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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利用紧急避险侵害他人法益,是指存在紧急避险之客观情状,但行为人主观上却存有利用此情状以达犯罪目的之意思的情形。以“类电车难题”为例,根据行为无价值的立场得出无罪结论,根据结果无价值的立场导出有罪结论。违法性的判断,结果无价值更具优势。据此,紧急避险阻却犯罪或者是因为行为的违法性阻却或者是行为人的责任阻却,而偶然避险阻却犯罪只能是行为的违法性阻却;在符合紧急避险客观条件的情况下,如果行为造成了生命法益侵犯的后果,并不阻却违法,而且行为人有犯罪故意,则成立故意犯罪;如果行为本身没有造成生命法益侵犯的后果,只是造成财产法益或身体法益的侵害,在仍然满足优势利益的条件下,则阻却违法性。行为人故意引起危险,以紧急避险为借口侵犯他人法益的事例,其违法性的认定在于法益侵犯事实可以归属于前行为,此认定思路与利用紧急避险侵害他人法益的情形又略有不同。  相似文献   

2.
紧急避险作为一项重要的犯罪阻却事由具有丰富的研究价值,其法律性质、成立标准以及限度都需要进一步明确,尤其是在面对素来被认定为至高价值的生命法益之间的对立上,应当如何进行衡量便成了一个矛盾集中的问题。通过对紧急避险的性质与法理依据、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以及紧急避险中生命法益对立的探讨,紧急避险中生命法益对立与衡量问题的解决办法,提出为了保护更大甚至是同等的生命法益时,生命法益是可以作为紧急避险的客体的,但同时也需要进行严格的限制与慎重的判断。另外还需要明确的是,虽然紧急避险制度阻却了犯罪的成立,行为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旧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面临“电车难题”困境时能否适用紧急避险予以出罪存在讨论空间。基于对“生命价值不可衡量”的通说观点的质疑,提出生命价值的相对性以及在自动驾驶中对生命避险的适用空间。在对生命实施紧急避险的正当化根据的选择上,纯粹的功利主义和社会团结义务都存在无法避免的缺陷,实际适用范围有限。修正的功利主义理论承认一般意义上“生命至高无上”的价值地位,但特殊情况下不同生命主体的值得保护性存在差异,在满足一定的限制条件下允许对生命进行衡量。在该理论指导下,通过对自动驾驶不同场景下的碰撞情形进行具象化的分析,得出系列运行规则用于程序设计中的算法指导,在检视自动驾驶程序设计行为符合紧急避险构成要件后实现其阻却违法的出罪目的。  相似文献   

4.
在当下社会中存在着大量的家庭暴力现象以及由此引发的伤害、致死案件。家暴受害者为了防止即将发生的家暴而实施的非对峙性反击行为,入罪结论不符合社会情感和民众期待,出罪结论则面临法解释论上的难题, 即此种情形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要件。紧急权制度能够保障紧急时刻公民的私力救济权, 维护婚姻家庭内部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平衡“家暴情形”中夫妻双方的权利关系。防御性紧急避险理论为家暴中非对峙性反击致死行为提供了出罪的解释穴间及现实可能,但并非所有处于不法侵害尚末发生的危险状态都符合防御性紧急避险对于危险程度的要求, 应当将“正在发生的危险”理解为紧急的危险, 而紧急性应根据隐蔽性危险与可视化危险的不同类别结合实际案情具体认定。实践中,只有符合“紧急的危险” “不得已” “必要限度” “补充性”等要件的类型行为,才可以适用防御性紧急避险予以出罪化认定。  相似文献   

5.
基于美国立法和司法界对功利主义作为紧急避险正当化依据的排斥,部分美国学者主张紧急避险正当化的依据是社会连带责任或社会团结义务。此学说近来被我国一部分学者所推崇。他们认为其有利于维护法的安定性和法秩序,并主张于反思我国通说,改变我国从利益衡量角度理解紧急避险本质理论的立场,转向于支持社会连带责任说,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严格紧急避险制度的适用条件。此主张并不符合我国实际,其本身的正确性值得商榷。在类似新冠疫情等重大灾害面前,此观点更是显得苍白无力。摒弃社会连带责任说,坚持和发展传统法益衡量说,进一步肯定对生命的紧急避险,既有助于发挥紧急避险制度存在之价值,又能够在紧急灾害中更合理地保证国家、社会及多数人的安全。  相似文献   

