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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对《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的两个侵犯野生动物犯罪之犯罪对象"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阐释,应当遵循刑法解释的基本规则,坚持严格解释的立场。从文理解释看,只有具备野生性特征的动物才是野生动物;从文本用语看,相关规范均明确区分野生动物和人工驯养繁殖的动物;从目的解释看,野生动物和人工驯养繁殖的动物的保护目的不同;从比较解释看,国外普遍对野生动物和人工驯养繁殖的动物分别立法。因此,立足于法教义学,人工驯养繁殖的动物不属于刑法中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相似文献   

2.
野生动物法律地位和栖息地保护是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两大本源性问题,但是民法总则尚未涉及上述问题,这折射出我国在野生动物主体资格认定方面的障碍,也反映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的深层问题,亟待赋予野生动物民事主体资格,并完善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推进野生动物法律保护的研究进程。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中,如何确定立法目的及其构成,如何安置不同立法目的间的位阶,如何在具体法律规则中贯彻、体现立法目的,以全面实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应然价值和制度功能,是迫切需要澄清与解决的问题。恩格斯的自然观在四个维度上科学地阐释了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具有历久弥新的理论价值,在我国修订野生动物法律制度中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我国应在立法目的条款中增加"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惩治危害野生动物保护行为"内容,妥当安置不同内容的顺位;应结合立法目的,修改法律名称,扩大野生动物保护范围,合理调适保护、利用和惩治违法行为的关系,增加野生动物保护公众参与制度内容。通过此次修订,进一步实现野生动物立法的应然价值和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4.
野生动物资源所有权是野生动物领域中一切问题的基础,但野生动物资源是实行专属国家所有抑或是多重所有权结构素有争议。针对中国野生动物资源所有权结构单一且实效性偏低的问题,在域外法考查基础上并结合中国国情,阐述了中国野生动物资源所有权主体多元化的法律制度:坚持以国家所有为主体的多元化所有权制度,创建野生动物私人所有权制度,即经过驯养繁殖成功的野生动物或通过狩猎权而获得的野生动物可由私人或单位所有、经营的多元化所有权体系,以提高法律关系主体的积极性与野生动物资源的配置效益。  相似文献   

5.
试论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救济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案件分为两类:一为野生动物园内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实践中主要由野生动物园承担民事责任;二为野生状态下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我国目前尚无立法规定如何对受害人进行救济。作者试图从国家补偿的角度对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救济的法理基础、赔偿义务机关的设置等问题提出一点设想。  相似文献   

6.
针对我国是否应在物权法中规定"野生动物资源专属于国家所有"之争议,在比较分析德国、瑞士野生动物先占制度与俄罗斯野生动物国家所有两种所有制之基础上,结合我国立法现状,提出了我国多元化的野生动物资源所有权制度之构建:从国家性质、生态平衡、生物安全性等方面阐述了以国家为主体的野生动物所有权制度之依据及有效实现方式,分离国家民事与行政双重职能与合理定位国家所有权;从公益的维持与实现需要社会个体的参与和协作、驯养繁殖之野生动物之特性、权利义务相一致之法理及吸引私人投资等方面论述了创建私人所有权之依据及实现方式——转让、狩猎、驯养繁殖、合同约定。  相似文献   

7.
行政诉讼法及国家赔偿法当中对行政事实行为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目前只是在学理上进行讨论。行政事实行为对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法律上的救济方式和救济范围不够完善,司法实践当中作法不一,公民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应有的保护。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需要进行修改,从立法层面完善对行政事实行为侵权进行法律救济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8.
近20年来,由于法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人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推进,我国的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栖息地得到很大改善,一些重点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恢复,导致原有的栖息地容量不足甚至饱和,伤人损物事件时有发生,造成野生动物肇事事件。有效地保护重点野生动物,维护受害群众的权益,成为各级政府以及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一大难题,同时也是各界人士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就我国野生动物肇事涉及的有关法律及经济补偿问题,以及一些省(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中有关的法规依据进行了探讨,并分析了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中的相关问题,提出需要修改相关的法规和完善补偿制度等。  相似文献   

9.
任何法律制度都包含违背其规定义务的责任制度,为保障受损害一方能有效追偿,法律确立了损害赔偿制度。中国国内民法规定有损害事实且该事实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国际法上确立国际责任制度,提出不论是国际不法行为还是国际法上不加禁止的行为皆应通过恢复原状、赔偿或补偿等方式来承担损害赔偿国际责任;空间法上损害赔偿主要见于《外空条约》的原则性规定和《责任公约》具体规定中。现有的空间活动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着条约规定分散、术语定义模糊、缺少对外空活动私营化立法、条约间选择适用不明确等不足。因此,完善空间活动损害赔偿机制,应从统一外空条约方面入手,通过定期修订外空立法,进一步明晰对损害、发射国、空间物体的定义,增加外空活动私营化立法规定,使得损害赔偿条约间的选择适用更加明确。  相似文献   

10.
美国<濒危物种法>的立法宗旨体现其先进的环境立法理念,造就其凌驾于行政之上的濒危物种优先权、广泛的保护范围和强大保护效力和公民诉讼制度等,使其成为世界范围内最强有力和卓有成效的物种保护法律,为物种的持续生存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中国应借鉴美国经验,重新审视其环境立法理念,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地位、立法目的、法律责任及司法保证等,以期切实有效的保护本国生物多样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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