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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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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反垄断法实施的基本方式主要包括公共执行与私人实施两种.这两种实施方式之间的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和相互融合可以实现反垄断法实施的最佳效果.我国反垄断法公共执行与私人实施各自存有一定缺陷,缺乏合理的公私协调机制,应构建反垄断法公共执行与私人实施之间的合理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2.
反垄断法的实施机制分为公共实施和私人实施,私人实施具有的优越性使其成为诸多国家的共同选择。我国《反垄断法》在制度设计上注重公共实施,对私人实施的规定相当模糊,我们应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协调好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的关系,从而完善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机制。  相似文献   

3.
作为习惯思维下法律被动承受一方的私人,往往会在法律的实践过程中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反垄断法私人实施机制的建立健全是各国反垄断法实践中的最新发展趋势,同时也是众多反垄断法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关注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在经济法的视野下,私人实施机制具有公共实施机制不可比拟的优势。目前,欧美各国普遍建立了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并行的二元反垄断实施机制以克服单纯公共实施机制造成的政府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等现实问题,从而更好实现反垄断法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应坚持发展完善私人实施机制,培育"竞争文化"并建立健全相关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4.
我国反垄断法私人实施之困境及克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研究者多关注反垄断法的公共实施而忽视私人实施,且《反垄断法》中对于私人实施的规定也过于简单,缺乏明显的可操作性。然而私人实施有利于调动各方力量与各种非法垄断行为作斗争,培养良好的竞争意识和竞争环境。因此,应注重和完善《反垄断法》在民事责任的性质、承担方式和赔偿以及原告资格、举证责任等实体和程序方面的研究与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5.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反垄断法私人实施机制的建立健全是各国反垄断法实践中的最新发展趋势,同时也是众多反垄断法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关注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目前,欧美各国普遍建立了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并行的二元反垄断实施机制以克服单纯公共实施机制造成的政府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等现实问题,从而更好实现反垄断法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我国反垄断目前立法对私人实施机制预设条款较少,操作性不强,力度欠缺。建立多倍损失赔偿制度、集体诉讼制度、公力扶持诉讼制度是建立健全我国反垄断法私人实施机制的有效路径。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同时,应重视"竞争文化"的培育,以增强我国市场经济的软实力。  相似文献   

6.
反垄断法实施制度的运行目标和功能主要是对理性行为主体的威慑、为垄断违法行为导致的危害后果提供救济,以及解释、明确反垄断法针对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标准。私人实施在实现这三个目标和功能方面有着十分特殊的价值。我国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制度相关规则有待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在此过程中应当注重明确反垄断法实施的目标和功能,规则制定要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同时注意把握私人实施与公共实施之间的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7.
美国现行的反垄断法实施制度,是一个由公共实施制度和私人实施制度组成的相互补充、共同作用的统一体。私人实施在其整个制度中所扮演的举足轻重的角色在世界范围内颇具特色。自《谢尔曼法》颁布至今,反垄断法私人实施在美国已经历经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相关具体规则与司法实践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反垄断法实施制度的功能和目标主要是对理性行为主体的威慑、为垄断行为导致的危害后果提供救济,以及解释、明确反垄断法针对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标准。私人实施在实现这些功能方面有着特殊的作用。我国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制度相关规则有待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在此过程中应当注重研究、借鉴和扬弃美国的经验。  相似文献   

8.
反垄断法私人实施赋予私人主体参与执行反垄断法的权利,更加全面地拓宽利益救济渠道,私人实施推动反垄断法公平与效率目标的实现,在增强反垄断法实施效果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私人执法的合理性和司法成本的低廉性是私人实施反垄断法的法理基础,特别是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为私人实施提供了激励机制。反垄断法私人实施的可选择性具体路径应包括启动反垄断私人监督制度、完善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设置反垄断私人和解制度、构建反垄断私人仲裁制度等。  相似文献   

9.
当前我国反垄断法公共执行与私人执行均存在执行不足的问题,没有发挥它应有的影响。加强我国反垄断法执行,应注重成本、收益、效率、激励分析,建立高效的反垄断法公共执行体制,建立私人执行激励制度,同时加强两者的协调配合。  相似文献   

10.
当前世界各国公用事业反垄断法规制执法主体主要有反垄断法执法机构统一执法、合作机制下的分权执法和合作机制下的共享执法三种模式.法院虽然不是反垄断法的执法机构,但它是反垄断法重要的实施机构.我国法院在这方面发挥的作用很小,需要进一步加强.私人执行制度在我国的反垄断的执行中具有特别的意义,在实践中也已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其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
反垄断法私人实施制度是一个包含关于适格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责任、集团诉讼以及民事责任等各项具体规则在内的整套体系。我国反垄断法私人实施制度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得十分原则,在可操作性上存在欠缺,某些具体制度设计仍有一定不足,成为了制约我国反垄断法的价值理念真正落实的障碍,亟待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在此过程中应当注重研究、借鉴和扬弃美国的经验,明确反垄断法实施制度的目标和功能,规则制定要具有科学性、前瞻性。  相似文献   