6.
被迫行为依其法律后果不同可分为三类:无责性被迫行为、免责性被迫行为和减责性被迫行为.其中无责性被迫行为因不是刑法中的行为,无所谓正当与宽恕;免责性被迫行为是可宽恕事由;减责性被迫行为是部分可宽恕事由.我国刑法和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却将免责性被迫行为作为紧急避险的一种亚类型,视为正当化行为.但免责性被迫行为与紧急避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排除罪责事由,用紧急避险的原理处理免责性被迫行为,会不当地缩小免责性被迫行为的范围.因此,应将免责性被迫行为从紧急避险中独立出来,将其作为一种独立的阻却责任事由.  相似文献   

7.
反恐背景下美国对酷刑的禁止有所松动,理论试图摆脱国际法对绝对禁止酷刑的限制。英美法系对酷刑犯罪的规制上,入罪门槛较高,出罪路径宽。首先,酷刑犯罪纯粹个人法益的定位使得紧急避险更易成立;其次,胁迫的出罪事由不受法益衡量的限制,在限度条件上更为宽松;最后,功利主义、政府干预、生命权至上等观念都使得美国民众对酷刑营救的接受度较高。另一方面,美国对酷刑证据的排除较为严格,通过降低酷刑收益减少酷刑。英美法系的立法模式值得我国借鉴,尤其在对法益进行改造后承认酷刑可以通过紧急避险出罪。  相似文献   

8.
避险过当是指避险人实施的避险行为超过法定必要限度的情形.避险过当的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或间接故意构成,不能由直接故意构成.避险过当的客观要件主要是正确理解"损害"的含义.就质而言,"损害"仅指有形的、物质性损害;就量而言,"损害"应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就法律形式而言,"损害"应具备法定性.  相似文献   

9.
破解生命冲突时紧急避险的难题,找到恰当的伦理基础至关重要。以功利主义思想为伦理基础,违背了"生命至高无上不能量化比较"的命题;以依托于罗尔斯式正义论的社会团结义务理论为伦理基础,将正义独立于善,又与社会一般观念不符。而以内置于善的正义观为伦理基础,强调正义须以善为根本,不仅与社会一般观念相符,且能与刑法理论相契合,可以系统性地解决难题。据此,在纯粹利他的攻击型紧急避险、在防御型和竞合型紧急避险中,避险人的行为都有正当化的可能;在纯粹自利的攻击型紧急避险中,避险人的行为并不能被正当化,原则上只能以期待可能性理论来出罪。  相似文献   

10.
司法实践中在对违反刑法的自招危险行为进行规制时,法院是否定了这样一种对白招危险进行的紧急避险的成立。但是,法院对这种紧急避险成立的否认,并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本质以及成立条件。而且,我国刑法中也并没有规定对已违反刑法的自招危险不可以紧急避险。所以,我们在让行为人对违反刑法的白招行为承担责任时,是不应当否定其避险行为成立紧急避险的。但是,如此归责势必与“行为与责任同在”原则相冲突,造成理论上的混乱,导致司法的不公正。  相似文献   

11.
合理冒险行为是俄罗斯刑法中一项独具特色的规定。作为排除犯罪性的情形,合理冒险行为不同于紧急避险,也与正当业务行为相区别。该规定体现出宽容冒险行为、保护善意动机的独特性。对中国刑法的启示在于:目前需要谨慎建立风险刑法范式,同时应考虑将犯罪动机等酌定情节法定化。  相似文献   

