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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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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考察了关于夫妻财产制较发达国家的立法例和我国 2 0 0 1年新《婚姻法》规定的夫妻财产制 ,进而分析了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存在的立法缺陷 ,提出了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非常夫妻财产制的经济学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婚姻法》只确立了常态下的夫妻财产制,而没有相应建立非常态下的非常夫妻财产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借鉴外国相关制度,我国建立非常夫妻财产制应考虑以下问题:关于适用夫妻财产制的情形;关于申请人的资格问题;适用非常夫妻财产制的程序和方式;适用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3.
关于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缺陷或不足主要有二:对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规定过于简略;夫妻对共有财产的平等处分权缺乏具体保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应逐步建立婚前财产公证制度;将婚后财产划分为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建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夫妻财产转化和补偿制度等。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及其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陈玉玲 《东南学术》2005,(6):140-144
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家庭立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本文就我国现行婚姻法的夫妻财产制度作了理论上的探讨,分析了婚姻法立法的成功与不足,提出了完善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思考,以为我国在民法法典化过程中作为婚姻家庭法的夫妻财产关系制度化、系统化、完备化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2001年4月28日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改进了我国的夫妻财产制。但这次修补式的修改没有从根本上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夫妻财产制,不能完全满足调整现实婚姻家庭方面财产关系的需要。完善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应增设通则性夫妻财产关系的一般规定;合理增加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种类,适当缩小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进一步完善夫妻约定财产制,构筑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完整体系。  相似文献   

6.
夫妻财产制是婚姻家庭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其规定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到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的保护,能否真正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行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在夫妻财产制的规定上存在的缺陷,提出了完善夫妻财产制立法的若干具体意见。  相似文献   

7.
设立我国特殊情形下之夫妻财产制的立法设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晋玲 《学术探索》2005,1(1):73-77
鉴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财产关系与社会交易安全的密切联系,在我国婚姻家庭法中增设特殊情形下适用的夫妻财产制类型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在论证了设立这类财产制的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立法设想。  相似文献   

8.
本文根据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我国夫妻财产关系的实际状况 ,指出了我国婚姻法在夫妻财产制的规定上所存在的三个方面的不足 ,即对夫妻各自继承和受赠及分居期间所得财产的性质的划定有缺陷 ;对约定财产制的规定比较简单 ;夫妻对共有财产的平等处理权缺乏具体保障。并据此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立法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经济的发展 ,使夫妻约定财产制凸显其重要性。本文拟考察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立法发展 ,分析其现状 ,针对存在的不足 ,提出今后进一步补充、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夫妻财产契约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夫妻财产契约,属于双方法律行为,是婚姻当事人通过订立在夫妻之间及第三人间生效的,不同于法定财产制或先前的约定财产制的契约,以确定夫妻间的财产关系。由于夫妻共同经济生活的特殊性,使得夫妻在订立财产契约时,有它不同于一般财产契约订立时的要求和特点。  相似文献   

11.
夫妻财产制立法原则及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陈苇 《东南学术》2001,(2):31-36
本文通过考察现代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宗旨,指出现代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原则有四:约定先于法定原则;夫妻双方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平等原则:保障弱者利益原则;保护夫妻合法财产权益与维护第三人利益相兼顾原则。以此为指导,研究我国夫妻财产制修改中的若干问题,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外国立法经验,提出立法建议并分析其理由,以供我国立法机关参考。  相似文献   

12.
非常法定财产制是用于调整夫妻间财产关系的一项法定财产制度,指当夫妻关系处于非常态时,撤销原适用的法定财产制,而改为启用分别财产制.该制度符合现代婚姻法保护夫妻合法财产与维护第三人利益相兼顾的原则,既有利于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又能满足现实生活变化的需要,值得我国婚姻法吸纳.  相似文献   

13.
夫妻订立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既不同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也有别于夫妻财产制契约。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与夫妻财产制契约引起的物权变动,依然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但是,其效力可分为对内和对外效力。对内效力即在夫妻内部发生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原则上,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与夫妻财产制契约均不具有对外效力,不能对抗婚姻关系外的与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交易的第三人,除非该第三人知道。继承人取得的是被继承人的法律地位,故其不属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或财产制契约不得对抗的第三人。  相似文献   

14.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效力缺陷及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静 《理论界》2008,(6):71-72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在约定的主体、时间、内容、形式、可否变更和撤销等方面规定还过于简单,缺乏系统性,从而导致该制度的效力缺陷。因此,必须针对这些不足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夫妻约定财产制。  相似文献   

15.
夫妻财产关系虽然是夫妻人身关系的派生物,但也是社会微观的最基层的财产关系和家庭职能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其构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容忽视。本文主要围绕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夫妻法定财产制度、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并就修订后的婚姻法在实际运用中仍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和思考,提出要加强立法保护及完善,以维护婚姻的巩固和家庭的和睦。  相似文献   

16.
我国目前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立法中存在着立法内容缺失、规定不完善、可操作性差等缺陷。应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从实体法方面完善立法,从程序法中增设登记制的公示方法,以使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7.
共同财产制家庭、分别财产制家庭以及两代复合家庭中,均应当确立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地区年度服务业平均工资可作为家务劳动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在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家庭中,权利义务主体是夫妻双方。家务劳动量可认定为一方完全家务、主要家务、次要家务或夫妻同等家务。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家务承担情况证明,可作为家务补偿请求权的证据。分别财产制家庭的家务补偿请求权在婚内和离婚时均可提出。两代复合家庭中权利主体是承担了家务劳动的老人,义务主体是老人的成年子女夫妻或成年子女,老人承担家务期间成年子女夫妻之间不再有家务劳动补偿关系。  相似文献   

18.
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存在适用《婚姻法》或《物权法》或《合同法》的冲突。解析我国现行《婚姻法》第十九条可知,夫妻财产约定是所有权归属的约定,对夫妻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我国夫妻财产约定不适用《合同法》是基于司法解释的法律效力低于《合同法》及夫妻财产约定有别于赠与合同。我国夫妻财产约定不适用《物权法》是基于《婚姻法》与《物权法》法律效力处于同一位阶,各有其规范内容及夫妻财产约定理论界定为身份行为,符合《婚姻法》第十九条的立法精神,是《物权法》第九条法律规定的除外情形。解决我国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适用冲突,必须明确夫妻财产约定的生效时间、公示程序及变更与撤销程序。  相似文献   

19.
课题组 《学术探索》2003,(10):43-47
本文通过对破产财产处置问题中,应采主体制或是客体制;应采公吏制或是采中介制度;应采代理制或是信托制等三大重要问题。以我国民商法基本制度为基础,结合现行破产法律的规定,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研究,并提出了我国现行破产法理、例认识上应采客体制、中介制和信托制的系统认识。  相似文献   

20.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人们消费观念不断更新;加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推进,投资渠道的增多,家庭财产结构也较之前有了较大变化。此外,劳动人口流动加快,涉外婚姻数量增多等新情况的出现,仅仅依靠一元化的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以及简单的概括性的约定财产制来调整夫妻财产关系已难当重任,新的历史时期需要更加灵活的法律制度来满足不同类型家庭生活的财产分配以及加强国家对个人私有财产的保护,促进社会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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