12.
我国反垄断法颁布至今,其规制垄断的实效并不尽如人意,其构建的"双层次、多机构"公共实施机制存在诸多问题。中国反垄断法公共实施机制的改革应确保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保存现有实施机制的大体框架下加强反垄断委员会的作用;把现有执法机构中负责实施反垄断事务的司、局独立为国家局,使其与地方利益脱钩;加强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部门的协商执法;设立专门法院负责反垄断司法审查案件。  相似文献   

13.
“百度竞价排名事件”可能成为反垄断适用于网络垄断的第一个案件,已由律师代表受屏蔽的网络运营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提起反垄断审查,而本文则主要讨论私人实施的适用问题。从私人实施角度切入,假定占有市场垄断地位的百度公司被证实确实利用网络引擎搜索技术设置竞价排名来强制交易并且提供虚假信息给消费者而给消费者受到损害,那么由于网络的特殊性,该起事件涉及的当事人范围之广,百度可能面临大规模的私人诉讼。而我国反垄断才颁布不久,虽然有规定民事责任的条款,但是具体配套实施细则尚待公布。许多紧迫而现实的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法院如何应对如此大规模的诉讼?我国现有的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代表人诉讼可否应对?是否可以考虑引入美国集团诉讼相关环节的相应制度?如何确立当事人的资格,等等。就百度案件,从比较法角度,通过比较代表人诉讼制度和集团诉讼制度的诉讼程序,借鉴美国集团诉讼制度的优势并结合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将其本土化移植于我国反垄断法私人实施领域,构建适用于反垄断法领域的新型集团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4.
“百度竞价排名事件”可能成为反垄断适用于网络垄断的第一个案件,已由律师代表受屏蔽的网络运营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提起反垄断审查,而本文则主要讨论私人实施的适用问题。从私人实施角度切入,假定占有市场垄断地位的百度公司被证实确实利用网络引擎搜索技术设置竞价排名来强制交易并且提供虚假信息给消费者而给消费者受到损害,那么由于网络的特殊性,该起事件涉及的当事人范围之广,百度可能面临大规模的私人诉讼。而我国反垄断才颁布不久,虽然有规定民事责任的条款,但是具体配套实施细则尚待公布。许多紧迫而现实的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法院如何应对如此大规模的诉讼?我国现有的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代表人诉讼可否应对?是否可以考虑引入美国集团诉讼相关环节的相应制度?如何确立当事人的资格,等等。就百度案件,从比较法角度,通过比较代表人诉讼制度和集团诉讼制度的诉讼程序,借鉴美国集团诉讼制度的优势并结合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将其本土化移植于我国反垄断法私人实施领域,构建适用于反垄断法领域的新型集团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5.
宽恕制度是反垄断法公共实施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基本要素在于对主动与公共实施机构合作的垄断违法行为主体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授予某种形式的宽恕。在美国反垄断法公共实施实践中,公司宽恕政策与个人宽恕政策,宽恕升级和处罚升级制度,以及传统的辩诉交易制度联系在一起,构成了一个相互衔接、共同作用的整套制度体系,成为实施机构开展工作极为有力的博弈武器,极大地实现了反垄断法公共实施制度在最佳威慑效用方面的价值。参考美国宽恕制度的立法和司法经验,在我国反垄断法领域以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方式健全与完善宽恕制度的具体规则设计,同时相应调整我国公共实施制度其他组成部分的有关规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以美国反垄断法的实施体制为切入点,对英国、德国和日本等国的反垄断法的实施体制进行了分析,并以此提出我国反垄断法在研究过程中的问题,以期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尽快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我国当前经济形势的、行之有效的反垄断法。  相似文献   

17.
以美国反垄断法的实施体制为切入点,对英国、德国和日本等国的反垄断法的实施体制进行了分析,并以此提出我国反垄断法在研究过程中的问题,以期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尽快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我国当前经济形势的、行之有效的反垄断法。  相似文献   

18.
《南都学坛》2016,(4):75-76
作为反垄断法实施中的非正式程序,经营者和解制度以其能够节约反垄断执法资源、快速消除对竞争秩序造成不利影响的垄断性行为而在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法中得以实施,中国在《反垄断法》中引入该制度。然而,我国反垄断实施中的和解制度具有立法规定过于粗糙、程序实施缺乏必要监督等问题。应从增加反垄断法条构造本身的确定性、关注相关利害关系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明确和解协议的制衡机制、完善执法机构的监督与被监督、加重恢复调查后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完善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中的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9.
法律执法体制的设计是一国竞争政策能否取得实效的决定性因素。从《反垄断法》的规定来看,我国反垄断执法体制以公共执行为主,私人执行为辅。我国反垄断公共执法者数量众多,职权交叠,由此导致执法权归属不清,执法意愿不足,无法高效、全面地满足反映市场主体差异性、多元化的反垄断诉求。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公共执法者的保守态度和私人执法者的积极态度形成对比,但是受制于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的缺失,反垄断民事诉讼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考虑到完善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已然是世界性的发展趋势,在认识到私人执行模式和公共执行模式存在本质差异的基础上,明确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在反垄断执法体制中的定位,不断完善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是在中国实现社会最优的反垄断法执法体制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实施应当以有效竞争为价值取向,在触及多方面的社会公共利益时应当追求优势利益,同时也应遵循"合理规则",在进行合理性判断时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还需要充分发挥社会中间层主体的作用.<独家交易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一书在解决这些问题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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