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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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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封建王朝对两广两湖地区少数民族的治理,自秦迄宋王朝是施行的“羁縻政策”,元明清王朝是实行的“土司制度”。羁縻政策是一种较为宽松的政策,在秦汉开始施行时,不过是徘徊管束,加以笼络,使之不生异心而已。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封建王朝统治势力的深入,至唐宋时,才渐次趋于强化。土司制度则是一套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它是由羁縻政策发展演进而来的,伊始于元代,一些管理办法略具雏形;大盛于明代,各种管理办法臻于完备;衰落于清代,制度逐渐瓦解、废弃。  相似文献   

2.
从四个方面对元朝治理土司地区理路作了系统梳理,认为元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实现“大一统”,兼用金代文化与中原“汉法”,将地方社会管控与“大一统”体制紧密结合,在民族地区实行因俗而治的土司制度。该制度推动国家权力从内地不断向边疆延伸,使土司地区的社会秩序变得日益稳定。元朝土司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不仅深刻影响了土司地区社会生产、经济、文化的发展以及土司社会变迁,而且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四川藏族地区土司制度概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司制度是我国历史上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分封地方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四川藏族地区在元、明、清时期曾比较普遍地设置了土司,清代以后尽管多次推行“改土归流”,而多数土司却未能废掉,成为解放前我国少数民族中保存土司较多的地区。本文根据有关文献记载和实地调查材料,对四川藏族地区土司的设置,封建王朝和诸土司的关系、土司统治地区的社会经济结构与政治制度,作一个粗浅的概述。  相似文献   

4.
土司是元明清等朝利用少数民族首领代表国家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进行间接统治的产物,研究我国历史和民族史的土司问题应以国家存在为前提.中央政府与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通过土司制度实现有效的双向互动,历代土司逐渐形成强烈的国家认同观念.在封建王朝强调的治统一贯中,历代土司促进了少数民族的“内化”、民族地区的“内地化”和政治一体化;在封建王朝推进的文化共享中,历代土司通过文化交流和兴学启智促进了中华文化“多元一体”进程和文化认同;在封建王朝推进的民族一体中,历代土司通过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活动参与并推进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进程和民族认同.  相似文献   

5.
元明清时期的土司制度本质上是国家对各地土司和土司地区民众进行治理的制度,土司制度符合中国历史发展规律的诠释。在“制度治理”语境下,元明清土司制度遵循制度建构——制度改革——制度运行——制度效益等一整套制度逻辑,并始终遵循这个制度逻辑和理路渐次展开,为王朝国家治理体系的丰富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奠定坚实基础。元明清中央政府土司制度治理主要是从政治、经济、社会、法律、文教等五个方面着力,以此充分显现国家治理能力。从土司制度治理的实际情况看,渐次从元明两朝的“因俗而治”逐递向清代“依法而治”的转变,这是中国历史发展的趋势和王朝国家制度治理的必然。元明清时期土司制度虽然在不断丰富完善、充实优化,对土司及土司地区的治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尚未达到土司制度治理的预期效果。由此可见,土司制度并不是什么先进制度,最终不得不改土归流,由中央政府流官治理土司地区。  相似文献   

6.
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我国历史上的封建王朝在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政治制度。它渊源很早,唐代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羁靡州就有土司制度的刍型,但通常认为这种制度始于宋元,而完成于明代,清代因袭沿用。元、明推行土司制度主要在西南各省民族地区,其中又以云南设置的土司、土官最多,职官种类也最为完备。土司制度的内容,主要是暂时不触动各民族固有的生产方式,利用原来的统治机构对当地统治者加封一些不同于内地的职名封号,使之“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明文·职官志》)。所封职名有宣慰使司宣慰使(从三品)、宣抚司宣  相似文献   

7.
民族文化的再造与重构是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进程中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恩施土司城的个案研究表明,“文化景观再造”在民族文化遗产的传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土司城不属于遗址所在地的开发,它的文化定位和旅游形象是地方政府按照自己的意图建构起来的,集中展示了土家族的历史渊源、土司制度和鄂西南本地的民风民俗,为民族文化遗产提供了一个特殊的“传承场”,实现了当地旅游经济发展与文化传承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8.
蓝武 《广西民族研究》2006,2(2):143-148
广西的土司制度是中原封建王朝对广西少数民族所施行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和民族政策。它渊源于唐、宋时代,确立于元代,完善于明代,衰落于清代,消亡于民国时期,期间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历史,对广西地方民族社会历史的发展产生过重要的影响,在广西地方史和民族史的研究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成为广西地方民族史研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迄今为止,国内外学术界对广西土司制度的研究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同时研究中缺失和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值得我们认真地加以总结和研究。  相似文献   

9.
明清时期王朝国家、地方政府与各地土司利用土司制度治理土司及土司地区称为“三位一体”的土司制度治理。明清政府治理土司及土司地区的举措有三:中央政府规定土司官秩;中央政府颁布土司承袭法规;中央政府管控土司权力。地方政府治理土司及土司地区的举措有四:落实土司制度治理的规章和决策;提出土司地区制度治理的对策建议;协调王朝国家与土司地区社会关系;更替土司地区基层社会权力。各地土司对其辖区治理举措有二:土司机构保持正常运行,执行国家的成文制度;土司族内统治阶层等协同运行。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探讨土司制度治理,不仅有助于深化土司制度的研究,而且对民族地区国家治理现代化有所启迪。  相似文献   

10.
论德格土司的特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实施的一种统治方式,其基本特点为“世官其地,世有其土,土民世耕其地,世为其民。”由于中国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加上各地的自然环境的悬殊,因而土司制度也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作为西南民族地区一部份的康巴藏区,也曾是土司制度推行得广泛而长久的地区,“历代之于西康番人,皆以羁縻之术,官其酋长”。土司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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