12.
农民工欠薪问题在刑事立法中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企业中农民工欠薪问题,采用举证分析法,通过对农民工欠薪问题在刑事立法上的必然性分析,提出农民工欠薪行为应该纳入刑法调整,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权中增设故意欠薪罪等措施,以此有效遏制和预防农民工欠薪行为,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13.
在偷换商家二维码取财的案件中,商家既是财产损失者,也是刑法上的被害人;顾客既没有产生规范意义上的认识错误,也没有基于处分意思处分财产,既非被骗者,也非被害人。该类案件取财行为的性质不属于双方沟通交往型的诈骗犯罪,无论是将案件理解为两者之间的诈骗还是三角诈骗,都面临着难以肯定基于处分意思的实行行为等障碍。二维码案件的实质内容是违反被害人本意的盗窃行为,其行为对象是商家的债权这一财产性利益;肯定对占有的规范判断和对债权的观念占有,也完全可能。在对处分行为的主观要求与对占有判断的观念理解、规范理解之间,将二维码案件定性为盗窃罪既是法益侵害说更可能采用的立场,也有助于严而不厉思想的落实。  相似文献   

14.
实行行为研究与中国刑法罪状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分则法条之中罪状所规定的行为是实行行为,罪状中不应该规定预备行为。实行行为是行为人发出的侵犯法益的行为,在罪状中不能也不应出现行为人以外的第三人行为。刑事立法在设置罪状时应尽量使用叙明罪状,少用甚至不用简单罪状,对犯罪的实行行为描述要完整,特别是要把犯罪的本质特征明确地规定出来,明确犯罪实行行为的内在构造。以往中国刑法理论与实务界从未探讨过不作为之作为义务设置的合理性问题,其合理的标准应遵照基本法理。呼吁立法机关重视罪状并使之日趋完善。  相似文献   

15.
全国首例“爬虫”入刑案表现出司法实践过度规制爬取公开数据行为的现象。司法实践以技术判断为主导,扩张适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在立法规定以数据控制者的技术授权为依据认定爬取行为形式违法性的情况下,以数据的技术属性取代法律属性判断行为的法益侵害性,从而扩大本罪的适用范围。从法秩序统一原理和安全与发展并重的数据安全观来看,技术判断主导下的罪名扩张适用,不应成为刑法规制数据爬取行为的立场。相反,规制数据爬取行为应当坚守刑法谦抑性精神,将刑法规制手段的行使,限定在保护刑法已类型化规定的重要数据和维护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的范围内。其中,对于爬取刑法已类型化保护的公开作品数据行为,基于个案全部事实应受刑罚处罚的,应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对于爬取刑法未类型化规定的其他公开数据行为,不能适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但在爬取公开数据行为扰乱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且应受刑罚处罚时,可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相似文献   

16.
吸收犯是罪数形态理论上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其中的若干争议直接涉及吸收犯在理论上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性。在理论上,吸收犯存在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吸收犯只发生在同一犯罪过程中的同质数构成要件行为间,它是实质一罪;吸收犯的吸收关系是指在同一犯罪过程中,不同的行为阶段实现了多个犯罪构成,从而形成的多个犯罪构成对数构成要件行为在评价上的包容关系;它是同一犯罪过程中同质数构成要件行为间的吸收,其表现形式应是高度行为吸收低度行为。  相似文献   

17.
 
  摘要:  安乐死与故意杀人在形式上有不少相似之处,但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安乐死行为不应具有犯罪性。大陆法系犯罪构成论中的阻却违法事由和阻却责任事由(期待可能性)说对我国的安乐死立法有借鉴意义。不论是根据优越的法益说、目的说,还是根据社会的相当性行为说来讨论,安乐死都存在着阻却违法事由。对安乐死行为人进行期待可能性分析,不能期待患者作出规范的自然死亡的选择,也无法合理地期待医生面对患者经受病痛折磨而无动于衷。实施安乐死实乃无奈之举,缺乏期待可能性,此为阻却责任事由。安乐死的行为具有非犯罪性。  相似文献   

18.
论刑民界限的公众认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民界限之公众认同可以增进刑民界限与公民预期的一致性,避免违背公意之立法,增加公民行为的预测可能性,是一种保证刑民界限正当性的行之有效的举措.刑民界限的公众认同具有中外历史文化传统,其内涵是立法须符合常识、常理和常情,其实现表现在立法环节和司法环节,均需依据公意进行考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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