论,结合案例分析驾驶人的心理和驾驶过程的行为动态,归纳出预防摩托车事故的要点和摩托车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要诀。 相似文献
8.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数量不断激增,这也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发生频率的提高。与此同时,好意搭乘现象也普遍存在。有效保护好意同乘时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这一现象的重要问题。正确认定好意搭乘的性质,对于准确处理与此相关的民事纠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9.
前些年,由于新闻媒体的不发达以及汽车保有量的偏低,"醉驾"的问题还不突出。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汽车保有量的剧增,在我国这样一个酒文化深厚的国家,"醉驾"似乎成了一个人们难以忽视的问题。有数据表明,在中国,每年有近10万人被车祸夺去生命,而其中60%的车祸都是由于醉酒驾驶引起的。特别是近年来,全国范围内酒后驾车事故数及死伤人数上升较快。据统计,有46.1%的驾车人有酒后驾驶的经历。酒后驾驶,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在民众的呼声下,现实的要求下,醉驾入刑在2011年成为了一个事实,《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但是醉驾如何界定以及醉驾入刑后的如何执行,这些问题并没有随着醉驾入刑的一锤定音而消失,反而是在实践中变得更加困难,充满了现实的疑问。 相似文献
10.
2004年5月11日晚,喜剧演员牛振华驾车与闫某驾驶的重型箱式货车相撞,造成牛振华死亡。随后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该交通事故中牛振华与闫某均有过错,牛振华的过错有三:醉酒驾车、超速行驶和没有保持安全车距,闫某的过错也有三:限时以外时间进入市区、超载和车尾没有安装保险杠,并认定“牛振华负主要责任,闫某负次要责任”。7月12日,牛振华家属以事故责任认定闫某 相似文献
11.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居民收入不断攀升。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机动车已达2.4亿辆,驾驶人数逼近3亿人。每年平均有2647万新手加入开车行列。数量庞大而基础薄弱的开车大军让原本就已拥堵不堪的城市交通增添了更大的危险系数。严重的交通事故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如何强化驾驶人自身技术已成为交通安全领域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2.
13.
随着我省高速公路的迅猛发展、家用私家车的持续增加,交通事故每年呈上升趋势,开展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研究也变得日益重要。本人结合自身工作岗位经历,对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进行专题讨论,重点讨论了影响安全驾驶的内因外因,对高速公路的安全保障提出个人的一些看法及建议。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蓬勃发展,交通事故也有迅速上升的势头,成都孙伟铭、南京张明宝案以及杭州飙车案等一系列案件的发生,在社会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在专家学者的强烈建议下,刑法第八次修正案草案在涉及醉酒驾车方面,或许将单独设立危险驾驶罪。本文结合有关刑法的价值,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外在“醉驾”等方面的经验,建议慎重将“危险驾驶罪”列入刑法,消除人们对法律、特别是刑法的误解。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醉酒驾驶和飙车频频引发交通事故,掀起了学界关于危险驾驶是否应该入罪、若入罪如何设置刑罚的讨论热潮。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出台,但是这种讨论热潮并未散去。笔者以刑法的谦抑主义为视角,在介绍了刑法的谦抑主义的基本内涵和在中国的实际适用的基础上,从危险驾驶罪的罪与刑两个方面出发,阐述了危险驾驶入罪和刑罚的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6.
17.
18.
当前,随着我国道路交通事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也频发。由此而引发的群众非法集群阻断道路或停尸闹丧以及冲击办公场所等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涉及本地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发生后,以"维权"为名,纠集老乡"集群闹事"现象日益增多,交通事故的受害方或因不服从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交通事故经济赔偿不满,或在别有用心的人的挑拨下,聚众阻断道路,攻击事故施害方和执法交警,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作为基层执法部门,在交通事故中处理类似事件,由于公安机关执法权限分工,交警对于群体性事件束手无策,也间接造成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进一步上升。本文试图从经济、法律和地方风俗习惯的角度对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多发原因进行了较深入探讨,并提出对交通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中要强化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完善各种社会保障机制;提高交通事故处理队伍的综合素质;改革交警执法权限,转变交警执法意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寻求社会的理解与配合,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9.
2004年5月11日晚,喜剧演员牛振华驾车与闫某驾驶的重型箱式货车相撞,造成牛振华死亡.随后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该交通事故中牛振华与闫某均有过错,牛振华的过错有三:醉酒驾车、超速行驶和没有保持安全车距,闫某的过错也有三:限时以外时间进入市区、超载和车尾没有安装保险杠,并认定"牛振华负主要责任,闫某负次要责任".7月12日,牛振华家属以事故责任认定闫某承担次要责任为由起诉要求闫某及其雇主刘某承担四成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26万余元.闫某家属也随即提出反诉,要求牛振华家属赔偿车辆损失费、货物运输损失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万余元. 相似文献
20.
2009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2008年底的孙伟铭无证驾驶且醉酒驾车造成4死一重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一审认定孙伟铭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孙伟铭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起恶性交通事故,肇事者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在意料之外,同时也引起了的刑法界的争议——醉驾到底该不该判死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